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南昌市“十四五”重大项目规划 | 印发城市 | 南昌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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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项目 的范围比较大,它的上级单位一般多为国家,比如三峡工程 ,一般是要经过多个部门研究才能决定实施的而重点工程相对来讲就要小一点的,一般为某个省市或者某个领域内的工作,比如说今年建设的北京某个奥...
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二)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三)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四)消防设计文件;(五)法律、行政法...
大同至张家口铁路客运专线起自山西省朔州市怀仁县,止于河北省张家口市怀安县,东接京张城际铁路、呼张高速铁路,西联大西客运专线,是北京-张家口-大同-太原-西安高铁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通京、津、冀、晋、陕...
宁波市 “十二五 ”重大项目建设规划解读 “十二五 ”期间,是宁波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 也是全面建成惠及全市人民 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为全面推进 “六个加快 ”战略部署, 加大项目储备和落地,加快项目推 进,市发改委牵头编制了《宁波市 “十二五 ”重大建设项目规划》,并经市政府批准实施。 未来 5年,围绕产业转型升级、 基础设施网络、统筹城乡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以及社会 民生保障等五大领域,宁波将加快推进重大项目 675个,项目总投资 16541亿元,“十二五 ” 计划完成投资 7573 亿元。 675 个重大项目排定 未来 5年,我市重大项目建设将把海洋经济、产业升级、国际强港、现代都市、社会民 生、生态文明、智慧城市等作为投资重点,带动投资结构的优化,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其中,产业转型升级、基础设施网络、统筹城乡建设是 “十二五 ”重大项目的 “主战场 ”, 占计划完成投
1 / 214 xx 市“十二五 ”重大项目建设规划表 序号 项目名称 行业 建设 地址 建设内容与规模 建设起止 年限 项目 数 总 投 资 (万元) “十 一 五”预计 完 成 投 资 ( 万 元) “十二五 ”预计 完成投资(万 元) 预计结转 “十三五 ” 完成投资 (万元) 建设(筹建) 单位或主管单 位 合 计 1147 75193692 5360806 54642245 15190641 一 “十一五 ”结转项目 373 20598985 5302786 15250199 46000 市直 53 7916112 2573074 5343038 农林水 5 123218 35788 87430 1 九龙江北溪 (xx 市 新罗段、漳平段) 防洪三期工程 农林 水 xx 建设新罗、漳平城区及重 点乡镇堤防总长 73.845公 里 xx-xx 1 37308 6000 31308
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近日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贯彻中央简政放权的精神,规范省有关部门核准、批准的重大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工作。
按照要求,项目涉及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的,所在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会同文物部门出具批准意见,建设项目所在地设区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出具初审意见及附图、拟建项目平面布置图等。
根据项目情况,项目所在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认真出具初审意见。同时,严格做好技术审查工作。项目所在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报送初审意见前,要组织专家进行技术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与初审意见一并报送,作为选址意见核发的依据。跨县行政区的省重大建设项目,由设区市规划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专家进行技术审查;跨设区市行政区的省重大建设项目,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组织专家进行技术审查。
