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CPR法规这意味着无论对于制造商,还是贸易商、进口商、分销商而言,所受的限制也将会更为严格。这对进一步规范欧盟市场起到了相当大的作用。对进入欧盟的建筑产品提供统一的性能评价方法,通过使用共同的技术语言,确保了所有建筑产品性能信息的可靠。
有这么一种说法,没有CE认证就等于失去了欧盟的客户。2100433B
CPR法规将适用于欧洲市场销售流通的所有建筑产品,如:门窗、壁纸、建筑颜料、钢纤维、土工、玻璃棉等保温材料、地板、屋顶材料、沥青混合料、石膏料、混凝料、水泥、管道、铺地材料、下水道设备、门窗、玻璃、结构金属产品、紧固件、防水材料、结构木料、交通信号指示、防火器材和加热设备等,欧盟CPR法规除了六项基本性能要求以外还要求企业证明其生产的建筑产品在环境方面的可持续发展性信息。
某建设项目概算已批准,项目已列入地方政府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并得到规划部门批准,准备工作已完成,根据有关规定采用公开招标,拟定招标程序如下: 1、向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招标申请。 2、得到批准后,编制招...
建筑法规体系框架已经基本形成,《建筑法》以及相继出台的《招标投标法》、《合同法》构成了规范建筑活动的三大法律支柱。《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以及大量部门规章的出台,作为配套...
◆划拨出让概念特点◆法规关系构成要素◆房地产转让条件◆工程设计一般原则◆竣工验收具备条件●缔约过失责任●三大抗辩权●规划条件概念●施工许可证概念●开工报告有效期建筑法规是指国家权力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
欧盟 CLP 法规将成为物质与混合物分类和标签的唯一法规 从 2015 年 6 月 1 日起,欧盟 CLP 法规( Classification, Labeling and Packaging Regulation )将会成为物质与混合物分类和标签的唯一法规。 CLP 法规即欧盟 1272/2008 号法规,全称为物质和混合物 (配制品 )的 分类、标签和包装法规。 同时,CLP 法规也是全球统一的分类与标签系统 (GHS) (全球 GHS 法规介绍及相关服务 )在欧盟的具体体现,已于 2009 年 1 月 20 日正 式生效。 CLP 法规生效后,原有的危险物质指令 (DSD) 67/548/EEC 以及危险 配制品指令 (DPD) 1999/45/EC 将逐步被废止。该法规的实施,标志着企业除了 应对 REACH 法规以外,同时也需要符合 CLP 法规的要求,方能顺利的实行对 欧贸
欧盟 CLP 法规将成为物质与混合物分类和标签的唯一法规 从 2015 年 6 月 1 日起,欧盟 CLP 法规( Classification, Labeling and Packaging Regulation )将会成为物质与混合物分类和标签的唯一法规。 CLP 法规即欧盟 1272/2008 号法规,全称为物质和混合物 (配制品 )的 分类、标签和包装法规。 同时,CLP 法规也是全球统一的分类与标签系统 (GHS) (全球 GHS 法规介绍及相关服务 )在欧盟的具体体现,已于 2009 年 1 月 20 日正 式生效。 CLP 法规生效后,原有的危险物质指令 (DSD) 67/548/EEC 以及危险 配制品指令 (DPD) 1999/45/EC 将逐步被废止。该法规的实施,标志着企业除了 应对 REACH 法规以外,同时也需要符合 CLP 法规的要求,方能顺利的实行对 欧贸
建筑产品指令(CPD)是关于使各成员国有关建筑产品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定趋于 (89/106/EEC)一致的指令。各个欧盟成员国为了保证其境内的建筑物和土木工程在设计与施工上不对人、家畜(禽)、财产的安全构成威胁,同时为维护普遍的福利所遵循的其他基本要求;同时不仅关系到建筑物的安全,而且关系到健康、使用寿命、节约能源、环境保护、经济因素和其他公共利益方面的重要因素。
