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工业转型升级建设重大产业基地实施意见的通知 | 发布单位 |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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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建设国家循环经济先行区,促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实现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在统筹实施工业“双百”行动、“123”科技支撑工程和50个重大技术进步项目基础上,提出加快工业转型升级建设重大产业基地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立足现有产业和资源优势,以加快形成十大特色优势产业和循环经济产业链为目标,以重大工业项目建设为抓手,依托各工业园区和集中区,全力打造十五个重大产业基地,大力培育和引进市场主体,有效调整生产力布局,拉长产业链条,构建循环工业体系,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工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为加快“三区”建设、实现“两新”目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产业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顶层设计,优化生产力布局。按照全省“四区两带一线”功能区总体规划要求,统筹现有产业基础、资源禀赋、科技实力和发展优势,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形成产业链清晰、分工明确、优势互补、竞相发展的格局,构建绿色低碳、创新驱动、特色鲜明、效益显著的循环经济产业新体系。
———坚持结构调整,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下大力气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前沿技术、高端技术与新兴产业的高度融合。利用市场倒逼机制,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推进行业兼并重组,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增强企业发展的内生动力。
———坚持科技创新,推动发展方式转变。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深化产学研联合,加快基地科技创新平台和创新体系建设,加大新产品开发、品牌创建和技术改造力度,集中精力攻克一批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发挥好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作用,加快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高高新技术和优势产业集中度,实现产业价值链由低端向高端的提升。积极引进和培养高端人才,提高科技对经济发展的支撑能力。
———坚持项目引领,壮大产业发展规模。围绕基地主导产业,实施一批重大骨干项目,发挥好大项目的引领作用。致力于产业链的延伸,加快建设精深加工、生产性服务业和配套产业项目,实现上下游及配套产业协同发展,提高产业关联度和紧密度,不断壮大基地产业发展规模,做大做强园区企业,不断扩大劳动就业。
———坚持节能减排,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牢固树立“循环、绿色、低碳发展”的理念,围绕发展工业十大特色产业,坚持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以资源综合利用、搭建循环产业链条、发展精深加工作为主要路径,杜绝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建设,从源头控制能耗和排放,构建绿色、环保的循环经济产业体系,实现产业发展与生态文明的有机结合。
———坚持产城融合,推进基地建设与城镇化同步协调发展。发挥政府在规划引导、政策支持、项目服务和环境营造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充分利用市场机制,促进各类资源要素向基地集聚,把产业发展和集聚与加快城镇化进程有机结合起来,以产兴城、以城促产、产城融合、协调推进,不断强化城镇化发展的产业支撑,努力形成产业对接、城乡联动的产业发展新格局。
三、建设目标
到2020年,全省形成5个千亿元产业基地、10个五百亿元产业基地。
(一)推动产业发展全面升级。通过重大基地建设,集中布局关联产业,完善产业循环发展链条,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带动产业发展全面升级,促进就业和收入持续增长。到“十二五”末,努力使我省工业转型升级取得实质性进展,工业的创新能力、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基本形成较为完整的现代工业体系。
