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南京市玄武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 所属部门 |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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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 南京市玄武区 |
(一)综合科(财务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组织人事、机构编制、财务资产、机要文电、新闻宣传、会务保障、纪检监察等工作;负责政务公开、督查督办、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机关干部队伍和所属单位领导班子管理工作;牵头负责机关网络问政、领导信箱、“12345”政务热线工单处理;牵头负责机关信访、稳定、社会治安和综合治理;牵头对接区应急管理局,承担房产相关的应急突发协调责任;负责系统应急管理及安全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专项资金归集、使用和核算管理;负责机关党群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住房保障科。负责全区住房保障工作组织和监督管理;
统筹全区保障性安居(含人才安居)房组织建设、供应和管理工作;组织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编制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等实施计划;负责全区征收安置房计划编制和审核管理;负责推进全区住房制度改革和全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工作;负责房改等遗留问题协调处理。
(三)物业管理科(老旧小区整治办公室)。负责全区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管工作,指导监督相关文件规定范围内的物业项目招投标工作;指导街道依法开展物业监管工作;负责全区商品房维修资金的使用审核;统筹全区老旧小区整治工作;指导全区宜居住区建设改造。
(四)房产管理科(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公室)。负责全区房屋使用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全区涉及房屋安全的房屋结构变动行政许可初审;负责全区直管公房产权、产籍管理与养护;负责全区直管公房接管、出售与使用权变更等管理;负责落实私房政策;监督管理全区既有建筑幕墙维护检修;统筹全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相关工作。
(五)租赁管理科。负责全区出租房屋的备案、发证及日常管理;负责全区个人房屋租赁税收代征、政策宣传及出租户日常排查和管理;负责全区房产经纪机构备案初审及日常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全区流动人口的日常管理;负责全区房屋租赁指导价、房屋租赁信息的编制发布及市场培育。
(六)征收管理科。负责编制全区房屋征收年度计划和概算;负责拟订全区征收补偿、安置、补助、奖励政策;负责组织征收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负责征收补偿费用的审核和报结等工作;负责全区房屋征收安置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和考核等工作;负责对房屋征收实施管理单位的业务指导;承担辖区内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的监督管理责任。 2100433B
(一)承担统筹全区住房保障、房产管理责任。承担住房制度改革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的责任,落实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负责全区保障性住房的计划、调配和管理。承担统筹全区人才安居工作及棚户区改造的责任,制定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实施方案和计划。
(二)负责对本区域内物业管理企业、行业及活动的业务指导、监管,规范全区物业管理市场。负责商品房维修资金审核。统筹全区老旧住宅小区的整治、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宜居住区建设改造工作。
(三)负责全区房屋安全监督管理及房屋结构变动行政许可初审。负责全区危旧房改造和直管公房的资产管理。落实党和国家有关政策,处理好有关私房、代管、宗教等房产的历史遗留问题。负责全区被征收项目安全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全区既有建筑幕墙维护检修。
(四)负责全区出租房屋的备案、发证及日常管理。负责全区房屋租赁税收代征、政策宣传及出租户的日常排查和管理。负责全区房产经纪机构备案初审等日常管理。
(五)负责编制全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计划和集体土地(含撤组剩余)涉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计划。负责全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区集体土地(含撤组剩余)涉及房屋征收补偿与安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六)负责拟订、论证全区征收安置方案及征收补偿、安置、 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负责组织征收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负责征收资金的管理,负责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申报与各类行政复议及涉诉工作,负责征收项目报审结算工作。
(七)负责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征收拆迁安置等与部门职能相关的信访稳定工作。
(八)参与公用应急抢险、公用事业中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管理工作。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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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房产管理局文件 宁房管〔 2008〕298 号 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 关于印发《关于贯彻〈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 管理实施细则〉、〈南京市廉租住房保障 实施细则〉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各有关区房管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住房保障工作相关文件精 神,完善我市住房保障工作政策体系,更好地开展住房保障管 理工作,经研究制定《关于贯彻〈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 施细则〉、〈南京市廉租住房保障实施细则〉的若干规定》 。现印 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1 关于贯彻《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 细则》、《南京市廉租住房保障实施 细则》的若干规定 根据《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 、《南京市廉租 住房保障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就我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
