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宁德市地方税务局 | 外文名 | Ningde administration of Local Taxa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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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 域 | 宁德市 | 属 性 | 职能部门 |
特 征 | 税务部门 | 主要业务 | 地税征收 |
国家税务总局宁德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宁德市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定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税务稽查和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
(九)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十)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系统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系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二)负责本系统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各项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按照税收管理权限,研究拟定有关地方税收具体实施细则、办法。
(二)参与研究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税收手段进行宏观调控的建议,促进宁德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经济的发展。
(三)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组织实施地方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制定地方税收征收管理制度;监督检查税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贯彻执行。
(四)组织实施本市地方税收和国务院、省政府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包括营业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税、屠宰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预算外资金调节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按照税收管理权限,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过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税政问题进行解释;组织办理政策性税收减免和优惠政策等具体事项。
(五)编报宁德市地方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地方税收收入计划,并负责监督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
(六)开展税收行政执法,负责办理税务行政复议。
(七)负责宁德市地方税务系统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预算内外资金的垂直领导和统一管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地方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考察与培养。负责本市地税系统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与实施。
(八)负责本市地税系统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九)监督检查地税系统各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情况。
(十)研究分析地方税收税源状况及变化情况。调查了解纳税户的生产经营情况,帮助指导纳税户改善经营管理,促进经济发展,不断充裕税源。
(十一)组织税收宣传和理论研究;组织实施注册税务师的管理;规范税务代理行为。
(十二)负责地方税务系统的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办理、答复人大、政协的提案和议案。
(十三)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宁德市地方税务局成立于1994年9月,局机关内设11个职能科室和机关党委,下辖3个直属单位和9个县(市、区)局、57个税务分局(所),干部职工608人,大专以上学历比例72%,党员比例69.1 %。(未包括四个未分设机构的县)。成立以来,在上级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的理解支持下,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树立“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理念,深入贯彻“法治、公平、文明、效率”的新时期治税方针,切实做好“依法治税、从严治队、科技兴税”三篇文章,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服从服务于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服从服务于海峡西岸经济区东北冀中心城市建设,充分发挥了地方税收“保财政、保发展、保稳定”三个方面的积极作用,三个文明建设取得丰硕成果。
——文明创建硕果累累。宁德市地税系统共有9个单位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12个单位(个人)获得地厅级以上荣誉称号,有3人次获得省部级以上先进个人。宁德市局获得第九届省级文明单位、省“五一劳动奖状”、省十佳青年文明号活动优秀组织奖和省巾帼建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福安、蕉城、福鼎三个征收分局荣获全国“巾帼文明示范岗”;古田县局被国家税务总局授予“全国税务系统文明单位”;直属分局荣获全国“青年文明号”;福鼎市局被评为全国“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先进单位”,福安征收分局被授予“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充分展示了闽东地税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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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宁德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张良
国家税务总局宁德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彭仕针、杨润生、蔡翠芳、林金俤、刘桂荣、李勇明、刘伟雄
国家税务总局宁德市税务局党委委员、纪检组组长:赵斯仪
国家税务总局宁德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周伟川
国家税务总局宁德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彭金曲、卢泽燕
