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
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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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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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规范性引用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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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收运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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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设施维护人员 |
2 |
5监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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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广西不断加大环保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投入了大笔资金建设农村垃圾收运系统,使农村生活环境得到了彻底的改善,乡村环境总体上有了较大改善。但也要看到,由于农村快速发展,农村生活垃圾产量激增,而在垃圾处理方面却缺乏长效的管理,已建成的农村垃圾收运系统多数出现好景不长,甚至瘫痪的局面,造成许多农村的环境仍然存在脏乱差的现象。截至2018年,广西尚未出台相关标准。因此,制定了地方标准《美丽乡村—生活垃圾收运设施管理和维护规范》(DB45/T 2066-2019)。
标准计划
该标准由凭祥市政府提出并监督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立项,并列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18年广西地方标准制定项目计划的通知》(桂市监函〔2018〕188号)文件中。
资料收集、调查研究分析
编制人员根据任务分工进行了资料收集和调查研究分析工作。一是收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了解国家和广西自治区政府关于农村生活垃圾的整治规划和政策。二是深入南宁市青秀区长塘镇天堂村巴兰坡、宾阳县陈平镇名山村、凭祥市上石镇练江村练屯、防城港那梭镇平木村多个美丽乡村建设示范点开展实地调研,了解生活垃圾收运设施的配套建设、维护要求、和监督管理的要求。为标准研制准备了实证数据和实践经验。三是对照生活垃圾处理的相关国家标准,初步确定生活垃圾收运设施管理和维护规范的技术内容。四是全面梳理生活垃圾收运设施管理和维护模式,进一步提出长效管理要求。
征求意见
编写小组向凭祥市场监督管理局、广西大学等相关企业和单位广泛征求意见。反馈意见汇总及处理情况是:通过征求意见,收到反馈意见18条。编写小组认真研究各单位意见,其中完全采纳16条,部分采纳1条,不采纳1条。并对标准文本进行了适当的修改和补充。
发布实施
2019年12月25日,地方标准《美丽乡村—生活垃圾收运设施管理和维护规范》(DB45/T 2066-2019)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2020年1月30日,地方标准《美丽乡村—生活垃圾收运设施管理和维护规范》(DB45/T 2066-2019)实施。
地方标准《美丽乡村—生活垃圾收运设施管理和维护规范》(DB45/T 2066-2019)依据中国国家标准《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GB/T 1.1-2009)规则起草。
起草单位:凭祥市上石镇人民政府、凭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凭祥市农业农村局、凭祥市住建局、凭祥市乡村办、广西大学。
起草人:文军、黄捷、戴金哲、邱成、谢毅、黄恩升、陆永翔、周诗翔、彭辉、潘品良、李高俊、植淇业、李妍鋆、程观林、李文、冯勤玲、黄喜胜。
地方标准《美丽乡村—生活垃圾收运设施管理和维护规范》(DB45/T 2066-2019)规定了美丽乡村生活垃圾收运设施管理和维护的收运设施、设施维护人员和监督管理。该标准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地区的生活垃圾收运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全国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座谈会举行。财政部农业司司长王建国在会上表示,从明年起,中央财政按照每个村每年150万元的标准,连续支持2年,计划“十三五”期间在全国建成6000个美丽乡村。也就是说,被纳入名单的...
http://solidwaste.chinaep-tech.com/papers/76492.htm西安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政策分析来源:新西部 更新时间:3-26 14:28 西部大开发时期是西安市...
美丽的乡村。可以在墙面上画上乡村风景物。儿童嬉戏。还有一些徳孝礼义的宣传画。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对你有所帮助
GB/T 19095 生活垃圾分类标志 |
CJJ/T 47 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 |
CJJ 205 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技术规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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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地方标准《美丽乡村—生活垃圾收运设施管理和维护规范》(DB45/T 2066-2019)的制定,增强了对农村地区垃圾收运设施的保护,发挥农村垃圾整治投入的作用,进一步改善广西农村的生活环境,高水平探索美丽乡村综合性建设的路径和模式。 2100433B
1 《美丽乡村公墓建设规范》地方标准 编制说明 一、项目研究背景 近年来,我省各地按照分步实施、逐步完善的思路,加快 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期间,每个行政村(或相邻几个村合 建)都要有 1处公益性骨灰楼(堂)或遗体公墓。同时我国进入 人口老龄化阶段, 死亡率逐年递增。 我省农村人口 2500万左右, 年均死亡率千分之七。 随之带来的是农村公墓需求量的暴涨, 尤 其是对社会公众而言经济实惠的公益性公墓建设成为刚性需求。 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建设, 对于满足广大农民的基本丧葬需求, 完 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节约土地资源、 保护生态环境具有重 要意义。 建设规范科学合理的公益性公墓是社会公共设施的重要组 成部分,也是社会建设的组成部分,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 质量的提高, 人们对墓穴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科学合理的建设村 级公益性公墓,推行节地生态的安葬方式,可节约土地,保护生 态环境,
上海市城市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管理办法 (2008 年 8 月 1 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 5 号公布) 第一条(目的与依据) 为了加强对本市生活垃圾的管理,维护城市市容环境整 洁,保障市民身体健康,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 例》、《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中心城、新城、中心镇以及独立工业 区、经济开发区等城市化地区内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 置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实施部门) 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市容环卫部门) 负责本市生活垃圾处理的管理工作。区、县市容环境卫生管 理部门(以下简称区、县市容环卫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 生活垃圾处理的管理工作, 业务上接受市市容环卫部门指导。 本市经济、规划、财政、物价、房地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 自的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 第四条(规划和预算) 市市容环卫部门应当会同市规划管理
地方标准《美丽乡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技术规范》(DB45/T 2065-2019)规定了美丽乡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技术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设施配套、分类、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该标准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地区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
第十九条 各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基础设施的建设,做到生活垃圾收运规模运营和区域全覆盖;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确定符合条件的企业承担生活垃圾处理服务,并向社会公布服务企业的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条 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应当分类收集。禁止将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
市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环境保护部门制定有害垃圾收集、运输、贮存的技术规范,避免环境污染。
第二十一条 分类收集的生活垃圾应当分类运输。禁止将已分类收集的生活垃圾混合运输。
生活垃圾运输车辆应当密闭、整洁、完好,标示明显的生活垃圾分类标识。在运输过程中,不得随意倾倒、丢弃、堆放、遗漏生活垃圾以及滴漏污水。
生活垃圾运输车辆应当持证上路,主管部门、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应当加强对车辆的执法检查。
第二十二条 分类收集、运输的生活垃圾应当分类处理:
(一)可回收物交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处理;
(二)有害垃圾交由符合规定的企业处理;
(三)其他垃圾按照规定采用焚烧、卫生填埋等方式处理。
生活垃圾处理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处理生活垃圾,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市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委托专业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对生活垃圾处理单位的运行情况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第二十三条 主管部门负责废玻璃、废塑料等可回收物分类收集、运输的监督管理。
经贸信息部门会同市主管部门、规划国土、财政等部门,引导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或者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对可回收物进行回收处理。
第二十四条 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以外的其他垃圾,应当优先采用焚烧方式处理。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和运营的监督管理,逐步降低卫生填埋的比例。
本文件规定了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管理的基本要求、收运单位、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收运记录、人员管理、宣传培训和监督与评价。 本文件适用于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