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青岛市市北区城市建设更新局 | 所属地区 | 青岛市 |
---|---|---|---|
所属部门 | 青岛市人民政府 | 现任领导 | 张兵建 |
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党委和局机关日常工作;拟订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局党委、机关文电、新闻宣传、会务、调研、档案、机要、保密、应急管理、政务公开、安全、督查督办、提案建议办复、对外联络和接待等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人事管理、劳资工作;负责工会、妇女、团委工作。
开发管理科
负责旧城改造、危旧房改造、村庄改造、新区开发、保障性住房及相关配套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及监督全区开发建设项目推进工作;负责编制全区开发建设项目计划和城建资金预算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实施旧城改造、危旧房改造、村庄改造、新区开发项目建设的过程管理,做好成本控制的前置审核工作;负责拟订、提报职责范围内城市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建设计划并协调实施;组织开发建设项目的综合验收备案工作;承担监督管理房地产业,规范住房建设、房地产开发市场秩序的责任;依法对建筑市场、房地产开发行为、建筑施工质量、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全区房屋征收工作的组织、指导与管理;做好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统计分析及房地产项目税收协管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市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的配合协调实施等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实行代建制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的职责;负责工程技术类专家库的建立和管理工作。 政策服务科
负责牵头办理公开电话、政务服务热线、政府信箱等居民群众反映问题;负责行政复议和诉讼相关工作;负责牵头组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负责接待群众来访、办理群众来信、解决历史遗留等信访问题;协调做好征迁工作中的矛盾纠纷的排查、协调和处理等工作。
局长、党组书记:张兵建 2100433B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开发建设和房屋征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拟订全区开发建设和房屋征收有关政策措施、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承担监督管理房地产业,规范住房建设、房地产开发市场秩序的责任;依法对建筑市场、房地产开发行为、建筑施工质量、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进行监督管理;协助市有关部门做好房地产企业、建筑企业的资质申报、审查、安全资格认证和资信核查;负责区内房地产业诚信体系建设;负责承办开发建设、房屋征收相关业务培训。
(四)负责旧城改造、危旧房改造、村庄改造、新区开发、保障性住房及相关配套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及监督全区开发建设项目推进工作。
(五)负责编制全区开发建设项目计划和城建资金预算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提报职责范围内城市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建设计划并协调实施;组织开发建设项目的综合验收备案工作。
(六)负责全区房屋征收工作的组织、指导与管理。
(七)做好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统计分析、信息预报;负责房地产项目税收协管工作。
(八)负责辖区内市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的配合协调实施等工作。
(九)承担职责范围内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实行代建制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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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青岛的房价在同类的城市中算低的,连郑州都不如2 青岛的房价很妖,跟本身的开发量大,当地居民购买力有限,导入人口比较少有关系3 市南区,市北区都有不过万的房子,大部分是商住两用4 有的房子先天有缺陷...
