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南京市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单位 | 南京市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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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制度落实,着力规范公开工作
2019年,我市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尤其是围绕新修订的《条例》贯彻落实有关工作,不断夯实工作基础。《条例》颁布后,我市积极组织各区政府、市各有关单位开展培训、学习及相关宣传工作,贯彻落实《条例》有关要求。按照《条例》精神及相关具体要求,我市及时编制发布相关工作指导规范,督促各区、各单位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调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更新等工作。强化日常监督检查,通过政府网站日常巡查与季度检查工作,促进各区政府、各部门对《条例》和政务公开有关要求的落实。按照《条例》相关规定,及时废止、修订我市原有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优化、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文书模板,确保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 。
为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我市继续强化业务培训。2019年,我市通过业务培训会、工作交流会、片区讨论会、座谈交流、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强化基层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理解。2019年,针对《条例》实施组织全市层面培训2场,参训人数400人次;各区政府、市各有关部门组织《条例》学习培训40余场次,参训人员1000余人次。同时,我市进一步扩大培训内容与覆盖面,将政务公开、政务新媒体管理、政府网站纳入全市范围培训,组织全市各区政府、各有关单位办公室、相关处室负责人及具体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切实提高基层工作人员及相关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理解与认识,强化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意识。同时,我市积极鼓励市级部门、各区政府加强对本系统、本区域内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积极为基层政务公开培训提供支持与帮助。
(二)围绕中心工作,扎实推进主动公开
2019年,我市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按照国家、省相关工作要求,编制发布《南京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从推进“五公开”、提升政策发布解读质效、推动平台渠道整合等方面对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部署,推进我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1.及时公开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我市主动及时公开市政府规章和各级行政机关产生的规范性文件以及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其他文件。及时公开《南京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管理办法》、《南京市婴幼儿托育机构管理办法》、《南京市政务数据管理暂行办法》等4部政府规章,并及时公布《南京市长江桥梁隧道条例》等地方性法规。2019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共公开相关规范性文件566件。
2.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相关信息。2019年,我市相继公开了《关于南京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关于南京市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等多项报告。集中发布《南京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8年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等统计信息,制作发布《南京统计年鉴(2019年)》,围绕全市产业发展、经济指标、城乡建设、教育文化、人口发展等领域,梳理各项统计指标,展现南京社会发展状况。针对群众关注度高的统计热点信息,按月度、季度在市政府网站发布包括居民人均收入与支出、交通运输和邮电业、全市用电量、物价指数、房地产开发投资等统计信息。
3.着力强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9年,我市围绕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印发工作文件,部署工作举措,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单位。
突出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在住房保障领域,公开城镇棚户区改造工程354个,涉及房屋面积1333.4万平方米。按照月度公布安居工程建设项目进展情况。2019年,公开相关项目进展状况26批次。严格按照要求公开保障性住房分配政策、分配对象、分配房源、分配程序、分配过程、分配结果等信息。公开住房保障名单8个批次,并公开相关保障对象库,方便社会公众查询监督。同时,在市政府网站设立住房信息专栏,开设保障性住房项目信息、廉租房租赁补贴、保障房房源信息、棚户区改造、村镇建设、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等子栏目,全年公开相关信息100余条。
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领域,及时公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让领域等相关信息。2019年,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设立专栏公开相关出让公告、计划90余条;公开相关交易结果110余条。
在政府采购领域,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主要公开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结果、采购合同等信息,公开各类政府采购信息1100余条;公开各类采购结果1070余条。
在国有产权交易领域,通过在市交易中心网站设置企业产权转让、企业增资、国有资产处置、使用权出让、排污权出让、混改招商信息等栏目,及时公开产权交易决策及批准信息、交易项目信息、交易结果(交易价格、成交价格等)、相关中介机构审计结果、交易活动当事人信用奖惩和违法违规处罚等信息。
在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领域,通过市卫健委网站公开市级药品、医用耗材、疫苗集中采购的采购文件和公告、企业和产品资质审核结果、产品报价、市级入围结果、信息变更、备案采购、短缺询价等信息。
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为强化重大项目领域信息公开,我市在市政府网站上开设重大项目专栏,并分设重大建设项目计划、重大建设项目监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子栏目。2019年,相继公开重大建设项目计划信息20余条;公开重大建设项目监管信息40余条。同时,依托市政府采购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专业性网站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招投标、征收土地、施工、质量安全等有关信息,并通过政府网站双公示平台公开相关行政处罚等信息。
