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 | 宁波市奉化协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成立时间 | 2003年07月17日 |
---|---|---|---|
总部地点 | 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经济开发区尚桥科技工业园锦纶路66号(自主申报) |
中山市万铁艺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业界口碑还是不错的。这家公司位于广东省中山市古镇国际灯饰城。地处交通便利处,市场广阔。这家公司生产的产品制作精良,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取其精华,弃其糟粕,追求自我创新。因...
你好,该公司位于浙江宁波市海曙区宁波市解放南路249号,公司的地理位置是很好的,主营 综合性公司 公寓、花园、别墅等,可以到实地考察一下哦。
宁波市美斯凯电器有限公司产品质量很好的,我家也是用他的,电器产品外形新颖潮流,做工精细,摸起来手感很好很细腻的,产品材料很好,不偷工减料,该公司生产的电饭煲煮饭香又软,很不错的,电磁炉也是很好用的,加...
宁波市路通水泥制品有限公司,位于北仑区小港街道,董事长王建忠先生是中国砂石协会副会长、浙江省矿业协会副会长,宁波市砂石协会副会长,宁波市安全协会副会长,宁波市篮球协会副主席。
公司 名称 鹤山彪福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文件编号 版号 /状态 文件 名称 原材料检验规程 生效日期 页次 一 .目的: 确保产品在生产前的原材料符合产品生产要求,满足客户的质量要求和国家标准要求。 二 .范围: 本公司采购回来的所有生产用原材料。 三 .职责: 1.质检部负责本规程的执行与修正。 2.检验员负责执行《原材料检验规程》 ,填写《进料检验记录表》 。 四 .依据标准: GB 5237-2000 五 .检验规程: 1.每种原材料应当按照采购合同要求出示由技术监督部门填写的质量证明书。 2.每批原材料在进仓检验前,供方必须附有产品检验记录。 3.铝型材(基材) 3.1 尺寸:产品尺寸必须符合我方的产品图纸,公差在规定的范围内。 3.2 外观质量: 3.2.1 型材表面应整洁,不允许有裂纹、起皮、腐蚀、气泡等缺陷存在。 3.2.2 型材表面不允许有严重的压坑,碰伤、擦伤存在,其允许
根据《中共宁波市委办公厅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奉化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甬党办〔2011〕28号),设立奉化市国土资源局 。
奉化市金新五金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材料卖买和材料拉丝加工业务的企业,公司总部位于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市尚田镇王董工业路9号。
奉化市金新五金有限公司主要经营五金配件、金属制品的制造、加工,6到20毫米的材料拉丝和校直加工业务,长度30到900毫米的校直产品,用于汽车和摩托车上的活塞杆,校直范围直度在0、03丝之内。
公司服务宗旨:顾客第一,服务至上!
宁波市甬江奉化江余姚江河道管理条例
(1996年9月28日宁波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1996年12月30日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 根据2004年5月29日宁波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04年7月30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的《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宁波市甬江奉化江余姚江河道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1年12月27日宁波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2012年3月31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的《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2013年12月25日宁波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2014年3月27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 根据2019年6月25日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2019年8月1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的《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宁波市甬江奉化江余姚江河道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17号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宁波市甬江奉化江余姚江河道管理条例〉的决定》已报经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8月1日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8月20日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修改《宁波市甬江奉化江 余姚江河道管理条例》的决定
(2019年6月25日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2019年8月1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
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对《宁波市甬江奉化江余姚江河道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九条第二款修改为:“甬江流域综合规划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发展和改革等有关主管部门和沿江区(市)人民政府编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将第九条第三款中的“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修改为“征求相关部门和省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三、将第二十二条修改为:“三江河道管理范围内不得新建、改建或者扩建排污口,其中城乡排水设施覆盖的地区,现有的入江排污口应当限期取消。”
四、将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修改为“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水功能区对水质的要求和水体的自然净化能力,核定三江河道水域的纳污能力,提出该水域的限制排污总量意见。”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开展三江河道日常巡查监管中,发现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控制指标的,或者水功能区的水质未达到水域使用功能对水质的要求的,应当及时向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并报告市人民政府采取治理措施。”
此外,根据本决定对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并对个别文字作相应修改。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宁波市甬江奉化江余姚江河道管理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