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宁波市江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所属地区 | 宁波市江北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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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范围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 属 性 | 政府机关 |
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全区有关部门和镇(街道)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组织协调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综合监管全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协助安委办组织承办全区安委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及督促、检查安委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承办区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2、依法对全区生产经营单位行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职权,依法监察全区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3、依法对非煤矿山企业行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职权,依法监察非煤矿山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依法进行查处;组织非煤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4、负责全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设立及其改建、扩建的审查,负责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专业生产企业的审查和定点,负责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发放,负责区内危险化学品的登记,负责剧毒化学品的使用备案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制订完善协调工作。
5、负责全区批发、零售、季节性零售烟花爆竹的经营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审批、核发季节性零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负责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变更、吊销等相关行政许可。
6、组织、指导全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矿山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 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组织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监督和指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管理工作。
7、做好劳动防护用品定点经营单位的审核工作,同时就生产经营单位购买、发放及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情况进行监管。
8、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组织,协调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
9、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组织实施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组织实施对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的监督检查。
10、依法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11、对全区高危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安全费用制度及收取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进行监管。
12、组织开展对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13、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名 称:办公室
科室领导:陈志辉
职 能:组织、协调机关日常行政后勤工作,拟订、监督、执行局机关的各项工作规定和制度;承担机关文秘、政务信息、宣传报道、计算机维护、网站更新与维护、保密、档案、提案、建议、信访和行政事务等方面的工作;承担机关财务、经费管理和审计工作;承担局机关干部管理及人事、劳动工资和培训职称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宣传教育、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市、区年度综合目标管理等考核工作。
名 称:工矿科
科室领导:陈亚太
职 能:依法对矿山、机械、轻工、纺织、电力、贸易等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依法对矿山"三同时"情况实施监督检查;指导、监督相关的安全评估工作;负责对工矿、商贸等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安全费用提取制度,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的监管工作;负责工矿、商贸等生产经营单位劳动保护用品、安全标志的监督工作;企业负责矿山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和监督工作,依法查处和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组织相关的大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指导、协调和监督公路、水运、铁路、建筑、水利、邮政、电信、民爆、旅游等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调查处理相关的一般事故,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指导协调或参与相关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名 称:危化科
科室领导:周明皓
职 能:综合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对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和烟花爆竹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安全评价情况、"三同时"情况、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和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等情况实施监督检查;依法对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和容器专业生产企业的安全审查和定点;依法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许可证的发放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监督检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和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及管理;做好剧毒化学品使用的备案工作;负责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安全费用提取制度,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进行管理;负责区内危险化学品登记和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的调查监控;负责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订完善,预案演练工作和危险化学品物质信息的收集汇编;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劳动保护用品、安全标志的监管工作;依法组织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指导、协调和参与相关的安全事故救护及应急救援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名 称:监察大队
科室领导:黄良华
职 能: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负责对各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单位的行政执法工作;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督查工作;参与相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等;负责相关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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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宁波市江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地 址:花园宾馆三楼(环城北路西段499号)
邮政编码:315020
电话:83722919 传真:83722877 邮编:116011 市安监局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电话:84800970 技术支持:大连市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大连市西岗区唐山街2-6号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电工证查询系统网站为各省安全监督生产管理局网站查询。 特种作业操作证全国通用,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十九条规定,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在全国范围内...
特种作业操作证查询方式:1、登陆“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信息平台”进入服务大厅2、点击首页下边查询服务。3、在查询服务页面,选择“特种作业证书查询”4、输入姓名、身份证号、操作证号其中两项点击查询即...
姓名:管幸康,职务:局长
简历:男,台州路桥人,1964年12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82年10月参加工作,现任江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
工作分工:主持区安监局及区安委会办公室全面工作。
姓名:翁启红,职务:副局长
简历:男,浙江宁波人,1959年1月出生,中央党校函授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81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江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工作分工:协助局长负责做好区安委会办公室综合协调指导,工矿商贸、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行政许可、事故调查及财务等工作;负责区安委办目标考核,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等工作。
分管:工矿科、危化科(行政审批科)
姓名:胡安金,职务:副局长
简历: 男,江苏盐城人,1963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82年10月参加工作,现任江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工作分工:协助局长负责做好行政执法、法制建设、信访及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
分管: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
姓名:宋亚辉 职务:副局长
简历:男,浙江奉化人,1962年10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80年11月参加工作,现任江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工作分工:协助局长负责做好组织人事、纪检、工会、宣传、教育培训、课题调研、信息化建设、平安建设等工作。
分管:办公室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京安监政法 [2003]49 号 关于印发《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划分 试行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经委 (经贸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各局、总公司 (集团 )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切实落实生产 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加强事故预防工作, 严肃查处生产安 全事故,现将《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划分试行办法》 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执行,并将执行中的有关问题及时反馈给我 局。 附件: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划分试行办法 2 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划分试行办法 第一条 为保证对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及时、 准确地进行调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以 下简称《安全生产法》 )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 中或与生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浙江省危险化学品生产 (储存 )单位安全标 准化考评标准和考评办法》的通知 浙安监管危化, 2007? 126号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省部属企业: 为指导、促进危险化学品生产 (储存 )单位全面开展安全生产 标准化活动, 进一步规范安全标准化考评标准和考评办法, 在去 年试点工作的基础上, 我局组织有关专家和部分市局管理人员对 《浙江省危险化学品生产 (储存 )单位安全标准化考评标准 (试 行)》和《浙江省危险化学品生产 (储存 )单位安全标准化考评办 法(试行 )》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 制定了《浙江省危险化学品生产 (储存 )单位安全标准化考评标准》 和《浙江省危险化学品生产 (储 存)单位安全标准化考评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 行 ,并将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告知我局。 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五日 浙江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 安全标
单位名称:宁波市江北区审计局
宁波市江北区审计局
地 址:江北西草马路120号
邮政编码:315020
第二时期(1995-2004年):1995年1月,国、地税机构分设,原江北区税务局分设成江北区地方税务局和江北区国家税务局。其中江北区地方税务局与江北区财政局合署办公,组建新的江北区财政税务局。第三时期(2005年-- ): 2004年底,宁波市地税系统实施垂直管理,江北区地方税务局直接隶属宁波市财政税务局,更名为宁波市江北地方税务局,2005年1月起正式挂牌办公。
宁波市江北地方税务局主要承担本辖区税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和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地方税种的征收管理、稽查以及本单位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同时,还负责地方基金和社会保险费的征收。2010年,全局共组织各项收入42.51亿元,同比增长29%,其中税收收入26.55亿元,同比增长19%;征收契税3.84亿元,同比增长287.6%;此外,还组织各项基金收入11.56亿元,同比增长19.8%。从整个“十一五”时期来看,江北地税收入随着经济发展稳定较快增长,五年共入库税款103.04亿元,年均增长18.72%,五年翻了一番,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财力保证。
俞亚君(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宁波市江北地方税务局全面工作,分管税政法规科、计划会计科、信息中心,联系直属税务所。
林阿毛(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人事监察科、办公室,并分管工会、妇委会,联系庄桥税务所、群团组织和机关党支部。
唐果穗(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征收管理科、稽查局、房地产交易征收管理科,联系慈城分局和税务学会。
谭超(副局长(兼)、慈城分局副局长):全面主持慈城分局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