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在市交易中心网站设置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信用信息公开等栏目,公开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信息、市场主体信用等信息。全年公开各类招标公告970余条;公开各类中标候选人740余批次;公开中标结果710余条。
提升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我市依法依规做好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教育、基本医疗卫生、生态环境、灾害事故救援、公共文化体育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根据地区、行业特点明确公开重点,不断扩大公开范围,推动社会公益事业信息公开工作发展。
在脱贫攻坚领域,我市在市政府网站公开《全市脱贫攻坚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并在南京市“阳光惠民”监管系统阳光扶贫板块,及时公开扶贫对象、扶贫项目资金相关信息。2019年,我市积极落实《2019年全市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计划安排》,利用“阳光惠民”大数据中心、惠民资金监管平台、互联互通工作平台、智能预警监督平台、大数据统计分析平台,紧锣密鼓推进扶贫监管及相关信息公开,将扶贫资金、农村教育、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危房改造、美丽乡村等196项132亿元的年度涉农资金,具体到资金来源、种类、金额、流向以及项目推进情况等,全部纳入监管系统。
在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在市政府网站设立公益求助栏目,下设低保信息、殡葬管理、社会福利、特困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子栏目,由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建委、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医保局等部门共同负责维护保障。2019年,共公开低保信息140余条;社会福利信息20余条;临时求助信息40余条等。
在教育领域,主要通过市政府网站公开政策文件、随迁子女入学、招生招考、教育专项督导报告、义务教育学区划分、民办学校监管等信息。2019年,共公开相关信息70余条。同时,市教育局在部门网站开设政务服务、招生考试、教师招聘、考试信息、教育装备、学校卫生等栏目,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并针对社会关注度高的相关政策及时开展解读。
在基本医疗卫生领域,市政府网站开设了医疗卫生、食品药品相关专栏,由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共同负责维护,及时公开相关信息。2019年,我市在医疗卫生领域公开政策文件、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检查结果、医疗机构设置批准许可、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等信息160余条;在食品药品领域公开食品安全监管、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药品流通监管、医疗器械监管等信息280余条。
在生态环境领域,我市积极公开污染源监测、水质月报、 项目环评受理情况、环评拟批项目公示、环评已批项目公告、验收项目受理、拟验收项目公示、已验收项目公告、企业环境行为、行政处罚、监察执法等相关信息。2019年,公开相关信息750余条。针对社会公众关注的水质安全,我市积极公开二次供水、管网水质、出厂水、管网末梢水、水龙头水质监管等信息120余条,按月度、季度、临时抽检的方式和频率向社会公开水质信息。
在灾害事故救援领域,依托市应急管理局网站开设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网格化等专题公开灾害事故预防、处置以及相关应急预案等信息。在公共文化体育领域,市文旅局等部门开设公共文化专题目录,及时发布公共文化、体育相关政策文件、文化活动信息,并通过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游客助手APP发布信息引导社会公众关注文化事业发展。
2019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通过政府网站累计主动发布各类政府信息23万余条,市政府门户网站日均访问量1.6万次。
(三)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我市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妥善做好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并积极指导各区政府、市各有关单位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及相关行政复议、诉讼工作。2019年,南京市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879件,较上年同期减少18.6%。
结合新《条例》实施,我市进一步落实省政府办公厅有关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对接受、登记、补正、拟办、审核、答复、送达等9个环节进一步加强管理。通过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部纳入网上系统,确保依申请公开办理可监督、可追溯。
我市积极根据新《条例》要求及时调整答复口径与办理流程,对事实清楚的信息公开申请,简化办理流程,减少审核程序;对复杂疑难的信息公开申请,强化协同办理、会商办理机制,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的质量和时效。
针对涉及面广、问题复杂的信息公开申请,及时会同相关受理部门、法制部门等有关单位召开专题会议,通过多部门协同会商的方式进行讨论研究,确定答复内容和形式,在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尽最大可能满足申请人的信息需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质量与办理水平不断提升。
截至年报发布之日,2019年全市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请行政复议数为197件,较上年减少9.2%。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诉讼261件,较上年增加12%。
(四)扎实推进政策解读工作
2019年,我市认真落实《南京市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办法》,对全市政策文件解读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推动政策文件制定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实现“三同步”。2019年,围绕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弹性离校”实施办法、海绵城市规划等主题,在市政府网站发布相关解读67篇。积极发挥政务新媒体在政策解读中的重要作用,相继通过微博、微信、移动终端APP等渠道发布《生育保险职工医保合并实施政策解读》、《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规则政策解读》等多篇解读信息,引起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针对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事件,及时、准确地开展信息发布和回应工作。2019年,针对社会关注的养老政策等热点话题,我市开展“养老服务时间银行”政策解读等活动,被国家、省多个媒体转发,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五)拓宽政府信息公开载体渠道
