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是梅州市住建局直属单位,负责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协调服务工作。
你好,梅州房价均价5257 元/平米,富力城位于梅县区新县城剑英大道(梅花山公园南侧),价格4800元/平米,周边配套非常完善, 自身配套也非常完善,六...
住宅房屋被征收人房屋货币补偿金额=被征收房屋的价值+(搬迁费+临时安置过渡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附属设施费+苗木补偿费+其它设施迁移费+室内装璜)+奖励费 。 非住宅房屋被...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有相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 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
梅 州 市 房 屋 建 筑 和 市 政 工 程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2014 年版 )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 二○一四年十月 使用说明 一、《梅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2014年版)是在原( 2012 年修改版)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 标法实施条例》、《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国家发展 改革委等九部委 2013年第 23号令)、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 准施工招标文件》(2010年版)(建市〔 2010〕88号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施工 合同》(2009版)(粤建管字〔 2009〕62号文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 年)(粤建市〔 2010〕15 号印发)、《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 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进行修
法制建设 农家科技 53 城市房屋征收补偿问题研究 刘 重 (上海海事大学 上海 201306) 摘 要 :随着我国城镇化脚步的加快,为了适应现代化发展的需要,大量的城市房屋征收改造在当今大量城市中随处可见。诸多旧城改造项 目如火如茶进行着,然而我们也可以看到征收过程出现过激烈的矛盾,甚至出现流血事件。为何会出现如此之多的暴力事件?我们应想到被征 收人的权益是否得到了合理的保障。种种矛盾背后的根本原因就是被征收人对征收补偿的不满意,本文力求通过对此问题的探讨对被征收人合 法权益的保护有所助益。 关键词:征收补偿 正当程序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1.城市房屋征收内涵 城市房屋征收是指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 在给予公平补偿的前提下,政府(代表国家)为了 公共利益的需要强制将国有土地上集体和个人的房 屋收归国有的行为。从上述定义中可以得知房屋征 收的涵义可
梅州市交通运输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梅州市大桥管理养护所
梅州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
梅州市交通运输局
梅州市建筑工程防震抗震站:
按照国家建筑工程的规范和标准,承担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和建筑物抗震加固等工作。
梅州市房屋白蚁防治中心:
负责梅州市区并指导全市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工作。
梅州市房屋交易服务中心:
承担梅州市区(梅县区除外)新建商品房预售网签合同登记备案、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收存和使用监管等工作;承担存量房网签合同登记备案、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等工作。
梅州市区公有房屋和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
负责市区公房、保障性住房的改造、维修及安全等工作。
梅州市建设职业技能鉴定服务中心:
该中心的主要职责是:协助做好建设行业各类上岗人员的技术等级鉴定考核、技能培训及继续教育工作。
梅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行使政府交办的建设项目的业主职能;负责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和项目施工全过程的监督和协调工作;负责组织有关单位依法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负责组织编制项目的竣工结算送审和确认;负责项目实物和资料移交工作;协调解决与建设项目有关的问题,将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报告行政主管部门。
梅州市散装水泥办公室:
一、代表市政府管理散装水泥和商品混凝土的发展工作;
二、统筹规划全市散装水泥和商品混凝土发展,按照上级有关方针、政策,提出切合我市实际的相关规章及办法;
三、收、管用好发展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四、协调、解决有关部门发展散装水泥和商品混凝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等;
五、负责全市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的管理工作和建筑节能具体管理工作。
梅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工程造价、标准定额的政策和规定。
二、制订本市计价办法和补充性计价依据的编制、修订及解释等具体工作。
三、建筑工程造价纠纷调解的相关工作。
四、收集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信息;发布本地工程造价信息。
五、负责本市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的管理。
梅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
一、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对辖区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相关责任主体履行质量安全责任的行为、工程实体质量、施工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受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二、接受需方委托,对工程的安全和功能项目进行抽样检测和对工程所使用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安全防护用品进行取样检测。
参考资料
根据《中共梅州市委、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梅市发〔2009〕63号),设立梅州市环境保护局 ,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