(二)工业经济整体实力明显增强。到“十二五”末,实现工业企业销售收入4500亿元以上,实现工业增加值1700亿元以上,当年完成一般性工业投资突破1000亿元;到2020年,全省工业企业销售收入突破10000亿元以上,实现工业增加值4000亿元以上,当年完成一般性工业投资3500亿元以上。通过不断壮大基地总量规模,使全省产业发展的质量有明显提升,工业对全省经济发展和小康社会建设的带动作用显著增强。
(三)促进产业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到2020年,西宁形成硅材料、光伏、轻金属合金、煤化工、锂电池、特色轻工等6大产业链;海西形成盐湖化工、油气化工、新材料、冶金、煤化工、特色生物、黄金等7大产业链;海东形成有色金属、装备制造、有机化工、特色生物、建材等5大产业链;全省形成15个定位清晰、特色突出、各有侧重、错位发展、产业关联的基地格局和产业布局,实现基地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四)打造全国有影响力的产业集群和重大产业基地。构建盐湖化工、锂及锂电池、煤化工及精细化工、铝及铝精深加工、硅材料及光伏产业、地毯及绒纺、钛合金及精深加工、黄金冶炼及精深加工、铜铝箔及电子材料、PVC精深加工等10个在全国有影响力的产业集群。
四、主要任务
1.西宁甘河工业园区。以现有化工、有色等产业为基础,通过延伸产业链和发展循环经济,建成我国重要的煤基多联产、氟化工、铬化工、碳材料、铝及多种有色金属加工、铁路专用合金铸件产业基地。基本形成煤焦化—多气来源制甲醇—甲醇制烯烃产业链,萤石—硫酸—甲烷氯化物—氟树脂产业链,铬铁合金—三氧化二铬—铬系不锈钢器件产业链,石油焦(煤沥青)—石墨—金刚石—光伏切割材料产业链,水氯镁石—氢氧化镁(阻燃剂)—PVC产业链,电解铝—铝合金(铝基复合材料)—铝加工产业链,铁精粉—合金钢—铁路专用合金铸件产业链等。加快培育和推进现代物流、重化工非标设备制造以及维保运等生产性服务业。
2.海西察尔汗工业园区。在现有百万吨钾肥的基础上,加快盐湖金属镁一体化等项目进程,积极发展镁合金及压铸、PVC精深加工等下游产业,配套建设物流中心、大型非标设备制造中心等,完善服务功能,建成盐化工与能源化工协调发展的循环经济产业集群,我国重要的钾肥、钾碱、金属镁和PVC精深加工产业基地。
3.海西格尔木工业园区。通过做实园区、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建成以油气化工、黑色有色金属冶炼加工、盐化工为龙头的产业集群,形成炼油及甲醇—甲醇衍生物产业链,铁矿采选—球团—钢铁一体化产业链,有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合金等新材料产业链,盐湖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链;布局昆仑山矿泉水储运集散地和昆仑玉开采、加工等生活消费品工业。在藏青工业园建设形成盐化工、有色金属冶炼及深加工等项目。配套建设物流中心、污水处理厂等公共设施。
4.西宁南川工业园区。通过规划项目实施,打造我国重要的藏毯、锂电池、玉文化和我省重要的新能源、新材料、消费型轻工业产业基地,建成藏毯织造中心和世界地毯交易中心,形成电池级碳酸锂—正极、负级、隔膜材料—储能和锂电池产业链,高纯氧化铝粉—蓝宝石衬底—外延片—芯片—LED(光伏聚光电池)产业链,蛇纹石综合利用为重点的碳化硅—半导体元器件等产业链,原毛分梳—纺纱—织毯—配送服务、原绒分梳—纺纱—染色—针织等特色纺织以及原石交易—饰品加工—珠宝市场等生活消费品产业链和以特色农畜产品加工、销售为主的食品、轻工业产业链。
5.海东临空综合经济园区。通过集中资源、布局重大项目等,建成西部地区重要的现代物流、新材料产业基地,形成现代物流、装备制造、薄膜电池、钠硫电池、集成电路、镍合金加工产业链,高原特色生物精深加工、生物制药、清真食品等生活消费品产业链。
6.西宁东川工业园区。通过提升质量、扩大规模,建成我国重要的硅材料及光伏、铜电子材料和镁、铝、钛等轻金属合金产业基地,形成硅材料及光伏产业链,铜杆—铜箔—覆铜板—印制电路板产业链,钛合金熔炼和钛板、管、带、材产业链,铝箔—电容器—节能灯等产业链,配套建设硅材料检测、光伏产业研发中心、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等服务平台,加快培育配套型、服务型中小企业。
7.西宁生物科技产业园区。通过延伸加工、提升质量、整合资源,形成生化制药、特色生物资源精深加工、昆仑晶石、电动汽车系列等产业集群,建成我国重要的发酵虫草菌粉、枸杞和沙棘精深加工等消费品产业基地,以及西部地区重要的民族药品、保健品、穆斯林民族服饰及服务器出口产业生产基地。形成菌粉发酵—药品和保健品产业链,药材提取—药品生产—配送产业链,硅灰石开采—铸造成型—装配产业链,动力系统—控制系统—传动系统—整车装配电动汽车产业链;布局汽车生产配套产业,推进中药材及生物资源储备交易中心、产品质量检测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8.西宁大通北川工业园区。通过优化布局和培育产业,促进轻金属合金及压铸、新型建筑材料、有机化工、现代物流等产业发展,形成电解铝—铝精深加工产业链,二甲基甲酰胺等有机胺系列产品产业链,进一步扩大北川物流园吞吐能力。
9.海西德令哈工业园区。通过加快纯碱技术改造升级,推进氢氧化镁、镁系阻燃剂、高强度PVC复合材料及其制品等项目建设,发展三元牛、枸杞及三刺等生物资源精深加工,建成我国重要的纯碱、高强度PVC复合材产业基地,西部地区重要的生物资源精深加工基地。
