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柳州市人民政府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单位 | 柳州市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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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2010年3月底,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下发《关于成立柳州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柳办〔2010〕37号),将我市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整合为一个领导小组,三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均设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实现了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能并入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由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具体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职责。市辖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也相应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为推动本级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我市按照自治区政务服务、政府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以下简称“一服务两公开”)工作的要求,印发了《关于印发<柳州市2010年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办〔2010〕214号),对全市2010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柳州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柳政务办字〔2010〕6号),对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的通知》(桂政办发〔2009〕180 号)、《关于印发<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等七项制度的通知》(柳政办〔2009〕147号)等制度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我市今年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数据采集绩效考评指标考核评分细则(含一服务两公开)>的通知》(柳政管字〔2010〕18号),进一步规范有关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完善信息文件的报送,我市印发了《关于印发<关于向柳州市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柳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具体办法(试行)>的通知》(柳政务办字〔2010〕9号),调整和规范了信息文件的报送,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我市还印发了《关于印发<柳州市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政务服务网点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柳政务办字〔2010〕4号)、《关于印发<柳州市建立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柳政务办字〔2010〕2号),对基层依托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载体开展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规范,推动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基层延伸。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我市印发了《关于向柳州市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柳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具体办法(试行)》(柳政务办字〔2010〕9号)、《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规范(试行)》(柳政务办字〔2010〕10号)文件,在2009年调整“中国柳州”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基础上,对各单位报送到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以下简称“一中心两馆”)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其详细文件的相关要素进行了调整,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索引、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等内容符合国务院和自治区的要求,并要求各级各部门向“一中心两馆”报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其详细文件时,同时在“中国柳州”政府门户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更新,使“一中心两馆”的信息文件与“中国柳州”政府门户的信息文件保持一致。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我市通过召开联席会议的形式,对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进行专题讨论和研究。2010年,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已设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中心、市图书馆已设立政府信息新闻发布中心和市档案馆已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的基础上,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图书馆分别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同时,我市重点抓好“中国柳州”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及中心触摸屏查询系统建设,保障政务服务热线有序运行。
三、围绕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继续“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等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
(一)重大项目联合审批情况。我市印发和向社会公布《关于发布2010年柳州市重大项目目录的通知》(柳发改重大〔2010〕4号),对项目的名称及投资资金等内容进行了公开,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群众对重大项目推进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同时,为加快重大项目的审批速度,我市印发了《柳州市重大项目联合审批实施细则的通知》(柳政办〔2010〕29号),并将《通知》向社会公布,对列入年度自治区层面及柳州市层面统筹推进的新开工重大项目(包括预备开工项目),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建设项目的审批享受政务服务“绿色通道”待遇,全年开展四次重大项目联合审批集中活动,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政务环境。
(二)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公开情况。我市对办公耗材用品定点采购、公务车采购和维修、印刷服务、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测绘、监理服务定点采购、工程前期及监理服务定点采购等进行规范和公布,在柳州市政府采购网站发布信息5212条,公开了采购结果及其监督情况、供应商注册、中介机构、政府采购咨询专家名单等信息;推动土地招标、建设工程招标和药品采购交易及结果公开,分别在各主管部门门户网站上公开交易及其结果。
