根据上述职责,县建设局设5个职能股。
行政股
⒈负责组织拟定全县基本建设、工程建设、村镇建设、县城房地产、市政公用设施的地方性规章及中远期规划。
⒉负责组织拟定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及责任书,组织局行政性活动,拟定全县建设、工作规划和综合性报告总结,负责新闻报道、信息反馈、文书档案工作。
⒊负责机关党、政、工、青、妇等各项事务的组织协调,负责对外联络及以局召开的各项会议的筹备工作。参与以局名义召开的各种规划报告、选址、可研、督查、协调。
⒋负责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的会务组织服务工作,做好会议议题的收集,会议的通知、记录、纪要整理,督查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⒌组织安排日常值班和节假日值班,组织开展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搞好机关安全保卫、综合治理、环境卫生和绿化工作,组织机关义务劳动及文体活动。
⒍负责局里各类来文、资料的登记、编号、承印、分发和归档、负责县城建设档案管理,承办县人大、县政协提案、议案,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⒎负责办公印章,开据介绍信等,承担各类文件的起草,包括工作安排,发言、汇报等文字材料。
⒏负责管理机关财产、财务、机关房产,公用设施管理,车辆管理,抓好安全教育的检查,购置发放办公用品。
⒐负责机关政治、业务学习,办理局里的人事、劳资财务及老干部职工工作事宜,抓好计划生育工作。
⒑经办局里人员的调配、考核、推荐、奖励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保密、文书处理制度的贯彻实施。
规划股
⒈负责参与县城基本建设项目,村镇各类建设项目选址,可行性研究,发放选址意见书,负责县城规划区各类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监督核查处理县城规划区内各类正常建设活动,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
⒉负责拟定县城规划管理的具体办法和实施细则,组织编制县城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和其他专业规划,组织乡镇规划,严把规划执行关。
⒊按县城总体规划,负责供水、排水、供热、市政设施、客运交通、园林绿化、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指导公用设施的设计与施工。
⒋编制全县村镇总体规划,协调指导管理全县集镇建设。
⒌负责县城街区建设,制定建设计划,审查项目建设设计方案,并监督实施。
⒍监督检查城市规划、村镇规划的实施,指导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测量、水准测量;街、巷、路牌的管理,负责各类临建户外广告、路、标语牌的审批。
⒎负责城市抗震规划的编制,指导抗震有利地形的利用等;编制城市防灾规划(地震、泥石流、滑坡、爆炸、火灾等)并组织实施。
⒏负责城区绿化工作,编制绿化规划,编写绿化方案并督促实施;开展县城规划内地下资料和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
建筑管理股
⒈综合管理全县基本建设和工程建设工作,研究拟定基本建设、工程建设和建筑业领域政策及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
⒉负责工程报建、初步设计审查、概算审核、施工图审查、开(施)工报告审批等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综合管理工作。
⒊协调项目建设进度调度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⒋负责新建工程的质量、技术、定额监督管理、竣工验收和在建工程的质量监测和建档。参与全县重大或重点项目的论证评估及其建设计划的编制与下达,并组织实施,协调其他重大或重点项目建设工作。
⒌负责全县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市场各方主体的市场行为及招标投标、监理、建设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监督等管理和服务行为。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⒍按照有关权限规定,负责全县建筑施工、建筑安装、建筑制品、建设监理、建筑装饰装修以及工程总承包行业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及建筑和建材市场的准入清出工作。
⒎负责全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查和旧有建筑物抗震加固的监督工作。协调建筑施工企业劳保统筹和劳动保险工作。协调建设的市内外工程承包、劳务合作与交流工作。
建设股(加挂小城镇建设股牌子)
⒈管理全县城市建设工作,研究拟定城市建设政策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市政、园林、环卫建设计划并监督执行。
⒉负责市政工程项目论证和勘察设计审查、施工进度协调、交验交管工作。指导全县城市市政、园林绿化、市容市貌、环卫管理工作。
⒊协调全县城镇市场建设工作。协调指导城市雕塑的建设和管理、城市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⒋指导参与城市市政、园林绿化、环卫建设专项规划的编制、审查,并负责审批和监督执行工作。
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市公用事业的法规和政策,研究拟定全县城市公用事业建设和发展的战略和中长期计划、规范性文件和政策,并监督执行。
⒍监督协调县域公用事业项目建设工作,指导县城和建制镇公用事业建设管理工作。
