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南京市雨花台区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单位 |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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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由雨花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雨花台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区政府门户网站为主要平台,不断拓展信息公开领域和渠道,完善政府网站建设,创新政府信息公开载体,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促进政府权力运行的公开透明,提升政府公信力。
1、主动公开情况。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制定了《雨花台区关于全面推进落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案》(雨政办发〔2020〕58号),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常务副区长任组长,由区政府办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各街道(园区)和区谷相关部门分管领导等参与的雨花台区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目前,已全面完成各街道(园区)和区级部门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2020年雨花台区共公开政府信息11367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33条,通过政务微博公开信息8191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信息1431条。公开行政许可事项648项,处理决定42424件;公开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620项,处理决定933件。公开行政处罚事项3657项,处理决定2651件;公开行政强制事项212项,处理决定144件。公开行政事业性收事项21项。在南京市政府采购网等平台公开政府集中采购项目689项及其成交结果,采购总金额21500万元。
2、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各项制度,根据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修订雨花台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方式。全年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7件,办结116件,转下年办理1件。本年度办理的116件信息公开申请中,予以公开的有23件,部分公开的有25件,不予公开的为9件,无法提供的为57件,不予处理的有2件。全年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案件2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2件;信息公开类行政诉讼案件6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3件,尚未审结3件。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加强对区政府网站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政府网站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宁政办发〔2020〕11号)文件精神,及时调整了主办单位,由区大数据管理局调整为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同时明确区大数据局为区政府网站承办单位,由区大数据局和信息中心具体负责政府网站建设、运营、维护、监测、内容保障、考核等各项工作。加强对政务网站开展日常巡查,完善信息发布流程,及时指导、提醒、纠正、督促各单位规范化公开政务信息。
4、平台建设情况。有力有序做好网站改版工作,完善和改进页面设计、版块设置等,调整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框架,由三维目录调整为一维目录,原“政务公开”栏目更名为“政府信息公开”,新开设“疫情防控 雨花在行动”“国防教育专栏”“雨花台区政府投资项目第三方机构网上招投标平台”等专题专栏3个。强化网站安全运维保障工作,坚持第三方检测和人工排查双联动机制,组织第三方机构依照国办指标开展网站定期检测。加强政府网站日常巡查,包括发布的信息是否规范、是否标注来源、分类是否准确,以及是否存在空链、错链等。进一步规范政务新媒体有序发展,及时组织梳理清查整改政务新媒体建设。
5、监督保障情况。坚持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积极组织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下发学习培训材料,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内容保障,加大抽查检测力度,组织实施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内容第三方检测,共印发检测报告3期,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通报,限期整改。同时加强对政务新媒体的监测检查,强化运营主体的日常监管职责,及时发布检测报告4期,督促各主办单位做好日常监管维护,确保全区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5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445 |
203 |
42424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598 |
22 |
933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3367 |
290 |
2651 |
行政强制 |
206 |
6 |
144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2 |
-1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689 |
2150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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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09 |
1 |
0 |
0 |
0 |
4 |
11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2 |
1 |
0 |
0 |
0 |
0 |
23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25 |
0 |
0 |
0 |
0 |
0 |
25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5 |
0 |
0 |
0 |
0 |
0 |
5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2 |
2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2 |
2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57 |
0 |
0 |
0 |
0 |
0 |
57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2 |
0 |
0 |
0 |
0 |
0 |
2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11 |
1 |
0 |
0 |
0 |
4 |
116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2 |
0 |
0 |
0 |
2 |
0 |
0 |
0 |
2 |
2 |
3 |
0 |
0 |
1 |
4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还有不小差距: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不够。在政策性文件、重点领域等政府信息公开上还有较大提升空间,政策解读难点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二是政府网站内容保障督促不够到位。指导督促各单位加强区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的力度不够,存在有些公开目录板块半年未更新、已公开信息把关不严、质量不高等现象。三是政务新媒体规范管理不到位。政务新媒体方面还存在更新不及时、互动交流功能缺乏、主动回应不足等现象。
2021年,雨花台区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以及上级有关工作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不断强化公开意识,增强公开自觉性,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一是深入做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全面开展政务公开事项梳理和目录编制,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公开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信息,重点做好财政预决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征地拆迁、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方面民生领域的信息公开。加强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质量,推进政府会议开放,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会议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二是持续扩大公开渠道,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新闻发言人、政务微博或者微信等形式,及时回应公众热点。强化政府网站管理和公开专栏规范化建设,加强政务新媒体规范健康有序运营。三是严格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建立完善工作考评体系,抓好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培训,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切实增强公开意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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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雨花台区总体规划(2010-2030)
