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7日,市政府公布的《南京市简易建设项目规划管理办法》规定,城市雕塑、围墙、门卫房等简易建设项目,以后规划审批将简化,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该规定自今年7月10日起施行。
什么是简易建设项目?《办法》明确,四类项目被列为简易建设项目,分别是城市雕塑;单独申报的围墙;位于已建成单位内部,且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的传达室、门卫房、岗亭或者专为本单位服务的配电房、水泵房、调压房等小型建构筑物;公共建筑的外立面改造。
这些简易建设项目应在申请人已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范围内(位于城市公共空间、由各级城市人民政府建设的城市雕塑除外);不得侵占他人已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或者城市的公共空间,不得影响城市消防、交通等其他功能的使用;与周边相邻不动产无矛盾或者取得相邻不动产利害关系人的同意。
南京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简易建设项目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宁政规字〔2017〕1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南京市简易建设项目规划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南京市简易建设项目规划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简化部分简易建设项目的审批程序,提高行政审批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简易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涉及各级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街巷、历史风貌区、近现代建筑风貌区等特定区域或者历史建筑、重要近现代建筑等特定建筑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简易建设项目指符合经批准的城乡规划,对城乡规划的实施没有影响,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下列建设项目:
(一)城市雕塑;
(二)单独申报的围墙;
(三)位于已建成单位内部,且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的传达室、门卫房、岗亭或者专为本单位服务的配电房、水泵房、调压房等小型建构筑物;
(四)公共建筑的外立面改造。
第四条适用简易建设项目规划管理的建设项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应在申请人已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范围内(位于城市公共空间、由各级城市人民政府建设的城市雕塑除外);
(二)不得侵占他人已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或者城市的公共空间,不得影响城市消防、交通等其他功能的使用;
(三)与周边相邻不动产无矛盾或者取得相邻不动产利害关系人的同意。
第五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简易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申报材料:
(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表;
(二)不动产权属证书;
(三)符合规定的建设项目建筑设计图纸(非数字申报格式);
(四)授权委托书(多个产权人的,应当经本幢或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产权人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产权人同意)。
第六条符合本规定要求的简易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申报人向所在地规划分局提交上条所列材料,直接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七条 规划分局应当对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对于可能影响相关利害关系人权益的项目,建设单位或者个人还应当提供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同意意见。
第八条 规划部门受理简易建设项目的规划许可申请,应当按照一般建设项目的管理规定纳入全市规划管理实施系统审批,但其设计图纸可不采用数字申报格式。
第九条 对于简易项目,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符合要求的,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十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建设的简易建设项目,免于办理建设项目的验线手续,但建设完毕后,应当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核准图件、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提供的竣工测量图件等资料依法申请规划核实。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建设简易项目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内容进行建设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城乡规划法律、法规及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有关规定,将相关材料移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处理。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2017年7月10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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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房是区别于正式居住的房屋的称呼。它可以是任何建筑材料构筑的可以供人防风遮雨的房屋。简易房也叫临时建筑。
简易征收制指的是增值税的一种征收方法。指纳税人按照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产品的增值率,逐期计算缴纳增值税,在年度终了时进行结算,多退少补。我国现行增值税征收方法中的“定率征收、年终结算”征收法即属简易征收制。
这种征收方法一般适用 于进料(或零配件) 和销售产品不够均衡,产品尚未定型,或者产品品种、规格较多,实行“正常征收制”有困难的企业。 2100433B
简易建筑费是基层供销合作社用于修建简易或临时性建筑设施的经费。该项费用的使用范围是: 因经营业务需要而修建的造价低、面积小、结构简单的仓库、货棚、果菜窖(洞)、畜禽圈棚、烘房、蒸房、晒场、水泥地面、围墙、水渠、水池、水井、警卫房、茶炉房、厕所等。基层供销合作社在工程竣工后,将所支出的修建费一次性或分期摊销商品流通费中的“简易建筑费”子目内。
简易建筑资金是县以上供销合作社用于修建简易建筑、临时性建筑或设施的专用基金。该项基金来源于企业税后留利并按一定比例提取。主要用于修建简易仓库、围墙、排水渠、水池、一般水井、临时货棚、果菜窖(洞)、畜禽围棚、烘房、茶炉房、厕所以及购置国家统一分配的汽车等。该项基金在“简易建筑资金”科目中核算。凡用该项基金购建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建筑和设施,一律转入固定资产,同时增加固定资金,并按规定的折旧率提取折旧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