南京市浦口区房产管理局 行政执法依据 二 00六年三月 行 政 主 体 类 别 全称 地址 行政机关 南京市浦口区房产管理局 浦口区珠江路 10 号 受委托 单位 南京市浦口区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 浦口区象山路 1 号 执法依据 序号 法律、法规、规章名称 制定、发布机关 生效时间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1990.10.1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1996.10.1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004.7.1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95.1.1 5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国务院第 248 号令 1998.7.20 6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国务院第 305 号令 2001.11.1 7 物业管理条例 国务院第 379 号令 2003.9.1 8 建设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
现任领导
南京市高淳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局长:时小红 2100433B
现任领导
南京市秦淮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局长:李宁松 2100433B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局长:谈健
倪兴龙,男,1965年9月出生,汉族,江苏江阴人,1988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文学学士学位。2016年7月任市房产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干部、人事、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党建、人才、统战、社团、民族宗教、创业、再就业,政治理论学习、思想政治、新闻发言人、工会、妇女和共青团,老干部、关心下一代、人口与计划生育,政风行风、机关党建、作风建设,改革改制方面工作。协助局长、书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分管人事处、机关党委(直属党委)、离退休干部处、市住宅建设总公司。
赵书健,男,1961年12月出生,汉族,江苏泰兴人,1977年12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16年4月任市房产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房改、棚户区改造、公有住房出售、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保障性住房政策及分配管理工作。
分管安居工程管理处、房改和保障房管理处(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市住房保障中心(市住房制度改革指导中心)。
兰文平,男,1973年8月出生,汉族,江西新余人,1996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历史学学士学位。2016年4月任市房产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物业管理行业监督管理、老旧小区整治、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房屋安全(鉴定)管理、落实私房政策方面工作。
分管物业管理处、房屋管理处(市政府落实私房政策办公室)、市房屋安全服务中心(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
蒋海琴,女,1971年11月出生,汉族,江苏南京人,1992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2019年9月任市房产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房地产市场管理和交易监管、产权管理指导、信息化建设工作。
分管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市房地产市场交易中心(市房屋租赁指导中心)。
吴春华,男,1963年3月出生,汉族,江西瑞昌人,1984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2019年4月任市房产局二级巡视员。
工作分工:协助蒋海琴同志做好房地产市场管理和交易监管、产权管理指导工作,负责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制订、行政执法监督管理,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分管行政审批服务处(政策法规处)、市房产行政执法支队,协助分管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市房地产市场交易中心(市房屋租赁指导中心)。
汪立言,男,1965年3月出生,汉族,安徽南陵人,1982年10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2016年5月任市房产局一级调研员。
工作分工:协助兰文平同志做好物业管理行业监督管理、老旧小区整治、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房屋安全(鉴定)管理、落实私房政策方面工作,负责公房管理、白蚁防治工作。
分管市白蚁防治服务中心(市白蚁防治研究所)、市公房管理中心。
蔡熹蔚,男,1963年1月出生,汉族,上海市人,1982年12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17年4月任市房产局一级调研员。
工作分工:协助赵书健同志做好房改、棚户区改造、公有住房出售、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保障性住房政策及分配管理工作,侧重于房改、公有住房出售、保障性住房政策及分配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办公的组织协调和对外联系,精神文明、新闻宣传、文明创建、信访、维稳、综合治理、保密、档案、政务公开、信息、督查,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年度计划、内部审计,双拥、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权力阳光运行、“12345”工作。
分管办公室、房产资金管理处,协助分管房改和保障房管理处(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市住房保障中心(市住房制度改革指导中心)。
李华,男,1965年5月出生,汉族,江苏南京人,1982年10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2018年12月任市房产局一级调研员。
工作分工:协助蒋海琴同志做好房地产市场管理和交易监管、产权管理指导、信息化建设工作,协助吴春华同志做好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制订、行政执法监督管理、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服务工作。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