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蓬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 | 办公地址 | 蓬溪县映月街13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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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政策法规股、城市建设股、建筑业管理股、房地产业管理股、村镇建设股、生态建设股、计划财务股。
(一)生态建设股。其主要职责是:拟订全县海绵城市建设、园林绿化事业的发展规划、标准体系和建设方案。参与全县海绵城市规划编制工作。负责全县海绵城市建设的组织协调、信息管理等。负责全县海绵城市制度管控、标准体系建设、设施的运营维护等。负责全县海绵城市建设设计、施工图审查和竣工验收。负责全县园林绿化管理和全县园林绿化施工企业的资质管理。城区排水防涝、污水处理、中水回用等方面的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污水处理企业资质的审查和管理,管理和指导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企业。负责组织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指导和推动县城区的节水型城市建设工作。
(二)房地产业管理股。其主要职责是:拟订全县住房政策、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牵头编制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督促落实省、市、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的有关事项。牵头拟订全县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和稳定住房价格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参与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拟订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和商品住宅发展规划。参与房地产中介、拆迁单位等房地产行业机构资质管理。监督管理房地产企业及个人执业行为。组织拟订全县城镇住宅建设、房地产开发、房屋征收拆迁、房地产交易、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中介、物业管理、直管公房、房屋安全鉴定、白蚁防治等工作的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全县住房维修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的具体办法并监督执行。负责房地产业发展信息搜集和定期分析。
(三)政策法规股职责。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县建设行业重大问题与改革的政策研究,组织起草综合性文稿。负责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及备案等工作。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负责建设系统的法制建设、普法宣传教育、法律服务、信访、行政诉讼、行政调解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拟订行政许可事项审查(审核)的政策、规定、标准、规程、细则并组织实施。承担本系统行政审批工作。组织实施建设类企业、单位和机构资质审核(审批)。指导和监督各乡(镇)建设类行政许可的执行。参与对建设类企业、注册执业人员市场行为的指导、检查和监督。负责推进部门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负责全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以及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四)办公室职责。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综合协调机关政务、文电、机要、安全、保密、文书档案管理、制度建设、史志编纂、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机要、保密工作。负责对外联络接待、新闻宣传、重要会议、目标管理。负责现代信息网络的开发、利用和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固定资产、物业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综合管理工作。编制行业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行业职工培训、技能鉴定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负责全县建设行业执业人员资格管理。负责建设类专业技术职称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和协调建设系统的社团工作。
(五)计划财务股职责。其主要职责是:组织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行业)发展规划。组织编制行业固定资产投资、技术引进规划、利用外部资金的计划及其它相关计划。协调、组织和筹措建设资金,综合管理各项专项资金,指导检查城市维护费的合理使用。协调、指导和监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财税、价格政策的落实。负责行业经济信息统计和分析工作。组织建设项目的立项、论证、审核、报批以及建设资金监督、竣工审计。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行业社会团体的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参与对外经济合作和招商引资工作。参与对建设系统会计、统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管理工作。
(六)建筑业管理股。其主要职责是:拟订全县工程建设、建筑业及装饰装修业、勘察设计咨询业中长期规划、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行业科技项目研究开发。组织实施国家建设及设计规范标准和编制地方建设及设计标准。负责散装水泥的推广使用、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工程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备案的监督检查。负责建筑类企业、单位资质管理、建筑材料、制品、勘察设计技术质量管理和各类建筑及其附属设施抗震防灾工程的建设工作。负责规范勘察设计市场,推进设计下乡与现代夯土技术试点工作。参与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设计的审查和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参与全县勘察设计、咨询单位的资质管理和以设计为主体的工程总承包的资质管理工作。指导建筑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房屋建设质量管理。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建设类企业及个人执业行为的监督管理。牵头组织企业出境工程承包、建筑劳务输出与合作。负责全县绿色建筑设计、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工作。按权限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