⒎按照有关权限规定,负责供水企业和集中供热企业资质管理工作;协调管理城市污水处理工作,指导、监督县城垃圾与污水处理、公共客运工作。
⒏指导全县村庄和集镇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拟定全县试点建设的小城镇和乡(集)镇的建设试点工作。
⒐研究编制全县小城镇、乡(集)镇的建设试点工作,研究编制全县小城镇、乡(集)镇体系规划并监督执行,指导村镇统一开发、综合建设、镇容镇貌和绿化工作。
⒑指导全县村镇建设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全县村镇建设的年报统计工作。
住宅与房地产业股
⒈研究拟定全县城镇房地产综合开发、旧城改造、房屋拆迁的计划、规范性文件和政策并监督执行。
⒉依法规范全县城镇房地产综合开发市场、房屋拆迁市场各方行为。按照有关管理权限的规定,负责全县城镇房地产综合开发企业和房屋拆迁前段时间的资质管理工作。
⒊负责县区房屋拆迁的宏观管理工作,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调解房屋拆迁纠纷,依法裁决房屋拆迁有关事项。
⒋指导县城和建制镇的旧区改造和房屋拆迁工作;指导县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工作。
建设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设行业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县基本建设、工程建设、县城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地产综合开发、市政公用设施的地方性规章及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进行行业管理。
2、负责组织县城、小城镇、集镇规划的编写审查报批,并按规划督促实施,全面推进县城、集镇(小城镇)建设的发展。
3、负责全县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综合管理工作,包括工程报建初步设计审查,概算审核、施工审查、开工报告审批、施工过程管理及竣工验收,负责县城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4、负责对全县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参与组织政府投资项目的施工验收和其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备案工作,协调管理全县市场建设。
5、指导全县建筑活动,负责建设行业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以及建设工程项目执法监督工作;规范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工程监理以及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参与工程事故的调查处理,督促指导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协调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劳务合作及行业的交流与合作。
6、指导县城和村镇建设,参与工程项目和基础设施立项审批;指导、监督县城市政设施、垃圾与污水处理、公共客运、园林绿化、城市雕塑、市容环卫治理和监察工作;指导公用基础设施的设计与施工;指导村镇统一开发,综合建设和绿化工作。
7、指导监察全县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县城市政设施等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工作和所有建筑物的抗震加固;指导、监督全县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
8、负责县城街区建设,规划制定建设计划,审查项目建设设计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9、研究组织编制和实施县城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组织审核乡镇规划,督促检查城市建设依法进行。
10、参与县城各类建设项目的选址、可行性研究,签署选址意见书,负责城市规划区各类建设工程(含临建)的规划管理,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全县规划设计、勘察、测绘的行业管理。
11、负责全县城镇房地产综合开发、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负责房产管理工作,监督规范房地产交易市场,指导和推进全县村镇住宅建设。
12、负责全县建设行业队伍建设工作,按有关权限规定管理全县行业技术职称评审,指导全县建设行业业务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系统内职工培训,专项培训和继续教育。
13、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程建设、城市建设、 村镇建设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起草、制定和组织实施我县相关地方性规章;指导各镇建设工作。 (二)参与审核全县城市化规划;负责城市化进程中...
深圳市住宅售房管理服务中心负责承办市本级政策性住房、保障性住房和限价商品房的出售管理及其售后跟踪管理工作;负责办理市本级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产权变更、补差、回购、拆迁补偿合同签约事务,以及资料遗失...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起草有关城乡建设方面的地方性政策、规章、发展规划并组织指导实施。(二)参与项目建设的选址定点,负责城乡建设档案的管理工作。(三)负责建设工程造...
