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审查纳税单位应申报纳税的项目,有无漏报或隐瞒不报应税项目。
(2)审查纳税单位申报纳税额的真实性,有无将应税项目的收入减少申报纳税。
(3)审查纳税单位申报的纳税额计算是否正确。
(4)应申报纳税项目的审查。纳税申报是纳税单位定期向税务部门报送的,其申报应纳税项目是否全面,要予以审查。审查申报纳税的范围,重点有四个方面:第一,审查纳税鉴定中未明确纳税的临时经营的业务收入,是否已申报纳税。如工业企业的委托加工收入;汽车运输收入。
第二,审查鉴定中已明确的纳税项目产品,改变销售方式或本企业自用时是否申报纳税。如工业企业的产品用于继续加工,按规定应征中间环节产品税的,本企业基建部门领用的产品;本企业福利部门领用的产品,这些产品是否已按计税价格申报纳税。通过企业的财务或有关报表进行审阅、核对,即可查出。
第三,审查批发单位代扣营业税申报情况,所批发的销售是否按规定代扣了营业税、代扣的营业税向税务部门是否如实申报。
第四,审查同一企业各税种是否都作了申报。现行税法规定,工业、商业、交通运输等企业一般都应交纳几种税。审查企业各税申报,应结合财务报表审查建筑税、奖金税、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国家预算调节基金、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屠宰税、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税种的申报。这些税种不是按企业经营收入额征收,且大多数是按季、年征收,企业申报有可能隐瞒或漏报。
(2)纳税单位申报纳税的计税收入额审查。纳税单位申报的纳税项目中,应计税的金额是否正确,其计算应纳税金额的内容与税法规定是否一致,是计税额审查的主要内容。
①纳税申报中计税额的审查。审查计税额就是审查纳税单位所有应计算交纳税款的收入是否都已申报。主要对财务报表中往来帐户、应收销货款帐户余额进行审查,是否转移了收入。
②审查申报的计税额计算是否正确。如奖金税申报时是否把超标准的加班工资、以及企业发放的物资计算在内申报,建筑税应计征税额的投资额是否全部申报,国家能源交通建设基金和国家预算调节基金申报是否包含了专用基金利息、固定资产变价收入等。这些计税额的计算都要按照现行税法规定核实,有无漏报或隐瞒收入的情况。
⑧审查纳税单位申报的税额计算是否正确。税法中规定各税种实行的税率不一样,有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定额税率且同一税种依据计税额的变化,其税率也不一样。对申报中应计税额与税率计算所得的税额是否正确,应对申报表进行复核。如奖金税是根据奖金发放金额分档计算税额,建筑税计划外与计划内的投资额税率也不相同,集体企业所得税实行八级超额累进税率等。因此,凡税法中明确规定,在计算应交税金时,税率根据金额大小或有具体规定的应纳税项目的税种,对申报的税额都应计算,同时注意申报中的税率是否正确。
(4)审查纳税单位申报的期限和次数。按现行税法规定,各税种依据收入额、计税额的大小,纳税单位什么时间申报,每年申报几次都有要求。审查纳税单位申报的次数,也就是了解应纳的税金是否及时申报交入国库。主要是对年税额大的工商企业的申报次数进行审阅,是否按规定实行按日、旬、月申报纳税。
纳税申报的审查一般不延伸到企业审计,只要对纳税企业的纳税资料、财务报表进行核对即可。因为它不是对企业偷漏税的全面审计,所涉及的资料一般税务专管员已掌握。2100433B
纳税申报实训总结 一、实训目的: 进行全面的实务演练,对涉税业务的模拟核算,进行各种税种的计算、填制明细分类账, 填制各种纳税申报表等业务的模拟实训, 将会计专业知识和税法知识有机的结合在一起进而达...