精品文档 你我共享 AAAAAA 【发布单位】 81508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1981-07-09 【生效日期】 1981-07-09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青岛市城市建设管理办法 (1981年 7月 9日青岛市人大通过、市政府颁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管理,适应四个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建设有利生产,方便生 活,文明、整洁、优美的社会主义城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第二条 城市建设必须在市人民政府领导下,以《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 实行统一管理。市人民政府各主管部门和各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领导, 加强宣传教育,依靠群众,组织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共同把城市建设好、管理 好。 第三条 第三条 市区规划控制范围内的一切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业、事业、农业 社队等单位和所有居民,均应遵守本
从1990年到2008年,从2008年到2015年,从机场到港口,从医院到学校,还有许多人们看不到生产过程却享受到最终产品的青岛名牌们,青岛市招标中心一次次充当着\"隐形卫士\
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是典型的老城区,共有棚户区居民4.45万户,旧房建筑面积约156万平方米,占青岛市的70%多。2012年棚改启动以来,市北区积极健全组织机构,进行了全面的调查摸底、制定了5年工作计划、多方落实资金和房源筹建,攻坚克难、千方百计推动工作开展。至2015年底,将启动棚户区改造2万余户,同时,根据房屋危旧程度、结合居民意愿,对9000余户居民房屋进行了综合整治、维修加固,极大改善了居民居住条件,提升了城区品质。
在棚改过程中,市北区坚持以人为本,创新思路,探索出了“四个一”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房屋征收模式,确保棚户区改造“改得了、改得稳、改得好”。
健全机构,工作机制灵活高效
建立完善了区街两级工作机制,成立了以区长为总指挥的棚户区改造指挥部、副区级领导分片包干的各街道指挥分部。探索实施了“四个一”房屋征收新模式,即每个项目有一个区领导挂帅、有一个街道作为责任主体、有一个现场联合办公室、有一个居民监督委员会,为房屋征收工作有序实施提供机制保障。
建立“一部一办多组”工作体系。每个征迁项目都成立一个由区级领导挂帅、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的征收指挥部,负责项目征收工作的监督、指导和管理;下设现场办公室,负责日常调度,及时分析解决征收过程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同时根据项目具体特点设立多个专业工作组,有针对性地处理好司法、信访、救助等各方面问题。各职能部门明确分工、相互配合、协同联动,采取一系列组合措施集中高效地处理好各种问题,为圆满完成征收工作奠定了强有力的组织基础。
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的优势作用。依托街道与群众联系紧密的地缘、人缘优势,选派办事处工作人员,成立专门攻坚小组,入户解释征收政策,通过帮助居民办理申请廉租房、办理低保救助等各项举措,加大与居民沟通力度,搭建联系纽带,及时了解居民思想动态,第一时间化解隐患。
成立房屋征收工作监督委员会。委员会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征收居民代表组成,从项目规划方案的户型设计、征收补偿方案的制定,到征收工作流程的确定、评估机构的选择,全程参与和监督涉及居民利益的各个环节,真正实现政策惠民、阳光操作,最大限度维护群众利益。
依法行政,房屋征收平稳推进
依法行政是房屋征收的“生命线”,工作中严格执行相关征收法律法规和程序规定,做到程序正当、公开透明、标准统一。
坚持所有程序依法执行,决不冒进。细化房屋征收工作流程,将房屋征收各个环节细化成27个工作步骤,每个步骤都依法、严格做好相关工作,杜绝违规操作,做到经得起每位被征收人的查阅、质询。
坚持所有事项纳入监督,公开透明。对补偿标准、选房等与居民利益相关的事项全部进行阳光操作,由公证处、监察局、居民代表全程公证监督,打消居民对公平性的疑虑。
坚持提前做好风险评估,可防可控。在项目立项时,通过调查摸底掌握详细情况,对可能引发不稳定的因素进行统筹考虑,提前做好风险评估,做出应急预案和解决方案,确保风险可控。
以人为本,健全科学合理服务模式
扎实做好群众工作是房屋征收顺利开展的根本基础和保证。坚持情系百姓、换位思考,把每户居民都当作自己的家人、亲人看待,当成群众工作的立足点和着力点,深入一线,访民情、顺民意、解民忧、暖民心,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群众工作经验。
