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麻栗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外文名 | Malipo County Housing and Urban Rural Development Burea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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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质 | 政府工作部门 | 行政级别 | 正科级 [1] |
隶属机构 | 麻栗坡县人民政府 |
麻栗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定行政编制14名。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4名,督察专员1名(副科级);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兼任。
麻栗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人员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规章,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研究拟定全县住房、城乡建设的地方规范性文件、政府规章草案、政策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汇同有关部门编制上报建设补助资金和县级城镇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执行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执行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的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全县重大建筑节能项目。
(三)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责任和负责对全县城乡建设的指导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关于住房制度改革的各项方针、政策;拟订适合县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
(四)承担城镇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履行县保障性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拟定城镇住房政策、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性住房和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廉租住房的资产和入住规范化管理指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保障性住房资金并监督实施。
(五)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全县建材行业管理,墙体材料革新和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的推广工作;规范建筑市场,负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监理及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工程建设和城乡建设的勘察设计、建筑施工、装饰装修、设备安全、工程监理、技术咨询、建筑构配件生产、非标准设备加工生产、检测试验等企事业单位资质、资格的行业管理工作。
(六)承担规范村镇建设及指导全县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重点镇、中心镇的建设。
(七)承担规范全县城市建设责任。指导建设城市供水、燃气、排水、道路等市政公用设施工作;负责城市污水处理系统的建设。
(八)承担规范全县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负责全县工程建设标准化和造价管理工作;负责监管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概算、预算和结算的审查;监督管理全县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县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及监督执法;承担全县工程项目建设审批制度改革和指导工作。
(九)承担全县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管理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及施工,审批建设场地抗震性能评价成果或报告;负责指导对原有房屋抗震性能鉴定及抗震加固工作;负责指导震后应急抢险、震后恢复重建等相关工作;负责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及农村危房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
(十)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关于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制定全县人民防空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全县人防工程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的立项、设计和审批,定额管理及质量监督、竣工验收);依法开展修建防空地下室、收取易地建设费工作;组织建设全县防空通信警报、专业技术队伍等保障体系;负责组织检查全县人防通信警报、网络的战备执勤;组织制定和修订全县防空袭预案,人员疏散计划和疏散基地建设计划;负责对重点经济目标的防护工事进行检查;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重点城镇居民、初级中学防空知识教育和训练;培训全县人防干部和技术人员;管理全县人民防空资产和经费;负责全县人防工程的开发利用、维护和管理。
(十一)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设11个内设机构: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城市建设科、村镇建设科、住房保障科、房产管理科、物业管理科、建筑行业管理科、建设项目招投标...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地址:广安 四川省岳池县安拱路88号,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岳池管理部附近的公交站: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岳池管理部附近1公里...
地址:临沂市费县建设路西段阳光上城 途经公交:费县2路;费县3路
根据上述职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法规和行政稽查股)。承担局机关行政事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对外联络接待工作;承担局机关文电处理、印章管理和机关文书档案、保密工作;承担局机关重要文件、文稿的起草审核及新闻宣传、信息工作;承担局机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拟订本系统党组织建设的工作规划和目标并组织实施,协助做好党的组织、纪检、宣传工作;协助做好干部的考察、考核和后备干部选拔、培养工作;负责局系统精神文明、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督察督办局党总支、局务会决定的事项;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指导全县城建档案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后勤服务、车辆管理及来信来访工作;参与拟定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的政策和改革方案;负责指导行业的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法制建设和普法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组织编制和制定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规范性文件和规范性文件的计划工作;组织并指导全县住房、城乡建房、行政执法监察和督察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拟定行业体制改革中长期规划并检查实施;对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宣传和咨询解释,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的审查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负责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专业类法律法规,制作宣传橱窗、黑板报、标语、公示栏、大力广泛宣传报道涉及城建管理行政执法的有关政策。
搞好普法、综治和创平工作,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县委、政府的普法考试,设卡建档管理;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严格行政执法,认真清理行政许可项目,草拟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审批,处理城建管理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违章案件,组织执法人员到省州培训,做好换证审验工作;完成其它日常工作。
(二)建设工程管理股(标准定额股、招标投标管理股)。负责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和人员的管理;负责推行提高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水平的工艺技术和相关政策措施;组织执行建筑节能的政策和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重大建筑节能项目;组织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和抗震防灾预案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市政设施、市政设计、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指导对原有房屋抗震性能鉴定及抗震加固工作;参与震后应急抢险的相关工作;参与震灾调查和经济损失评估;负责实施震后恢复重建工作;负责全县城镇进程工作;负责城市供水、供气企业的经营许可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重要项目审查管理;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备、设施运营安全监督和燃气器具检测认证监督管理。