房产税是按照税务给你评估的原值或购买房屋的原值*70%*1.2% 土地使用税是按照等级分的一级土地30元;二级土地24元;三级土地18元;四级土地12元;五级土地3元;六级土地1.5元。 (北京)
建筑业在地税缴纳营业税,每个月都申报
外地建筑业纳税人纳税申报表 所属时期: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 登记单号 税务登记证号 JA 原组织机构代码 — 纳税人名称 开户银行名 称 登记注册类型 电话 银行账号 工程地址 增值税计税 方法 一般计 税法征 收率 2% 简易计税法预 征率 3% 经营项目 含税销售额 减除额 税率 /预征率 本期应纳税额 a b c d e=(b-c)/(1+增值税税率 )x d 预征增值税 城市建设维护税 —— 教育费附加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防洪费 —— 预征增值税及附加税额合计: (元) 不含税销售额 外 经 证 所属税务 机关 征收率 本期应纳税额 企业所得税 有 无 国 地 个人所得税 —— 本期应纳税额合计: (预征增值税及附加 +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元) 申报单位签章: 征收部门签 章: 1、申报时表内各项內容要填写齐全、准确 2、“减除额”按税法规定填写 (建
A06110《车船税纳税申报表》 车船税纳税申报表 税款所属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金额单位:元至角分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身份证照类型 纳税人身份证照号码 居住(单位)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序号 (车辆) 号牌号码 /(船舶) 登记号码 车船识别代 码(车架号 / 船舶识别号) 征收品目 计税单 位 计税单 位的数 量 单 位 税 额 年应缴税 额 本年减 免税额 减免性 质代码 减免税 证明号 当年应 缴税额 本年已 缴税额 本期年应补 (退)税额 1 2 3 4 5 6 7=5*6 8 9 10 11=7-8 12 13=11-12 合计 — — — — — — — — 申报车辆总数(辆) 申报船舶总数(艘) 以下由申报人填写: 纳税人声明 此纳税申报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和国家有关税收规定填报的,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
纳税申报的内容主要明确在综合纳税申报表、特殊税种纳税申报表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内,以及随纳税人申报表附报的财务报表和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在发生纳税义务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后,应在其申报期限内,按纳税申报表的内容逐项如实填写,并随同规定的附报材料,做好纳税申报工作。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纳税申报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税种,税目,应纳税项目或应代扣、代收税款项目,计税依据,扣除项目及标准,适用税率或单位税额,应退税项目及税额,应减免税项目及税额,应纳税额或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额,税款所属期,延期缴纳税款、预缴税额、抵交税款额、应补(退)税额等。
一、纳税申报表和扣缴税款报告表
纳税申报表和扣缴税款报告表是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依据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计算应纳税款或者代扣代收税款以及缴纳或扣缴税款的主要凭证,同时,也是税务机关审核计算应征税款或税款缴库、开具完税凭证的重要依据。
(一)地方各税(基金、费)综合申报表:又称通用申报表,适用于纳税人和社保费缴费人申报缴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资源税、个人所得税(核定)、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预缴)、车船使用税、企业所得税(核定)、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地方教育附加、残疾人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地方各税(基金、费)。
(二)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金融保险业企业填报。
(三)安徽省电信企业地方各税(基金、费)综合申报表:适用于电信企业申报缴纳地方各税、基金、费填报。
(四)企业所得税申报表:适用于企业所得税查账征收纳税人按月、按季度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填报。
(五)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附表:适用于企业所得税查账征收纳税人年度汇算清缴时填报。
(六)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查账征收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填报。
(七)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需要自行申报的纳税人的所得申报和特定行业职工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申报。生产、经营所得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申报表:适用于个体工商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以及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者的月、季度及年度申报纳税;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汇总申报表:适用于投资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并且其中含有合伙企业的投资者的年度汇总申报纳税;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适用于扣缴义务人申报扣缴的个人所得税额明细申报。
(八)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委托代征税款报告表:适用于扣缴义务人、委托代征人汇总申报解缴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委托代征的税款。
(九)土地增值税项目登记表:适用于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在立项后及每次转让时填报;土地增值税申报表(房地产):适用于从事房地产开发并转让的纳税人汇算清缴时申报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申报表(非房地产):适用于非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汇算清缴时申报土地增值税。
(十)印花税汇总缴纳、核定征收计算表:适用于汇总缴纳、核定征收方式缴纳印花税的纳税人填报。
(十一)地方税费基金结算检查表:适用于纳税人年度地方各税费基金结算申报或管理、稽查部门日常查补税款计算(仅适用于该笔查补税款随税务处理决定书等文书将查补数据转入申报征收数据的情况)。
二、财务会计报表及其说明
财务会计报表及其说明是指根据账簿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按照规定的指标体系和格式编制的报告文件及说明材料,用以反映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经济组织在一定时期内经济活动情况或经营成果的书面文件。财务会计报表按照编制与报送的时间不同,分为月份报表、季度报表和年度报表三种。
三、其他纳税资料
其他纳税资料是指纳税人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报送的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外的其他纳税资料。
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当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并根据不同情况相应报送下列有关证件、资料:
(一)与纳税有关的合同、协议书及凭证;
(二)税控装置的电子报税资料;
(三)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和异地完税凭证;
(四)境内或者境外公证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
(五)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依法进行纳税申报是纳税人最好的诚信证明,同时更是财务人员的重要职责。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税收法律法规在不断的颁布、更新与完善,各种税种的纳税申报工作更加专业化,政策性也越来越强。为帮助广大财会人员熟悉不同纳税人的业务环境,掌握不同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应具备的知识、技能,为今后进行企业纳税申报实务工作奠定较为扎实的基础,我们组织编写了此书———《纳税申报填制实例》。
本书以武汉市祥龙电子有限公司(虚构)为例,编写了其一个月的经济业务,并提供了各种各样的原始凭证(仿真),要求学生根据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等运用复式记账法,采用实际的通用记账凭证、试算平衡表、日记账、总账、明细账、纳税申报表、会计报表等配套资料进行实际操作,独立完成整套的会计核算工作和纳税申报工作,培养正确处理纳税申报中各种业务的能力,从而完成理论知识到工作技能的转化。
本书的编写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可操作性强,重视实践能力的培养。教材以学生日后的工作实际需要为核心,紧密结合税务会计工作中的实际,根据税务会计的具体工作方式设计工作流程图;着眼于具体操作知识的编写,条理清晰,操作规范,重在学生的技能训练,主张“管用、够用、实用”。 第二,设计精炼,涉税事项覆盖面大。教材中力求给学生和老师营造一个更加清晰的模拟环境,在40多项业务中涉及了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个人所得税等,练习全面。
第三,使用效果好,能实现学习、示范、模拟练习、教师指导和考核等各环节紧密结合,使学生边看边学、边学边练,从而起到强化技能、规范操作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