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南京市江宁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 办公地址 | 南京市江宁区天元东路55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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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部门 |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 | 现任领导 | 黄繁(局长) |
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设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政务协调和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印章管理、文书档案管理;承担各种综合性重要文稿的起草、信息调研、新闻宣传、政务公开、机要保密、督查督办、应急管理、后勤管理等工作;指导全局精神文明建设、文明创建工作;承担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归口管理信息化工作;负责综治、值班管理工作;负责房产系统年鉴及地方志编撰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承担区政府涉及本部门行业管理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订工作;承担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房产系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组织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房屋管理、物业管理和房屋征收等重要政策的调研;制定房产系统法规宣传教育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信访维稳和12345热线受理工作。
(三)资金监管科。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财务管理,指导监督下属企业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局资产管理、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决算工作;负责房屋征收资金的监督管理,指导监督房改、住宅专项维修等各类房产专项资金的归集、监督和核算管理;负责监管相关规费的收缴;负责重大项目审计监督;负责全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牵头处理改革改制遗留问题工作。
(四)安居工程管理科。负责全区保障性安居工程、人才安居工程及棚户区改造的组织和管理;负责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文件、实施方案、规划编制、年度计划的制定下达与组织实施;负责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管理,指导、监督资金的筹集管理和资金综合平衡工作;指导并协调街道(园区)开展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指导工矿棚户区改造等工作。
(五)房改和保障房管理科。负责全区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和住房保障工作的组织管理;负责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拟订房改和住房保障政策,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各类保障性住房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保障性住房的供应和管理工作;负责人才安居政策拟订、供应管理、统筹分配等工作;落实市房改和保障房管理、住房保障方面具体工作任务。
(六)房屋征收管理科。承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实施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编制全区房屋征收年度计划;负责拟订全区征收补偿、安置、补助、奖励政策;审核报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负责重大城建项目征收协调工作;负责房屋征收(拆迁)历史遗留项目的管理工作;负责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安置、征收方案审核、业务培训指导、政策咨询服务、信息化工作管理等日常事务管理工作。
(七)房地产市场监管科。负责房地产市场的规范、管理工作;负责开展全区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预警、预判工作,建立健全常态化信息发布机制和监测机制,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组织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牵头做好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工作;协助做好商品房预售许可和现售备案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区房屋交易管理、面积管理工作;负责房屋交易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经纪等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房屋产权管理,协助开展不动产登记工作;落实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工作;负责住房租赁管理工作,组织拟订住房租赁管理政策,编制租赁住房建设发展规划,推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落实市房地产市场监管、房地产开发管理方面具体工作任务。
(八)物业管理科(房屋管理科)。负责全区物业管理及房屋管理的规范、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城乡既有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和危险房屋治理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白蚁防治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政策性房屋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重要近现代建筑和历史建筑保护相关工作;负责指导全区落实私房政策工作;负责农村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的监督管理职责;负责监督管理既有建筑幕墙维护检修;负责拟定全区物业管理相关政策;负责全区物业管理市场、相关主体和行为的监督管理;指导、监督物业管理项目的招投标工作;负责全区住宅维修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统筹老旧小区整治工作;负责指导全区宜居住区建设改造工作;指导各街道物业管理工作;落实市物业管理、房屋管理方面具体工作任务。
(九)组织人事科。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牵头全局绩效考核工作;指导全局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指导局系统党建、纪检监察、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局系统党组织、党员管理工作;负责局系统干部职工人事档案资料收集、整理与保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企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局系统工、青、妇工作。
局长:黄繁 2100433B
(一)承担统筹全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的责任。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牵头组织对全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的政策研究,拟订政策草案,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全区保障性安居工程、人才安居工程及推进棚户区改造的责任。拟订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政策规定、实施方案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管理,指导监督资金的筹集管理和综合平衡。
(三)承担全区住房制度改革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的责任。指导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负责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拟订房改和住房保障政策,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各类保障性住房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和协调保障性住房建设。负责全区保障性住房的供应和管理。负责开展全区人才安居工作。承担全区人才安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
(四)承担全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责任,承担全区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安置工作日常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全区房屋征收计划。负责拟订全区征收补偿、安置、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实施行为的监督管理。
(五)承担规范、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建立房地产市场监测体系。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负责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参与拟订并监督实施房地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建设和移交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屋转让、按揭、面积管理、房屋交易档案及房地产企业相关管理。指导监督房屋产权管理工作。落实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工作。负责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的衔接。加强租赁管理工作职责。
(六)承担规范、管理物业管理的责任。组织拟订物业管理的政策并监督执行。负责物业管理行业管理和规范物业管理市场。统筹老旧住宅小区整治工作。负责宜居住区建设工作。
(七)承担规范、管理房屋管理的责任。组织拟订全区既有房屋安全管理和直管公房管理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负责房屋(含农村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危险房屋治理以及白蚁防治管理的监督管理,负责区直管公房的监督管理;负责既有建筑幕墙维护检修的监督管理
(八)负责房改、住宅专项维修等各类房产资金的归集、监督和管理,负责房屋征收资金的监督管理。
(九)按照党和国家有关政策,落实、处理好有关私房、代管、宗教等房产的历史遗留问题。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南京市江宁区房产局地址在天元东路555号,负责全市直管公房管理工作。拟订全市直管公房管理相关政策;制订直管公房维修、改造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审核直管公房的租赁、出售;负责直管公房置换的管理工作;落实私...