我市切实发挥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政务客户端、政务服务系统等平台的作用,切实拓展公开渠道,积极推进政民互动。
1.加强政府网站建设。通过整合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我市公开平台和载体建设取得新的进展。结合全国政府网站普查、机构改革相关工作,我市大大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的集中度,更好地方便社会公众查找信息。积极落实全市政府网站领导小组相关要求,印发《关于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切实按照“数字政府”建设目标,以社会公众需求为根本,整合全市各区、各部门和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服务资源,加强网站信息内容建设,不断完善网站内容保障体系,将政府网站内容保障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严格内容发布审核机制,确保市政府网站34个一级目录,162个二级目录内容发布准确、权威、及时、高效、便民,努力将市政府门户网站打造成面向社会公众和企业的政务公开及政务服务平台。完善政府网站日常巡检与季度检查相结合的监测机制,全市政府网站每季度进行全覆盖监测、日常不定期抽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积极协助部门进行整改。将网站日常监测和年底网站绩效评估有机结合,在满足日常监测要求的基础上,通过内容、栏目等方面的建设,切实提升网站绩效水平。
2.创新政府公报展现形式。通过在《南京日报》发布公报导读,引导市民关注阅读。积极拓展公报覆盖范围,将政府公报免费赠阅点由往年的12个拓展为21个,全年向社会公众免费赠阅政府公报近5万册。在“中国南京”、“南报网”等多家网站发布电子版,利用二维码等传播形式,借助“南京发布”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发布公报全文,进行专题制作,吸引年轻受众,提高公报的影响力。
3.积极开展政务新媒体规范、整合工作。2019年,我市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政务新媒体健康发展的有关要求,积极开展政务新媒体规范整合工作。经过梳理、整合,我们对一些维护力量薄弱、关注度低的政务新媒体进行了关停、注销,并结合机构改革工作对全市政务新媒体进行整合。经整合后,全市正在运行的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共有899个,整合率达31%。
开发、上线全市政务新媒体监测备案系统,将全市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纳入平台统一管理,提升政务新媒体管理水平与效果。2019年,我市引入第三方力量,开展对全市政务新媒体季度检查和日常抽查。通过检查及时发现相关问题,要求各区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整改工作。同时,我市将全市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正式纳入全市政务公开考核,强化对政务新媒体工作的指导与监督。
为进一步整合资源,我市将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相结合,借助政府网站的信息资源库,挖掘新媒体潜力,形成权威信息供应与政民网络互动互相补充、互相借势的工作体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13 |
13 |
165 |
规范性文件 |
566 |
566 |
399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465 |
-116 |
2717192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461 |
34 |
4813932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5277 |
214 |
8322120 |
行政强制 |
271 |
2 |
814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9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9323 |
422.18亿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745 |
108 |
0 |
2 |
0 |
0 |
285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4 |
0 |
0 |
0 |
0 |
0 |
24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826 |
23 |
0 |
0 |
0 |
0 |
849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38 |
0 |
0 |
1 |
0 |
0 |
139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12 |
0 |
0 |
0 |
0 |
12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42 |
0 |
0 |
0 |
0 |
0 |
142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55 |
12 |
0 |
0 |
0 |
0 |
167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112 |
5 |
0 |
0 |
0 |
0 |
117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165 |
0 |
0 |
0 |
0 |
0 |
165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573 |
46 |
0 |
1 |
0 |
0 |
62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54 |
0 |
0 |
0 |
0 |
0 |
154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13 |
0 |
0 |
0 |
0 |
0 |
13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49 |
0 |
0 |
0 |
0 |
0 |
49 |
2.重复申请 |
24 |
0 |
0 |
0 |
0 |
0 |
24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162 |
8 |
0 |
0 |
0 |
0 |
170 |
|
(六)其他处理 |
214 |
0 |
0 |
0 |
0 |
0 |
214 |
|
(七)总计 |
2727 |
106 |
0 |
2 |
0 |
0 |
283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42 |
2 |
0 |
0 |
0 |
0 |
44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36 |
20 |
31 |
10 |
197 |
130 |
6 |
14 |
26 |
176 |
62 |
2 |
3 |
18 |