为了了解本辖区居民小区水箱水的水质情况,对20个小区的26份水箱水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采样、保存和运输,按《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2006)》检测。其结果为第一次检测26份水样,合格率为61.54%,第二次检测10份水样,合格率为100%。所以我们应加强对水箱水的检测,督导物业和开发商对水箱的及时清洗,以确保居民的饮水安全。
广元市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特向社会公布广元市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与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本报告统计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全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在推动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和增强群众获得感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强化政策引领,助力提质增效。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始终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准绳,组织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学深悟透、弄通笃行,以提升工作质效。一是加强学习宣传。在继去年市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学习了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后,今年召开了县区政务公开、政府网站暨政务新媒体工作座谈会和全市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工作暨培训会,进行了集中学法。在日常工作中,通过QQ工作群、电话等方式,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
二是强化标准执行。推广执行9项政务公开省级地方标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制订了《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审核发布流程》《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操作流程》《新闻宣传稿件审核制度》等制度,印发了《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工作的通知》,对政府文件、政策解读、市政府领导信息、机构信息等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审定、公开流程作了明确规定。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流程等内容,并在政府网站公开。三是强化支撑保障。调整完善了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暨政务公开协调小组,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组长,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目标绩效考核,实行扣分制,最高可扣8分。
(二)紧扣工作重点,积极主动发声。围绕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动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落地见效,切实加大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基本信息共267584条。一是第一时间发声,引导社会舆论。在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及时在全市所有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刊载省“全力以赴 坚决打赢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人民战争”专题,将工作部署、防疫要求及时传达到基层。开设本地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专题,主动、及时公开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决策部署、重要政策,先后转载、公开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信息2741条。把市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新冠肺炎疫情信息发布的第一平台,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首先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指导全市各新闻媒体转载。群众从政府网站能准确了解全国、全省、全市疫情动态,切实发挥网络舆情引领作用。二是推进权力公开,促进依法行政。扎实推进“网上行权”,7个县区、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40个市级部门全部入驻四川政务服务网,网上可办理事项占比达98.7%。各县区、市级部门全部建立“五公开专栏”,对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和行权事项及流程图进行公开,同时根据法律法规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认真落实政府规范性文件在领导审签后3个工作日内公开的要求,今年发布市政府文件165件。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建立“市领导 市政府办公室 牵头部门 责任单位”联动推进机制,牵头推动市政府门户网站、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县区政府网站开设“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专栏,围绕营商环境提升行动公开相关信息。截至目前,公开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文件 52 条、动态信息296 条。开设“民营经济”“减税降费”等政策服务专题,大力提升公众、企业对于各类政策文件的感知度和查阅便捷度。
(三)胸怀为民情怀,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件的登记、办理、回复工作,做到件件登记、件件按时回复。2020年全市共受理88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其中78件为自然人提交,10件为企业法人提交。已办理答复88件,占总数的100%。已办理答复的88件公开申请中,“同意公开”(含同意部分公开)86件,占总数的97.72%,“不同意公开”2件,占总数的2.3%。
(四)加强标准建设,促进政府信息规范管理。一是全力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清单化,截至9月19日,全市7个县区和所有乡镇(街道)全部完成了26个试点领域标准目录编制并在各自政府网站公开,完成了今年的工作任务。二是年初分解下达2020年省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将每一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确保件件有人抓落实。三是严格信息“三审”制度,加强上网信息审核把关,没审核的信息一律不上网。
(五)加强平台管理,夯实公开基础。一是加快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全市45个政府网站全部实现了集约化。二是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全市45个政府网站都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三是建立了政务新媒体矩阵,并将全市政务新媒体录入到全国政务新媒体填报系统。四是全新打造书记市长信箱,实现了信件统计功能。五是按规定做好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建、关闭工作。六是抓好政府网站分享功能整改工作,全市所有政府网站分享功能整改到位。七是按时编发市政府公报,每季度一期,今年共发行4期,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政府公报电子版。
(六)强化监督保障,提升公开实效。坚持巡网制度,对市政府门户网站采取“人防”与“技防”并重,每天安排人员巡网,购买第三方监测服务,对市政府门户网站严密监测,确保了市政府门户网站长期安全、稳定运行。同时对县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市级部门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进行全覆盖每日监测、周通报与季度通报。委托第三方公司对全市政府网站进行绩效评估,对全市政府网站进行总体评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2 |
|
规范性文件 |
27 |
27 |
7151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89 |
1 |
228482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704 |
491 |
