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西南地区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和补偿
第一节立法文本分析
一、立法文本的颁布时间
二、立法文本的制定主体
三、立法文本的模式
第二节集体土地征收目的
一、土地征收目的内涵
二、土地征收目的的判断主体
第三节集体土地的征收程序
一、协商
二、建设用地申请
三、审核批准
四、农用地转用审批
五、公告
六、听取意见和政府裁决
七、征地补偿登记
八、拆迁并支付费用
第四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
一、集体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
二、集体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偿
三、集体土地征收的地上附着物补偿
四、集体土地征收的其他补偿方式
第五节西南地区立法修改建议
一、集体土地征收程序
二、集体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
三、集体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偿
四、集体土地征收的地上附着物补偿
五、集体土地征收的就业安置补偿
第二章华南地区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和补偿
第一节立法文本分析
一、立法文本的颁布时间
二、立法文本的制定主体
三、立法文本的模式
第二节集体土地征收目的
一、土地征收目的的内涵
二、土地征收目的的判断主体
第三节集体土地的征收程序
一、协商
二、建设用地申请
三、审核批准
四、农用地转用审批
五、公告和征地补偿登记
六、听取意见、协调和裁决
七、支付费用
第四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
一、集体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
二、集体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偿
三、集体土地征收的地上附着物补偿
四、集体土地征收的其他安置补偿方式
第五节华南地区立法的修改建议
一、集体土地征收的程序
二、集体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
三、集体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偿
四、集体土地征收的地上附着物补偿
五、集体土地征收的就业安置补偿和留用地安置补偿
第三章东北地区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和补偿
第一节立法文本分析
一、立法文本的颁布时间
二、立法文本的制定主体
三、立法文本的立法模式
第二节集体土地的征收目的
一、土地征收目的内涵
二、土地征收目的的判断主体
第三节集体土地的征收程序
一、协商
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三、建设用地申请及审批
四、农用地转用审批
五、公告及征地补偿登记
六、听证
七、支付补偿费用
第四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
一、集体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
二、集体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偿
三、集体土地征收的地上附着物补偿
四、集体土地征收的其他补偿方式
第五节东北地区立法的修改建议
一、集体土地征收的目的
二、集体土地征收的程序
三、集体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
四、集体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偿
五、集体土地征收的地上附着物补偿
六、集体土地征收的其他补偿方式
第四章华北地区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和补偿
第一节立法文本分析
一、立法文本的颁布时间
二、立法文本的制定主体
三、立法文本的模式
第二节集体土地征收目的
一、土地征收目的内涵
二、土地征收目的的判断主体
第三节集体土地的征收程序
一、建设用地申请
二、受理申请
三、审核
四、批准
五、公告
六、听取意见
七、支付费用
第四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
一、集体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
二、集体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偿
三、集体土地征收的地上附着物补偿
四、集体土地征收的其他安置补偿方式
第五节华北地区立法的修改建议
一、集体土地征收的程序
二、集体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
三、集体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偿
四、集体土地征收的地上附着物补偿
五、集体土地征收的其他补偿方式
第五章西北地区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和补偿
第一节立法文本分析
一、立法文本的颁布时间
二、立法文本的制定主体
三、立法文本的立法模式
第二节集体土地的征收目的
一、土地征收目的内涵
二、土地征收目的的判断主体
第三节集体土地的征收程序
一、预审
二、建设用地申请
三、农用地转用审批
四、公告
五、听取意见
六、政府协调
七、政府裁决
八、征地补偿登记
九、支付费用
第四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
一、集体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
二、集体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偿
三、集体土地征收的地上附着物补偿
第五节西北地区立法的修改建议
一、集体土地征收的目的
二、集体土地征收的程序
三、集体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
四、集体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偿
五、集体土地征收的地上附着物补偿
六、集体土地征收的就业安置补偿