(三)推进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卫生改革、安全生产、服务项目收费等信息公开情况。我市充分利用劳动保障网站和12333劳动保障热线,积极对外公开政府信息,“柳州劳动保障网”全年各栏目共更新信息176条,执行全市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实施方案,定期对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进行披露,提高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的透明度;通过网络、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共主动公开教育信息621条,柳州教育网政务公开栏目在2010年访问量达5000人次;我市作为自治区医疗改革试点城市,印发和向社会公布了《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柳政发〔2010〕66 号),在“中国柳州”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柳州市卫生局”网站上主动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全年在“中国柳州”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信息49条、卫生局网站更新各类信息198条;我市通过“中国柳州”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柳州市安监局”网站把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政策、法规、新闻动态及时对外公布,全年主动公开信息1526条;加大收费公示力度。我市根据近年来国家、自治区和本市清理各类收费项目和标准的结果,重新审核了与居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制成4块大型收费公示牌放在市人民广场、飞鹅路、江滨公园及雀儿山公园门前,制成254块小型公示牌置于各社区内,便于社会各界了解国家收费政策,进一步增强对我市收费单位的约束力。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今年我市没有需要澄清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按照《条例》规定,我市市本级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单位包括:市属各行政机关、中直、区直驻柳单位、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共101个单位。2010年,上述单位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568条,内容涵盖机构概况、决策信息、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工作动态、统计信息、财政信息、行政事业收费、政府采购与工程招投标、行政执法、行政审批、应急管理、人事信息、监督检查、社会公益、城乡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其他重要信息公开共二十类信息,其中,通过各级各部门门户网站公布的概况类、人事管理类、政策法规类、决策类共4187条;通过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公布的审批项目类9286条,工作动态类23385条。
(三)主动公开的途径。
1. 政府门户网站。2010年,我市完成对中国柳州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验收工作,并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单位分类、子栏目建设等内容进行完善和调整,规范各单位向“中国柳州”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报送政府信息文件的运行机制,要求各单位将按规定应该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其产生之日起的二十个工作日内统一上传至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方便社会公众获取。同时,根据督查的情况,不定期通报各单位在中国柳州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政府信息文件的情况,有效地推动各单位更新和公开政府信息文件工作。各县区政府及市人民政府所属各部门按照公开目录,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制目录,全文电子化率为100%。
2. 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设立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档案馆、市图书馆三处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2010年共汇集了各单位公开信息文件9259份。
3. 新闻发布会。2010年,我市印发了《关于印发2010年柳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计划的通知》(柳政办〔2010〕65 号),按照计划,全年共举办了80场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的内容主要涉及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及其进展、完成情况、全市的中心工作和重大活动;全市举办、参加重大节会的有关情况;市人民政府出台的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策;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疫情、重大突发事件及处置情况。通过建立机构健全、职责明确、管理集中、运转高效的新闻发布制度,确保了新闻发布会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此外,各级各部门还根据需要,结合实际通过广播、电视、短信平台、工作简报、便民手册、公开栏(墙)等形式,及时公开了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相关信息。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以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0年,全市共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1431件,其中当面申请769件、网上申请1件、传真申请110件、信函申请302件、其他形式申请249件。对当面申请,现场及时给予了答复;对网上申请,全部进行了回复;对信函申请,认真进行了登记和答复,全部申请事项均得到了有效处理,保障了社会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
在1431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经答复的为1431件。在1431件答复中,“同意公开”的为1308件,占91.4%,“同意部分公开”的为1件,占0.13%,“不予公开”的为122件,占总数的15.27%。
在122件“不予公开答复”中,以“信息不存在”为由否决公开的98件,占被否决公开的申请总数的80.33%;以“非本部门信息”为由否决公开的24件,占被否决公开的申请总数的19.67%;以“内容不明确”为由否决公开的为0件;以“依法不予公开”为由否决公开的为0件。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
柳州市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工作,均按照《柳州市不予公开政府信息上报备案制度》,由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负责备案保管。
(三)接待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作情况
我市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了柳州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中心,现已有66家行政机关进驻该中心(含各分厅),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县区、“一服务两公开”向基层延伸的各试点乡镇、街道均在本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中心。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0年全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未有收费情况。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0年全市没有发生针对各政府机关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或诉讼案件。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 重视程度有待提高。部分单位对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要性的认识不深、重视不够,尤其是部分单位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档案馆、市图书馆三地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送交政府公开信息的主动性不高。