《“十四五”重大农业节水供水工程实施方案》明确在“十四五”期间优先推进实施纳入国务院确定的150项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范围的30处新建大型灌区,优选124处已建大型灌区实施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将予以积极支持,同时要求地方统筹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建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重点实施“规划统筹引领、标准规范支撑、“一城一策”编制、汇水区域防治、规范运维管理、应急能力提升、构建智慧管控”等七项重大非工程举措,综合提升城市内涝防御和应对能力。
在城市化推进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城市内涝风险,合理布局城市开发,将城市内涝治理专项规划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加强空间分配和竖向衔接推动城市内涝治理工作,科学划分排水分区,明确各类排水防涝设施、调蓄空间等用地边界,落实地块雨水径流管控,强化城市竖向规划和管控,构建高低有序的城市竖向格局,提升自然蓄水排水能力;严格保护江河湖泊、湿地水系等自然调蓄空间,结合国土空间规划、水安全和防洪排涝等专项规划,科学合理布局河流等水面空间,尽量保持现有水面率不降低。
按照国家《室外排水设计规范》《防洪标准》和浙江省《城镇内涝防治技术标准》的相关规定,逐步形成目标一致的排水和防洪体系。要结合气候特征、降雨规律、洪水风险、地形特点、城镇类型、人口密度、经济规模、汇水地区性质、易涝性、内河水位变化、受灾影响程度和最大允许退水时间等因素,合理确定适合本地区的城市易涝区域排查标准、内涝风险评估标准、防涝设施配备标准和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标准,有条件的地方要鼓励采用标准上限,从源头防范产生新的内涝隐患区。杭州、宁波市中心城区要有效应对不低于50年一遇的暴雨,其他设区市要有效应对不低于30年一遇的暴雨,县级城市中心城区要有效应对不低于20年一遇的暴雨,暴雨内涝易发或经济条件较好的城市根据具体情况适当提高标准。
表5 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年)
城区类型 城镇类型 |
中心城区 |
非中心城区 |
中心城区的重要地区 |
中心城区地下通道和下沉式广场等 |
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 |
3~5 |
2~3 |
5~10 |
30~50 |
大城市 |
2~5 |
2~3 |
5~10 |
20~30 |
中等城市和小城市 |
2~3 |
2~3 |
3~5 |
10~20 |
注:1. 按表中所列重现期设计暴雨强度公式时,均采用年最大法。
2. 雨水管渠应按重力流、满管流计算。
3. 超大城市指城区常住人口在1000万以上的城市;特大城市指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城市;大城市指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中等城市指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上100万以下的城市;小城市指城区常住人口在50万以下的城市(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4. 中心城区重要地区主要指行政中心、交通枢纽、学校、医院、商业聚集区及重要市政基础设施等。
表6 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年)
城镇类型 |
重现期(年) |
地面积水设计标准 |
超大城市 |
100 |
1.居民住宅和工商业建筑物的底层不进水; 2.道路中一条车道的积水深度不超过15cm。 |
特大城市 |
50~100 |
|
大城市 |
30~50 |
|
中等城市和小城市 |
20~30 |
注:1. 表中所列设计重现期适用于采用年最大值法确定的暴雨强度公式。
2. 超大城市指城区常住人口在1000万以上的城市;特大城市指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城市;大城市指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中等城市指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上100万以下的城市;小城市指城区常住人口在50万以下的城市(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3. 本规范规定的地面积水设计标准没有包括具体的积水时间,各城市应根据地区重要性等因素,因地制宜确定设计地面积水时间。
表7 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下的最大允许退水时间
城区类型 |
中心城区的重要地区 |
中心城区 |
非中心城区 |
最大允许退水时间/h |
0.5~2 |
1~3 |
1.5~4 |
注:最大允许退水时间为雨停后的地面积水的最大允许排干时间。
表8 城市防护区的防护等级和防洪标准
防护等级 |
重要性 |
常住人口 (万人) |
当量经济规模 (万人) |
防洪标准 [重现期(年)] |
Ⅰ |
特别重要 |
≥150 |
≥300 |
≥200 |
Ⅱ |