85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信息公开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逐步规范、完善的同时,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为公开形式与公开时效两个方面:在公开形式上,个别基层单位对公开信息的表现形式缺少严格把关,出现仅以附件链接代替内容公开的问题,也有信息内容格式不规范等问题出现。在公开时效上,各单位在规范性文件上公开时效把握较好,但对一些工作信息等内容的公开时效把握不够严格,偶尔出现延迟公开的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我市进一步强化对政府网站日常监管,通过日常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后通知相关单位进行立即整改。同时,结合国办相关文件要求,我市对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改版,将时效性要求纳入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提醒功能,实行在线实时监督,提醒相关单位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策解读主体与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
2019年,我市政策解读工作取得了显著的进展,但仍存在不足与短板,主要表现在解读主体和解读形式相对单一。政策解读内容多为文字形式,图片、视频等适合网络传播的形式不够多,解读主体也多为行政机关,缺少多主体、多维度的解读。
为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我市在2019年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中不断强化对政策解读工作的引导,引导各区、各部门积极通过政务新媒体,以图表、视频、动漫等形式进行解读政策,并邀请行业代表、学者专家来参与解读工作,从企业和社会公众的关注点和视角来加强政策解读工作。
(三)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强化
2019年,我市政务新媒体工作不断规范,对更新频率、互动回应等提出了更为明确的要求,僵尸号、睡眠号等现象已消失。但全市政务新媒体数量仍然比较多,维护压力大、监管负担重,且新媒体内容制度要求较高,相关技术监管手段与指标也有待进一步强化、完善。
我市已正式上线全市政务新媒体备案、监测系统,在对市级政务新媒体进行全面检查的同时,向各单位提供政务新媒体自查自检工具,提升发布内容的规范性。同时,引入第三方技术公司、南京大学等外部力量参与我市政务新媒体监测有关工作,完善监管指标、强化监管手段。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引导全市各单位对政务新媒体进行深度整合,进一步减轻基层工作人员的维护负担,提升全市政务新媒体监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不断优化政务公开管理体制
2019年,我市通过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分工,持续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落实全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职责与分工,通过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加强沟通协调,强化信息互通共享,切实推进我市政务公开要点落实、《条例》实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年度政务公开测评等多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在平台渠道建设领域,我市设立了全市政府网站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指导、管理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整合建设资源,加强政府网站平台与政务新媒体平台的互通共联,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渠道的安全建设,不断提升通过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便捷性、安全性,优化服务功能,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造安全、顺畅、便捷的公开渠道与载体。
(二)进一步做好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我市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除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姓名、联系方式和抄送范围等外,一律全文公开。2019年,我市在市政府网站设立专栏,对全市各承办单位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进行集中统一公开,规范公开版式,严格审查公开内容,方便公众查阅。2019年,共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复文1037件。
(三)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创新研究
2019年,我市继续深入开展政务公开课题研究及政务公开测评体系建设工作。一是借鉴学术研究理论,开展南京市政务公开理论和实践研究,持续完善基于公共价值视角的政务公开指数体系建设,探索从公众的角度来考量政务公开工作的成效,加强社会评议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推进作用,为我市政务公开工作提供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法与建议。二是拓展研究范围,将政务公开课题研究拓展至新媒体的使用与测评。积极引入高校力量,开展我市政务公开和政务新媒体测评、检测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2019年,我市与南京大学共同开展了全市政务新媒体和政务公开季度测评工作,扩大政务公开工作影响力,推动南京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发展 。2100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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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有关工作要求,现公布云浮市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涵盖 2019年云浮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9年,云浮市人民政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严格落实上级有关工作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注关切,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一)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一是印发实施《云浮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对5大方面19项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单位,并提出具体要求。进一步完善市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积极推动公共资源交易、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益事业建设、财政资金、住房保障、就业创业、医疗卫生、减税降费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政策解读工作,采取图解、视频、文字等多种形式进行解读,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开发布,提升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效果;开展了“一把手”谈学习贯彻市委六届五次全会精神系列访谈,由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等。