10.海西乌兰工业园区。通过推进煤基多联产项目和副产品精深加工,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条,发展新型化工材料。
11.海西大柴旦工业园区。在有色金属及贵金属采选、钾肥、纯碱、煤炭等产业基础上,将鱼卡矿区煤炭开采能力扩大到3000万吨,布局百万吨油页岩开发、IGCC煤电一体化等项目,建成我省重要的能源及化工生产基地,全国重要的硼产品生产基地。
12.海西都兰工业园区。形成黄金采选—冶炼—合质金—工业黄金(首饰)产业链,枸杞种植—仓储和精深加工等生活消费品产业链,建成我国重要黄金和枸杞等绿色食品保健品产业基地。
13.海东乐都工业园区。形成以600MN大型多功能锻压机为主导的铸造等装备制造零部件配套产业,金属硅—有机硅—硅材料产业链,推动铁合金行业兼并重组和技术改造,加快培育一批配套型、服务型中小企业。建成我国西部地区重要装备制造、有机硅、镁合金板材等产业基地。
14.海东互助工业园区。通过扩能改造和优化布局,形成我国最大的青稞酒生产、物流配送和冬虫夏草加工生产基地,配套建设青稞及青稞酒批发零售交易中心。推进冬虫夏草加工集约发展,培育冬虫夏草品牌。大力发展消费型工业和生物制剂及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形成以特色农畜产品加工、销售为主,以食品、饮料等为支撑的绿色产业基地。
15.海东民和工业园区。完成50万吨铝加工产能建设,发展高端铝材产品,布局石油天然气开采、油页岩开发、铝加工、钛白粉及海绵钛、盐化工、醇醚燃料等产业项目,建成西部地区重要的铝加工、钛白粉及海绵钛产业基地。
五、推进措施
(一)切实强化顶层设计。依据各基地产业定位和发展重点,进一步完善基地建设规划,加强与城镇化发展、土地综合利用和节能环保等规划的紧密衔接。按照构建完整产业链、提高产业协作配套水平的要求,继续谋划一批重大产出、产业补链、功能配套、循环利用的项目和生产性服务业配套项目,强化顶层设计,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并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做好基地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在充分用好用足现有政策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基地建设的政策支持力度。资金方面,一方面整合省内各类专项资金,增加资金额度,优先支持重大产业基地的项目建设、技术创新和人员培训,尤其是加大对产出超百亿的重大产业项目的支持力度。另一方面积极争取将基地项目列入产业调整和振兴技术改造、中小企业发展等国家相关部委专项资金计划。土地方面,优先安排重大产业项目建设用地指标。资源方面,对基地产业链项目优先配置现有资源,鼓励省内外优势企业围绕基地重大项目开展矿产资源风险勘探。税收方面,指导企业用足用好增值税进项税抵扣、资源综合利用减免税等税收优惠政策。优先兑现引进技术设备免征关税、重大技术装备进口关键零部件和原材料免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各相关部门对基地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纳入年度建设计划,并争取列入国家相关规划和专项资金计划。
(三)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全力实施好“双百”、“123”工程、50个重大技术进步、40个百亿产出等重大项目,促进上下游产业对接和协同发展。以每个基地为单元,按照“七通一平”的标准,采用多种融资手段推进和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基础设施整体水平。进一步完善项目建设软硬条件,切实落实好工业投资中的各项优惠政策,对重大项目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主体,强化跟踪协调和服务督查,推进项目顺利实施。
(四)大力培育优强企业。通过扶优扶强、联合重组等多种方式,培育50个主业突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有持续创新能力、销售收入超百亿的大型龙头企业。围绕十大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择优扶持1000户成长性和市场前景好、创新力和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专精特新”中小微企业,培育一批科技型、创新型企业和孵化器。扶持50户设计研发、检疫检验、现代物流、信息服务、安装保养等服务型、配套型企业。形成以规模骨干企业为龙头,以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为纽带的企业集群和配套合作的企业群体,构建大中小微企业相互促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调发展的产业组织结构。