669725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4492 |
-223 |
361256 |
|
行政强制 |
183 |
-25 |
2952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4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764 |
38354.247万元 |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78 |
10 |
8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76 |
10 |
86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2 |
2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78 |
10 |
88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3 |
2 |
1 |
6 |
3 |
1 |
1 |
5 |
1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0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政策解读形式较单一;二是网站功能还需完善;三是部门公开信息偏少。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扎实抓好政务公开工作。一是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要求,全面纵深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二是继续贯彻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提升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满意度。三是继续管好全市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确保全市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健康运行。四是继续做好保障工作,加强人员培训,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高效运转。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该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省、市有关要求,由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汇总编制。该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到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鼓楼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依据,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部署为重点,认真组织推进,将政务公开工作融入全区发展大局,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不断完善组织机制,提升主动公开信息质量,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切实增强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度,我区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贴近群众需求,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全区通过鼓楼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61条,主要涉及卫生防疫、市场监管、就业创业、招生入学、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征地拆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财政信息、重大建设项目、社会救助、环境保护、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国有企业运营监管、行政权力配置等领域,主动公开质量得到明显提升。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0年度,我区下发《关于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程序和答复规范有关要求的通知》(鼓政公开办〔2020〕1号),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流程。全区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和答复规范进行办理,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零差错、无瑕疵。全年累计处理、答复依申请公开信息数105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0年度,我区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切实推进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下发《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当前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鼓政办〔2020〕42号)、《关于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程序和答复规范有关要求的通知》(鼓政公开办〔2020〕1号)、《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楼区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鼓政办〔2020〕41号)和《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楼区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鼓政办〔2020〕46号),强化政府信息动态管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流程和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方面强化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管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文件要求,规范建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优化信息检索和下载服务功能。同时,根据部门职能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下发《政务公开组配栏目保障职责分工表》,要求各单位严格文字内容把关、规范主动公开信息、及时维护目录更新、强化政策文件解读,进一步强化对区政府网站各组配栏目的内容保障,不断提升主动公开质量。另一方面加强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建设。严格执行内容“先审后发”制度和日巡网制度,落实专人管理、运营和维护,确保运转有序、安全可控。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和《鼓楼区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开展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统计清理整合规范工作。2020年,关停注销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账号21个,进一步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发展。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2020年,我区一方面下发《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鼓楼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鼓政办〔2020〕34号)和《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楼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的通知》(鼓政办〔2020〕40号),调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区各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管委会相关负责同志参加。同时,理顺政务公开领导工作小组工作机制,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能任务,为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效能夯实组织基础。另一方面在规范工作流程、健全工作制度基础上编制区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切实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区考核范围,并聘请第三方进行定期检测和查漏补缺,检测结果和日常监管情况按季度进行通报督办,以制度倒逼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质效不断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4 |
4 |
14(2017-202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75 |
-2 |
49296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15 |
52 |
529892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157 |
82 |
4356 |
行政强制 |
107 |
1 |
596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0 |
-4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566 |
