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交通运输局机关行政编制21名(含市交通战备办公室行政编制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工程师1名(副县级),市交通战备办公室主任1名(副县级);调研员或副调研员2名;科级领导职数10名。
纪检监察、机关党组织机构设置和领导职数配备,按市委有关规定办理。
机关工勤人员控制数3名。
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工作,负责文秘、政务信息、督办、提案办理、档案、机要、政务值班、接待工作,承担绩效管理、政务公开、保密和网络等工作;组织起草或审核局重要报告、综合性文件,承担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交通史志、年鉴组稿、编发工作;负责局机关政府采购、行政后勤、卫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协调工作;负责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督查督办信访案件;协调处理群体性上访事件,指导、协调县(区)交通运输部门信访工作;负责全市交通行业的综合统计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招商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
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
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重大政策研究,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承担本系统、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工作;指导交通运输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装备管理,管理交通运输执法证件;承办有关行政审批工作,指导全市高速公路统一运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综合规划科
参与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研究拟订公路和水路行业发展战略、投融资政策,组织拟订公路、水路和运输枢纽等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审核专用公路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承担公路、水路重点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后期评价工作,承担地方交通建设项目审查工作;承担公路、桥梁、隧道收取通行费、站卡设置的协调和管理以及经营权转让的行业管理工作;承担交通扶贫管理工作,战备公路和水路行业的统计及预测工作。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交通运输重大科技项目、科技信息交流工作,组织重大科技成果鉴定和评审、推广工作。
建设管理科
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业工程建设的技术标准。监督管理公路、水路建设项目,维护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秩序。承担公路、水路建设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信用评价、资质管理工作。承担国家、省重点公路、水路建设工程项目设计文件审查、施工许可审查和竣工验收。负责对交通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监督国家、省重点公路、水路建设工程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和工程造价。指导公路、水路基础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运输安全管理(应急办公室)
参与拟订综合运输发展战略,承担综合运输体系建设有关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公路、水路运输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贯彻执行发展政策和有关标准规范。指导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督管理和公路、水路客货运输及站场、车辆维修、汽车租赁、驾驶员培训等行业管理;组织协调重点运输、紧急客货运输和公路、水路联合运输,承担公路、水路运输业经济运行分析,参与运输价格管理;按规定承担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
财务审计科
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业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编制交通运输行业中长期财务规划,指导和监督交通运输行业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工作;承担交通专项资金筹集、监督、管理和外汇、信贷及利用外资和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局及直属单位财务收支预、决算管理工作和国有资本、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除通行费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审计工作,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业审计工作制度并监督实施;依法监督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他经济活动,承担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实施对局投资建设项目和局管专项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的审计或审计调查工作。
人事科(党委办公室)
承担局机关和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工作。负责局属单位党的建设工作。负责所属单位的领导班子建设,按干部管理权限选拔、任用和教育局直属单位干部。负责局直属单位知识分子、民族宗教、统战、台(侨)属、双拥工作。指导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协调交通工会工作。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业教育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教育和培训工作。指导管理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智力引进、专业技术等级的培训考核、劳动保护及职业病防治工作;管理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和聘用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重点公路建设办公室
组织协调、指导全市交通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本市级交通重点工程建设目标任务。协助做好全市二级路网以上及重点公路、桥梁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设计、招商、立项等前期准备工作,协调并实施施工过程中的进度、质量、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做好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建设环境协调工作,保证交通重点工程处于受控状态。协调做好交、竣工验收工作。