(五)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突出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加大技术创新投入,确保企业研发投入达到年销售收入的2%以上。加快建设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中心等研发载体。深化产学研联合,建立“共同参与、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产业联盟,开展联合攻关,破解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和前沿技术,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重点新产品。推动企业管理创新,促进企业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深化改革和创新,强化基础管理,增强战略管理意识,提高风险管理能力。
(六)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大力推广应用先进制造系统、智能制造设备及大型成套技术装备,加快高新技术、前沿技术的应用。鼓励企业应用国内外先进节能、节水、节材技术和工艺设备,提升工业能效、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从源头上严控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强力推进节能减排,严格控制新增能耗和污染物排放。按照“消化一批、转移一批、整合一批、淘汰一批”的总思路,推动上下游产业紧密衔接,延伸产业链,发展精深加工,消化过剩产能。
(七)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依托特色优势资源,重点发展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特色轻纺、高端装备制造等重点产业,积极培育节能环保产业、生产性服务业及相关配套产业,进一步提升全省产业层次和技术水平,提高综合经济实力,使新兴产业成为全省经济新的增长点。
(八)深入推进“两化”融合。大力实施企业信息化应用示范工程,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和管理信息系统,推动制造模式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服务化转变,加快信息技术、现代管理技术与企业生产的融合,全面提升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引导重点企业构建信息门户网站和电子商务平台,充分利用物联网技术,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全面提升信息化水平。
(九)提高招商引资水平。确定一批重点招商项目,面向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地区和国内500强、大型上市公司、央企和优势民营企业等重点领域进行推介,筛选确定主业与我省产业相吻合的优势企业、特色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招商。充分发挥企业、中介组织、商会等市场主体作用,综合运用资源、市场、政策扶持等手段,引进一批投资能力强、技术含量高的大企业和优势突出的科技型、专业型、配套型、服务型中小微企业入驻产业基地。
(十)推进兼并重组整合。以企业为主体,发挥市场的基础性作用,采取多种措施,整合支撑重大产业项目的矿产资源,促进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在铝及铝加工、光伏等行业,以优势企业为主体,进行上下游一体化的联合重组,提高集约化程度。在水泥、铁合金、电解铝、中藏药等行业,鼓励主业突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的企业,通过多种方式开展跨地区、跨所有制的同行业联合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支持龙头企业与原材料供应方、市场客户、核心技术持有方、各基地开发公司共同组建股份公司,优化企业组织结构,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市场主体。
(十一)发展生产性服务业。鼓励各基地开展质量认证、试验检测、工业设计、信息咨询、技术交易、知识产权服务、设备维保、公共交通等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整合相关资源,提供开放式服务。建设集供气、供暖、废水处理、中水利用为一体的公共服务岛,提高工业气体、中水、热力等资源的集约利用程度。加大各园区仓储、配送、物流通道、结算、信息平台等物流体系的建设力度,积极发展第三方物流,降低实体经济的物流成本。
(十二)提升产品品牌质量。发挥好企业在质量品牌建设中的主观能动作用,引导企业增强质量责任意识,规范与质量责任相关的行为。大力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支持涉及质量品牌的技术改造项目,建设中小企业服务平台、核定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等。引导企业通过深入实施商标战略、强化名牌意识,争创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和青海省名牌,不断提高品牌附加值。支持鼓励企业参加国内外知名品牌会展活动,提升青海品牌形象,提高在国内外市场的知名度和美誉度。鼓励重点企业参与国际、国内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产品和标准。