所有建筑产品,如果要进入欧盟市场,就应该打上CE标志。这需要接受各种建材,通过CPD指令下的认证才能获得。所以建材认证其实就是CE-CPD认证。
1建筑产品的固定性
建筑产品在建造过程中直接与地基基础连接,因此,只能在建造地点固定地使用,而无法转移。这种一经造就就在空间固定的属性,叫做建筑产品的固定性。固定性是建筑产品与一般工业产品最大的区别。
2建筑产品的庞大性
建筑产品与一般工业产品相比,其体形远比工业产品庞大,自重也大
3建筑产品的多样性
建筑物的使用要求、规模、建筑设计、结构类型等各不相同,即使是同一类型的建筑物,也因所在地点、环境条件不同而彼此有所不同。因此.建筑产品不能像一般工业产品那样批量生产。
4建筑产品的综合性
建筑产品是一个完整的固定资产实物体系,不仅土建工程的艺术风格、建筑功能、结构构造、装饰做法等方面堪称是一种复杂的产品,而且工艺设备、采暖通风、供水供电、卫生设备等各类设施错综复杂
由于建筑产品地点的固定性、类型的多样性和体形庞大等三大主要特点,决定了建筑产品生产的特点与一般工业产品生产的特点相比较具有自身的特殊性。其具体特点如下:
(一)建筑产品生产的流动性
建筑产品地点的固定性决定了产品生产的流动性。一般的工业产品都是在固定的工厂、车间内进行生产,而建筑产品的生产是在不同的地区,或同一地区的不同现场,或同一现场的不同单位工程,或同一单位工程的不同部位组织工人、机械围绕着同一建筑产品进行生产。因此,使建筑产品的生产在地区与地区之间、现场之间和单位工程不同部位之间流动。
(二)建筑产品生产的单件性
建筑产品地点的固定性和类型的多样性决定了产品生产的单件性。一般的工业产品是在一定的时期里,统一的工艺流程中进行批量生产,而具体的一个建筑产品应在国家或地区的统一规划内,根据其使用功能,在选定的地点上单独设计和单独施工。即使是选用标准设计、通用构件或配件,由于建筑产品所在地区的自然、技术、经济条件的不同,也使建筑产品的结构或构造、建筑材料、施工组织和施工方法等也要因地制宜加以修改,从而使各建筑产品生产具有单件性。
(三)建筑产品生产的地区性
由于建筑产品的固定性决定了同一使用功能的建筑产品因其建造地点的不同必然受到建设地区的自然、技术、经济和社会条件的约束,使其结构、构造、艺术形式、室内设施、材料、施工方案等方面均各异。因此建筑产品的生产具有地区性。
(四)建筑产品生产周期长
建筑产品的固定性和体形庞大的特点决定了建筑产品生产周期长。因为建筑产品体形庞大,使得最终建筑产品的建成必然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同时,建筑产品的生产全过程还要受到工艺流程和生产程序的制约,使各专业、工种间必须按照合理的施工顺序进行配合和衔接。又由于建筑产品地点的固定性,使施工活动的空间具有局限性,从而导致建筑产品生产具有生产周期长、占用流动资金大的特点。
(五)建筑产品生产的露天作业多
建筑产品地点的固定性和体形庞大的特点,决定了建筑产品生产露天作业多。因为形体庞大的建筑产品不可能在工厂、车间内直接进行施工,即使建筑产品生产达到了高度的工业化水平的时候,也只能在工厂内生产其备部分的构件或配件,仍然需要在施工现场内进行总装配后才能形成最终建筑产品。因此建筑产品的生产具有露天作业多的特点。
(六)建筑产品生产的高空作业多
由于建筑产品体形庞大,决定了建筑产品生产具有高空作业多的特点。特别是随着城市现代化的发展,高层建筑物的施工任务日益增多,使得建筑产品生产高空作业的特点日益明显。
(七)建筑产品生产组织协作的综合复杂性
由上述建筑产品生产的诸特点可以看出,建筑产品生产的涉及面广。在建筑企业的内部,它涉及到工程力学、建筑结构、建筑构造、地基基础、水暖电、机械设备、建筑材料和施工技术等学科的专业知识,耍在不同时期、不同地点和不同产品上组织多专业、多工种的综合作业。在建筑企业的外部,它涉及到各不同种类的专业施工企业,及城市规划、征用土地、勘察设计、消防、"七通一平"、公用事业、环境保护、质量监督、科研试验、交通运输、银行财政、机具设备、物质材料、电、水、热、气的供应、劳务等社会各部门和各领域的复杂协作配合,从而使建筑产品生产的组织协作关系综合复杂。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