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码头油气回收船岸安全装置 | 外文名 | Vapour recovery ship-to-dock safety uni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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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号 | JT/T 1333-2020 | 实施日期 | 2020-11-01 |
标准类别 | 产品标准 | 技术归口 | 全国港口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20-07-31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R45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03.220.40 | 执行单位 | 全国港口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性 质 | 推荐性行业标准 | 状 态 | 现行 |
行业标准《码头油气回收船岸安全装置》(JT/T 1333-2020)规定了码头油气回收船岸安全装置的构成、规格及型号编制方法、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等要求。该标准适用于码头油气回收设施的船岸安全装置的制造、检验和使用。
GB 150(所有部分) 压力容器 GB 3836.2 爆炸性环境—第2部分: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设备 GB/T 42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T 13306 标牌 GB/T 13347 石油气体管道阻火 GB/T 15478 压力传感器性能试验方法 GB 15599 石油与石油设施雷电安全规范 GB/T 17742 中国地震烈度表 GB/T 19699 船舶与海上技术—液货舱压力/真空阀 GB/T 24923 普通型阀门电动装置技术条件 GB/T 32201 气体流量计 GB 50058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 50257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JB/T 6899 阀门的耐火试验 JJG 365 电化学氧测定仪 JT/T 733 港口机械钢结构表面防腐涂层技术条件 JTS 149 水运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JTS 158 油气化工码头设计防火规范 JTS 196-12 码头油气回收设施建设技术规范 SH 3501 石油化工有毒、可燃介质钢制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
SH/ T3059 石油化工管道设计器材选用规范 SJ 20722 热电阻温度传感器总规范 SY/T 0516 绝缘接头与绝缘法兰技术规范 SY/T 4102 阀门检验与安装规范 TSG D2001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中国船级社钢质海船入级与建造规范(2015年版) ISO 16852 阻火器制造性能的要求和应用与检测(Flame arresters- Performance requirements,testmethods and limits for use) MO MSC/Cire.585 通函关于气体排放控制系统标准(Standards for vapor emission control systems) MO MSC/Cire.677 阻止火焰进入油船液货舱的装置设计,试验及安装的修订标准( Revised standards for the design,Testing and locating of devices to prevent the passage of flame into cargo tanks in tankers) MO MSC/Cire.1324 阻止火焰进入油船液货舱的装置设计,试验及安装的修订标准的再修订标准(Amendments to the Revised standards for the design,Testing and locating of devices to prevent the passage offlame into cargo tanks in tankers) |
参考资料:
国家高度重视码头油气回收工作,2013年国务院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在原油成品油码头积极开展油气回收治理”的要求,并写入修订的中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2017年9月,交通运输部发布并实施《码头油气回收设施建设技术规范(试行)》,规定了码头油气回收设施是由油气收集装置、船岸安全装置、油气输送装置、油气回收装置或回收油气再利用装置,以及管路和其他配套设施等组成的系统,行业标准《港口安全设施目录及分类编码》也将码头油气回收船岸界面安全装置进行了收录。
码头油气回收船岸安全装置的作用是保护液货船、码头和油气回收装置的安全,是码头油气回收作业风险源防范的关键设备,为规范船岸安全装置的制造、检验和使用,保障码头油气回收的安全,参考对于船岸安全装置的技术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组织完成了该标准的编制。
标准计划
2013年6月20日,行业标准计划《码头油气回收船岸安全装置》(JT 2013-31)下达,项目周期12个月,由全国港口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上报及执行。
起草阶段
2013年7月起,成立了标准起草组。2013年7月~2015年10月,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发送交通运输部水运局、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江苏海事局、舟山海事局、舟山港航局、中国船级社、中国船级社审图中心、中国船级社天津分社、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青岛欧森海事技术有限公司、海湾环境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远洋流体装卸设备公司、南京都乐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北京格宝应用技术有限公司、南通亚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中化兴中石油转运(舟山)有限公司、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青岛丽星仓储化工有限公司、天津南疆北方石化码头等22家相关单位,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
发布实施
2020年7月31日,行业标准《码头油气回收船岸安全装置》(JT/T 1333-2020)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发布。
2020年11月1日,行业标准《码头油气回收船岸安全装置》(JT/T 1333-2020)实施。
行业标准《码头油气回收船岸安全装置》(JT/T 1333-2020)依据中国行业标准《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GB/T 1.1-2009)规则起草。
主要起草单位: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中国船级社、连云港远洋流体装卸设备有限公司、青岛欧森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安全工程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耿红、邱春霞、高洁、王轩雅、高山、张凌、王选智、魏洁、王为周、李国斌、佟梓嘉、孙志辉、张卫华、余扬天。
油气回收是节能环保型的高新技术,运用油气回收技术回收油品在储运、装卸过程中排放的油气,防止油气挥发造成的大气污染,消除安全隐患,通过提高对能源的利用率,减小经济损失,从而得到可观的效益回报。 按照《储...