(十三)努力拓宽融资渠道。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基地基础设施及工业项目的信贷投放。鼓励和支持企业在区域股权市场挂牌融资或以发行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方式提升资本金保障能力。金融机构及中介机构要积极协助企业做好项目融资方案,引导企业运用信托、融资租赁、股权融资、基金等多种方式拓宽融资渠道。积极扩大上市企业资源后备库,加快企业股份制改造步伐,加强企业上市辅导,优先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上市计划。
(十四)加强统筹协调发展。切实加强基地产业建设与城镇化建设同步协调,以产带城,以城促产,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实现“产城融合”、共同发展。统筹安排好基地建设和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建立健全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机制、就业安置机制和再就业培训机制,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不断增加就业岗位,鼓励和扶持失地农民发展生产,提高造血能力,努力增加失地农民的生活收入。
(十五)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企业家和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努力提高企业家的管理素质。结合十大特色产业发展,建立相应的职业技术教育体系,同时在有条件的企业中设立实习基地,开展多层次、多类型的职业培训,培养不同层次的熟练技术工人,直接为企业输送紧缺人才和一线技术人才。认真落实中央和省人才激励政策,鼓励培育企业实行股权、期权等多种形式的激励机制,积极引进和培养高端人才。鼓励企业设立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创新平台,吸引更多更高层次人才来我省创业。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省重大产业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省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各部门、相关地区和工业园区管委会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按照产业基地建设的总体要求、规划部署和目标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转变观念、明确责任,创新体制机制,细化实施方案,制订工作计划,强化督促检查和协调指导,推进落实基地建设目标任务,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各基地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协调推进基地建设各项工作。
(二)完善工作机制。省级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并细化落实产业基地建设的各项政策措施,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督查督办等工作推进机制,实行责任制和绩效考核管理。对建设成效显著的基地和个人进行表彰。
(三)优化发展环境。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加快转变职能,推进政务公开,简化办事程序和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一站式”全流程服务,不断优化政务、投资、融资、创业环境。积极争取国家部委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及时协调解决基地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努力形成全省上下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全面推进基地建设。
青政办[2013]150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加快工业转型升级建设重大产业基地实施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3年6月23日
建议上安阳市人民政府http://www.anyang.gov.cn/的网站,去找找!
青海的产品没有上传到服务新干线,建立你打一下客服电话,叫他们直接当给你
洪湖好吗?当地政府部门都不上网吗?他们都是在家里上班吗?不要出门的吗?看不到洪湖南滨大楼出了这么多骗子公司吗?耳朵也听不到吗?还是每天都在哪里和他们一起吃饭喝酒?洪湖政府办公室是不是木有人上班了?我都...