1 泸水县建设局职能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泸水县建设局是县人民政府综合管理建设工作的职能 部门,贯彻国家和省、州涉及建设的法规和政策;研究拟定全县 城镇建设、工程建设、抗震及震后恢复重建、建筑装饰装修业、 住宅与房地产业、住房制度改革、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 业、国家风景名胜区风景名胜和建筑市场城市公交、 出租车管理 的措施、办法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 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 督检查,进行行业管理;编制、管理县级城镇建设资金项目投资 计划。 (二)负责全县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 家、省、州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定期收集、制定全县建设定额信 息及建筑材料地方基价并发布实施和监督检查; 负责建筑产品质 量的认证工作; 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 负责贯 彻及制定建设项目评价方案、经济参数、投资估算指标、工程建 设概预算定额等计价依据; 综合管理和指
嵊泗县建设局文件 各科室、单位: 现将《嵊泗县建设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 请机关大楼全体工作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属单位原则上参照 本制度执行。 二 OO七年八月二十日 嵊泗县建设局 2007 年 8 月 20日印发 嵊泗县建设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 为切实改进机关工作作风,转变机关工作职能,强化机关内部管理, 提高机关工作效率,使机关工作逐步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结合 本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机关工作守则 第一条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 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习贯彻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 代表”重要思想,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二条 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本职工作,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 服务意识,正确处理好个人与组织、局部与整体的关系。求真务实,奋发 进取,勇于创新,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整体
协调局机关和运管、运输工作;负责机关行政管理、安全保卫、综合治理;负责文秘档案、政务信息、政务督察、机要、保密、文印、信访、编志、新闻宣传工作;负责局机关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重要会议和活动的组织协调;负责局机关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和实施监督;组织交通行业政策研究,起草重要报告、综合性文件和材料;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
负责国家和全省基本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贯彻执行和检查监督;负责全市交通行政执法中引起的所有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工作;负责交通行业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治理公路三乱工作。
负责编制交通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公路建养、站点建设的年度综合计划的上报实施;负责交通行业统计、预测、信息和内部财务审计工作;负责交通系统的引进外资工作;归口管理公路养护生产工作;为交通行业提供指导、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制定交通行业科技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重大交通科技项目及科技合作与交流;组织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负责全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管理,维护交通行业基本建设市场平等竞争秩序;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工程招投标、工程造价工作的行业管理;负责组织协调全县重点交通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以及实施和质量管理,组织或参与项目竣工验收;负责全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从业单位的资信审查工作;负责全县道路运输市场的规定和宏观管理;负责客运线路的协调申报和宏观调控;负责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培训的行业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订运输价格;归口管理全县道路运输工作;负责全县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资格和20辆以上汽车租赁业经营资格的审批和管理工作。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和灵魂,是人类的精神家园。清水县立足于轩辕故里的文化定位,抢抓华夏文明传承创新示范区建设重大机遇,紧紧围绕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关中天水经济区建设,以及我市建设中华始祖文化园、打造全球华人寻根祭祖圣地的一系列工作部署,坚持把轩辕文化作为引领清水文化建设的一面旗帜,把独具魅力的“轩辕黄帝故里·华夏文明之源”特色文化品牌建设作为甘肃伏羲文化、中华炎黄文化和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开发建设的重要内容,深入推进轩辕文化建设进决策、进项目、进民生,大力实施以“一个总体规划、一部大戏、一套系列丛书、一批标志性命名和一城、一塔、一殿、一祠堂”为主要内容的“八个一”工程,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加快推进轩辕文化的研究、开发、利用和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步伐,促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增强区域特色文化资源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后发优势,不断使轩辕文化真正成为加快发展的软实力,使轩辕故里文化品牌成为经济增长的“助推器”。 2100433B
天天天水网讯 据清水县政府网消息,5月18日,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宋贤雄,副县长王怀珍,县政协副主席李应祥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深入秦亭镇秦亭村鲁堡自然村,就因16日夜间强降雨,导致3户村民屋后坡面出现长约20米宽10公分地裂缝的地质灾害情况进行了现场勘查。
县领导详细勘查了灾害发生情况,听取了镇村干部的汇报,要求做好灾情监测,严防次生灾害发生。县领导要求,秦亭镇要立即组织群众回填裂缝,疏通水路,清理积水,并在周围划定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县国土局要指导做好秦亭村应急避险方案编制,明确避险路线、避险场所和预警信号,并向村民发放避险明白卡;秦亭镇、秦亭村要安排镇村两级监测人员24小时值守,加强监测预警,及时报告情况,同时要做好灾害的后续处置工作,及时组织村民修筑挡土墙,防止灾害进一步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