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青海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批转煤电油运和抢险抗灾应急指挥中心关于抢险抗灾工作及灾后重建安排报告的通知 | 颁布时间 | 2008年2月23日 |
---|---|---|---|
单 位 | 青海省人民政府 |
青海省抗灾救灾信息报送表(略)
青海省人民政府
二○○八年二月二十三日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现将《国务院批转煤电油运和抢险抗灾应急指挥中心关于抢险抗灾工作及灾后重建安排报告的通知》(国发〔2008〕6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根据各自工作职责,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分工负责,协同配合,抓紧修复基础设施,尽快恢复农业生产,加强煤电油运保障,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生活,着力防治次生灾害,切实做好抗灾防灾和灾后重建涉及的各项相关工作,努力确保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和谐稳定。现就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省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要求,省上成立了省政府抗灾防灾工作组(青政办〔2008〕11号),具体负责我省的抗灾防灾和灾后重建工作。按照部门职责,由省农牧厅负责核实、重建和恢复农牧业生产;由省经委负责煤电油运方面抗灾防灾和重建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相应开展工作。
二、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省政府应急办等部门和地区,按照《国务院煤电油运和抢险抗灾指挥中心关于编制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方案的紧急通知》(发改电〔2008〕43号)要求抓紧完善《青海省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方案》,并报省政府同意后,于2月25日前上报。有关数字要统一核实。
三、由省民政厅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和地区组织做好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重建工作。在2月底前摸清底数,3月底前制定方案,开展重建。具体重建工作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民政部门统一组织,群众自建为主,政府适当补助。
四、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青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报送抗灾救灾工作情况信息的紧急通知》(青政办明电〔2008〕12号)要求,充分认识这次我省抗灾救灾工作的特殊性、长期性和艰巨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进一步做好抗灾救灾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报送有关工作情况信息,确保信息报送工作的严肃性。为了统一口径和便于每5日一报的信息,请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按《青海省抗灾救灾信息报送表》(见附件)填报内容并按程序上报,如有需说明的问题可附文字材料。
应急指挥中心是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应急指挥...
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省政务中心)是省委、省政府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而设立的,集行政许可审批、要素资源配置、行政效能监察和社会公共服务功能于一体的省级综合政务服务平...
你好,青海好点的设计院都在西宁,因为别的城市就没什么设计院,大多数工程都是到西宁设计,好点的有省院、人防院,这些都是甲级的,还有中房等等这种乙级及乙级一下的单位就多了,加起来有好几十家。他们一般都是私...
<正>琼府办[2008]20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现将《国务院煤电油运和抢险抗灾应急指挥中心印发关于做好灾后恢复重建期间生产安全和交通安全的公告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切实做好生产和运输的安全防范工作。二○○八年二月二十二日