青政办[2017]141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我省装配式建筑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
关于加快建设节约型机关实施意见的通知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 (国发〔2005〕21号) 精神, 进一步加强全省各级政府机关节约资源工作,建设节约型机关,确保实现《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安排意见》(青政〔2005〕68 号)确定的政府机关综合节约率达到5%的目标,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充分认识建设节约型机关的重要意义
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的历史阶段、面对严峻的资源和环境形势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建设节约型机关是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内容, 各级政府机关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以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为必然要求,以继承和发扬勤俭节约优良传统为具体体现,努力建设节约型机关。
二、突出抓好建设节约型机关的重点工作
各级政府要把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理念和要求贯穿到政府工作的各个环节中,在制定政策法规、编制规划和项目决策等过程中要切实贯彻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 坚持节约优先的方针,杜绝和减少因决策失误造成的资源浪费, 保护和用好有限的资源;积极鼓励资源节约新产品的推广应用, 强制淘汰消耗高、污染重、技术落后的产品; 制定有利于资源节约的政策,引导社会形成健康、文明、节约的消费模式。
三、加强建筑节能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新建工程项目规划、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和运行管理等环节的节能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积极采用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型墙体材料, 建设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利用新能源的低能耗绿色建筑。要加强办公楼、会议室的装修控制和管理,杜绝过度装修。
四、强化节约和集约使用土地
各级政府要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的实施意见》(青政〔2005〕24号)精神,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充分挖掘现有土地的潜力,优先建设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严格控制新增土地利用项目,特别要严格执行楼堂馆所的审批程序;政府要带头节约土地,促进房地资源整合,按照集约高效的原则,依法规范和加强政府机构房地资源管理。
五、加强日常节约资源管理
要加强照明用电管理,办公室、会议室等要充分利用自然光照,不用或少用照明灯,缩短办公区内庭院灯的开启时间,走廊、通道等照明要求较低的场所尽量设定隔盏开灯并安装自动控制开关;新配置设备要选购待机能耗低的电子产品,尽量减少空调、计算机、传真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的待机能耗,养成出门随手关灯的良好习惯;提倡三楼以下尽可能不搭乘电梯,尽量减少电梯使用次数。要重视节约用水,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及时更换已经老化的供水管线,防止跑冒滴漏,大力推广节水型卫生器具( 设备 ), 避免长流水现象的发生。办公室、会议室、楼道、卫生间等公共场所要设置节约用电、用水的明显标志。要推行无纸化办公,开展废旧电脑及各种办公用品耗材的回收利用,促进办公用品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推广使用再生纸,减少一次性办公用品的使用。
六、重点抓好政府节能采购
大力推行政府“绿色采购”, 把好政府采购关,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要优先采购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禁止采购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和设备。各级政府采购部门要加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活动的组织管理,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督 , 提高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的透明度和效能。
七、严格公务车辆节能管理
各级政府要完善公务车辆配置标准与管理制度,核定各单位、各系统、各部门车辆编制,压缩配置规模;逐步将公务车辆纳入政府节能采购,鼓励采购小排量、低油耗、低排放车辆,并按规定及时淘汰环保不达标、油耗高的车辆;加强公务车辆的日常管理,严禁公车私用。
八、加大宣传力度,牢固树立资源节约意识
各级政府要采取各种形式深入宣传普及厉行节约的行为规范,培养全体机关工作人员的资源忧患意识、节约意识和责任意识,引导机关工作人员树立科学的消费理念,培养健康的生活方式,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崇尚节俭的传统美德,提倡艰苦创业、厉行节约,形成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的良好风尚。教育全体机关工作人员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养成自觉节约一度电、一滴水、一张纸、一滴油、一分钱和勤俭办一切事的良好习惯,把节约和减少资源浪费变成每一个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做全省资源节约的表率。
