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商会为基础共同发展,是新型的行业发展模式,也必将为今后的产业发展做出有益的尝试。业界同仁的期待与支持,更为商会提供了不竭的前进动力,促使商会努力完成历史赋予的责任。推动与引领行业共同发展是我们的使命,商会将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作用,积极整合行业资源,为广大会员营造一个维护权益、共同致富、自我管理的商会之“家”。
商会以“会员办会、服务立会、诚信兴会”为原则,引领整个青岛乃至半岛地区五金机电设备行业健康发展。经过近五金的努力,商会规模逐步壮大,有会员单位近200家,产品涵盖机械加工设备、气动、焊割、工具、橡胶制品、计量仪器等领域,拥有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山东省知名产品品牌以及山东省最大的五金机电设备经销商。商会成员实力代表了地区行业发展的先进水平,商会在业内的影响也日见提升,现已跻身于青岛市有影响的行业商会(协会)之列。
青岛市五金机电设备商会 ,前身为青岛市工商联五金机电商会,成立于2006年9月8日,是以青岛市乃至山东半岛五金机电界生产、流通企业为主体,相关行业参与,自发组成的独立开展工作的行业社团组织。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组建,在青岛市民间组织管理局注册登记并依法享有法人资格,由青岛市工商联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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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金机电是一个统称,包括五金家具、电动工具等和五金相关的生产资料、产品都在其范围内。 五金工具、五金配件、建筑五金、日用五金、锁具磨具、厨卫五金、家具五金、五金材料、焊机 焊具 焊材、电工电气、电线...
东莞培训网 www.bz01.com 五金机电分类明细 一级分类: 1、 手动工具 2、 电动工具 3、 刃具、量具及磨具 4、 紧固件及密封件 5、 物料搬运 6、 存储、包装、及车间办公用品 7、 电气产品 8、 测试仪器仪表 9、 电动机、轴承及皮带 10、 照明 11、 焊接 12、 车间化学品 13、 安全及安防 14、 清洁用品 15、 气动液压 16、 泵、管件及阀门 17、 风机风扇 二级分类: 1、 手动工具: (1) 工具箱 /包 A、 工具车 B、工具箱 C、便携工具箱 D、 工具包 (2) 扳手 A.、活动扳手 B、开口扳手 C、两用扳手 D、梅花扳手 E、棘轮扳手 F、 内六角扳手 G、纽手扳手 /扭力螺丝批 H、套筒开口扳手 (3) 手用套筒 A、套装套筒 B、公制套筒 C、英制套筒 D、 冲击套筒辅助工具 (4) 冲击套筒 东莞培训网 www.bz01.com
1 / 3 五金机电产品品牌汇总 机械设备 |时代焊机 |西湖台钻 |金火 |宫野 |捷豹空压机 |申行健 |徐工 |三一重工 |飞马 吊索具 |NSK轴承 |洛轴 |瓦轴 |哈轴 |FAG轴承 |FESTO气动元件 |MAC 电磁阀 |KURODA气动元件 |瓦斯特阀门 |荏原水泵 |ITT水泵 |SKF轴承 |杰克龙阀门 |山耐 斯气动接头 |尼必可阀门 |德国 ARI阀门 |优必胜 |Timken 铁姆肯 |INA|NTN|NACHI 不二越 |IKO|SAMICK|科尼起重机 |卡特彼勒 |小松 |八达 |合力叉车 |PARKER(美国 )| 三得冷弯 |迅达 |三井木 |威尔信 -劳斯莱斯 |瑞典富豪( VOLVO)|德国道依茨 (DEUTZ)|美国康明斯( CUMM)|百力通 |goodway| 两江风机 /哈龙风 |佳凌牌 |广锋 牌 |易能 |克虏伯 |沪龙牌 |鑫桥 |名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商会的名称:重庆市工商业联合会、重庆市总商会建材商会,简称“重庆市工商联(总商会)建材商会”。
第二条 本商会的性质:本商会是由重庆市建材行业的企业和有关人士等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行业组织。
第三条 本商会的宗旨:贯彻落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纲领,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对会员进行团结、鼓励、保护、表彰,提倡爱国、敬业、诚信、守法,反映行业意见,加强行业管理,维护行业利益,搞好会员服务,提高会员素质,为促进重庆市建材行业的规范和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第四条 本商会接受主管部门重庆市工商联(总商会)的领导和管理,并接受重庆市工商联(总商会)建材商会的业务指导。
第五条 本商会的会址设在重庆市渝北区红金街2号总商会大厦504室 。
第二章 主要任务和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商会的主要任务和业务范围
(一)学习实践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科学发展观,切实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企业行为,促进行业自律;
(二)反映行业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参政议政,促进行业的健康和谐发展;
(三)为会员提供经济、技术、生产、管理、融资等信息以及法律法规的咨询服务和培训服务,组织会员参加国内外及本市建材行业信息、技术交流活动和建材交易活动,促进会员企业的发展;
(四)广泛联系国际、国内其他商会和行业组织,切实开展国内外交流与合作;
(五)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困难、意见和要求,帮助会员排忧解难;
(六)推进光彩事业,提倡会员热心社会公益事业;
(七) 建立网站,编印内刊,将收集整理的相关信息发送会员.