(二)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和监测工作。一是为进一步引导各地、各部门将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打造成更加全面的政务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我市严格按照省的要求,坚持每季度对运行的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进行全覆盖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以通报形式发至各地、各部门。二是每月对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进行日常监测,监测结果通过监管系统反馈给各地和各部门,发现问题迅速整改完毕。三是安排人员每日对全市政府网站的整体运行情况、栏目更新情况、信息内容质量、咨询留言处理等进行日常巡检、抽检,及时督促出现问题的单位进行整改。
(三)高效完成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的通知》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政府网站集约化工作的要求,制定了《云浮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工作计划安排》,对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分,确保集约化、数据迁移工作环环相扣、有序推进,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于2019年10月28日正式上线运行。我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工作共下线关停政府网站14个,保留政府网站8个,市政府部门均集约至市政府门户网站,以频道形式呈现。我市是全省第2个上线运行网站集约化平台的地级市。
(四)继续做好《政府公报》的编印发行工作。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云浮市人民政府公报》从2019年起已由双月刊改为月刊。2019年,我市共编印12期《云浮市人民政府公报》,及时公布市政府及市直部门的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市政府人事任免等内容,派发到市有关单位、各县(市、区)及镇(街)等,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专栏发布;指导各县(市、区)政府公报编印工作,拓宽公报查询渠道,方便公众、企业查询应用。
(五)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网民留言回复等工作。及时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和网民留言处理平台的跟进答复工作,认真处理回复网民留言,加强与申请人、相关单位的沟通衔接,回应社会关切,化解矛盾,及时处理各类依申请公开、留言处理事项。2019年,我市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6宗,“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留言67宗,“我有话对省长说”留言27宗。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1 |
1 |
4 |
规范性文件 |
104 |
108 |
108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8042 |
2561 |
236416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020 |
467 |
364519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6424 |
-148 |
73164 |
行政强制 |
806 |
-29 |
23061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72 |
-2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574 |
180623.89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 益组织 |
法律服 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93 |
103 |
0 |
0 |
0 |
13 |
209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68 |
101 |
0 |
0 |
0 |
12 |
18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4 |
0 |
0 |
0 |
0 |
0 |
4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8 |
2 |
0 |
0 |
0 |
1 |
1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六)其他处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七)总计 |
90 |
103 |
0 |
0 |
0 |
13 |
206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3 |
0 |
0 |
0 |
0 |
0 |
3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 果 维 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9 |
3 |
2 |
1 |
15 |
3 |
0 |
3 |
2 |
8 |
5 |
0 |
1 |
1 |
7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策解读方式相对单一,效果有待提升;二是政府网站集约后各部门栏目设置相对杂乱,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内容更新频率有待加快;三是对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业务指导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下一步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府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把政策解读工作作为政务公开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提高解读意识和工作能力。根据实际情况落实政策解读工作任务,确保政策解读与公文办理相关环节的有机融合、有序推进。二是进一步完善网站栏目建设和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专栏进行重新梳理,对市政府部门频道的栏目进行精简集约。对备案的政务新媒体实行动态监管,对功能定位不清晰、信息长期无更新、不互动无服务、监管不到位的政务新媒体进行关停注销。继续坚持定期对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监测抽查,以利企便民为导向,不断提升政府网站服务水平。三是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和交流。继续加大基层政府信息公开的业务指导力度,扎实开展业务培训,加强督促指导,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监督管理,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不断提高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办函〔2019〕400号)等有关规定,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现向社会公布2019年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市政府办公室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取得较好成效。
