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工业矿区总体规划规范》由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
1 总则
2 资源评价
2.1 煤炭资源储量
2.2 煤层赋存和开采条件
2.3 煤层的煤类、煤质和工业利用方向
2.4 对其他有益矿床的工业价值评价
3 矿区开发
3.1 一般规定
3.2 市场预测与矿区开发的必要性
3.3 矿区井(矿)田划分
3.4 矿井(露天矿)规划生产能力及开拓方式
3.5 矿区建设规模和服务年限
3.6 矿区开发顺序
3.7 矿山安全
4 煤炭分选加工与综合利用
4.1 煤炭分选加工
4.2 综合利用
4.3 煤炭深加工及煤炭转化
5 矿区地面总布置及防洪
5.1 矿区地面总布置
5.2 矿区行政、文教、卫生设施和居住区
5.3 防洪
6 矿区辅助企业和设施
6.1 一般规定
6.2 矿山救护和消防设施
6.3 机电设备修理设施
6.4 机电设备租赁站
6.5 中心试验站
6.6 器材供应设施
7 矿区地面运输
8 矿区供电
9 矿区信息网
9.1 矿区信息网的主要内容
9.2 矿区信息网的传输网
9.3 矿区行政通信网
9.4 矿区调度通信网
9.5 矿区移动通信和应急通信网
9.6 矿区管理数据通信网
9.7 矿区安全、生产监控数据通信网
9.8 矿区电视网
10 矿区给水、排水、供热与燃气
10.1 给水
10.2 排水
10.3 供热与燃气
11 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
11.1 环境保护
11.2 水土保持
12 技术经济
附录A 固体矿产资源分类
附录B 煤炭资源量估算指标
本规范用词说明
附:条文说明
8.0.1矿区供电规划应根据矿区煤炭生产和分类加工企业、辅助企业和其他非煤企业电力负荷的性质、分布、大小和发展情况,并结合地区电力系统的现状及规划,合理确定供电电源点、电源电压等级、供电系统和建设顺序。8.0.2矿区供电规划应利于分期建设,并应远近期结合、以近期为主确定供电方案;宜不建或少建临时性工程。8.0.3矿区用电单位的供电电源和电源线路应符合下列规定:
1矿井应由双重电源供电;当一个电源故障时,另一电源不应同时受到损坏。
2向矿井供电的配电系统应采用双回路放射式为主的配电方式,两回电源线路均不得分接其他负荷;两回或多回电源线路中的一回电源线路中断供电时.其余电源线路应能保证供给全部负荷。
3露天矿、大(中)型选煤厂宜由两回电源线路供电;同时供电的两回或多回电源线路中的一回电源线路中断供电时,其余电源线路应能满足露天矿全部负荷或选煤厂至少75%负荷供电要求。8.0.4矿区用电单位供电电源可由地区电力系统的变电所、矿区变电所或矿区(矿井、露天矿)自备电厂取得。当难以从上述电源点取得电源,在条件适宜时,亦可从邻近企业变电所取得电源。8.0.5矿区(矿井、露天矿)自备电厂的设置,应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并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矿区有足量的可供发电的煤矸石、煤泥等低热值燃料或煤层气等采煤副产品用于兴建资源综合利用电厂。
呵呵还可以吧 甘肃省煤炭工业技工学校建于1979年,位于白银市平川区,隶属于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一所集技工教育、职业培训、技能鉴定和就业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职业技术学校。学校教学、实训设施齐全,...
前 言 能源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对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促进与保障作用。继续加强能源、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的重要内容。我国是能源...
协会性质的机构、属于民间组织啊。没有行政级别的。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函124号)的要求,由中国煤炭建设协会勘察设计委员会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完成的。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规范编制组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总结了改革开放以来煤炭工业矿区总体规划的经验,分析研究了我国市场经济进一步发展和煤炭工业科技进步给矿区总体规划带来的新的发展变化和要求。通过多次以多种形式征求有关部门和全国煤炭系统各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经多次讨论,反复研究和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12章和2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资源评价,矿区开发,煤炭分选加工与综合利用,矿区地面总布置及防洪,矿区辅助企业和设施,矿区地面运输,矿区供电,矿区信息网,矿区给水、排水、供热与燃气,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技术经济等。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煤炭建设协会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由中国煤炭建设协会勘察设计委员会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交中国煤炭建设协会勘察设计委员会(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安德路67号,邮政编码:100011),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2100433B
为了更好的理解和执行首版 《煤炭工业露天矿节能设计规范》(GB 51197—2016),从规范编写目的、 意义、 章节构成及特点、 重要条款解析、 正确使用规范等方面,对首版规范进行了说明和阐述,以期能对推动露天煤矿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统一煤炭工业露天矿节能设计标准,提高露天煤矿设计水平起到重要作用,为理解和执行首版规范提供帮助.
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 GB50215-2005 2006年 1月 1日施行 2.1.1 矿井预可行性研究应根据批准的井田详查或勘探地质报告进行 , 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应根据批准的井田勘探地质报告进行 ,且必须 认真分析研究后 ,对勘探程度、资源可靠性、开采技术条件及经济意 义等作出评价。 2.1.2 矿井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应分别根据井 田详查和勘探地质报告提供的“推断的” 、“控制的”、“探明的”资源 量,按国家现行标准《固体矿产资源 /储量分类》 GB/T17766及《煤、 泥炭地质勘探规范》 DZ/T0215 划分矿井资源 /储量类型,计算“矿井 地质资源量”、“矿井工业资源 /储量”、“矿井设计资源 /储量”和“矿 井设计可采量”。 划分矿井资源 /储量类型及计算矿井资源 /储量的具体规定见本规范附 录 A、附录 B、附录 C。 计算矿井设计资源 /储量时,应从
总目录
煤炭工业矿区总体设计规范
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
露天煤矿工程设计规范
煤炭工业选煤厂设计规范
煤炭工业矿区机电设备修理设施设计规范
煤炭工业小型煤矿设计规定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矿区开发
第三章 煤的洗选与加工
第四章 矿区地面总布置及防洪
第一节 矿区地面总布置
第二节 防洪
第五章 矿区辅助、附属企业和设施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机电设备修理设施
第三节 机电设备租赁站
第四节 器材供应设施
第五节 矿区运输设施
第六节 矿山救护和消防设施
第七节 中心试验站
第八节 矿区附属企业和设施
第六章 矿区行政、文教 卫生设施及居住区规划
第七章 矿区地面运输
第八章 矿区供电
第九章 矿区信息网
第十章 矿区给水、排水和供热
第一节 给水、排水
第二节 供热
第十一章 综合利用、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
第一节 综合利用
第二节 安全卫生
第三节 环境保护
第十二章 矿区技术经济
第一节 劳动定员及劳动生产率
第二节 基本建设投资和“三材’估算
第三节经济评价
附录 本规范用词说明
本规范编写说明
有外部电源与内部电源两种。矿区生产建设主要依靠外部电源,从就近有条件供给的地区变电所取得。内部电源系指煤炭工业部门自备电站。
每一矿区至少应有两个电源。两个电源可解释为两个独立的发电站(或变电所)或从一个发电站(或变电所)的不同母线段馈出。当任一电源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其余电源应仍能担负矿区全部负荷。如矿区远离电力系统,外部电源难于引入或只能从电力系统取得一个电源时,则需要内部电源。
2021年5月21日,《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规范》发布。
2021年12月1日,《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规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