九、加强组织领导,实行节约责任制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地下综合管廊试点项目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
时间:2015-07-28 [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185 |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地下综合管廊试点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第8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15年7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 加快地下综合管廊试点项目 建设的实施意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和财政部、住建部《关于做好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加强城市管理,促进城市集约高效,提升城市承载力和宜居度,现就加快我市地下综合管廊试点项目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建设美丽厦门战略规划、建设美丽中国典范城市的战略部署,根据《厦门市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实施计划》明确的工作要求,以国家首批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建设为契机,把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作为提升城市公共服务水平和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举措,按照因地制宜、远近兼顾、全面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加大多元化投资合作,加快管廊工程建设,完善运营体制机制,确保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工作在三年内取得成效,形成可示范、可借鉴、可推广的地下综合管廊样板工程,推动城市集约高效和转型发展。 二、总体要求 地下综合管廊三个试点项目总长度为38. 9公里,总投资约28. 5亿元。计划三年内完成地下综合管廊试点项目22.7公里,完成投资19.61亿元。其中:2016年下半年集美大道地下综合管廊投入运营;2017年翔安南部新城地下综合管廊完工并部分投入使用;翔安新机场片区地下综合管廊2015年底开工建设,2017年底前力争完成70%以上,燃气管线入廊,部分路段污水和雨水管线入廊。纳入管廊的管线包括:110KV和220KV高压电力、10KV电力、通讯电缆(含有线电视、公安信息)、给水管、中水管、燃气管道,部分道路纳入雨水管、污水管,入廊市政管线总长度达85公里。 在做好试点工程的基础上,结合马銮湾片区、翔安空港新城、翔安和同安高科技产业基地、现代服务业基地等片区的开发建设,同步规划建设地下综合管廊。 三、主要任务 (一)提高加强规划建设水平 1.科学编制规划。市市政园林局会同市规划委,以“多规合一”为平台,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的原则,结合城市开发建设实际,抓紧组织编制全市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合理确定地下管廊建设区域和布局、管线种类、断面形式、平面位置等;结合片区吹填、征地拆迁、路网施工等统筹建设,明确建设规模和建设时序。坚持实用为先,因地制宜,科学安排,远近兼顾,由点到线,由线到面,采用地下综合管廊与缆线管沟相结合的方式,选择住宅集中、交通密集的区域优先建设,尽快发挥地下综合管廊的经济社会综合效益。 2.明确建设内容。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管廊土建主体和通风口、投料口、监控及管理用房,以及供电、照明、通风、消防、排水、标识、监控、安全与报警、智能管理等配套附属设施。 3.制定建设标准。由市市政园林局牵头,建设、规划等行业主管部门配合,依据相关国家标准、规范,结合我市实际,考虑入廊管线敷设、增容、运行和维护的空间需求和安全管理要求,制定出台《厦门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技术标准》,明确管廊断面尺寸、入廊管线种类和管廊施工工艺。 4.强化工程质量。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要严格履行法定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规范招投标行为,切实把加强质量监管贯穿于建设全过程。建立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质量责任永久性标识制度,接受社会监督。鼓励采用新型建材、新工艺,鼓励推广使用预制拼装技术建设地下综合管廊。 (二)建立多元化投资体制 1.推动PPP模式。建立起多元化投资体制,采取PPP投融资模式,广泛吸收社会资本参与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按照政府PPP项目采购原则,采取风险分担、利益共享、公开透明、诚信守约等基本原则选择合作单位,通过特许经营、财政补贴、贷款贴息、政府购买服务等机制,科学合理引入社会资金投资建设地下综合管廊。 2.鼓励各管线单位入股共建。引导和鼓励电力、燃气、给水等管线单位入股参与投资建设、运营地下综合管廊,探索建立“共建共管”的良性合作模式。 (三)加强稳固建设运营管理 1.明确职责分工。