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划标准,拟订全县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起草相关地方性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监督实施,拟定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重大林业工程建设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
(三)负责全县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全县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负责推进林长制工作。拟订全县推进林长制相关配套制度,组织开展林长制实施情况检查监督考核工作。承办县级总林长、副总林长交办的有关事项。
(五)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县级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助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规定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负责猎枪弹具的管理并监督狩猎情况。
(六)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和省市县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七)负责推进全县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
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开展退耕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八)拟订全县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产业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九)组织、指导全县国有林场、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监督全县林业经济合作组织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
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按综合防灾救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二)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县级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申报和组织实施重点林业建设项目,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林业科技、教育和合作交流工作,指导全县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县林业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
(一)办公室(人秘股)。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报刊、机关学习和公务接待、公务车辆、电话、网络、水电、卫生、后勤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林业普法宣传、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拟定机关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工作。组织办理县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县政协委员的提案。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配合监督做好机关效能建设;协助做好机关及下属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信访、党风廉政、文明创建、党建、党务和工会等工作。
(二)财务股(会计核算中心)。负责研究提出全县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建议,编制和组织实施局属部门预算,指导下属单位编制部门预算。负责管理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各项林业专项资金及预算内外资金的管理。管理县级林业资金,监督全县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监管县级国有林业资产。组织、指导全县林业计划财务各项统计和会计规范化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内部财务审计和人员养老保险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三)林长制办公室。负责承担全县林长制改革推进工作。贯彻落实县级以上林长制会议、文件精神,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承办县级总林长、副总林长交办的有关事项。承担县级林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全县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改革工作。
(四)造林绿化股(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研究提出全县林业和草原生态建设发展战略,拟定全县林业重点工程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全县城乡造林绿化、森林培育和林业产业化建设工作。负责林业科技和智慧林业建设。承担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承担林木种子、草种管理使用和种质资源工作,指导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监督管理林木种苗和生产经营行为。负责生态扶贫和生态补偿制度的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基层林业站工作。承担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森林资源林政股(行政审批服务股)。负责承担全县森林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承担林地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负责并监督林业行政许可、行政审批、林业行政执法和林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相关工作。负责全县湿地资源监督管理。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测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全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工作。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
(六)国有林管理股。负责对局属国有林场与国有苗圃、南屏山森林公园的管理,对国有林场(苗圃、南屏山森林公园)的计划、生产、业务、技术进行指导与管理工作;承办国有林场各项林业生产作业的审批与生产作业质量的检查验收;负责国有林管理和森林防火工作。
(七)林业产业项目股。负责拟定全县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林业重点工程项目的筛选、编报工作。指导、协调林业项目建设管理,监督全县林业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组织开展林业产业发展调研,监督、指导各产业对林业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指导涉外、援外项目实施。协助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2019年11月19日,获第四届“中国林业产业突出贡献奖”。
1、负责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技术指导和参与工程预算,并承担责任。2、主持审核投资项目的设计方案,审定设计单位的所有图纸及设计技术变更通知。3、负责审核、控制工程项目建设成本。4、主持审批权承建单位提出...
机构职责一、负责全国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起草相关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制定部门规章、参与拟订有关国家标准和规程并指导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资源、...
工程监理工作任务,可以简单地归纳为“三控、两管、一协调”。三控,即质量控制(包括工程施工安全质量控制)、造价控制和进度控制;两管,即工程合同管理和工程信息管理;一协调,即协调工程建设相关各方的关系。
唐玉阳,全椒县林业局局长。
工程监理的主要职责 项目监理部人员岗位职责 1.3 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1.3.1 全面负责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实施;负责管理项 目监理部的日常工 1.3.1.1 ; 作,定期向公司报告工作 确定项目监理部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1.3.1.2 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检查和监 督监理人员的工作, 1.3.1.3 对不称职的人员进行调换; 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应包括安全监理方案)和审 批监理实施细则; 1.3.1.4 专业监理实施细则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由项目监理规 划须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 总监审批; 主持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 报告和项目监理工 1.3.1.5 作总结,主持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月报须报 公司和建设单位; 组织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并指定专人负责记录 项目监理日志和安 1.3.1.6 全监理日志; 主持监理工作
施工企业 BIM 工作的推进策略 从鸟巢到水立方, 从央视大楼到国家大剧院。 当一座座富于创意的建筑在你的身 边日新月异地发生着变化,不可思议的建筑形态和建设速度让你充分地意识到: 中国的工程建设行业正在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 十年之前, 也许没有人能想到 今天建筑的形态与理念能够如此的大胆与前卫; 十年之后, 我们更加无法预知未
现任领导
武宣县林业局局长:覃桂党
局长
主持林业局全面工作。分管局办公室、财审等工作。
党组书记、副局长
主持中共勉县林业局党组工作。主抓党建组织、干部职工管理、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党风廉政建设、机关管理;分管林政管理等工作。
天保中心主任
主持天保中心工作。分管二期天保工程、国有林场棚户区改造、生态效益补偿金管理、天保经费及其供养人员工资和福利待遇等工作;分管云雾山风景区开发建设工作。
行政监察室主任
分管纪检监察、党务政务公开、森林公安、林政执法稽查、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信息、信访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车管理等工作。
副局长
分管产业建设、退耕还林、森林防火、生物能源、安全生产、防汛救灾等工作。
系统工委主席
主持全系统工会工作。分管造林绿化、种苗、科研科技、林业勘测设计、森林资源调查、目标责任考核、职称评定、群团、计生、扶贫慰问、生态文明建设等工作。
榆林市林业局的前身是陕北防沙造林局,于1953年成立,归榆林专署领导。
1962年正式建制为榆林地区林业局,2000年7月改为榆林市林业局,是全市林业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全市的林业生产及林业重点建设项目;对森林资源的保护、更新、利用进行全面的管理和监督,依法行使林业执法职能;指导、协调林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培植林业主导产业,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
局内设有政秘科、植树造林科、发展计划与资金管理科、科技教育科、林业公安科、资源管理科等6个科室,局属事业单位一个。
全市共有18个林业派出所,29个国有林场,16个国有苗圃。
全市林业系统共有职工5025名,其中科技人员2352名,正高级工程师1人,高级工程师97人,工程师546人,助理工程师372人,技术员66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