(一)配齐配强工作机构。根据我市机构改革工作部署,市政府办公室调整设置政务信息科(政务公开科),负责市政府及办公室的信息公开等工作,指导全市政府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健全公开制度。贯彻落实《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汕府办〔2019〕22号)中“加大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力度、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进公开平台建设、健全公开制度规范”等四个方面要求;抓好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贯培训,梳理当前形势下面临的新问题,及时修订完善相关配套措施,深化主动公开工作。
(三)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市政府办公室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各项信息公开规定,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确保应该公开的信息都及时、全面、主动公开。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辅之以政务新媒体平台,做好重要政务和三大攻坚战、“放管服”改革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2019年,市政府办公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14条,主动公开文件58件。2019年,在《汕头日报》刊发《汕头市人民政府公报》共45期,发布文件68件。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9年,市政府办公室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宗,主要内容是要求提供汕头市2008-2018年的建成区绿化覆盖率数据、《汕头市市直机关聘用人员和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关于印发<汕头市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等事项,已全部依法按时答复并录入公开系统,做到100%回复。
(五)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市政府办公室积极探索,不断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制度,通过加强领导、落实专人、丰富公开载体和内容、完善工作机制等提升政府信息管理水平。
(六)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已按要求集约至广东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加强对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办函〔2019〕90号)、《汕头市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实施意见》(汕府办函〔2019〕75号)等文件精神,从开展调查摸底、推进集约整合、统一平台管理、强化日常监管、加强内容建设、完善服务功能等6个方面提高政务新媒体的运营水平。
(七)监督保障情况。市政府办公室积极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工作程序,扎实推进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6 |
6 |
124 |
|
规范性文件 |
19 |
19 |
9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42宗 |
258.13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7 |
0 |
0 |
0 |
0 |
0 |
17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0 |
1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3 |
3 |
|||||||
(七)总计 |
17 |
1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存在问题
2019年市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二是政策解读的及时性和覆盖面仍需加强。三是政务公开的体制机制有待完善。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2020年,市政府办公室将认真按照中央、省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继续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提升政务公开能力,加快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强化组织保障,确保政务公开常态化。
二是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考核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工作。通过采取多样化手段,广泛开展多种形式宣传,不断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情权和参与度,不断提高公众参与的积极性。
四是深化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和管理,打造统一规范、资源共享、互联互通、安全稳定的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
五是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依法做好答复信息公开申请工作。
六是继续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第三方评估,做好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日常监测抽查和绩效考评工作。不断强化监督考核机制,全面提升市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网站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广东省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现公布广东省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省各级行政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注关切,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