访民情,问需于民。扎实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入户摸清居民的房屋情况、产权情况、安置需求等各项要素,房屋征收群众工作才能有的放矢。通过发放问卷、入户走访、召开监督委员会等方式,特别是2013年以来,创新运用征收启动前的市民意见征询会的方式,对居民的实际情况和户型设计、补偿方案的心理预期准确掌握,并建立居民信息档案,将房屋产权不清晰、家庭纠纷等不同情况都分类登记,做到房屋情况清、产权情况清、居民诉求清、特殊家庭清、矛盾纠纷清,为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提供了科学依据。
顺民意,政策惠民。面对新条例和新形势,在贯彻执行的基础上结合具体区情和居民诉求,制订了《市北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程序及标准》,制定了一系列惠民措施;推出电脑摇号发放选房顺序号,确保居民选房工作程序更加透明化、人性化、公平化。同时,在房屋征收过程中秉承实事求是原则,采取“一事一议、一户一评”等方式维护居民权益,确保做到政策顺应民意,惠民利民。
解民忧,让利于民。对于前期入户走访登记的特殊情况住户,在坚持依法征收的基础上,采取多种不同措施,妥善解决其存在的居住、生活和生计等难题。如:特事特办为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办理廉租住房;积极帮助有异地安置需求的居民寻找房源并安排看房;对大病、年迈等不方便出行的住户提供上门服务;对有财产纠纷的家庭,实事求是地制定每个家人都能接受的补偿方案,在解决征收问题的同时,帮助居民化解了家庭成员间多年来的积怨,赢得了居民的广泛支持和赞誉。
(作者系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是典型的老城区,共有棚户区居民4.45万户,旧房建筑面积约156万平方米,占青岛市的70%多。2012年棚改启动以来,市北区积极健全组织机构,进行了全面的调查摸底、制定了5年工作计划、多方落实资金和房源筹建,攻坚克难、千方百计推动工作开展。至2015年底,将启动棚户区改造2万余户,同时,根据房屋危旧程度、结合居民意愿,对9000余户居民房屋进行了综合整治、维修加固,极大改善了居民居住条件,提升了城区品质。
在棚改过程中,市北区坚持以人为本,创新思路,探索出了“四个一”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房屋征收模式,确保棚户区改造“改得了、改得稳、改得好”。
健全机构,工作机制灵活高效
建立完善了区街两级工作机制,成立了以区长为总指挥的棚户区改造指挥部、副区级领导分片包干的各街道指挥分部。探索实施了“四个一”房屋征收新模式,即每个项目有一个区领导挂帅、有一个街道作为责任主体、有一个现场联合办公室、有一个居民监督委员会,为房屋征收工作有序实施提供机制保障。
成立房屋征收工作监督委员会。委员会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征收居民代表组成,从项目规划方案的户型设计、征收补偿方案的制定,到征收工作流程的确定、评估机构的选择,全程参与和监督涉及居民利益的各个环节,真正实现政策惠民、阳光操作,最大限度维护群众利益。
依法行政,房屋征收平稳推进
依法行政是房屋征收的“生命线”,工作中严格执行相关征收法律法规和程序规定,做到程序正当、公开透明、标准统一。
坚持所有程序依法执行,决不冒进。细化房屋征收工作流程,将房屋征收各个环节细化成27个工作步骤,每个步骤都依法、严格做好相关工作,杜绝违规操作,做到经得起每位被征收人的查阅、质询。
坚持所有事项纳入监督,公开透明。对补偿标准、选房等与居民利益相关的事项全部进行阳光操作,由公证处、监察局、居民代表全程公证监督,打消居民对公平性的疑虑。
坚持提前做好风险评估,可防可控。在项目立项时,通过调查摸底掌握详细情况,对可能引发不稳定的因素进行统筹考虑,提前做好风险评估,做出应急预案和解决方案,确保风险可控。
以人为本,健全科学合理服务模式
扎实做好群众工作是房屋征收顺利开展的根本基础和保证。坚持情系百姓、换位思考,把每户居民都当作自己的家人、亲人看待,当成群众工作的立足点和着力点,深入一线,访民情、顺民意、解民忧、暖民心,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群众工作经验。
访民情,问需于民。扎实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入户摸清居民的房屋情况、产权情况、安置需求等各项要素,房屋征收群众工作才能有的放矢。通过发放问卷、入户走访、召开监督委员会等方式,特别是2013年以来,创新运用征收启动前的市民意见征询会的方式,对居民的实际情况和户型设计、补偿方案的心理预期准确掌握,并建立居民信息档案,将房屋产权不清晰、家庭纠纷等不同情况都分类登记,做到房屋情况清、产权情况清、居民诉求清、特殊家庭清、矛盾纠纷清,为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提供了科学依据。
顺民意,政策惠民。面对新条例和新形势,在贯彻执行的基础上结合具体区情和居民诉求,制订了《市北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程序及标准》,制定了一系列惠民措施;推出电脑摇号发放选房顺序号,确保居民选房工作程序更加透明化、人性化、公平化。同时,在房屋征收过程中秉承实事求是原则,采取“一事一议、一户一评”等方式维护居民权益,确保做到政策顺应民意,惠民利民。
解民忧,让利于民。对于前期入户走访登记的特殊情况住户,在坚持依法征收的基础上,采取多种不同措施,妥善解决其存在的居住、生活和生计等难题。如:特事特办为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办理廉租住房;积极帮助有异地安置需求的居民寻找房源并安排看房;对大病、年迈等不方便出行的住户提供上门服务;对有财产纠纷的家庭,实事求是地制定每个家人都能接受的补偿方案,在解决征收问题的同时,帮助居民化解了家庭成员间多年来的积怨,赢得了居民的广泛支持和赞誉。
