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办公地址 | 柳州市八一路7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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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部门 | 柳州市人民政府 | 现任领导 | 黄中 (局长) |
★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对外联络、固定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督办、信息、保密、新闻宣传、政务公开和信访等工作;负责办理人大、政协的建议、提案;负责组织编写年鉴、大事记。
★人事教育科
承担委机关及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指导行业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管理及从业人员资格鉴定工作;指导和管理建筑行业培训教育、建设职业技能岗位培训鉴定工作;负责机关及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
★计划财务科
组织编制城市建设工程专项资金计划和年度城市维护资金使用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上报及实施;负责组织编制、实施本委部门预算和决算工作;负责对委管各项资金和国有资产进行统一管理核算;负责监管本市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指导、监督各县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管理工作;负责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城市建设统计综合汇总和分析工作,指导各县城建统计工作;承担经济运行分析工作。
★政策法规稽查科
负责机关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归口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归口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和行政执法证件的申领工作;组织、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法制建设工作;参与建筑市场、勘察设计市场、房地产市场的规范整顿工作;指导全市行业政策法规工作;参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重要政策的调研工作。
★勘察设计管理科(工程建设抗震办公室)
负责全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管理及工程建设抗震设防综合管理工作;依法负责工程勘察设计市场和设计质量的监督管理;协助上级部门实施勘察设计行业及专业技术人员有关资质和从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监督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勘察设计规范的实施;负责组织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方案竞选;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投标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抗震设防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方案、初步设计的审查工作;负责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的监督管理;参与重大工程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相关工程的建设选址、可行性报告论证的评估工作;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监督和指导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住房保障科
拟订全市住房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市住房保障建设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研究分析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保障住房建设,监督管理全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的建设、申请、审查、分配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监督、管理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审定经济适用住房的购买对象;协调市财政、城区政府发放廉租住房补贴;负责指导、规范直管公房的使用和管理,负责直管公房拆迁安置、出售业务及监督管理直管公房修缮、危旧直管公房改造;负责指导全市落实私房政策工作。
★房地产市场监管科
负责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职责,做好房地产市场分析和负责新建商品房销售管理工作,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依法加强预售资金、维修资金的归集、监管,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负责物业服务企业有关资质和从业人员管理,研究制定本市物业立法及物业管理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招投标备案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全市物业管理行业标准和技术服务标准,指导、监督城区物业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城区室内装饰装修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的白蚁防治、房屋安全技术鉴定、危房鉴定等工作。
★城市综合开发科
负责全市城市综合开发管理和旧城改造职责,拟定城市建设综合发展规划、年度开发计划并指导、监督实施,出台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和价格调控管理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制订出台全市旧城改造整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指导、监督实施,制定出台旧城改造各项政策,指导、监督全市各城区开展旧城改造工作;指导全市城区开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产权产籍管理科
拟订全市房屋交易与登记方面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指导和协调房屋产权产籍及其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房屋权属证书的登记核发工作;负责房产转让、租赁、抵押、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工作的审查;指导、监督房产测绘面积确权;协调处理有关房屋产权纠纷;协助法院执行房屋查、解封工作;负责房地产咨询、经纪、评估等中介机构和人员的资质、资格监督管理及行业管理;负责房产评估的指导管理工作;组织建设并监督管理全市房屋权属信息系统。
★建设工程管理科
拟订全市建筑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指导全市建筑业改革发展和对外市场开拓工作;协助上级部门管理施工企业、检测机构、监理单位、工程造价和工程招标机构的资质,以及建造师(项目经理)、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注册人员的资格;承担建筑业行业统计工作;承担建筑行业的市场管理,负责建筑市场准入和信用体系建设、建筑业企业队伍管理及人员资格管理;监督管理本市行政区内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参与建筑业民工的权益保障工作;负责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调剂工作;拟订建筑业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全市建设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安全工作;指导、监督散装水泥管理和建筑工地“禁现拌”管理;负责建筑业工程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参与或协助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依法监督管理各类工地现场。
★市政设施管理科
负责全市建成城市市政设施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开展市政设施建设实施规划、计划的编制及研究论证工作;组织开展市政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储备;指导市政行业管理;参与城市建设项目和市政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和项目的竣工验收、移交工作;组织、协调市政设施工程的维护,对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监督城建档案管理。
★公用事业管理科
拟订全市公用事业的发展中长期规划和改革措施;指导全市城市供水、燃气、城市污水处理、道路桥梁收费行业管理并监督检查服务质量;监督管理城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水质督察工作;参与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负责城市燃气企业的资质审查、监督和管理工作,参与公用事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和项目的竣工验收、移交工作;指导、监督公用事业行业运行(营)的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
★村镇建设科
拟订全市城镇化发展规划、村庄和小城镇建设管理细则和实施办法并指导实施;指导、协调、检查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农村危房改造;参与指导农村防震设防工作;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的审查;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环境的改善工作;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重点镇的建设;组织开展城镇化配套政策和相关课题的研究。
★科学技术科
组织拟订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经济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的政策、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建筑节能工作;指导行业科技项目的研究、成果转化推广;参与年度实施城市建设项目决策;负责组织或参与城市建设项目的专家论证;负责对工程施工中出现的重大技术问题进行论证解决;负责委机关和建设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及信息资源整合利用工作。