不需要
1、油气回收系统建设设计方案 2、油气回收系统建设设计施工图(A3幅面) 3、工艺管线施工平面图和流程图(A3幅面) 4、设计单位有效期内的资质证明文件 5、工艺管线施工单位有效期内的资质证明文件(G...
前言 |
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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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
1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
3 术语和定义 |
2 |
4 构成、规格及型号 |
2 |
5 技术要求 |
4 |
6 试验方法 |
8 |
7 检验规则 |
10 |
8 标志、包装、运输与储存 |
10 |
参考资料:
行业标准《码头油气回收船岸安全装置》(JT/T 1333-2020)的制定,有利于规范码头油气回收船岸安全界面装置的构成、规格及型号编制方法、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等,适用于码头油气回收设施的船岸安全装置的制造、检验和使用。该标准填补了中国码头油气回收船岸安全装置相关技术要求的空白,对建设安全可靠的码头油气回收设施,保障码头油气回收设施安全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2100433B
加油站油气回收改造与本质安全 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主要用于加油站的油气回收, 起到减少污染节约能源的 作用。近年来,汽车数量及加油站数量高速增长,成品油消耗量也显着增多,但 油站发油时的油气污染及资源浪费也逐步被人们及政府部门加以重视, 而且相当 部分的加油站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 其中以安全距离不合规范及溢散油气浓 度超标尤为突出。加油站油气回收改造是继加油站阻隔防爆系统改造之后的又一 项安全工程。 一、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意义 汽油在运输,储存及加注过程中,由于其易蒸发性,会产生大量油气。这些 油气会产生许多不良后果: 1.不安全:蒸发的油汽可能会引起爆炸或燃烧; 2.破坏环境:由于油气中含有大量甲苯,将危害操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并 污染周围环境; 3.浪费能源:由于油气不断蒸发,将浪费大量能源。 二、加油站油气回收改造趋势 从上世纪 90年代开始,如墨西哥、部分中南美洲国家、亚洲地区的中
目前油气回收方法包括吸附法、冷凝法、膜分离法等,主要应用场合包括汽车/铁路装车、码头装船、洞库及大型罐区大小呼吸等挥发的高浓度油气治理场合,其处理规模一般小于2 000 m~3/h,缺乏大处理量油气集中处理的经验。主要针对处理规模在2 000~10 000 m~3/h的高浓度油气回收装置设计提出相关建议及思考,以供设计参考。
船用岸电是2015年4月6日国网大连供电公司启动的靠港船舶供电的项目。
2015年4月6日,从国网大连供电公司获悉,投资1769万元的大连港“船用岸电”项目启动,该项目在大连大窑湾港三期集装箱码头17号泊位,通过移动箱式变电站为靠港船舶供电。
滚装码头接岸设施是指码头与船舶连接,用于滚装作业的码头设施。客货滚装船码头在装卸作业时,由滚装船自带的跳板搭接于码头面,实现车辆滚上或滚下作业,滚装船码头的接岸设施有固定岸坡道(见图1)和可调岸坡道(见图2)两种形式。接岸设施的型式应根据滚装码头的水位变化情况合理选择,当设计高水位和设计低水位相差较小时,可采用固定岸坡道;当设计高水位和设计低水位相差较大时,可采用可调节岸坡道。
船跳板与接岸设施的搭接长度或接岸设施与船甲板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
车辆接岸设施的通道宽度应根据车型、流量、工艺布置和船跳板布置等因素确定:普通客货车辆双车道作业时净宽不应小于7m,单车道作业时净宽不应小于4.5m;小汽车双车道作业时净宽不应小于6.5m,单车道作业时净宽不应小于4m。
车辆接岸设施的纵向坡度应根据车辆的通过性能指标和场地条件等因素综合确定,工作状态的纵向坡度不宜大于1:10。
普通客货车辆接岸设施的通道净空高度不宜小于5.5m;小汽车接岸设施的通道净空高度不宜小于3m。 2100433B
前言
1 范围
2 引用标准
3 定义
4 油船和油码头安全技术要求
5 油船一般要求
6 油码头一般要求
7 抵港
8 油船停泊于油船泊位期间的一般预防措施
9 货油装卸前油船与油码头之间的联络
10 货油装卸和货油舱其他作业之前和作业期间的预防措施
11 货油和压载水的装卸
12 清舱与除气
13 固定装备的惰气系统
14 封闭场所的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