监察室
组织协调局及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执法监察工作及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监督检查局属党组织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廉政勤政情况;受理管辖范围内的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控告、检举;受理所属单位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处分的申诉。调查处理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初步核实调查处理局及局直属单位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督促检查财务内部审计和离任审计工作。
内江市交通战备办公室
贯彻执行交通战备法规,拟订国防交通保障计划。规划全市国防交通网络布局,对市内交通建设提出有关国防要求的建议,参与有关交通工程设施的勘测、设计、鉴(审)定和竣工验收;组织国防交通专业保障队伍,平时担负抢险救灾等突发事件的交通保障任务,负责全市的国防运力动员和运力征用,制订和实施全市国防交通物资储备计划,调用国防交通物资;组织全市国防交通科技技术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负责全市保护通信线路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督促工作,参与有关保护通信线路安全的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市铁路、交通、邮电等部门及各县(区)的国防交通工作。
根据《中共内江市委 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江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内江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内委发〔2010〕10号),设立内江市交通运输局(简称交通运输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参与拟定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二)负责全市交通行业行政执法、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承担全市高速公路统一管理工作。
(三)承担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贯彻执行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指导城乡客运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运输价格。
(四)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运输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救助打捞、通讯导航、危险品运输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相关工作。指导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五)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规模和方向、市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标准国家、省规划内和年底规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有关公路、水路规费和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审计工作。
(六)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贯彻执行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技术标准,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交通行业和产业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按规定负责港口规划和港口岸线使用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特许经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管理工作。
(七)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省、市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市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组织协调地方交通战备工作。
(八)贯彻执行有关交通运输科技政策,组织重大科技开发。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
(九)负责公路、水路有关涉外工作,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招商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
(十)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省交通运输厅机关行政编制63名。其中:厅长1名、副厅长4名、总工程师1名、总规划师1名、机关党委书记1名,处级领导职数19名。机关工勤人员编制10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卑鄙龌蹉下三滥兵痞吴林,人与鬼道上诡异的一架刀梯,品不端,人不正,阴险的毒瘤。水利业人渣!做人一辈子,人品做底子!
交通运输是综合性的部门,只能不仅包括公路运输、还有水路运输、航空运输、铁路运输、邮政等。交通运输部门是属于政府部门,是一级单位。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简称运管)隶属于交通运输部门,属于二级单位。各地的交通...
(一)将原市交通局的职责、原市规划和建设局承担的指导城市公共客运职责整合划入交通运输局。
(二)取消、下放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6项交通规费的管理职责。
(四)加强综合运输体系规划的衔接,促进各种运输方式协调发展。
(五)加强统筹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职责,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大力发展农村交通,加快推进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
(六)加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和交通运输应急管理职责。
1、内江市公路局