(七)城市建设股职责。其主要职责是:拟订全县城镇建设、市政公用、环境卫生事业发展战略、政策、技术标准和管理办法。负责市政建设、照明管理、环境卫生等工作。负责组织市政公用、环境卫生等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参与全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监督管理城市道路、桥隧、燃气、公交站台、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城镇市政设施抗震防灾工程的建设和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工作。组织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综合验收。组织和指导城市创建工作。参与全县燃气、热力、市容和环境卫生等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参与市政公用工程各类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选址定点、初步设计审查工作。指导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等公共交通的建设。统筹协调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八)村镇建设股职责。其主要职责是:拟订全县村镇建设的发展战略、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统筹协调新型城镇化工作。指导全县村镇建设、小城镇建设、重点镇建设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危房改造工作。指导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和管理工作。提出进城定居农民的住房政策建议。指导国家、省、市、县重点建设项目地区村镇迁建、重建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审核报批并指导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古村落、古民居和乡土建筑保护利用。指导村镇建设试点工作和重点镇的建设。
负责人:冯昭奇
冯昭奇: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全面工作。
张素芳:党组成员、县人防办主任, 负责人民防空和人防设施建设;负责中国书法城建设工作;负责统计调查、建筑协会工作;负责政策法规工作;负责政务服务、招投标工作;负责统筹固定资产投资、工业经济工作;负责非税收入工作;负责分管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信访维稳及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分管人防办、政策法规股。
张平:县征收办主任, 主持县征收办全面工作。负责建筑和房地产业发展;负责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作;负责分管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信访维稳及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分管房地产业股。
秦开军: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应急抢险、城市防洪防汛及河长制工作;负责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统筹项目编报和资金争取工作;负责生态环境建设和城乡污水治理工作;负责园林绿化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建筑业管理工作;负责统筹环保督察整改工作;负责建筑消防审查、验收工作;负责分管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信访维稳及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分管建管股、生态建设股、园林所。
王国成: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负责党务及下属支部管理、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效能建设、统战、防邪、普法、机关人事、计划财务、机构编制、科技、群团、宣传、关工、双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牵头统筹信访维稳工作;负责蹲点联系乡镇和结对帮扶工作;负责环境卫生工作;负责人大政协提案议案办理和热线办理工作;负责分管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信访维稳及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分管机关党委办、计财股、环卫所。
庄永东:副局长, 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管、平安创建工作;负责村镇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和城乡"厕所革命"工作;负责重大项目技术审查工作;负责市政建设及维修维护工作;负责分管工作的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信访维稳及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分管质安站、村建股、城建股、市政所,联系港华燃气公司。
肖通腾: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胡 腾:县房管局局长, 主持县房管局全面工作;负责物业管理和物业协会指导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资金监管工作;负责既有房屋安全管理工作;负责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负责大修基金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县房管局及分管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信访维稳及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李朝东:县征收办副主任, 协助征收办主任做好征收补偿安置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县征收办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建设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工作;负责依法治县和扫黑除恶工作;负责建筑和房地产业乱象治理工作;完成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分管建设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段春辉:县代建中心副主任, 负责代建中心日常工作;负责局办公室工作;负责机关车队、目标绩效、义务献血、城建档案、保密、投资促进、城乡环境治理工作;负责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统筹公司和企业改制工作;负责分管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信访维稳及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办公室,联系县共创公司、县一建公司。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设11个内设机构: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城市建设科、村镇建设科、住房保障科、房产管理科、物业管理科、建筑行业管理科、建设项目招投标...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地址:广安 四川省岳池县安拱路88号,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岳池管理部附近的公交站: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岳池管理部附近1公里...