<正>琼府办[2008]20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现将《国务院煤电油运和抢险抗灾应急指挥中心印发关于做好灾后恢复重建期间生产安全和交通安全的公告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切实做好生产和运输的安全防范工作。二○○八年二月二十二日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抢险救援物资储备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晋城市抢险救援物资储备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贯彻执行。《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物资储备调拨应急预案的通知》(晋市政办〔2015〕34号)同时废止。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9日
国务院批转水利电力部
关于“七五”期间治淮问题报告的通知
国发〔1986〕78号
河南、安徽、江苏、山东省人民政府,国务院各有关部门:
国务院同意水利电力部《关于“七五”期间治淮问题的报告》,现转发给你们。关于“七五”期间的治淮项目和投资规模,经有关方面反复研究,并在今年(1986 年)年初的全国计划会议上作了相应安排,希根据通知精神抓紧落实具体实施计划。
关于修建临淮岗控制工程问题,有关地区存在一些分歧,现经国务院反复研究,原则确定修建这项工程。由水电部组织有关单位提出正式设计方案,按建设程序报批。
淮河治理以及淮河流域的经济发展对全国具有重要影响。目前,治淮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水旱灾害已得到初步控制,淮河流域的生产面貌有了明显改变。但是,较大洪涝灾害的威胁仍很严重,水利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也不适应工农业发展的需要。因此,治淮要继续贯彻“蓄泄兼筹”的治理方针,从全局利益出发,在搞好全面规划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关键工程的前期工作。
治淮问题较为复杂,历来矛盾较多,望各有关地区和部门顾全大局,互相配合,进一步推进淮河的治理工作。
国 务 院
一九八六年七月十七日
关于“七五”期间治淮问题的报告
国务院:
自一九八一年国务院第一次治淮会议以来,水电部治淮委员会与豫、皖、苏、鲁四省水利部门,在中央有关部委大力支持下,编制了以恢复、巩固、发挥现有工程效益为主要内容的第一步治淮规划,并对重大骨干工程的可行性作了专门论证。同时,治淮工程的实施也有一定进展,有关省进行了淮河干流中游的淮北大堤加固、新沂河大堤加固、行蓄洪区庄台、南四湖渔民庄台及洪泽湖周边处理、茨淮新河和部分上游水库加固等工程,进一步发挥了现有工程的作用。四年来的实践证明,一九八一年治淮会议的决定是正确的。
但是,由于建设资金的限制,以及对一些重大治理方案的认识尚不统一,致使一九八一年治淮会议提出的一些重要任务未能如期完成,影响了治淮工作的进展。淮河流域的治理,关系豫、皖、苏、鲁四省的一亿人口、二亿亩耕地的安危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对全国有很大影响。建国以来,治淮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初步控制了大部分地区的常遇性水旱灾害,生产面貌有了显著改变。但现在仍有部分地区约五百万人受到洪涝灾害威胁。部分行、蓄洪区约一百万人民的生产、生活十分困难。如遇较大洪水,仍难避免发生重大灾害,甚至可能造成十分严重的后果。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工业用水、航运及其他方面也对治淮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此,必须统一认识,加快淮河的治理进度。一九八四年九月,赵紫阳总理视察淮河时指出,治淮成绩很大,仍需加强治理。我们认为,应继续贯彻“蓄泄兼筹”的治淮方针和“小局要服从大局,大局要照顾小局,最终要服从大局”的原则。在治淮的统一规划下,要充分发挥地方的积极性,中央应在可能条件下,给予最大的支持。去年(1985年)三月,国务院召开了第二次治淮会议,研究了近期治淮的各项重大问题和“七五”期间的安排。之后,我们与有关部门反复协商,初步确定了有关治淮的具体措施,现报告如下:
一、淮河上游水库工程
当前,淮河流域内还有很多病库、险库,各省必须引起重视,优先安排,整修加固,保证不出重大垮坝事故。“七五”期间,国家重点支持加固河南宿鸭湖、山东许家崖、陡山等大型水库,复建河南板桥水库,并积极争取集资复建石漫滩水库。
二、淮河干流上、中游防洪
淮河上、中游的防洪问题关系到淮北平原、重要能源基地及交通干线的安全,目前标准偏低,应进一步提高。根据淮河干流上、中游地形、水文及社会经济特点,治淮委员会提出的主要规划是:(一)扩大行洪通道,使中小洪水畅通,减少行、蓄洪区使用机会;(二)修建临淮岗控制工程,将淮北大堤防洪标准提高到百年一遇;(三)行、蓄洪区实行特殊政策,积极发展生产,调整产业结构,稳定群众生活。这三项措施是一个整体,必须全面规划,统一安排,才能收到预期效果。目前,有关省对扩大行洪通道,认识比较一致,部分具体措施须进一步研究落实。
