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经理的资质考核和注册
(一)项目经理资质考核和注册工作自本实施意见印发之日起开始。各地区、各
部门可布置项目经理资质等级的申请工作,同时成立项目经理资质考核委员会,负责
项目经理资质考核工作,并报建设部建筑业司备案。
(二)对项目经理进行资质考核、定级,按《办法》规定的有关内容和标准进行。
《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项目经理资质申请条件,按建设部1995年颁布的《建筑
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认定程序:
1.申请人填写项目经理资质申报表一式四份;
2.申请人所在企业的有关部门对申请人的施工管理能力作出综合评价由企业法
定代表人签署意见后,连同申请人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复
印件,报企业主管部门初审;
煤炭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实施部门是中国煤炭建设协会。
项目经理必须在建设部确认的培训点,按照《全国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培训大纲》和教材进行培训,考试合格后,由培训点颁发《全国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以下简称《培训合格证》)。取得《培训合格证》者即可担任项目经理岗位职务。
在进行项目经理资质考核时,未经建设部批准的单位组织项目经理培训,其所发证书无效。
《煤炭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
发布文号: 煤规字(1995)第172号
状态: 1993年煤炭工业部《煤炭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实施细则》[煤厅字(1993)第236号]同时废止
发布部门: 煤炭工业部办公厅
发布日期: 19950410
施行日期: 19950410
主持项目管理工作。项目目标的组织控制和组织协调。
格式: 项目经理任命书 经公司研究决定,现任命***担任****工程的项目经理,全权负责该工程项目管理...
条件: 1. 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5项中的3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 6层以上的房屋建筑...
国务院2016年01月22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5号)取消了煤炭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 2100433B
1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项 目 经 理 资 质 申 报 表 姓名 申报 级 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制 2 填 表 须 知 一、一式四份,一律有钢笔书写,要求字迹清晰工整。 二、第一页受过何种奖励一栏指在从事工程项目管理过 程中受到上级部门、建设单位给予的荣誉奖励及工程项目的 管理成果。 三、每 2、3 页主要业绩栏填写所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 基本情况及主要代表工程,取得的主要效果和突出成绩,要 求言简意明。 四、每 4、5、6 页安全栏填写该工程有无发生重大伤亡 事故、火灾及重大违章指挥行为。 五、要真实填报有关情况, 如发现虚假情况, 不予审批。 六、本表由申请人、企业、主管部门、审批机关各留一 份,作为申报、复审和升级的依据。 3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职称 参加工作时间 民族 单位电话 单位地址邮编 从事施工工作简历: 所从事的工程受过何种奖励: 4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 申 报 表 姓名 沈金良 申报 1 级 单位兰州开普信息工程公司 中华人民共 和国建设部制 填表须知 一、此表一式四份,一律用钢笔书写,要求字迹清晰工整。 二、第 1页受过何种奖励一栏指在从事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受到上级部门、 建设单位给予的荣誉奖励及工程项目管理的管理成果。 三、第 2、3页主要业绩栏填写所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基本情况及主要代表 工程,取得的主要成果和突出成绩,要求言简意明。 四、第 4、5、6 页安全栏填写该工程有无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火灾事故及 重大违章指挥行为。 五、要真实填报有关情况,如发现虚假情况,不予审批 六、本表由申请人、企业、市管部门、审批机关各留一份,作为申报、复 审和升级的依据。 姓 名 沈金良 性 别 男 出生年月 1964年 11月 政治面貌 中共党员 文化程度 工程硕士 职 称 高级工程师 参加工作时间
本书以问答的形式阐述了与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有关的五个方面的问题,即:施工项目管理概论、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施工组织设计与进度管理、施工项目质量与安全管理、施工项目成本管理。本书可供项目经理、成本管理人员、监理工程师、营造师以及高等学院相关专业的师生进行学习参考。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培养和建立一支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队伍,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水平,高质量、高水平、高效益地搞好工程建设,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以下简称项目经理),是指受企业法定人代表人委托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全面负责的项目管理者,是建筑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工程项目上的代表人。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二级以上工程总承包企业和四级以上施工企业。
第四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指导全国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的资质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辖区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及国务院具有行政职能的总公司管理其直属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管理军队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
第二章项目经理的职责
第五条 建筑施工企业在投标承包工程时,应同时报出承担工程施工管理的项目经理的资质简况,接受招标单位的审查。
第六条 工程项目施工应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生产经营管理系统,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在工程项目施工中处于中心地位,对工程项目施工负有全面管理的责任。