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是典型的老城区,共有棚户区居民4.45万户,旧房建筑面积约156万平方米,占青岛市的70%多。2012年棚改启动以来,市北区积极健全组织机构,进行了全面的调查摸底、制定了5年工作计划、多方落实资金和房源筹建,攻坚克难、千方百计推动工作开展。至2015年底,将启动棚户区改造2万余户,同时,根据房屋危旧程度、结合居民意愿,对9000余户居民房屋进行了综合整治、维修加固,极大改善了居民居住条件,提升了城区品质。
在棚改过程中,市北区坚持以人为本,创新思路,探索出了“四个一”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房屋征收模式,确保棚户区改造“改得了、改得稳、改得好”。
健全机构,工作机制灵活高效
建立完善了区街两级工作机制,成立了以区长为总指挥的棚户区改造指挥部、副区级领导分片包干的各街道指挥分部。探索实施了“四个一”房屋征收新模式,即每个项目有一个区领导挂帅、有一个街道作为责任主体、有一个现场联合办公室、有一个居民监督委员会,为房屋征收工作有序实施提供机制保障。
建立“一部一办多组”工作体系。每个征迁项目都成立一个由区级领导挂帅、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的征收指挥部,负责项目征收工作的监督、指导和管理;下设现场办公室,负责日常调度,及时分析解决征收过程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同时根据项目具体特点设立多个专业工作组,有针对性地处理好司法、信访、救助等各方面问题。各职能部门明确分工、相互配合、协同联动,采取一系列组合措施集中高效地处理好各种问题,为圆满完成征收工作奠定了强有力的组织基础。
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的优势作用。依托街道与群众联系紧密的地缘、人缘优势,选派办事处工作人员,成立专门攻坚小组,入户解释征收政策,通过帮助居民办理申请廉租房、办理低保救助等各项举措,加大与居民沟通力度,搭建联系纽带,及时了解居民思想动态,第一时间化解隐患。
成立房屋征收工作监督委员会。委员会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征收居民代表组成,从项目规划方案的户型设计、征收补偿方案的制定,到征收工作流程的确定、评估机构的选择,全程参与和监督涉及居民利益的各个环节,真正实现政策惠民、阳光操作,最大限度维护群众利益。
依法行政,房屋征收平稳推进
依法行政是房屋征收的“生命线”,工作中严格执行相关征收法律法规和程序规定,做到程序正当、公开透明、标准统一。
坚持所有程序依法执行,决不冒进。细化房屋征收工作流程,将房屋征收各个环节细化成27个工作步骤,每个步骤都依法、严格做好相关工作,杜绝违规操作,做到经得起每位被征收人的查阅、质询。
坚持所有事项纳入监督,公开透明。对补偿标准、选房等与居民利益相关的事项全部进行阳光操作,由公证处、监察局、居民代表全程公证监督,打消居民对公平性的疑虑。
坚持提前做好风险评估,可防可控。在项目立项时,通过调查摸底掌握详细情况,对可能引发不稳定的因素进行统筹考虑,提前做好风险评估,做出应急预案和解决方案,确保风险可控。
以人为本,健全科学合理服务模式
扎实做好群众工作是房屋征收顺利开展的根本基础和保证。坚持情系百姓、换位思考,把每户居民都当作自己的家人、亲人看待,当成群众工作的立足点和着力点,深入一线,访民情、顺民意、解民忧、暖民心,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群众工作经验。
访民情,问需于民。扎实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入户摸清居民的房屋情况、产权情况、安置需求等各项要素,房屋征收群众工作才能有的放矢。通过发放问卷、入户走访、召开监督委员会等方式,特别是2013年以来,创新运用征收启动前的市民意见征询会的方式,对居民的实际情况和户型设计、补偿方案的心理预期准确掌握,并建立居民信息档案,将房屋产权不清晰、家庭纠纷等不同情况都分类登记,做到房屋情况清、产权情况清、居民诉求清、特殊家庭清、矛盾纠纷清,为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提供了科学依据。
顺民意,政策惠民。面对新条例和新形势,在贯彻执行的基础上结合具体区情和居民诉求,制订了《市北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程序及标准》,制定了一系列惠民措施;推出电脑摇号发放选房顺序号,确保居民选房工作程序更加透明化、人性化、公平化。同时,在房屋征收过程中秉承实事求是原则,采取“一事一议、一户一评”等方式维护居民权益,确保做到政策顺应民意,惠民利民。
解民忧,让利于民。对于前期入户走访登记的特殊情况住户,在坚持依法征收的基础上,采取多种不同措施,妥善解决其存在的居住、生活和生计等难题。如:特事特办为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办理廉租住房;积极帮助有异地安置需求的居民寻找房源并安排看房;对大病、年迈等不方便出行的住户提供上门服务;对有财产纠纷的家庭,实事求是地制定每个家人都能接受的补偿方案,在解决征收问题的同时,帮助居民化解了家庭成员间多年来的积怨,赢得了居民的广泛支持和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