关于临淮岗控制工程的兴建与否,影响干流上、中、下游整个防洪措施的全面安排,必须速作决策。经治淮委员会多年反复论证认为,临淮岗工程可以有效地控制洪水,使淮北大堤防洪标准由四、五十年一遇,提高到百年一遇,有利于保护重点工矿区和铁路干线,比加高加固淮北大堤方案节省资金,效果好些。但坝的上游要多淹些土地,洪水位持续时间长些。权衡结果,修建临淮岗控制工程利多弊少,技术、经济上是可行的,应该兴建。河南省认为,修建临淮岗工程,将扩大上游淹没损失,延长高水位时间,加重灾情,淹没区的处理措施很困难,特别是调度复杂,会进一步加深中上游的矛盾;而加高加固淮北大堤的方案,同样可提高防洪标准,这样更为经济合理,因此要求有关部门认真考虑各种不同意见,继续比较论证,暂缓作出决定。安徽省认为,续建临淮岗工程,充分利用前期洪水已淹没的坝上洼地,多蓄洪水,以提高淮北大堤防洪标准达到百年一遇,具有防洪调度灵活、不增加淮北大堤防汛困难、工程投资较小、经济效益较高的优点;加高淮北大堤方案,则工程大、投资多、维护费用大、防守困难、安全性差;扩大淮河行洪通道,必须与修建临淮岗控制工程同步进行,这样才能保证淮北大堤的安全。鉴于有以上分歧意见,建议由国务院尽快作出决策。
关于行、蓄洪区实行特殊政策问题。我们认为,应遵照赵总理视察淮河时的指示精神,认真研究改变生产结构,开展多种经营,“弃秋夺午”,同时修建庄台,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并由国家及受益地区的单位和农民提供一定资金,建立防洪基金。我部拟与财政部、民政部共同研究实行办法,在行、蓄洪区试行。行、蓄洪区要控制人口增长,进洪机遇多的地方,要通过各种方式把部分群众逐步转移出去。要加强行、蓄洪区行政管理。我部与治淮委员会拟同有关省对行、蓄洪区全面深入调查,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拟出具体政策和办法,提请中央书记处农村政策研究室召集专门会议研究,作出决策。
为了有利于城西湖周边的排涝和综合利用水面,南京军区在城西湖所建农场要尽快撤出,退垦还湖。
三、淮河的支流治理
“七五”期间重点加固沙河南堤,并续建茨淮新河、怀洪新河。茨淮新河剩余工程量已不多,安排在“七五”前期建成。怀洪新河,“七五”期间首先进行切岭工程,全部工程争取在“八五”期间建成。
淮北平原的其它跨省支流,根据国家和地方财力,有步骤地安排黑茨河治理及汾泉河、涡河、奎濉河、包浍河等处理工程。
四、洪泽湖和人海水道
在“七五”期间按三千秒立米流量的规模修建入海水道,以提高洪泽湖的防洪标准;先按简易通水的要求,修建必要的工程。入江水道行洪一万二千秒立米流量的工程和洪泽湖大堤加固工程,应抓紧实施。洪泽湖近期蓄水位为十三米,防洪限制水位仍为十二点五米,远景蓄水位将抬高到十三点五米高程。
五、沂沭泗河东调南下工程
沂沭泗河东调南下工程的规划布局是正确的,国务院第一次治淮会议已予肯定。但这项工程进展不快,南下工程同东调工程的进度也不平衡。“七五”期间,要加快该项工程的建设步伐,在同步实施的原则下,加快南下工程,合理安排东调工程,逐步提高上下游的防洪标准。苏、鲁两省要从大局出发,互相促进,按治淮委员会提出的具体部署,积极实施。
原则同意山东省关于修建南四湖东堤的要求。请山东省及早编报该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另行审定。
六、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
由于种种原因,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设计任务书的提出时间推迟了,现应抓紧这项工作。经过几年的方案论证,我部和治淮委员会与有关省反复交换意见,虽然在具体问题上意见仍有分歧,但原则上都同意治淮委员会所提方案,并希望及早实施。我部基本同意治淮委员会提出的该工程设计任务书,拟报请国家计委审批。有关调水和航运的配合问题,由我部和交通部商办。
七、航运
淮河流域是重要的能源基地,淮河航运具有很重要的地位。水利、交通部门要通力合作,近期要首先结合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建设南北大运河。沙颍河贯穿豫、皖两省,并可经淮河干流直通长江,现在未能发挥应有作用。水电部与交通部要共同努力,制订联合开发航运的规划,抓紧碍航闸坝复航,尽早全线通航。
八、治淮“七五”计划
我部和治淮委员会要与各有关省进一步商定“七五”计划的具体安排,分年实施。目前,主要是加强各项工程的前期工作,及早确定有关工程的规划方案,编制设计文件,为落实计划创造必要的前提。设计方案审定以后,要排除困难,积极实施,切勿因枝节问题贻误时机。
以上报告如无不妥,请批转有关地区、部门贯彻执行。
5月14、15日,广州市房屋应急抢险指挥部联合白云区房屋应急抢险指挥部在白云区钟落潭镇组织开展了为期两天的房屋应急抢险技能训练。
此次训练,全体抢险队员克服酷暑高温、蚊虫叮咬等困难,精神振作,热情高涨,全身心积极投入训练,较好地掌握了起重气垫、开门器和剪断器组合套装、电动切割机等新抢险装备的基本功能和操作使用,联合实施了搭设钢管脚手架、梁头顶架、液压顶杆支撑等基础科目训练,训练取得了圆满成功。
通过此次训练,提升了抢险队伍的实际使用装备技能和现场救援处置能力,检验了市区两级房屋应急抢险机构和队伍现场操作、协同互助的实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