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潜水电机绕组线第1部分:一般规定 | 标准号 | JB/T 4014.1-2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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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3-12-31 | 实施日期 | 2014-07-01 |
技术归口 | 全国电线电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批准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张敬平、陈惠民等。
上海电缆研究所、河北国潜线缆有限责任公司等。
电机引接线产品规格表 型号 产品名称 导体长期允许 工作温度 ℃额定电压V 标称截面mm2 JV 铜芯 PVC 绝缘电机绕...
电机引接线产品规格表 型号 产品名称 导体长期允许 工作温度 ℃额定电压V 标称截面mm2 JV 铜芯 PVC 绝缘电机绕...
电机绕组分为定子绕组和转子绕组。定子绕组:根据线圈绕制的形状与嵌装布线方式不同,可分为集中式和分布式两类。1.集中式绕组集中式绕组应用于凸极式定子,通常绕制成矩形线圈,经纱带包扎定型,再经浸漆烘干处理...
电线电缆识别标志 第 1部分:一般规定 GB 6995.1-86 发布时间 :1986-11-20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电气装备电线电缆、电力电缆和通信电缆等电缆识别标志及绝缘线芯的识别标志。 2 目的 本标准对电线电缆及其绝缘线芯的识别标志方法作出了统一的标准化规定,以保证电线电缆正确连 接、安装和安全运行。 3 定义 3.1 电缆识别标志 用文字、字母、符号、颜色等标记标出电线电缆的制造厂、产品商标、型号、规格、性能等。 3.2 绝缘线芯识别标志 用阿拉伯数字、颜色 (单一颜色或组合颜色 )区分多芯电缆的不同绝缘线芯或标明绝缘线芯的功能。 3.3 标准颜色 为识别标志所规定采用的颜色,并用颜色色版表示。 3.4 颜色色序 多芯电缆 (二芯以上 )绝缘线芯采用颜色识别时规定优先采用的颜色 (包括组合颜色 )及其顺序排列规 则。 4 一般要求 4.1 颜色识别 4.1.1 颜色要求
电线电缆识别标志 第 1部分:一般规定 GB 6995.1-86 发布时间 :1986-11-20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电气装备电线电缆、电力电缆和通信电缆等电缆识别标志及绝缘线芯的识别标志。 2 目的 本标准对电线电缆及其绝缘线芯的识别标志方法作出了统一的标准化规定,以保证电线电缆正确连 接、安装和安全运行。 3 定义 3.1 电缆识别标志 用文字、字母、符号、颜色等标记标出电线电缆的制造厂、产品商标、型号、规格、性能等。 3.2 绝缘线芯识别标志 用阿拉伯数字、颜色 (单一颜色或组合颜色 )区分多芯电缆的不同绝缘线芯或标明绝缘线芯的功能。 3.3 标准颜色 为识别标志所规定采用的颜色,并用颜色色版表示。 3.4 颜色色序 多芯电缆 (二芯以上 )绝缘线芯采用颜色识别时规定优先采用的颜色 (包括组合颜色 )及其顺序排列规 则。 4 一般要求 4.1 颜色识别 4.1.1 颜色要求
其比例尺,根据丘面积的大小,可在1:100~1:1000之间选用。分丘图的幅面一般在787mm×1092mm的1/32~1/4之间选用。
分丘图图纸一般采用聚脂薄膜,也可选用其他材料。分丘图展绘图廓线、方格网的控制点的误差同于表6-1的要求。分丘图的坐标系统与分幅图的坐标系统应一致。
【学员问题】石油化工企业给水系统划分的一般规定?
【解答】1、工厂给水系统一般可划分为下列系统:
a)生产给水(新鲜水)系统;
b)生活饮用水系统;
c)消防给水系统;
d)循环冷却水系统;
e)回用水系统。
注:由于使用条件与水源条件的不同,可适当增设或合并给水系统。
2、生产给水系统应向软水站、脱盐水站、化学药剂设施、循环冷却水设施以及其它单元供给生产用水。
3、生活饮用水系统应向食堂、浴室、化验室、生产单元、生活间、办公室等供给生活及劳保用水。
4、消防给水系统根据全厂或装置消防要求不同,可分为低压与稳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其设置方式应符合现行GB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5、消防给水系统不得与循环冷却水系统合井。
6、循环冷却水系统应向压缩机、冷凝器、冷却器、机泵以及需要直接冷却的物料供给冷却用水。
7、循环冷却水系统宜根据用户要求以及用水地点分布情况划分成一个或几个系统。
8、对循环冷却水系统有污染或有特殊要求的装置(单元),宜设置独立的循环冷却水系统,例如:
a)直接冷却物料并受到污染的冷却用水:
b)储罐区的储罐夏季喷淋冷却用水;
c)空分站及空压站的冷却用水;
d)固体物料的输送用水。
9、回用水系统应根据实际情况,在技术经济比较的基础上决定回用水的用途。例如:
a)绿化用水;
b)冲洗用水;
c)循环冷却水系统或消防水系统的补充水:
d)直流冷却水。
10、未受污染的直流冷却水,宜设重复利用给水系统。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内容简介
GB/T 23724《起重机检查》拟分为以下五个部分: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流动式起重机;
——第3部分:塔式起重机;
——第4部分:臂架起重机;
——第5部分:桥式和门式起重机。
本部分为GB/T 23724的第/部分。
本部分等同采用ISO 9927—1:1994《起重机检查第1部分:总则》(英文版)。
本部分等同翻译ISO 9927—1:1994。
为了便于使用,本部分作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ISO 9927的本部分”一词改为“GB/T 23724的本部分”;
——删除了ISO 9927-1:1994的前言;
——ISO 9927—1:1994引用的一些国际标准,用已等同采用为我国标准代替对应的国际标准;
——根据GB/T /.1的要求,在附录A中增加了章号“A.1”和表编号“表A.1”,并且把脚注“/)”改为“.”。
本部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起重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27)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北京起重运输机械研究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刘涛。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