(八) 组织会员参加工商联(总商会)开展的各项活动;
(九) 承办市委,市政府及市工商联(总商会)委托交办的事项."para" label-module="para">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本商会的会员种类
企业会员:从事建材生产经营和与建材相关的合法企业单位;
个人会员:本行业的投资经营者、专家、学者、海外知名人士、与本行业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士;
申请加入本商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有加入本商会的意愿;
承认并拥护本商会章程,并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相关活动;
符合本章程第七条规定的会员种类之一。
会员入会程序
提交入会申请书及必备证明文件;
经会长会议讨论、审查通过;
发给会员证和荣誉牌
第十条 本会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参加本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对本会的监督、批评和建议权;
优先获得本会提供的服务;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本会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的决议,参加本会的活动;
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主动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资料,提出建议;
按规定交纳会费。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送达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书。会员如果不履行会员义务,1年不交纳会费,视为自动退会。自动退会的,应交回会员证和荣誉牌,退会不退费。
第十三第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会章程的行为,经会长会议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制定和修改《章程》
选举和罢免理事;
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讨论并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其他重大事项;
决定终止事宜。
第十五条 会员大会须有二分之一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会员大会每年举行一次年会,每三年举行一次换届大会。换届大会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延期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重庆市工商联(总商会)批准同意。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在闭会期间的执行机构,对会员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秘书长;
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情况;
领导本商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二分之一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理事会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 本商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常务理事会对理事会负责。理事会闭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下列职权:
执行会员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筹备召开理事会;
制定商会年度工作计划;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二分之一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人员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以采取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 本商会设专职秘书长,实行聘任制。聘任和解聘秘书长由理事会会议决定,报工商联审批。
第二十五条 本商会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秘书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报市工商联(总商会)批准后任职。本商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践行“三个代表”,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
(二)热爱和熟悉建材行业,在建材行业有较大影响;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四)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六条 本商会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每届任期为三年。秘书长任期由会长会议决定。
第二十七条 本商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会议;
(二) 代表本会签署重要文件;
(三) 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
(四) 代表本商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八条 本商会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实行分工负责制.
第二十九条 本商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机构开展工作;
(三)完成会长会议下达的各项工作;
(四)提名聘任或解聘本商会办事机构专职工作人员,提交会长会议通过;
(五)处理其它日常事务。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条 本商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资助和捐赠;
(三)利息;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条 本商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二条 本商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主要工作任务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三条 本商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四条 本商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专(兼)职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五条 本商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和主管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公布。
第三十六条 本商会接受主管部门的年度财务审计。
第三十七条 本商会资金,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条 本商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由会长会议决定。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九条 本商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审议通过。
第四十条 本商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通过后,经主管部门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一条 本商会解散或由于其他原因需要注销时,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协议。其终止协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主管部门批准。
第四十二条 本商会终止前,须在主管部门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三条 本商会经主管部门批准并办理注销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四条 本商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主管部门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商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经2007年11月28日第二届一次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商会常务理事会.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自主管部门审批核准之日起生效。
中国线缆商会的筹建符合广大企业家的心愿,商会不仅为企业提供人脉网络、信息渠道、宣传窗口、提升企业知名度,而且更给予会员企业提供商机、融资服务等实质性的帮助。
中国线缆商会的成立势必对电缆行业的发展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
中国线缆商会筹建过程
中国线缆商会于2010年上半年,在远东控股集团、亨通集团、上上集团、中国电缆网等12家线缆企业共同发起,发起报告于2010年12月3日得到上级主管部门《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正式批复,同意开展中国线缆商会的筹建工作。
商会宗旨为“会员办会、诚信立会、服务兴会”,倡导行业自律、规范市场行为、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宣传国家政策法规。始终坚持实践科学发展观,以促进丽水建材行业健康发展、构建和谐经营环境和社会氛围为目标,一如既往,开拓思想,不断尝试运用新思路新手段,完善服务举措,努力发挥商会的作用,全力以赴地为广大会员单位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聚诚商务 成为丽水市建材商会第一届理事单位,同时被授予商会指定信息化服务商。
金贸国际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