切实做好主动发布工作,聚焦企业和群众关注的政府信息,实现“应公开尽公开”,围绕三大攻坚战、“放管服”改革和就业、教育、医疗、养老、征地等重点民生领域,及时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持续深化细化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交易、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信息公开,综合利用各类专业化平台,创新公开方式,深化公开内容,提升公开效果。2019年,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对外公开规章及规范性文件3666件,公布实施行政许可640项(与去年相比精简51项),行政处罚6642项(与去年相比精简343项),行政强制362项(与去年相比精简28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从3018项大幅压减至986项。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根据新修订的《条例》,及时修订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2019年,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共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43174宗,同比减少17.3%,其中自然人申请件36500宗,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件6674宗。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24732宗,占57.3%;不予公开3968宗,占9%;因本机关不掌握等原因无法提供11311宗,占26.2%;不予处理1673宗,占3.9%;其他处理1490宗,占3.5%。全省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1401起,行政诉讼914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加强政府信息发布范围、形式和载体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让群众更加方便快捷获取政府信息。启动省级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分类细化政务公开事项,30家省级部门已于2019年底前向社会公布本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并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专栏集中展示。推出面向公众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微信小程序,群众在公报出版当天即可通过小程序浏览最新的公报电子版。推进建设全省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名称,优化栏目检索功能,方便社会公众快速准确获取所需要的政府信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管理。
(四)平台建设方面。
全省统一的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工作已基本完成,“高效惠民”七大服务和“网上履职”等应用已全部上线,全省500多家政府网站已全部迁移上平台。建设完成省级跨部门涉企政策“一站式”网上发布平台“粤企政策通”。大力推进政府公报创新发展,完善公报清样复核、错情通报和工作清单制度,积极推进历史公报数字化工作,打造齐全完备、规范权威的政府公报数据库,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政府均已创办公报,60%以上县级政府创办了公报。省政府门户网站规范化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在全国政府网站检查考核中,广东省政府门户网站、广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分列全国省级、市级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名,广东省、市、县三级政府门户网站均达良好等级。
(五)解读回应方面。
推动落实《广东省政府系统政策解读工作细则》,多措并举切实提升政策解读工作实效。做到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第一平台阵地作用,全省各级政府网站均设立“政策解读”专栏,对重要政策文件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解读。将政策解读与政务舆情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密切跟踪政策执行效果,认真开展政策执行评估工作。通过“粤企政策通”平台汇集发布各类涉企政策15000余条,其中国家政策2000余条,省级政策3000余条,地市政策9000余条,进一步推动政策发布解读、精准推送、咨询反馈和政策评估等工作。
(六)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在绩效考核的分值权重比例,分值权重不低于4%,结合法治广东建设等考评,切实加强对各地、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二是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年度全省政务公开评估工作,有效促进被考核单位找准工作薄弱环节,提升整体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三是强化对全省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日常监管和监督问责。建立省、市两级政府网站日常监测、季度抽查和年终考评工作机制,其中季度抽查的比例提高至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有一定提升,但仍然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化细化;政务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等平台信息公开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
下一步,广东省各级行政机关将进一步强化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的意识,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创新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方面的积极作用。
(一)推动政策解读工作上新水平。落实政策解读工作责任主体,督促文件起草部门履行好“第一解读人”职责。从政策制定背景、主要措施、重大突破创新、具体落实主体和方式方法等方面,多角度、全方位、及时有效宣传解释政策,扩大政策影响。利用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权威渠道和平台,形成扩大政策解读效果的矩阵效应。
(二)继续做好政民互动交流工作。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申请工作办理流程,建立健全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高度重视群众对地方领导留言的办理工作,切实提升留言办理的时效和实效。
(三)提升公开平台建设管理水平。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统一规范,使其成为社会公众便捷、全面获取重点政府信息的权威渠道。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集约化工作,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加强全省政府公报建设,及时准确发布本级政府及其部门制发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权威全面地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文件信息。
(四)充实政务公开工作力量。进一步梳理我省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实施意见,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责任,推动各地配强配齐专职人员,充实政务公开工作力量。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根据工作实际,紧扣薄弱环节,科学设置培训内容,提升政务公开人员工作能力水平。对先进典型以案例汇编等形式进行推广交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