重要 |
<150,≥50 |
<300,≥100 |
200~100 |
Ⅲ |
比较重要 |
<50,≥20 |
<100,≥40 |
100~50 |
Ⅳ |
一般 |
<20 |
<40 |
50~20 |
注:当量经济规模为城市防护区人均GDP指数与人口的乘积,人均GDP指数为城市防护区人均GDP与同期全国人均GDP的比值。
因地制宜、因城施策,根据自然地理条件、水文气象特征和城市经济人口等因素,确定城市防涝标准、防洪标准、设计水位和堤防等级,按照5年内见到明显成效的目标,科学编制城市内涝治理实施行动方案,明确治理策略、建设任务、时间表和路线图。滨海岛屿要突出应对台风造成的涝灾,要加快比对现有防洪排涝设施标准,完善堤线护防,实施除险改造,特别是要充分做好重点区域“风暴潮”三碰头等影响的预防和处置准备工作。平原盆地要突出应对梅雨以及台风带来的强降雨造成的涝灾,要科学制定汛期水位调度预案,根据不同强度降雨,结合有行洪排涝功能的城区蓄水景观河道、湿地公园、湖泊池塘等自然调蓄空间,提前预排预泄,最大限度降低干河水位,确保过流顺畅。丘陵山区要突出应对山洪造成的涝灾,要按照“系统治理”的要求,增设“截洪沟”等设施,坚持防洪与除涝相结合,重点排查梳理影响行洪排涝的各种障碍物,解决山洪“出路”问题。沿江沿河要突出应对江河水顶托造成的涝灾,要科学规划建设河流护岸,合理确定护岸结构,预防坍塌;要通过骨干河道整治、贯通和闸泵改造,采取工程措施增加城市整体外排能力;要充分考虑洪潮顶托和上下游水位影响,做好标高衔接,严格落实运行水位调节工作。
要结合易发生短时汇水量突增的下穿式立交、地下空间、下沉广场、下凹地面、低洼区域等重点位置开展隐患排查,逐一制订和落实排涝方案及抢险措施,对地下空间出入口要加装挡水板、设置反坡;对下沉广场、下凹地面要分流客水,优化排水系统;对低洼区域要配备排涝泵站,加装水力控制阀,构建独立排水分区,并设置临时封闭措施。
专栏8 汇水区域防治工程 1. 易汇水区域范围:泛指地表以下,包括但不限于地下通道、停车场库、下沉广场、下穿立交以及与周边区域高差15CM以上的区域。 2. 防御措施。地下空间、下沉空间、低洼区域等应采取防止客水进入的措施。 3. 应急措施。地下空间、下沉空间、低洼区域等应设置雨水泵站等强排设施,并应配备应急供电装置。 |
加大对排水管网、闸站、泵站和涵闸、截污堰、溢流井、鸭嘴阀等设施和各类排水机械、电器等设备以及城市排水井盖的日常巡查与维护力度;按有关规程定期建立排水管网清淤制度,积极采用CCTV、声呐等管道机器人设备,提高运维养护效率;组织好排水管网清疏,按有关技术规程,科学确定清淤次数,做到下井清淤、入管除积,消除管网堵塞、淤积、损坏等问题;建立河道定期清疏制度,加大河道清淤力度,确保河道行洪排涝顺畅。
专栏9 运维管理规范工程 1. 确定管网运维。建立定期检查维护制度,原则上,小型雨水管网(管径<600mm)清疏每年不得少于2次;中型雨水管网(600mm≤管径<1000mm)清疏每2年不得少于3次;大型雨水管网(1000mm≤管径)清疏每2年不得少于1次。 2. 明确河道清淤。建立河道定期清疏制度,加大河道清淤力度,确保河道行洪排涝顺畅。 3. 提升排水效能。“十四五”期间,全省累计清淤排水管网8.25万公里。 |
充分发挥应急抢险作用,细化完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抢险工作流程,提高可操作性;优化应急物资调用制度和程序,强化应急管理和应急物质贮备,足量配备抽水泵、移动泵车等排涝抢险专用设备,加强应急排涝抢险队伍的训练和演练;强化部门联动会商,加强跨市、跨县(区)信息共享,健全流域联防联控机制,针对水库、沿河堤防、水闸等调蓄滞洪设施,根据防汛排涝的要求,制定详实有效的行洪排涝调度预案,做好城市上下游水库和内河水位的科学调度,避免出现洪水对城市排水口的顶托。
专栏10 应急能力提升工程 1. 落实管控机制。加强重点时段(雨雪冰冻、高温、台风等灾害天气时期)和敏感时期(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时期)应急值守,及时落实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2. 部署应急设备。足量配备排涝抢险专用设备,按照城市建成区每平方公里应急排涝能力不低于100立方米/小时的标准(高风险地区每平方公里应急排涝能力不低于150立方米/小时的标准),足量配备抽水车、抽水泵等,并配套相应的自主发电设备。 3. 加快能力提升。“十四五”期间,全省累计新增应急抽排能力10万立方米/小时。 |
落实“数字改革、总体提升”的工作要求,推进地下管网数字化建设,通过远程监控等技术手段,提升城市排水管网科学化、自动化运行管理水平;加快防涝监测预警平台迭代升级,提升内涝气象风险监测预警能力,加强综合风暴潮、降水、洪水影响的城市内涝水灾害精细化监测监控和预报预警系统建设,积极应用地理信息、全球定位、遥感应用等技术系统,提升对隐蔽工程风险隐患、易涝区域风险等级评估和应急救援指挥功能,推进技术创新、完善法规标准,全面提高汛前、汛期内涝风险研判预警、应急抢险、灾后救援能力,不断提升城市内涝治理智能管控水平。
专栏11 智慧监测管控工程 1. 推动智能建造。组织实施数字化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和改造行动,对远程监控、水位探测、自动排水等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和智能化管理。 2. 提升监管水平。“十四五”期间,全省易涝区域实现数字化管控覆盖率达98%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