★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研究和拟订我市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和政策,组织和指导各单位推行住房制度改革;承办单位出售公有住房、集资建房和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住房补贴的审批工作;指导各县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日常会议的筹办和决策事项的督办。
黄中 局长
贾晚寅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韦融军 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锐 市纪委监委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
高晓萍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林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健清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侯正东 党组成员
朱树瑜 调研员
王道德 副调研员
(一)承担保障全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全市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督促和协调保障性住房(含廉租住房)建设及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有关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
(二)承担推进全市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适合本市实际情况的住房政策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住房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研究提出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三)统筹管理全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工作。落实国家、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依法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各项行政审批;研究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牵头编制并组织实施城市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四)承担规范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配合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拟订全市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市房地产综合开发管理、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危房鉴定和修缮、白蚁防治、房屋征收拆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等有关工作。
(五)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市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拟订全市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监督和指导实施;拟订全市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全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有关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全市建筑企业对外交流合作及拓海外市场。
(六)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市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并指导实施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重点镇的建设。参与指导农村防震设防工作。
(七)研究拟订全市城市建设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监管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燃气、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市政设施和建设档案等方面工作;负责监管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等工作;综合协调城市建设中有关城市规划、环境保护、市容、园林绿化、土地、供电、通信等工作;指导城市勘察和测量工作;参与城市规划、城市环境保护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的审查。
(八)承担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对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拟订规范和促进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有关政策并指导实施。
(九)承担推进全市建筑节能和建设系统科技进步工作的责任。负责建筑节能管理、墙体材料革新和建设科技成果的管理,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
(十)承担柳州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后的施工协调、服务、监督、管理、指导工作;参与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论证和审查工作;承担建设工程的抗震、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的管理工作。
(十一)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合作。
(十二)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孟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为:河南省焦作市孟州市西韩愈大街279号 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承担科学技术推广使用、规范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秩序、监督管理...
你好,林州市城乡建设局办公地址设在太行路48号。 公司主要服务范围是农、林、牧、渔业。
喀喇沁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赤峰市喀喇沁旗河滨南街734 乘坐5路在运管局站下车后步行617米即可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
一、单位名称:柳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心
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柳州市关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招标投标、造价、燃气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2.负责管辖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新建民用建筑结合修建防空地下室的质量安全监督。负责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的消防质量安全监督。3.协助管理管辖范围内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4.协助开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5.协助开展管辖范围内燃气管理工作。6.协助开展绿色建材的应用推广工作。7.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单位名称:柳州市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柳州市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方针政策,参与起草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的规范性文件。2.承担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具体工作。3.参与全市年度房屋征收工作计划的拟订和实施。4.协助开展监督管理房屋征收资金、房屋征收评估工作。承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有关信访工作。5.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单位名称:柳州市市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
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柳州市关于城市道路(桥梁)、照明、供水、节水、排水与污水处理及附属设施等市政公用事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方针政策。2.参与起草市政公用事业规范性文件,协助编制规划、计划。3.协助开展管辖范围内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城市维护管理工作。4.协助开展管辖范围内城市供水、节水管理工作。5.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单位名称:柳州市建设工程技术服务中心(加挂柳州市房屋安全技术鉴定中心、柳州市白蚁防治所牌子)
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柳州市关于城市更新、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城市房屋白蚁防治、城市房屋安全鉴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方针政策。2.参与城市更新改造规划、计划的编制和实施,协助开展城市更新改造工作。3.参与新型墙体材料发展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协助开展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工作。4.负责开展城市房屋白蚁防治工作。5.负责开展城市房屋安全鉴定工作。6.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任务。
五、单位名称:柳州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柳州市住房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方针政策。参与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2.参与住房保障规划、计划的编制和实施。3.协助开展管辖范围内保障性住房、政策性住房、直管公房及其配套设施管理工作。4.协助开展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工作。5.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