内江市公路局在内江市交通局领导下和四川省交通厅公路局指导下工作。直接负责管理原内江、资中分段所辖国、省道外,同时负责统筹全市其余国、省、县、乡公路的养护管理;按市交通局下达的当年公路养护经费安排计划和安排原则,编制年度养路实施计划;负责公路养护质量的检查、评比、总结和组织开展公路养护行业的技术培训与经验交流;协调县(区)之间的公路养护管理关系,对国、省、县道的建设和养护管理进行技术业务指导;组织公路养护管理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贯彻执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组织对自然灾害损毁公路的抢修恢复;指导全市公路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直接领导公路局直属单位的工作。
2、内江市公路运输管理处
内江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在内江市交通局领导下和四川省交通厅公路运输管理局指导下工作。负责国家有关公路运输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实施;做好旅客、货物流量、流向的调查研究和预测,制订本地区行业发展规划;根据管理权限,审批公路客货运输、搬运装卸、汽车维修、运输服务业的开业、停业申请及统筹安排跨县公路客、货运输营运线路,搞好客车“定线路、定班次、定站点”工作,核发经营许可证;监督检查公路运输、搬运装卸、汽车维修价格,按分管权限提出调整和改革意见;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大宗物资、重点港站集散物资的运输工作,做好战备、救灾、抢险等物资的运输组织工作,保证指令性计划的完成;发放、管理公路运输统一单证,负责公路运输管理费征收和管理;根据本地区社会及生产需要,按时向同级综合部门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提供本地区对新增、更新车辆的需求信息和车型、品种的发展意见,并负责提供运力、运量、车辆运用及燃料消耗情况,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汽车和汽车用油供应工作;负责本地区公路运输行业的经营、生产和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的统计汇总及上报;推动发展横向经济联系,促进地区之间、运输企业之间及各种运输方式之间联营、联运;监督检查公路运输、搬运装卸、汽车维修和运输服务的质量,做好对公路运输企业和个体经营者的分类指导,帮助他们改善经营管理,改进经营作风,提高服务质量。
3、内江市航务管理(地方海事)局
内江市航务管理(地方海事)局在内江市交通局领导下和四川省交通厅航务管理(海事)局指导下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水路交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并按照相关的实施办法组织实施。负责编制水上交通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水上交通运输市场准入的行政审批和水路运输市场的管理。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水上交通行政执法监督、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航道、港口的规划、建设、养护、岸线使用和水运工程质量监督。负责船舶技术监督和船舶检验工作。负责有关水路交通规费稽征。负责船舶管理、船员管理、通航管理、危险品运输、船舶防污、安全监督管理、水上水下施工许可等业务工作。负责安全督查,跟踪整改重大水上交通安全隐患。具体组织实施各类重大水上交通安全活动。负责对各县(区)航务(地方海事)机构进行业务指导、行政执法监督。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4、内江市公路路政管理支队
内江市公路路政管理支队在内江市交通局领导下和四川省交通厅公路局指导下工作。宣传、贯彻执行公路法律、法规、规章,依法行使全市公路路政管理执法工作,维护路产路权,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根据省路政管理机构制定的路政工作计划和市交通局下达的年度考核指标,制定本市的工作计划及完成计划的措施。负责全市公路路政管理情况的检查、指导、监督各县(市、区)路政大队的路政管理执法工作。对违反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依法制止并进行处罚。管理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审批本市内国、省、县道地下、地面、上空穿(跨)越公路的管线及其它建(构)筑设施事宜。核批市辖区范围内公路的特殊占用及管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事宜。维持公路养护作业现场秩序,参与公路工程交工、竣工验收。组织本市路政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组织本市重大路政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参与全市路政案件的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统计上报全市路政管理工作各项报表,及时编发路政简报、信息以及综合性报告。核发全市路政管理人员服装、证件、标志以及车辆管理;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内江市收费路桥管理处
内江市收费路桥管理处在内江市交通局领导下和四川省交通厅公路局指导下工作。负责全市公路、桥梁、隧道收取通行费,站(卡)设置的协调管理及经营权转让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收费路桥的管理、监督、指导、协调工作;负责全市收费路桥收支计划工作;负责全市收费路桥项目的立项、收费标准、文件资料的整理申报工作;归口管理全市收费路桥项目的财务管理、票据领发、核销工作;负责执行中央、省、市有关收费路桥管理的政策、法令、规章工作,适时制定和建立全市收费路桥加强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度和办法。
6、内江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公路工程造价管理站)
内江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公路工程造价管理站)在内江市交通局领导下和四川省交通厅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指导下工作。按公路工程现行技术规范、规程、定额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保证审查批准的工程建设规模和建设目标的实现。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本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的有关规章制度及实施办法。负责检查、监督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负责对建设项目的招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监督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在资质允许范围内从事的公路工程建设的质量工作;负责对施工现场影响工程质量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实施以抽查为主的监督方式,并运用法律和行政手段,制止和纠正影响公路工程质量的建设行为。制定本市新、改建公路工程项目的监督计划,派遣受监项目的监督工程师(监督员)监督和指导监理、施工和试验检测工作;承担省质监站委派的省重点工程项目的监督任务。组织本市工程事故的调查处理,仲裁工程质量争端;受监工程项目完工后,组织工程质量鉴定,参加工程变、竣工验收;签发《公路工程质量鉴定证书》报省站审核登记。审查全市质量监督、监理、试验检测送培人员的资质,并向省站申报;承担现场施工、监理及检测人员的业务培训。参加本市公路工程“优秀勘察、优秀设计、优质工程”项目的评审和负责向省推荐公路工程“优秀勘察、优秀设计、优质工程”项目的申报工作。掌握和发布全市公路工程质量动态,总结交流质量工作管理经验,定期向省、市报告。