第七条 项目经理在承担工程项目施工管理过程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
(二)严格财经制度,加强财经管理,正确处理国家、企业与个人的利益关系;
(三)执行项目承包合同中由项目经理负责履行的各项条款;
(四)对工程项目施工进行有效控制,招待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实现安全、文明生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第八条 项目经理在承担工程项目施工的管理过程中,应当按照建筑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与本企业法定代表人签订项目承包合同,并在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范围内,行使以下管理权力;
(一)组织项目管理班子;
(二)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代表身份处理与所承担的工程项目有关的外部关系,受委托签署有关合同;
(三)指挥工程项目建设的生产经营活动,调配并管理进入工程项目的人力、资金、物资、机械设备等生产要素;
(四)选择施工作业队伍;
(五)进行合理的经济分配;
(六)企业法定代表人授予的其它管理权力。
第九条 项目经理在承担工程项目施工的管理过程中,应当接受企业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工作检查及职工民主管理机构的监督。
第三章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和申请条件
第十条 项目经理资质分为一、二、三、四级。
第十一条 项目经理资质申请条件:
一级项目经理:担任过一个一级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工程项目,或两个二级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并已取得国家认可的高级或者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者。
二级项目经理:担任过两个工程项目,其中至少一个为二级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并已取得国家认可的中级或者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者。
三级项目经理:担任过两个工程项目,其中至少一个为三级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并已取得国家认可的中级或者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者。
四级项目经理:担任过两个工程项目,其中至少一个为四级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并已取得国家认可的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者。
所称一、二、三、四级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标准,按建设部颁布的《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项目经理的资质考核和注册
第十二条 项目经理实行持证上岗制度。从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项目经理,必须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组织培训、考核和注册,获得《全国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以下简称“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第十三条 项目经理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发给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
第十四条 取得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书,并经过项目经理岗位工作实践后,达到项目经理资质申请条件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意见,参加相应级别的项目经理资质考核。
第十五条 项目经理资质考核委员会负责项目经理的资质考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建立项目经理资质考核委员会。
项目经理资质考核委员会为非常设机构,由行政领导和各有关方面专家组成。
第十六条 项目经理资质考核委员会对项目经理的资质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申请人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复印件)。
(二)申请人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简历和主要业绩。
(三)有关方面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完成情况(包括工期、效益、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的评价。
(四)其他有关情况。
第十七条 项目经理资质考核完成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认定注册,发给相应等级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其中一级项目经理须报建设部认可后才能发给资质证书。
第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正本1本、副本1本,由建设部统一印制,全国通用。
第五章项目经理的管理
第十九条 项目经理是岗位职务,在承担工程建设时,必须具有国家授予的项目经理资质,其承担工程规模应符合相应的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第二十条 各级项目经理承担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范围是:一级项目经理可承担一级资质建筑施工企业营业范围内的工程项目管理;二级项目经理可承担二级资质以下(含二级)建筑施工企业营业范围内的工程项目管理;三级项目经理可承担三级资质以下(含三级)建筑施工企业营业范围内的工程项目管理;四级项目经理可承担四级资质建筑施工企业营业范围内的工程项目管理;
所称建筑施工企业营业范围,依照建设部颁布的《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全国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持有者,自领取证书起三年内未经注册,其证书失效,不得在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中担任项目经理岗位职务。
第二十二条 项目经理资质管理部门每二年对《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持有者复查一次。复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受检项目经理按规定时间向资质管理部门提交《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复查表》、《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二)资质管理部门在审查核实有关资料后,应对项目经理资质复查做出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不在岗三种:
1、项目经理履行项目承包合同,且未发生工程建设重大事故及违法行为的,为“合格”;
2、项目经理未能发行项目承包合同,或发生过一起三级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或发生过两起以上四级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或发生过一起三级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或发生过两起以上四级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或发生过重大违法行为的,均为“不合格”;
3、项目经理在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中未担任项目经理岗位职务的,为“不在岗”。
第二十三条 连续二次复查结论为“不合格”者,降低资质等级一级。
项目二次复查结论为“不在岗”者,需重新注册认定后方可担任项目经理职务。
第二十四条 项目经理达到上一个资质等级条件的,可随时提出升级申请。
项目经理资质升级的考核和注册,按本办法第十四、十五、十六、十七条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五条 项目经理原则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施工的管理工作。特殊情况允许一级、二级项目经理同时承担两个工程项目施工的管理工作。
第二十六条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和建筑施工企业应加强对项目经理的管理和培养工作,并将建设单位(或建设监理单位、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项目经理完成工程建设情况的评价及其工作业绩记录在案,作为其晋职和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七条 已取得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的,各企业应给予其相应的企业管理人员待遇,并实行项目岗位工资和奖励制度。具体办法由企业自行规定。
第六章罚 则
第二十八条 对于弄虚作假或者以不正当手段取得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的,由发证机关收回其资质证书,并在三年内不得申请注册。
第二十九条 项目经理资质考核委员会擅自降低项目经理资质考核条件,使不合格人员通过资质考核,发证机关未按规定程序办理注册发证手续的,上级建设主管部门应对直接责任者依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第三十条 没有取得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书工资质证书的人员担任项目经理工作的,或越级承担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的,由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离岗,对于其所在单位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罚款的处罚。
第三十一条 伪造、涂改、出卖或转让《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全国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的,由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扣留资质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罚款或取消资质的处罚。
第三十三条 被降低资质等级的项目经理,需两年后经检验合格方可申请恢复原资质等级。
被吊销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的项目经理,需三年后才能申请项目经理资质注册。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所列各项罚款的具体标准和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拟定报人民政府批准。
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做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七章附 则
第三十六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建设部备案。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建设部1992年7月21日印发的建施[1992]464号《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试行办法》同时废止。
一九九五年一月七日
【学员问题】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岗位责任制?
【解答】(1)建立项目管理班子,调集施工力量,组建相应的工程管理人员班子,组织编制作业计划,并下达施工任务,签订队组承包合同。
(2)组织财会人员对国家财经政策、财经法规、专业知识、公司管理制度的学习与培训,对其进行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教育,对应聘上岗人员业绩进行考评,提高会计人员综合素质。
(3)不断引进、吸收先进的财务管理工作经验,促进公司建立科学、合理的财务管理办法,积极推进公司财务现代化管理与会计工作的达标升级。
(4)调查了解建筑项目的特征、工程概况和性质,弄清设计规模、结构特点、工艺流程,掌握主要设备性能、设计概预算,摸清工程的总工期及工程分期分批施工的配套交付顺序要求、交付图纸时间,工程施工的质量要求、技术难点。
(5)调查掌握施工场地及当地的自然条件、地形与环境条件、地质条件、地震级别、工程水文地质情况、气象条件。
(6)调查当地的技术经济条件,了解供水、供电、供热、供气(氧气、乙炔)等的能力及交通运输条件,地方材料供应情况和当地协作条件及主要设备的供应条件。
(7)调查社会生活条件,摸清周围可为施工利用的房屋情况,附近的机关、企业、居民分布情况,生活习惯和交通情况,副食供应、医疗、商业、邮电、治安条件。
(8)必须搞清建设单位施工准备落实情况,场地三通一平落实情况,障碍物的处理情况,按合同规定应提供的材料、设备的到货情况。
(9)组织材料、构件、半成品的订货、生产、储运及材料,机具设备的租赁、进场、堆放等管理工作。
(10)根据材料预算,组织施工编制材料采购计划,由采购员了解市场价格后,由施工员审核、项目负责人批准后,方可选择供货单位订货。
(11)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组织相关人员提前储备冬、雨期施工使用的材料和专用材料。
(12)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水泥、电源等,接通施工给水、排水、电器、照明、通讯、通气线路,结合永久性路基,铺设施工用循环道路。
(13)根据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组织相关人员搭建临时生产设施和生活设施。
(14)履行项目部安全、消防第一责任人的所有职责。
(15)完成总经理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