14076.69118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02 |
3 |
0 |
0 |
0 |
0 |
10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2 |
3 |
0 |
0 |
0 |
0 |
25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8 |
0 |
0 |
0 |
0 |
0 |
8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1 |
0 |
0 |
0 |
0 |
0 |
1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0 |
0 |
0 |
0 |
0 |
1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3 |
0 |
0 |
0 |
0 |
0 |
3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48 |
0 |
0 |
0 |
0 |
0 |
48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2 |
0 |
0 |
0 |
0 |
0 |
2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3 |
0 |
0 |
0 |
0 |
0 |
3 |
2.重复申请 |
4 |
0 |
0 |
0 |
0 |
0 |
4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七)总计 |
102 |
0 |
0 |
0 |
0 |
0 |
10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3 |
0 |
0 |
0 |
0 |
0 |
3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2 |
1 |
0 |
3 |
16 |
7 |
0 |
2 |
0 |
9 |
4 |
0 |
0 |
0 |
4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鼓楼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需求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务公开与业务工作结合不够紧密,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不够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够到位等。下一步,将着重从以下几方面重点改进:
(一)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督促全区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一方面规范政务公开具体流程,明确公开事项单位、科室、岗位、权限、程序和时限等,将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固化到现有办公系统和业务系统中,实现政务公开操作与政务运行紧密结合、同步运转;另一方面规范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公开相关流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动态管理机制,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动态化管理水平。
(二)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一方面对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督促指导各单位结合上级部门相关部署,进一步扩大公开领域,突出公开重点,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确保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深入学习培训,以进一步提升全区各单位依申请公开办理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确保依申请公开办理及答复工作更加精细、规范。
(三)强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一方面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整合资源与数据,探索集约不同的信息发布平台,优化设置统一的信息发布入口,实现各类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生成发布便捷、高效;另一方面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集约整合,进一步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100433B
广元市林业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综合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了《广元市林业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年报》所采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和市委、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问题开展宣传,坚持以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公开透明为重点,讲清林业政策、传播林业动态,展示林业特色,逐步充实政务公开内容,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充分利用网站、公示栏、报刊等多种媒介,切实提高信息公开覆盖面,本着“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主动向社会公开我市林业工作有关政策、数据和工作信息共计851条,其中工作动态类651条,机构职能类3条,招投标类14条,人事招聘类3条,政策文件类3条,预决算3条,规范性文件1条,其他信息17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广元市林业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强化组织,落实保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工作,把此项工作列入年度考核,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成立由分管办公室领导任组长,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2.健全机制,明确责任。严格落实《广元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审核的通知》《广元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广元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工作培训机制和规范信息公开报送、审核、公开流程。明确局办公室牵头、各部门配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3.积极回应,及时回复。针对社会公众关注的事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2020年,通过网站“互动交流”栏目共收到群众留言8条,均在1~3个工作日内落实回复。通过网站“征集调查”栏目,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及行政执法群众满意度开展问卷调查,并及时完成调查情况反馈,实现了林业工作和服务水平的“双提升”。
(四)平台建设情况
局网站已迁移至市政府网站统一技术平台,实现了与市政府网站的集约化建设,并落实专人负责网站运维管理工作,坚持定期开展网站安全监测,确保网站安全运行。目前网站设置包括机构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服务、互动交流、工作动态等5个版块,其中工作动态根据林业工作实际划分为规划改革、生态保护修复、森林资源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自然保护地和湿地管理、产业科技、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等17个专栏。
(五)监督保障情况
在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中公开监督举报部门和联系方式,接受公众对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同时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目标,严格执行《广元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对未按规定做好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门,将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1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957 |
94 |
1051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备注:“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权责清单中除“行政许可”以外的其他事项。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8 |
-24 |
4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岗位人员调整,新到岗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的相关要求、规定不熟悉,对政府系统平台的操作还不熟练,工作水平亟待提高;二是部分科室、直属单位日常性报送的政务信息类型单一,工作动态类信息较多,缺乏经验举措类和对工作有更多指导意义的调研性信息,缺少特色、亮点,信息的采用率不高。
针对存在的问题,下一年度市林业局将进一步加强单位政务信息队伍培养,发挥好传帮带作用,坚持培训长效机制,构建人才梯队,建立一支相对稳定、务实高效的信息队伍;同时在年初制定政府信息工作目标过程中,根据科室职能,对其他类型信息酌情设置考核目标,并加强部门间的衔接与协调,确保高效、有序推进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