六、单位名称:柳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柳州市关于城市建设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2.负责全市城市建设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3.开展全市城市建设档案信息化建设,负责城市建设电子档案管理及永久保存,保证数字档案资源的安全管理及有效利用。4.负责开发城市建设档案信息资源,依照规定为社会提供服务。5.组织开展城市建设档案检查和业务培训。6.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
七、单位名称:柳州市房产交易所
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级有关房地产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参与起草我市房地产市场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2.负责全市房地产市场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行业管理的事务性工作。3.协助管理全市房屋转让、抵押、租赁等交易活动以及房屋面积、房屋交易档案、房产测绘。4.负责房屋交易服务窗口建设,接受柳州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部门指导,承担房产交易政务服务工作。5.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
八、单位名称:柳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级有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参与起草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范性文件。2.负责市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核算工作。3.负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政策宣传、业务培训工作。4.协助指导各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5.完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它任务。
九、单位名称:柳州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处
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柳州市关于城市道路(桥梁)、隧道、排水等市政设施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方针政策。2.参与有关规范、标准、工法、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参与有关规划、计划的编制。3.负责管辖范围内市政设施的养护、维修、管理工作。4.负责管辖范围内市政设施防护专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5.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单位名称:柳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处
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柳州市关于城市照明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方针政策,参与起草规范性文件。2.承担管辖范围内城市照明管理的具体工作。3.参与编制城市照明规划、城市照明设施建设年度计划。4.负责城市照明设施的维护工作,承担城市照明设施建设任务。5.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 主题活动查摆问题情况报告 市主题活动办公室: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主题活动开展以 来,我局紧紧围绕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从实际工作入手,坚 持把改善民生作为开展主题活动的落脚点,深入开展主题活 动,特别是主题活动进入查摆问题环节以来,我局结合市活 动办要求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走访服务对象、设置投诉意 见箱、公开投诉电话、网上征求意见和专题调研等形式广泛 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深刻查找在基层基础、改善民生、信访 稳定、方式转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现将查摆问题情况汇报 如下: 一、基层、基础方面 1.在加强基层同志业务培训学习、技能提高方面做的不 够多。 2.在服务基层基础建设方面,实施上门服务、加强业务 宣传方面力度不够大。 3.对基层干部职工工作上要求的比较严,身体健康、思 想生活方面关心的比较少。 二、改善民生方面 4.所承
- 1 -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州市武进区监察局 武住建发〔2010〕12号 关于印发《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工程勘察 招投标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镇(开发区、街道) ,区级机关各部门,各勘察、 建设(开发) 企业: 为规范建设工程勘察市场,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程质量,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武进区实际,制订《常州市武进区建 设工程勘察招投标实施办法》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八日 - 2 - 主题词: 建设工程 勘察 招投标 办法 通知 抄送: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常州市监察局、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 办公室。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0 年 6 月 18日印发 共印 100份 - 3 - 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工程勘察招投标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勘察市场,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 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吴永造:柳州市柳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局党组和局行政全面工作。负责党务、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工作。主管计财股、人教股、区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韦懿:柳州市柳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分管规划股、公共事业股、建筑业管理股、区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政务大厅住建窗口、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所、区城乡规划服务中心、区招投标管理站、区园林管理所、区工程造价管理所、创文明(卫生)城市、综治维稳、安全生产、优化营商环境、扫黑除恶、禁毒、防艾、义务均衡教育、工青妇、招商引资、工会等工作。负责分管业务领域的安全责任。
刘安:柳州市柳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脱产至柳江新城管委会工作)
协助局长工作。
刘永钊:柳州市柳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兼柳江区人防办主任。
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分管党务、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分管村镇建设股、城市综合开发股(风貌办)、党务办公室、局办公室、法规股、区城建档案室、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区燃气管理所、区路灯管理所、区房地产管理所、脱贫攻坚、固定资产投资、“双高”、“双拥”、绩效、统计、保密、信息公开等工作。负责分管业务领域的安全责任。
(二)贯彻国家、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依照法律政策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各项改造的行政审批。
(三)指导辖区内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和业委会之间矛盾纠纷的调处。
(四)监督管理园区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园区建筑活动。监督和指导实施园区内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规范。承担建设工程的抗震、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的管理工作。
(五)承担园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对入园建设工程和城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监督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制度。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指导村屯及小城镇规划的编制实施;指导、协调、检查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农村危房改造;参与指导农村防震设防工作;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的审查;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环境的改善工作;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重点镇的建设。
(七)负责编制区基本建设项目的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八)按照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配合区安监局开展辖区建设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
(九)在上级建设部门的指导下,负责主要干道沿街建筑的“穿衣戴帽”美化工程,促进旧城改造工作的实施。
(十)负责制定本城区防震减灾方案并组织实施。
(十一)承担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本志记述了柳州市城区和郊区民政工作的情况。设有优抚安置,灾害救济,社会救济,社会改造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