地址:临沂市费县建设路西段阳光上城 途经公交:费县2路;费县3路
蓬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蓬溪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 主题活动查摆问题情况报告 市主题活动办公室: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主题活动开展以 来,我局紧紧围绕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从实际工作入手,坚 持把改善民生作为开展主题活动的落脚点,深入开展主题活 动,特别是主题活动进入查摆问题环节以来,我局结合市活 动办要求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走访服务对象、设置投诉意 见箱、公开投诉电话、网上征求意见和专题调研等形式广泛 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深刻查找在基层基础、改善民生、信访 稳定、方式转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现将查摆问题情况汇报 如下: 一、基层、基础方面 1.在加强基层同志业务培训学习、技能提高方面做的不 够多。 2.在服务基层基础建设方面,实施上门服务、加强业务 宣传方面力度不够大。 3.对基层干部职工工作上要求的比较严,身体健康、思 想生活方面关心的比较少。 二、改善民生方面 4.所承
- 1 -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州市武进区监察局 武住建发〔2010〕12号 关于印发《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工程勘察 招投标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镇(开发区、街道) ,区级机关各部门,各勘察、 建设(开发) 企业: 为规范建设工程勘察市场,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程质量,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武进区实际,制订《常州市武进区建 设工程勘察招投标实施办法》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八日 - 2 - 主题词: 建设工程 勘察 招投标 办法 通知 抄送: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常州市监察局、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 办公室。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0 年 6 月 18日印发 共印 100份 - 3 - 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工程勘察招投标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勘察市场,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 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对各股(室)进行综合协调,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和目标管理工作;承办文秘、档案、政务信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邪、保密、治安消防、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工作;组织办理人大、政协有关建议、批评、意见和提案;负责重大会议和重要接待工作;组织编写水利志和行业大事记;负责全县水利行业政策和典型经验的调查研究工作;负责局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和后勤保障工作。 (二)人事教育监察股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负责承办下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聘、考核和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务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工、青、妇等群团工作。 承办局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业务工作。 (三)财务审计股 负责编制全县水利行业财务计划;组织实施财务、会计和专项经费的综合管理;研究制定水利行业的各项经济调节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水务行业各类专项资金及费用的征收、使用、调度与衔接;研究提出有关水利的价格、税收、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负责全县水务系统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和水务行业综合统计工作,负责对下属单位的资金进行监督和内审。 (四)水政水资源股(行政审批法制股)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组织起草配套的实施办法及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普法工作;负责全县水政监察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协调部门间、跨乡镇的重大水事纠纷;承办水行业的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诉讼;承办全县水资源的统一规划、管理和保护工作;负责行政许可审批和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及规费征收;指导全县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编制跨乡镇的水量分配计划并监督实施;审批向水域设置和扩大排污口方案。 (五)规划计划股 编制全县水利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全县水利工程项目编制上报工作;组织编制水域、流域或区域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 (六)水利建设管理股 负责全县国家投资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和验收,指导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水利工作;指导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管理、病害整治和修复工作;执行有关技术规程、规范和标准,监督水利工程建设的施工质量;研究社会办水利政策。承担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监测工作;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主要江河、水域、滩涂的管理与保护;编制全县主要江河防汛方案;负责全县防汛救灾工作的检查和督促;指导主要江河的综合开发利用、保护;负责江河的“三线”划定,督促河道清障工作;审查临河工程建设方案,负责编制涪江砂石开采规划。 (七)供排水管理股(蓬溪县节约用水办公室) 负责编制全县供水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全县供水行业的运营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供水价格核算与论证;负责对乡镇供水企业的安全生产和饮用水卫生安全的管理;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调度调剂生产生活用水。指导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工作。负责全县水利经济、水利基础产业投资政策调查研究。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全省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省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省和跨市(州)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
(三)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和水源地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四)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省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省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全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省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负责水文工作。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全省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水域水质通报和全省水资源公报。
(七)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全省重要江河、湖泊、水库、滩涂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或跨市(州)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河道采砂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八)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省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有关重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协调牧区水利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规定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十)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市(州)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水利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水电站大坝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十一)开展水利科技和对外合作交流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拟订水利行业的地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和成果管理,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十二)负责水产渔政工作。拟订渔业资源保护、利用规划,负责全省渔业生产,指导水产品加工、流通和市场建设,负责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水生动物的防疫、境内检疫工作以及渔药、渔饲料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负责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实施渔业环境监测,牵头查处渔业污染事故,协调仲裁重大渔事纠纷,查处重大渔政案件,负责渔船管理,指导渔业安全生产。
(十三)承担省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四)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20年5月9日,被四川省水利厅评为“四川省2016年至2019年水美新村建设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