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泡沫灭火系统及部件通用技术条件 | 外文名 | General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foam fire extinguishing systems and component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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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号 | GB 20031-2005 | 标准类别 | 产品 |
主要起草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科研所 。
主要起草人 :杨震铭 。 2100433B
2005年9月28日,《泡沫灭火系统及部件通用技术条件》发布。
2006年4月1日,《泡沫灭火系统及部件通用技术条件》实施。
对石油化工企业,厂区内的可燃液体罐区及工艺装置内火灾危险性的局部场所,宜采用半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远离厂区的可燃液体独立罐区,当地形复杂或单罐容积大,使用消防车扑救有困难时,宜采用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
正确的使用自动泡沫灭火系统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消防知识,好好的看看他们的一些详细的使用说明,这样就会很快的了解
【气体灭火系统】是指平时灭火剂以液体、液化气体或气体状态存贮于压力容器内,灭火时以气体(包括蒸汽、气雾)状态喷射作为灭火介质的灭火系统。并能在防护区空间内形成各方向均一的气体浓度,而且至少能保持该灭火...
泡沫灭火系统 泡沫灭火系统是指普通空气机械泡沫灭火系统。是当今扑救甲 (液化烃除外)、乙、丙类液体火灾和一般固体物质火灾,普遍使用 的灭火系统。主要适用于提炼、 加工生产甲、乙、丙类液体的炼油厂、 化工厂、油田、油库,为铁路油槽车装卸油品的鹤管栈桥、码头、飞 机库、机场及燃油锅炉房、 大型汽车库等。在火灾危险性大的甲、 乙、 丙类液体储罐区和其它危险场所,灭火优越性非常明显,实践证明, 该系统具有安全性高、经济实用、灭火效率高等优点。 泡沫液的灭火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在燃烧物表面形成泡沫覆盖层, 使燃烧物的表面与空气隔绝, 同时泡沫受热蒸发产生的水蒸气可以降低燃烧物附近氧气的浓度, 起 到窒息灭火作用。 2 、泡沫层能阻止燃烧区的热量作用于燃烧物质的表面,因此可 防止可燃物本身和附近可燃物质的蒸发。 3 、泡沫析出的水对燃烧物表面进行冷却。 液体火灾必须选用抗
安素泡沫灭火系统技术手册
干粉灭火系统及部件通用技术条件内容简介
《干粉灭火系统及部件通用技术条件(GB 16668-2010)》 的附录A~附录N、 附录P~附录T均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固定灭火系统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13/SC 2)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陕西省公安消防总队、广东胜捷消防实业集团、上海金盾消防安全设备有限公司、山东环绿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美国安素公司北京代表处、昆明泰康消防器材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董海斌、刘连喜、宋旭东、王舒艳、李习民、高云升、盛彦锋、高振锡、裴丽萍、伍建许、张兆宪、秦玉旺、云宏、林向芳。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 16668-1996。
1987年2月19日,《合页通用技术条件》发布。
1987年10月1日,《合页通用技术条件》实施。
2015年12月31日,《竹制家具通用技术条件》发布。
2016年7月1日,《竹制家具通用技术条件》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