姓名:陈代兵
职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职责:主持市交通运输局全面工作。
姓名:刘波
职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职责:负责全市交通基础设施重点工程建设和管理、公路工程质量监督、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工作。分管局建设管理科、局重点公路建设办公室、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造价)监督站、交通投资公司。代管交通战备工作。
姓名:王亮
职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职责:负责全市交通运输安全、公路和水路运输行业管理、交通行政执法、行政复议、政策法规工作。分管局政策法规科、运输安全管理科、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市航务管理(地方海事)局。
姓名:肖忠祥
职务:局党委委员、市公路路政管理支队支队长
职责:负责全市交通路政管理,分管市公路路政管理支队。
姓名:徐洪友
职务:局党委委员、总工程师
职责:负责全市公路养护和农村公路建设、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质量和造价审查、全市交通工程技术、科学技术、公路学会工作。分管市公路局。
姓名:戴官印
职务: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职责: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治理公路“三乱”、信访稳定、局机关行政事务和后勤管理工作。分管局监察室、局办公室。
姓名:陈跃冬
职务:局党委委员
职责:负责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干部人事管理、职工教育培训、工青妇群团。分管局党委办、局人事科。
姓名:刘毅
职务:局副调研员
职责:协助做好机关日常事务工作。
姓名:杨沛剑
职务:局副调研员
职责:协助做好全市公路养护和农村公路建设工作。
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西林街道兴隆路东段38号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运输管理局文件 苏运安〔 2016〕73号 关于建立全省道路、水路(源头)运输 安全应急与督查管理统计制度的通知 各市运(客、维、航)管处,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运(维) 管处(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加强行业的统计 分析研判,统一数据统计口径,进一步做好全省道路、水路(源 头)运输安全管理工作,为科学量化分析和评估各地安全生产水 平及行业安全监管工作成效提供数据支撑,省局决定建立全省道 路、水路(源头)运输安全应急与督查管理统计制度,请各单位 于每季度首月 15日前将上季度辖区各单位的道路、水路(源头) 运输安全应急与督查管理工作情况(详见附件)统计汇总,通过 运政在线上报至省局督查办。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明确 专职部门和人员负责指标的汇总上报工作(并将部门和相关人员 的联系方式报省局督
北京交通运输 【篇一:北京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综合交通体系 005-04-12 交通发展目标与战略任务 与国家首都和现代国际城市功能相匹配,建设可持续发展、以人为 本和动态满足交通需求的,以公共交通为主导的高标准、现代化综 合交通体系,引导城市空间结构调整和功能布局的优化,促进区域 交通协调发展,支持经济繁荣和社会进步。以 “高效便捷、公平有序、 安全舒适、节能环保 ”为发展方向, 2020 年,交通结构趋于合理,公 共交通成为主导客运方式,出行的选择性增强,出行效率提高,交 通拥堵状况得到缓解和改善,交通发展步入良性循环。 (1)交通发展战略的核心是全面落实公共交通优先政策,大幅提升公 共交通的吸引力,实施区域差别化的交通政策,引导小汽车合理使 用,扭转交通结构逐步恶化的趋势,使公共交通成为城市主导交通 方式。 (2)突出交通先导政策。根据 “两轴 -两带 -多中心 ”的城市空间结
2021年7月29日,被内江市人民政府授予”2020年度内江市产业项目提升年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陈彬
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汪泽洋
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刘擎崔
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陈勇
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段勇
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杨云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行业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草拟全区公路和水路交通行业发展政策,并监督执行。
2、根据省、市的总体部署,编制全区公路和水路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3、负责全区公路和水路交通行业管理,积极发展培育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维护交通运输行业平等竞争秩序,指导城乡客、货运输的衔接协调工作;指导全区交通运输行业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对关系救灾、抢险、战备等紧急客货运输进行必要的调控。
4、负责全区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含客货运输和旅游运输场站建设)行业管理,组织实施省、市、区重点公路、水路、汽车站点建设,负责全区公路、水路、汽车站点质量监督、造价管理;监督全区交通建设项目实施。
5、负责全区公路、水路的养护及其设施的维护、管理和交通规费稽征;负责全区公路、桥梁、隧道等法定收费站点通行费的收取、站卡设置的协调和归口管理。
6、负责全区水上交通安全监督、船舶及水上设施检验、通讯导航、救助打捞、船舶代理;负责港口、航道和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布局的行业管理;负责船员技术培训和发验证照的归口管理。
7、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交通科技政策;指导实施交通行业计量、质量技术标准和规范工作;制订全区交通科技政策、规划,组织重大科技开发,推动行业科技创新和进步。
8、负责全区交通行业法制、行政执法、执法监督的综合协调和行政复议工作,管理交通执法证件和装备;指导交通行业的体制改革和特许经营企业的管理;建立健全规范的交通行业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体系;负责局直属单位和指导交通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监督管理全区交通行业国有资产。
9、负责局直属单位的党建、群团、纪检、监察、行业行风建设。指导交通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职工队伍建设及宣传政治工作;指导交通行业人才预测、教育、培训和劳动卫生工作;负责局机关的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和机构编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