第六章华东地区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和补偿
第一节立法文本分析
一、立法文本的颁布时间
二、立法文本的制定主体
三、立法文本的立法模式
第二节集体土地的征收目的
一、土地征收目的的内涵
二、土地征收目的的判断主体
第三节集体土地的征收程序
一、建设用地申请
二、批准
三、备案
四、农用地转用审批
五、公告(示)
六、组织勘测定界
七、复核
八、组织听证
九、听取意见
十、政府协调及裁决
十一、征地补偿登记
十二、支付费用
第四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
一、集体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
二、集体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偿
三、集体土地征收的地上附着物补偿
四、集体土地征收的其他补偿方式
第五节华东地区立法修改建议
一、集体土地征收程序
二、集体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
三、集体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偿
四、集体土地征收的地上附着物补偿
五、集体土地征收的就业安置补偿
第七章华中地区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和补偿
第一节立法文本分析
一、立法文本的颁布时间
二、立法文本的制定主体
三、立法文本的立法模式
第二节集体土地征收目的
一、土地征收目的的内涵
二、土地征收目的的判断主体
第三节集体土地的征收程序
一、征收前的准备阶段
二、申请
三、受理
四、审核
五、农用地转用审批
六、批准
七、公告
八、征地补偿登记
九、听取意见
十、支付费用
第四节集体土地征收的补偿
一、集体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
二、集体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偿
三、集体土地征收的地上附着物补偿
四、集体土地征收的其他安置补偿方式
第五节华中地区立法的修改建议
一、集体土地征收的程序
二、集体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
三、集体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偿
四、集体土地征收的地上附着物补偿
五、集体土地征收的其他安置补偿方式
第八章《土地管理法》修改建议
第一节集体土地征收立法模式
第二节集体土地征收主体的完善
第三节集体土地征收目的的限制
第四节集体土地征收程序的完善
第五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的完善
一、土地征收补偿标准过低
二、土地征收补偿范围过窄
三、土地征收补偿的对象不合理
四、土地征收补偿的安置不合理2100433B
赵秀梅,北京大学民商法学博士,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民商法研究所所长,为民商法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主讲《民法总论》《物权法》《合同法》等多门课程,教学效果优秀,1995年获得北京理工大学青年教师教学观摩比赛一等奖(第*名),1997年获得北京市教学比赛二等奖,2003年获得北京理工大学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
2015年《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完善土地征收制度作为“三大政策”之一,被作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先行军”。但是由于我国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在实体和程序方面都存在一定缺陷,因而在征地过程中时常出现征地补偿标准过低、征地补偿范围狭窄、征地补偿方式单一、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不健全等问题,损害了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和补偿立法实证研究》通过对检索到的115部现行有效的农村土地征收补偿地方立法文本的实证研究,指出各立法文件存在的不足与缺陷,并提供了修改意见。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
第二十五条 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
当前土地征收制度的缺陷 (一) 土地征收权被滥用 当前土地征收过程中所存在的一系列问题与我国土地征收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和政府对土地管理的缺位有关。...
在经济发展取得了丰硕成果的同时,大量因为征收、拆迁而引发的矛盾也开始显现,这势必会影响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如何才能合理合情合法地对征收的农村集体土地进行补偿,不损害各方合法利益的同时,又能积极推动农村土地征收和效用最大化,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旨在分析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机制现状,找到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法律制度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措施,以期为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机制提供借鉴。
在国家的建设规划以及经济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果的同时,大量征收行为激发的矛盾和土地征收的负面影响也随之而来。虽然很多的专家学者对近些年的土地问题做出了研究,并提出了相应可行的方案和对策,但仍不能在具体实践中得到实际的应用。本文以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机制为研究对象,提出完善我国制度的具体建议和完善对策,希望可以在完善我国制度的过程中提供一些新思路。
内容介绍
