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墙改基金 | 表达式 | 建设单位申请退还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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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学科 | 房建 | 适用领域 | 房建 |
(一)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新建项目和技改项目。
(二)开发新型墙体材料新工艺、新技术。
(三)扶持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和改善建 筑功能的示范楼和示范小区。
(四)经财政部门核定的市墙改办会议费、宣传费、业务费及其它支出。
市墙改办应于每年年底前编制下一年度墙改基金使用计划,经主管局(建设局)审核后,报市财政局审批执行。计划外临时用款的,由市墙改办另行报批。
申请使用墙改基金的单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
(二)提供主管部门担保并有偿还能力的企业。
(三)开发该项目的企业,其自有资金应具备投入占总投资额的50%以上。
墙改基金必须用于所批准的项目,发现挪作他用者,市墙改办应立即通知市财政局停止拨贷款及尽快追回贷款和拨款的本息。对已经发放的贷款的计息按市财政局的有关规定执行。情节严重者,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贷款期限为1年、2年,最长不超过3年。贷款的本息要按期归还。逾期不还,属低息的改为全息利率计息;属全息的改按市财政局有关逾期贷款的计息标准执行。
各征收站的代征手续费按总征收额的2%(0.1元/平方米)支付给代收站。墙体材料验收费按转入墙改基金总额2%支付手续费。
墙体材料保证金及墙改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墙改基金是由建设单位缴纳。2100433B
建设单位申请退还保证金,必须提供如下资料:
(一)申请退还保证金时要填写好申请表(一式四份)。
(二)原保证金缴纳凭证。
(三)购买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有效发票。
(四)工程设计图纸。
上述资料经市墙改办审核认可后,提供现场核实资料,按照工程实际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数量计算退还本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现行利息支付。
墙改保证金转入墙改基金后,由市墙改办出具专用收据,建设单位可凭收据将缴纳的墙改基金列入工程成本。专用收据由市财政部门统一印制核发。
墙改办必须按期向市财政局报送墙改保证金收退情况报表,接受财政部门的财务监督。
墙改保证金转入墙改基金后,市墙改办必须于十天内将其转入市财政专户,实行“墙改基金”专户管理。
您好: 二手房一般情况下没有公共维修基金,如果有的情况下需要买卖双方去物业办理更名手续。维修资金(maintenance fund)又称“公共维修资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住宅物业的业主为了本物...
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房屋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首期专项维...
您好,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
(一)申请使用墙改基金的单位,需向市墙改办申报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经有关部门论证及主管部门提出意见。
(二)市墙改办对申请单位的申请进行审查,提出意见,报市墙体材料改革领导小组审批后下达用款通知。
(三)市墙改办根据用款通知报市财政局,由市财政局按有关规定办理用款手续。其中属借款性质的,由申请单位与市财政局办理签定借款合同等手续,并委托银行按签定合同规定监督执行。
(四)使用墙改基金的单位应在项目实施当中向市墙体改良办、市财政局报送季、年度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报表,直至项目完成为止。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建设厅 关于印发《河南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省辖市及有关县(市)财政局、建委(建设局) : 为加强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加快推广新型墙体材料,根 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 办法>的通知(财综, 2007? 77 号)》要求,省财政厅、建设厅 重新修订了《河南省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现印发给 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十月十四日 河南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上报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以下简称专项基 金)征收使用管理,加快推广新型墙体材料,促进节约能源和保 护耕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 广节能建筑的通知》(国办发, 2005? 33 号)、《财政部、国家发 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
为了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10月9日,延安市墙改办举办了第9期“建筑节能与墙改知识讲座”。
据悉,延安市墙改办的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此次讲座,大家认真学习了题为《有关建筑节能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课程,分别从法的基本知识、法的概念和立法的相关内容,建筑节能法律法规及《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等进行了详实深入的了解。通过讲座,干部职工们加深了对建筑节能方面各项工作的认识,并了解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执法的程序,同时深刻认识到建筑节能行政执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了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和检查的能力。
延安市墙改办提出,此次讲座内容丰富,希望干部职工能够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建筑节能方面的法律法规联系实际,把相关理论贯穿工作始终,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有力推动全市建筑节能和墙改工作更好更快的发展。
为了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10月9日,延安市墙改办举办了第9期“建筑节能与墙改知识讲座”。
据悉,延安市墙改办的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此次讲座,大家认真学习了题为《有关建筑节能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课程,分别从法的基本知识、法的概念和立法的相关内容,建筑节能法律法规及《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等进行了详实深入的了解。通过讲座,干部职工们加深了对建筑节能方面各项工作的认识,并了解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执法的程序,同时深刻认识到建筑节能行政执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了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和检查的能力。
延安市墙改办提出,此次讲座内容丰富,希望干部职工能够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建筑节能方面的法律法规联系实际,把相关理论贯穿工作始终,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有力推动全市建筑节能和墙改工作更好更快的发展。
墙改费是由各级政府墙体改革办公室对建筑建设单位或粘土砖生产单位征收的预算外行政收费。征收的目的是逐步改变使用粘土砖作为建筑墙体材料的传统做法,大力推行新型墙体材料,如空心砖、水泥砖、框架结构建筑等,逐步减少使用粘土砖用量,有效保护耕地。征收的标准以各省墙改办的规定为准,各省不尽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