市发改委负责将管廊建设纳入国民经济的发展计划、地下综合管廊项目的工可和概算审批、后评价内容方案的制定和考核、完善地下综合管廊使用费和维护费收费标准;市财政局负责试点项目建设和运营资金的保障及监管、年度预算编制安排、PPP实施方案的审核;市规划委负责地下综合管廊、入廊管线及道路的建设规划;市建设局负责试点项目的工程建设招投标、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备案等建设手续的审批及监督工作;市市政园林局负责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运营的指导、监督和协调等工作;各区政府负责地下综合管廊所在道路的征地拆迁工作;市政管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地下综合管廊的建设、运营、管理等工作。 试点建设任务重、时间紧,为确保按照财政部、住建部的考核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试点项目和相关机制建设,各市直部门、相关区政府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相应工作,各代建单位要精心组织,高效管理,确保将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成为精品示范工程(具体任务职责分工详见附表)。 2.严格入廊管理。通过行政和市场手段,协调、引导和鼓励相关单位使用地下综合管廊,确保地下综合管廊得到充分有效利用,发挥经济和社会综合效益。规划建设地下综合管廊的区域,凡已在管廊内预留管线位置的,各管线必须统一进入地下综合管廊,规划部门不再安排管廊以外的位置,建设主管部门不予施工许可证审批,道路主管部门不予道路挖掘许可审批;已建成使用的既有管线,要结合管线改造逐步迁移至地下综合管廊内。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共同把关,加大地下综合管廊的入廊执法力度,保障地下综合管廊的可持续发展。 3.完善有偿使用制度。地下综合管廊实行有偿使用制度。管廊管理单位负责向各管线使用单位提供进入管廊使用和管廊日常管理服务,各行业主管部门、驻地央企、省属企业、军队等各管线使用单位,应积极配合做好管线入廊,并交纳管廊使用费和日常维护费。市发改委牵头完善污水、雨水、燃气、110KV及以上高压电缆等入廊管线收费标准。管廊入廊费应不少于各入廊管线单独敷设的建设工程费用;管廊日常维护费按入廊费投资比例、占用管廊空间比例、对附属设施使用强度等因素进行分摊。 4.加强运行管理。管线单位应与管廊管理单位签订入廊协议,明确入廊时间、费用、职责权利等内容。地下综合管廊主体及配套附属设施由管廊管理单位负责,入廊各管线的维护由各管线单位负责。管廊管理单位应制定进入地下综合管廊的管理规定,与入廊管线单位各负其责、密切协作,相互配合做好日常运营维护工作,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和应急事件。 (四)做好移交接管和资产划拨 市财政投资的地下综合管廊资产划归管廊管理单位,市财政投入管廊建设的资金作为财政注入资本金。地下综合管廊竣工验收后半年内应移交管廊管理单位管理,并报市市政园林局备案。管廊代建单位应按相关程序与管廊管理单位办理移交手续。 四、政策配套 (一)加大政府投入和支持。在城市建设年度计划中优先安排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将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纳入重点建设的市政、民生工程,支持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运营企业发行可续期项目收益债券。 (二)强化建设运营资金平衡机制。加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运营中的财务资金管理,充分挖掘收入潜力,拓宽资金渠道,确保收支平衡。政府对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初期运营予以必要扶持和补贴。 (三)执行优惠的电价政策。地下综合管廊为民生公益性项目。为降低企业负担,市电业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优惠电价。 (四)加快相关立法工作。由市市政园林局牵头,市法制局配合,适时启动《厦门市城市综合管廊管理办法》立法程序,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管理提供法制保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工作组织领导。为加强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建设工作,市政府成立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领导小组,加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运营工作的统筹和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工作,挂靠市市政园林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指挥部协调模式运行。 (二)统筹安排年度任务。编制地下综合管廊的建设总体规划,明确投资计划,资金来源等。编制年度具体实施计划,公布项目进展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大执法宣传力度。市市政园林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据《厦门市城市综合管廊管理办法》,加大地下综合管廊的入廊执法力度,保障地下综合管廊的有效利用,通过新闻媒体加强宣传报导,营造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运营管理的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厦门地下综合管廊试点项目建设责任主体一览表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7月2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