监督管理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负责组织建设工程投资主体和有关部门审查本级政府管理的建设工程预算、竣工结算;负责建设工程造价纠纷的技术鉴定和行政调解;组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的初审、申报和工程造价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履行对有形建筑市场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和指导职能;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监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和监理招标与合同管理。
(三)住房保障办公室。贯彻执行有关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和房地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实施细则;拟定城镇住房建设、住房保障的相关政策、措施、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城镇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准入、退出及先租后售、政府回购管理与房屋的后续使用、维修等工作;指导改善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组织建设并管理全县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国家、省、州、县保障性住房资金,并监督实施;负责配合查处住房保障违法案件;负责统计报送有关住房保障统计报表;组织实施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住房制度改革方案;承担县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四)人防股。负责起草制定人民防空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承担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人民防空经费管理有关工作;监督管理人民防空建设经费和物资使用。组织编制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承担参与城市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的计划、项目报建联审工作;负责防空地下室防护方面的设计审查、质量监督、竣工验收质量认可和安全生产工作;承担人民防空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管理责任;负责人民防空工程技术档案管理和人防易地建设项目建设、费用审核收取工作。
指导人民防空指挥设施建设;编制城市战时防空袭方案和重要经济目标防护规划;制定县级机关战时编制体制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人民防空袭演习、演练和人民防空群众组织建设;承担人民防空信息系统、信息数据库和通信警报、信息化预警系统建设责任;制定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组网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战时指挥通信、警报报知、情报报知工作;负责平时抢险救灾和应对突发事件的通信联络工作;负责机关通信警报、信息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负责县指挥所的战备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
(一)中国共产党麻栗坡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办公室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
(二)本规定由中国共产党麻栗坡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国共产党麻栗坡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 主题活动查摆问题情况报告 市主题活动办公室: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主题活动开展以 来,我局紧紧围绕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从实际工作入手,坚 持把改善民生作为开展主题活动的落脚点,深入开展主题活 动,特别是主题活动进入查摆问题环节以来,我局结合市活 动办要求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走访服务对象、设置投诉意 见箱、公开投诉电话、网上征求意见和专题调研等形式广泛 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深刻查找在基层基础、改善民生、信访 稳定、方式转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现将查摆问题情况汇报 如下: 一、基层、基础方面 1.在加强基层同志业务培训学习、技能提高方面做的不 够多。 2.在服务基层基础建设方面,实施上门服务、加强业务 宣传方面力度不够大。 3.对基层干部职工工作上要求的比较严,身体健康、思 想生活方面关心的比较少。 二、改善民生方面 4.所承
- 1 -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州市武进区监察局 武住建发〔2010〕12号 关于印发《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工程勘察 招投标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镇(开发区、街道) ,区级机关各部门,各勘察、 建设(开发) 企业: 为规范建设工程勘察市场,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程质量,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武进区实际,制订《常州市武进区建 设工程勘察招投标实施办法》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八日 - 2 - 主题词: 建设工程 勘察 招投标 办法 通知 抄送: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常州市监察局、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 办公室。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0 年 6 月 18日印发 共印 100份 - 3 - 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工程勘察招投标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勘察市场,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 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一)划入的职责
1.划入原麻栗坡县交通局承担的职责。
2.划入原麻栗坡县建设局指导城市客运的职责。
3.划入原麻栗坡县会计管理中心负责的部门财务会计工作职责。
(二)取消的职责
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附加费的管理职责。
(三)划出移交的职责
将原麻栗坡县交通局承担的交通运输战备工作职责划给麻栗坡县发展和改革局承担。
(四)加强的职责
1.加强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职责,优化交通运输布局,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相互衔接,加快形成便捷、畅通、高效、安全的综合运输体系。
2.加强统筹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职责,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大力发展农村交通,加快推进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
核定麻栗坡县交通运输局编制19名,其中:行政编制13名,暂定人员数6名。设领导职数6名:局长1名,副局长5名。
麻栗坡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
(一)麻栗坡县交通运输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
(二)麻栗坡县交通运输局组织拟订并组织实施交通运输发展战略、行业规划。组织起草贯彻有关法律、法规的实施意见。拟订综合运输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指导公路、水路行业体制改革。
(三)麻栗坡县交通运输局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指导城乡客运及相关设施规划并实施管理。承担城市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管理。
(四)麻栗坡县交通运输局承担公路、水路基本建设市场的监管责任和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监督管理。承担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的监督管理。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布的质量技术标准,对本行政区域内一般经济干线公路、县乡公路和乡村公路工程质量进行强制性监督管理。负责地方公路路政管理。
(五)麻栗坡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港口、码头、水运的行业管理。承担权限范围内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航道管理养护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指导本县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六)麻栗坡县交通运输局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交通运行情况,负责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综合统计、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组织指导交通行业的教育培训;指导执行交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指导交通行业协会、学会工作。
(七)麻栗坡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县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
(八)麻栗坡县交通运输局协调省、州垂直管理的邮政、运政、路政等部门涉及地方的有关工作,负责公路、水路对外交流与合作。
(九)麻栗坡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与行风建设,研究提出交通行业改革与结构调整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