2.对公开内容把握不准。部分单位的工作人员对哪些信息应该主动公开、哪些可依申请公开、哪些依法不能公开把握不准,对本单位生成的政府信息未进行科学分类,工作较为被动。
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公开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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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三台县环境保护局 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三台县环境保护局 2009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 下简称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以 下简称《条例》 )和三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台县 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及其配套制度的通知》 (三府办发〔 2009〕 144 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等相关规定进行编制。全文包 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政府信 息依申请公开和咨询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4个部 分。年报电子版通过三台政务网网站( http://santai.my.gov.cn/) 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三台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联系(地址: 三台县 潼川镇九 倒拐 79 号;邮编: 621100;联系 电话: 0816-5229121;电子邮箱: scsthb@sina.com)。 一 概
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江门市人民政府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相关费用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5部分组成。本报告全文可在江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国江门政务之窗”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联系科室:政务公开科,地址:江门市蓬江区白沙大道西1号9幢,邮编:529031)。
概述
2010年,我市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推进依法行政。
(一)加强组织领导。继续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人大监督实施,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监督,市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机制,稳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完善了江门市政务公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全面加强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市府办公室新一轮机构改革“三定方案”明确了信息公开职责,设立政务公开科,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专责组织、推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市、区政府及市直各单位均按照《条例》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情况和实际工作,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市通过政府门户网、各市(区)、市直各单位政务网、《江门市人民政府公报》以及政务公开栏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各部门网站作为我市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详细、全面公开了我市政府机构、法规公文、总结公报、人事任免、财政公开、规划计划、统计信息、政府采购、重大项目、应急管理、收费管理、城乡建设 、征地拆迁、社会公益等与公众密切相关的信息。并设有“依申请公开”专栏,公众可通过专栏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010年,市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政务信息3.8万多条,其中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各类政府信息4005条。公众可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或链接各市、区及市直各单位网站查阅并全文检索我市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通过《江门市人民政府公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0年市府办公室共编印6期《江门市人民政府公报》,发布政府信息192条,其中,市委、市政府及市委办公室、市府办公室合发文件14份,市政府及市府办公室文件133份,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27份,全文电子化率100%。
(三)通过市政府政务公开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市府办公室编制和更新市政府政务公开栏每季度内容,主要将我市经济发展情况、政府主要考核目标进展情况、市政府领导分工等重要政府信息向公众发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相关费用情况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全市共处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8149宗,其中7133项申请件主要涉及企业登记注册基本信息,均已按程序进行了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费用(邮资等)全部在行政经费中列支,没有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0年我市没有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0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也存在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的便民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和不足。为此,我市将采取以下措施加大力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一)加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力度。结合工作实际,加快修订完善各市、区,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程序,提高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
(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考核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办法》、《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江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实施细则》、《江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等规定,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考核、问责的具体要求,加强督促指导,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
(三)进一步完善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政府门户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我市将根据工作实际及市民需求,对政府门户网站的内容和功能进行完善,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水平。