《农村土地问题立法研究》从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整、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自留地、自留山使用权、农地发展权、农地征收和农地社会保障等方面,围绕未来《民法典》特别是已颁布实施的《物权法》,拟定出符合我国农村实际、具有操作性的立法文本。
导论
一、研究旨趣:寻找预防和减少集体土地征收纠纷的法治之路
二、研究对象:集体土地征收程序
(一)集体土地概念的形成
(二)土地征收与集体土地征收
(三)集体土地征收程序:程序在规制土地征收行为中的作用
三、研究内容与分析思路
(一)研究内容
(二)分析思路
四、研究方法
(一)规范分析
(二)实证分析
(三)比较分析
(四)历史分析
第一章1982年以前的集体土地征收程序
一、集体土地征收的立法概况
二、集体土地征收的程序:立法考察
(一)《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办法》关于集体土地征收程序的规定
(二)《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办法》(修正)关于集体土地征收程序的规定
三、集体土地征收的程序:实践考察
(一)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检查报告揭示的信息
(二)人民法院裁判文书揭示的信息
四、小结
第二章1982~1998年的集体土地征收程序
一、集体土地征收立法概况
(一)《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
(二)《土地管理法》(1986年)与《土地管理法》(1988年)
(三)《关于国家建设用地审批工作的暂行规定》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1年)》
二、集体土地征收的程序:立法考察
(一)《土地条例》中的集体土地征收程序
(二)《土地管理法》(1986年)与《土地管理法》(1988年)中的集体土地征收程序
(三)《关于国家建设用地审批工作的暂行规定》中的集体土地征收程序
(四)《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1年)中的集体土地征收程序
三、集体土地征收的程序:实践考察
(一)来自行政机关的观察
(二)来自权力机关的观察
(三)人民法院裁判文书认定的事实
四、小结
第三章1998年以来的集体土地征收程序
一、集体土地征收的立法概况
(一)《土地管理法》(1998年)与《土地管理法》(2004年)
(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年)及其修正
(三)其他相关立法和规范性文件
二、集体土地征收的程序:立法考察
(一)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审批
(二)集体土地征收的审批机关与审批权限
(三)集体土地征收的程序
三、集体土地征收的程序:实践考察
(一)来自行政机关的观察
(二)对行政机关法律文书的观察
(三)来自权力机关的观察
(四)人民法院裁判文书认定的事实
四、小结
第四章集体土地征收程序的变革轨迹
一、集体土地征收审批前程序的变革
(一)被征地人在建设项目选址勘查程序中的地位逐渐弱化
(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程序的协商性逐渐降低,且逐渐后移
(三)预征土地公告及听取意见程序的初步确立
二、集体土地征收审批程序的变革
(一)审批机关及其审批权限的变革
(二)审批程序启动方式的变革
(三)征地审批过程的变革
三、集体土地征收批后实施程序的变革
(一)集体土地征收批后实施主体
(二)集体土地征收批后实施方式
(三)集体土地征收批后实施程序的内容
四、集体土地征收程序违法的法律后果的变革
五、小结:行政主导型土地征收程序
第五章集体土地征收程序的困境
一、立法困境:集体土地征收程序立法背离依宪治国的基本要求
(一)集体土地征收程序立法违背法制统一原则
(二)集体土地征收程序立法将公共利益予以泛化和虚化
(三)集体土地征收程序立法不利于国家履行“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义务
二、执法困境:集体土地征收程序立法弱化了行政正当性
(一)政治正当性的形成及其维系
(二)集体土地征收程序对行政正当性的弱化
三、司法困境:集体土地征收程序立法使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无法全面推进
四、小结
第六章域外土地征收程序及其发展趋势
一、法国的土地征收程序
(一)土地征收立法概况
(二)土地征收的程序
(三)土地征收程序的特点
二、德国的土地征收程序
(一)土地征收立法概况
(二)土地征收的程序——以建设活动中的土地征收为例
(三)土地征收程序的特点
(四)空间规划与城市规划制度
三、日本的土地征收程序
(一)土地征收立法概况
(二)土地征收的程序
(三)土地征收程序的特点
四、英国的土地征收程序
(一)土地征收立法概况
(二)土地征收的一般程序
(三)土地征收程序的特点
五、美国的土地征收程序
(一)土地征收程序立法概况
(二)土地征收的程序——以亚拉巴马州为例
(三)土地征收程序的特点
六、中国台湾地区的土地征收程序
(一)土地征收立法概况
(二)土地征收的程序
(三)土地征收程序的特点
七、小结:域外土地征收程序的发展趋势
第七章集体土地征收程序的重构
一、重构集体土地征收程序的必要性
二、集体土地征收程序立法的价值选择
三、集体土地征收程序的立法体例
(一)从分散式立法到法典式立法
(二)集体土地征收程序立法应当以“法律”为核心
(三)集体土地征收的程序性规范和实体性规范应当共存于法律之中
四、集体土地征收程序立法的基本原则
(一)公开原则
(二)参与原则
(三)程序性权利救济原则
五、集体土地征收审批前程序的重构:以协议取得土地程序为核心
(一)将协议取得土地程序作为审批前程序的核心
(二)协议取得土地程序的构建
六、集体土地征收审批程序的重构:公开与参与贯穿始终
(一)集体土地征收申请的提出
(二)集体土地征收申请资料的公开和相关权利的告知
(三)听取异议、意见和建议
(四)对集体土地征收申请做出决定
七、集体土地征收批准后实施程序的重构:补偿在先是底线
(一)发布集体土地征收公告
(二)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签订与履行
(三)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决定的作出与履行
八、结语:公众参与型集体土地征收程序的期待
致谢
《变革与重构:集体土地征收程序研究》采用多种研究方法,在认真研读我党的相关政策、文献资料基础上,结合立法实践,综合分析,揭示出我国集体土地征收的变革轨迹。从立法、执法、司法角度入手,分析我国集体土地征收面临的困境,借鉴域外相关立法和实践,为我国集体土地征收制度的重构建言献策,*后提出了公众参与型集体土地征收程序的新观点并进行了合理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