江宁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小贴士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天元东路555号 交通线路:靠近正在建设中的地体一号线南延线天印大道站;南广线、安广线、137路、大同线、江宁区内7路 作息时间:上午8...
江宁房产局地址:1.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金箔路151号,公交线路:地铁1号线,全程约9.1公里; 2.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莱茵达路28号; 公交线路:709路 → 地铁3号线 → 地铁2号线,全程约3...
南京市江宁区十二五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 序 言 “十二五 ”时期(2011-2015),是江宁推进转型发展、 创新发展、 跨越发展并实现基本现代化的关键阶段, 也是各类社会矛盾的交织和多发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南京市江宁区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等相关法律和文件精神,编制《南京市江宁区 “十二五 ”突发公共事件 应急体系建设规划》。本规划提出了 “十二五 ”时期江宁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任 务和保障措施,是未来五年江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的行动指南,是有效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维护 江宁和谐稳定大局的重要方略。 第一章 “十一五 ”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总结 第一节 取得的主要成绩 “十一五 ”期间,全区应急管理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主线,深入贯彻落 实国务院、省、市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应急
为认真贯彻落实江宁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迎“亚青”百日安全质量集中整治、安全生产大检查以及区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要求,切实增强企业应急意识,加强应急基础建设,掌握处置要点,提高科学施救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能力,6月27日,江宁区中联水泥有限公司开展了锅炉泄漏应急演练,区安监局、质监局领导莅临指导。
现任领导
南京市高淳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局长:时小红 2100433B
现任领导
南京市秦淮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局长:李宁松 2100433B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局长:谈健
倪兴龙,男,1965年9月出生,汉族,江苏江阴人,1988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文学学士学位。2016年7月任市房产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干部、人事、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党建、人才、统战、社团、民族宗教、创业、再就业,政治理论学习、思想政治、新闻发言人、工会、妇女和共青团,老干部、关心下一代、人口与计划生育,政风行风、机关党建、作风建设,改革改制方面工作。协助局长、书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分管人事处、机关党委(直属党委)、离退休干部处、市住宅建设总公司。
赵书健,男,1961年12月出生,汉族,江苏泰兴人,1977年12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16年4月任市房产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房改、棚户区改造、公有住房出售、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保障性住房政策及分配管理工作。
分管安居工程管理处、房改和保障房管理处(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市住房保障中心(市住房制度改革指导中心)。
兰文平,男,1973年8月出生,汉族,江西新余人,1996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历史学学士学位。2016年4月任市房产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物业管理行业监督管理、老旧小区整治、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房屋安全(鉴定)管理、落实私房政策方面工作。
分管物业管理处、房屋管理处(市政府落实私房政策办公室)、市房屋安全服务中心(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
蒋海琴,女,1971年11月出生,汉族,江苏南京人,1992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2019年9月任市房产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房地产市场管理和交易监管、产权管理指导、信息化建设工作。
分管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市房地产市场交易中心(市房屋租赁指导中心)。
吴春华,男,1963年3月出生,汉族,江西瑞昌人,1984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2019年4月任市房产局二级巡视员。
工作分工:协助蒋海琴同志做好房地产市场管理和交易监管、产权管理指导工作,负责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制订、行政执法监督管理,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分管行政审批服务处(政策法规处)、市房产行政执法支队,协助分管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市房地产市场交易中心(市房屋租赁指导中心)。
汪立言,男,1965年3月出生,汉族,安徽南陵人,1982年10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2016年5月任市房产局一级调研员。
工作分工:协助兰文平同志做好物业管理行业监督管理、老旧小区整治、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房屋安全(鉴定)管理、落实私房政策方面工作,负责公房管理、白蚁防治工作。
分管市白蚁防治服务中心(市白蚁防治研究所)、市公房管理中心。
蔡熹蔚,男,1963年1月出生,汉族,上海市人,1982年12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17年4月任市房产局一级调研员。
工作分工:协助赵书健同志做好房改、棚户区改造、公有住房出售、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保障性住房政策及分配管理工作,侧重于房改、公有住房出售、保障性住房政策及分配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办公的组织协调和对外联系,精神文明、新闻宣传、文明创建、信访、维稳、综合治理、保密、档案、政务公开、信息、督查,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年度计划、内部审计,双拥、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权力阳光运行、“12345”工作。
分管办公室、房产资金管理处,协助分管房改和保障房管理处(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市住房保障中心(市住房制度改革指导中心)。
李华,男,1965年5月出生,汉族,江苏南京人,1982年10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2018年12月任市房产局一级调研员。
工作分工:协助蒋海琴同志做好房地产市场管理和交易监管、产权管理指导、信息化建设工作,协助吴春华同志做好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制订、行政执法监督管理、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服务工作。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