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配电网电压等级 | 外文名 | voltage levels of distribution syste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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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 义 | 配电网中使用的标称电压值系列 | 分 类 | 高压、中压、低压配电电压 |
应 用 | 配电等 | 学 科 | 电力学 |
总的原则是技术上先进可行,运行上经济合理。具体考虑以下四个方面:
①尽量减少配电网的电能损耗,做到经济合理;
②与配电网的改造工作相结合,要便于整个配电网的发展,保证配电网的运行灵活与安全可靠;
③要以发展的观点确定适当的电压等级,以适应配电网负荷密度的增长趋势,并防止日后改进工程上的浪费;
④设备供应与制造技术上的协调性和可行性。
由于供电发展过程中的种种原因,有些国家或地区形成过多的非标准的供电电压等级的局面,造成:
①电压管理复杂,影响供电质量;
②联网运行、统一调度困难,配电网运行的安全性与可靠性降低;③增加了配电网电能损耗,降低了运行的经济性;
④设备品种和规格过多,难以实现产品标准化和规格化,阻碍了设备制造技术水平的发展,影响了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的提高。消除这些弊端的主要措施是在正确选择供电电压等级的基础上,制订供电电压等级的国家标准,结合配电网的发展和改造,淘汰非标准供电电压,并进而简化电压等级,减少变压层次。
在实施供电电压标准化的过程中,为进一步降低电能损耗,促进电力设备的标准化和规格化,减少备品数量以及便于运行检修管理,有必要进一步简化电压等级、减少变压层次。各国配电网设置电压等级的发展趋势是:大城市采用四级电压供电,一般城市则采用三级电压供电。如英国伦敦20世纪70年代初的电压等级有:275/132/66/11/0.415 kV、275/132/33/0.415 kV、275/132/22/0.415 kV、275/132/66/33/0.415 kV以及275/66/22/0.415 kV等各种组合,实行分区供电,计划要求逐步取消22 kV,变成275/132或66或33/11/0.415 kV。法国计划取消150、90、63、5 kV电压等级,主要采用380/225/20/0.38 kV。联邦德国则主要采用380/110/20或10/0.4 kV。日本东京原有电压等级为500/275/154/66/30(20)/6/0.2(0.1)kV,已决定把66 kV以下改为66/20/0.4 kV。中国自1981年开展城市配电网规划改造以来,电压等级已初步归纳为220/110(63、35)/10/0.38 kV,对一个地区或一个城市的部分地区220 kV与10 kV之间只选择一级电压,以减少变压层次。中国西北330kV地区的电压等级可能发展为330/220(110)/10/0.38 kV,而上海、北京、天津、广州等大城市外围已出现500 kV电压等级,500 kV外环形成后,整个电压等级增加一级,是否要在220 kV与10 kV之间再行简化,要看将来的负荷发展情况而定。 2100433B
配电网电压等级是根据国家电压标准,并结合电力系统的输电电压以及所在供电地区的配电条件,所选取的各级配电网的电压。配电网电压等级既决定了供电设备所需的绝缘水平,又直接影响到电能损耗和电压损失。对不同性质、不同容量、不同供电距离的电力用户,采用不同的电压等级供电,可获得必要的供电可靠性和较好的经济性,并有利于保证合格的供电电压质量。因此,配电网通常采用几个标准电压等级建设并运行。
中国配电网电压等级分为高压配电电压(110、63、35 kV),中压配电电压(10 kV)和低压配电电压(380/220 V)。其中高压配电电压有的国家也称次输电电压,中压配电电压也称一次配电电压,低压配电电压也称二次配电电压。
用户的供电电压是根据用电容量、用电设备特性、供电距离、当地公共电网现状及其发展规划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而确定的。
对于大型、特大型工业企业或民用建筑群,一般采用三级电压,即由区域变电所(总降压变电所)将110 kV(220 kV)或35 kV电压降为10 kV,在地方(用户)变电所再降至0.38 kV/0.22 kV向用电设备供电。若有中压用电设备,则第一级降压至3~6 kV向中压用电设备供电,再将3~6 kV降至0.38 kV/0.22 kV向低压配电设备供电。
对于中型工业企业或建筑群,一般采用两级电压,由用户变电所将10 kV电压降至0.38 kV/0. kV后再向用电设备供电。
对于小型工业企业或建筑群,根据其电能需求量的大小以及周边供配电设施的情况,直接采用0.38 kV/0.22 kV电压供电。
供电电压与输送容量的关系: 低压供电系统,输送距离0.5公里;当负荷为2000KW时,供电电压易选6KV,输送距离在3-10公里; 当负荷为3000KW-5000KW时,供电电压易选10KV,输送距离...
1、所谓高压为1千伏及以上的电压等级2、在牵引供电现场规程中,规定对地电压250V以上即为高压。3、电压等级分为:220KV/110KV/55KV/35KV/27.5K...
1、所谓高压为1千伏及以上的电压等级2、在牵引供电现场规程中,规定对地电压250V以上即为高压。3、电压等级分为:220KV/110KV/55KV/35KV/27.5KV/10KV/6KV4、低压交流...
在正确选择供电电压等级的基础上,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已制订了适合本国国情的国家供电电压标准,作为逐步统一本国供电电压的依据。如美国、日本、联邦德国等分别将十多个电压等级定为国家供电电压标准。中国按照《全国供用电规则》规定,供电额定电压为500、330、220、110、35(63)、10、0.38、0.22 kV,并规定除发电厂直配电压可采用3 kV、6 kV外,其他等级的电压应逐步过渡到上列额定电压。对于需要过渡的电压等级,大多数国家都采用向高一级电压等级过渡的原则。
本文主要对电容补偿在供电网电压调节中的应用的进行了研究探讨,主要是根据配电网的负荷电压问题以及电压波动问题进行了研究,并且提出了相应的串联电容补偿的电压调节方式,来保障电压的稳定运行。在配电线路上串联可调节式的电容.根据相应的特性,在负荷波动的情况下可以利用电容来进行电压的调节以及稳定。
封面
配电网防雷技术
内容简介
作者简介
前言
第一章 配电网电压等级与网络结构
第二章 配电网中性点接地方式
第三章 配电网雷电过电压
第四章 配电网防雷存在问题及雷害事故分析
第五章 配电网防雷技术与措施
第六章 新型配电网防雷保护设备及技术
第七章 GKJ系列轨道交通架空接触网用可调式过电压保护装置
第八章 配电网防雷计算与试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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