宁德市地方税务局成立于1994年9月,目前局机关内设10个职能科室和机关党委,下辖3个直属单位和9个县(市、区)局、57个税务分(所)。 (一)宁德市地方税务局机关科室 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起草和审核重要文件,审核把关局机关公文;负责全市性税收工作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等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全市税收宣传工作;负责文件的收发运转;编发政务信息;管理文书档案;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组织办理市人大、政协的提案和议案;负责机关机要保密和安全保卫工作;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管理机关财务和财产等行政事务;负责机关办公用品采购、大宗物品集体采购的牵头或组织工作;负责地方税收理论、政策调研的组织与管理工作;负责督查市局重要事项的落实工作。 政策法规科 负责指导全市地税系统的政策法规工作。负责重要的税收政策、法规和地方税制改革方案调查研究的组织协调工作,并负责审核上报;会同有关科室审核、协调有关部门转来的法规、规章草案中涉及税收方面的条款。负责市局与有关单位联合制定下发的对纳税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包括批复、补充或解释性文件)的审核会签工作。负责税务听证、复议、应诉和赔偿工作,制定行政处罚工作制度。负责拟定和解释税务行政执法责任、税收执法检查、税收执法过错追究、重大案件审理等税收业务规章制度。负责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汇编及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市局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税务司法方面的鉴定、解释工作,对外出具税收法律意见书。负责定期对市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清理、鉴定;负责税收课题专项调研的组织及评选工作。 税政管理一科 负责营业税等除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税种、随流转税征收的费种和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项征管和政策管理。 税政管理二科 负责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单项征管和政策管理。 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地税系统国际税收协定的执行,研究制定和实施税收协定执行的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全市地税系统反避税工作。负责外国居民税收监管和全市地税系统的涉外税收情报交换工作。实施对本国居民境外所得的有关税收管理规范,对本国居民境外经营活动依照税收协定提供税收支援,组织实施有关国际税收的交流与合作事项。参与市局机关外事活动的有关事宜。 规费征收管理科 除随流转税征收的费种之外的其他费、金(不含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征收管理和政策管理。 征收管理科 负责贯彻实施《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有关税收征管办法、制度、规定等。组织实施地方税收综合性税收征管法规及规章制度,负责协调解决征管工作中的争议问题;改革完善地方税收征收管理办法;负责地税系统征管业务规程的规范管理;指导税务登记、申报、税务检查和税收资料管理;负责管理延期缴纳税款工作;管理税收发票;负责企业办税员的管理工作;组织起草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草案和实施细则,提出地方税制改革建议,拟定税收业务规章制度。 计划财务科 汇总分析全市地税系统税收会计、统计信息数据;拟定税收计划和会计、统计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全市地税系统的经费、财务、装备和固定资产;监督执行地税系统财务制度;审核汇编直属单位的财务预、决算;办理各项经费的领拨;组织实施地税系统的内部审计;负责税收票证和完税证的管理工作。组织研究分析全市地方税收税源状况及变化情况。 信息技术科 负责全市地方税务系统计算机应用于税收管理的各个环节的指导与管理;负责计算机购置、配发、网络建设及功能配置管理维护工作;负责计算机软件的推广、应用;负责计算机管理制度的建立、人员培训以及网络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办公现代化管理工作;负责经济信息的提供处理工作。 人事教育科 负责地税系统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市地税系统各级领导班子考核任免、后备干部以及干部职工、人员编制、机构设置、劳动工资和离退休干部的管理;负责地税系统干部制度改革和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负责系统出国(境)的审批和干部监督审查工作;管理地税系统人事档案。制定全市地税系统干部教育规划,组织干部学历教育和岗位培训工作;负责全市地税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保障服务市局党组各项日常工作。 监察室 负责监督检查全市地税系统各级机关及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情况,负责对系统税务人员廉政教育、检查处理行政违法和税务执法违纪案件。 机关党委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直党工委、局党组的决议、指示,研究制定机关党建工作计划、规定以及实施意见; 负责机关政治理论学习和时事政策教育的组织工作,协助局领导做好机关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机关党员教育、发展和管理。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党员轮训和党务干部集训;承办党员发展、转正的审批工作;督促落实党内生活制度,收缴和管理党员党费;按照《党章》和《准则》的要求,对机关党员干部实行党内监督,配合纪检监察部门抓好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协助党组管理机关党组织和群团组织的干部,配合人事部门对省局机关人员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负责对机关工、青、妇组织的领导,支持工、青、妇组织依照章程开展工作;开展机关党建工作调研,注意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及时向党组和上级党委汇报;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领导直属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承办局领导和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宁德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单位 直属单位 相关信息 市局稽查局 市局直属分局 市局东侨分局 (三) 宁德市地方税务局下属市县区局 市县区局 相关信息 蕉城区地方税务局 福鼎市地方税务局 福安市地方税务局 霞浦县地方税务局 古田县地方税务局 周宁县地方税务局 寿宁县地方税务局 屏南县地方税务局 柘荣县地方税务局 (三) 宁德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单位 直属单位 相关信息 市局稽查局 市局直属分局 市局东侨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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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税智库文档 财税法规 策划 乐税网 乐税网( http://www.leshui365.com/ )邮箱: Jiufu@leshui365.com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 1998年农业 税计税价格的通知》的通知 【标 签】农业税计税价格 【颁布单位】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文 号】大地税农转﹝ 1998﹞54号 【发文日期】 1998-11-12 【实施时间】 1998-11-12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农业税 各市地方税务局,沈阳市财政局: 依照全省粮食购销工作会议精神, 1998年我省农业税计税主粮玉米价格调整为 1.00元/ 公斤。水稻计税价格调整为 1.46元/公斤,水稻折主粮折率为 0.685。请各市速按此价将征收 任务落实到农户,确保完成当年的征收任务。 乐税网( http://www.leshui36
国家税务总局宁德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张良
国家税务总局宁德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彭仕针、杨润生、蔡翠芳、林金俤、刘桂荣、李勇明、刘伟雄
国家税务总局宁德市税务局党委委员、纪检组组长:赵斯仪
国家税务总局宁德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周伟川
国家税务总局宁德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彭金曲、卢泽燕
攀枝花市东区地方税务局
攀枝花市西区地方税务局
攀枝花市仁和区地方税务局
四川省米易县地方税务局
四川省盐边县地方税务局
江阴市地方税务局,宜兴市地方税务局,锡山地方税务局,惠山地方税务局及无锡市地方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无锡市地方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无锡市地方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无锡市地方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无锡市地方税务局第五税务分局,无锡市地方税务局第六税务分局,无锡市地方税务局涉外税务分局,无锡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