(四)进一步做好已公开现行文件利用工作。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按规定及时公开现行文件,不断提高政府信息资料上网效率和检索利用水平,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公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2010年,我市认真贯彻《条例》和《实施办法》,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政府总体工作,与政府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将政务公开列入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委、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制定下发了《2010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乐府办函〔2010〕133号),安排部署了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制定《乐山市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乐山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规范》。建立市委、市政府民情观察员制度,广泛收集社情民意。
清理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制发的规范性文件365件,市政府(办)制发的规范性文件2229件,清理结果对外公布。
市政府督办室、市信息中心组成4个督查组,对各县(市、区)、市级部门政府网站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等工作进行了实地督查,印发了督查通报(《政务督查》第17期)。
2010年衢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0年度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概述、公文类政府信息基本情况、复议和诉讼的情况、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和减免情况、其他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概述
为加快“透明政府、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的建设步伐。2010年度,市政府严格按照《条例》精神和《衢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不断完善各项制度措施,狠抓责任落实,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完善配套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要求,通过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按工作标准和要求进行信息公开。市府办下文明确全年的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衢政办发〔2010〕74号),要点中所列六个方面23项工作都已分解落实。主要特点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拓展领域。在加强行政许可等传统领域信息公开基础上,将公开范围向社会广泛关注的财政信息、项目建设和规划、拆迁等领域拓展。当前,特别是财政预算与决算公开,已是势在必行,各级要做好思想准备,稳步推进;要进一步完善“一办三中心”运行机制,扎实做好政府性投资项目和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等公开工作。
二是突出焦点。把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社会普遍关注的领域和最容易产生不正之风、滋生腐败的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突出抓好围绕“权、钱、人”的管理和使用的信息公开,推进教育、卫生、供水、供电、公交、通讯、邮政、环保等公共行业的办事公开。
三是注重民生。扎实推进民生保障信息公开,及时公布就业服务、社会保障、技能培训等信息,全面公开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城乡社会救助等制度,切实加强住房公积金、社保基金等管理使用情况的公开工作。
总的看,2010年度,根据《条例》和《衢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以及答复工作均开展顺利。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0年全市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8886条。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与政府沟通,本市在采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除了继续抓好各政府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外,在一厅(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为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查询场所、一中心(市政府信息查阅服务中心)为市政府指定的政府信息查阅点和依申请公开受理点、一平台(衢州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平台)为政府信息网上公开主平台等建设方面也取得了明显进展。目前政府公开信息共分十大类:
1、机构概况类:机构职能、领导信息、内设科室、工作规则等涉及机构情况的信息。
2、政策文件类:本行政机关制发的各类文件、制度。
3、规划计划类:各类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性规划和工作计划及总结等。
4、行政审批类: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申请时所需要提交的全部资料及办理情况等。
5、行政执法类: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复议、行政处罚等有关行政执法的依据以及办理情况等。
6、公共服务类:教育、医疗卫生、扶贫救灾、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水电气热、交通运输、环境保护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机关和公共企事业单位服务事项的信息等。
7、工作信息类:政务活动、重大事项、应急管理以及招投标公告公示等信息。
8、人事信息类:人事任免、干部公选、招考录用的条件、程序、结果等情况。
9、财政信息类: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政府重要专项基金、资金的使用情况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10、其他信息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不能纳入以上类别的,归入其他信息类。
(二)公开形式
1.政府网站,在本机关政府网站上发布各类政府信息。
2.公共查阅点,在公共查阅点发布各类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3.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复议、诉讼情况
全年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发生一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
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市政府信息公开尚未实行收费。
其他工作情况
一、市政府信息查询服务中心工作情况
2010年度,中心继续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实施《衢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本着公正公开的原则向查询者依法提供政府信息服务。全年依据政府公开信息来中心查阅相关信息的有1023人次,3591卷(件)次,单位查阅现行文件206人次,257件次。
(一)保质保量做好查阅中心基础业务工作。全年来政府信息查阅中心累计接待查档人员1023人,查阅各类档案3591卷(件),复印档案资料或出具证明6072页,为编史修志、学术研究、经济建设、解决纠纷、落实政策、宣传教育等提供了大量的档案信息,尤其是充分利用馆藏的全市近200家20多万卷国有破产企业档案,帮助下岗工人兑现了国家面向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群体制定的各项优惠政策,为维护下岗职工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在现有档案馆库房出现严重涨库的情况下,市档案馆想方设法,排除万难,及时调整库房,全年共整理接收市委、市政府、市法制办、市机关工委、衢州海关、市政府接待办等6家单位的档案259卷、5996件,报刊及杂志合订本201册,资料230 册。
(二)继续开展档案信息化基础工作。政府信息查阅中心2010年新增各类目录数据库13619条,现有文书、专题、新闻视频、照片等目录数据库1246293条。全市现有案卷级目录5.01万条,文件级条目228.34万条。充分利用网络建立网站,开展档案宣传,提供在线查档咨询服务等,市档案馆 “衢州档案信息网”2010年新增信息公开文件、档案动态新闻、新闻视频等内容1415条,现有信息公开文件3940条、最新文件1437条、档案动态新闻978条,被评为全省优秀档案网站。
(三)积极做好档案登记备份建设工作。档案登记备份是近年来政府信息查阅中心的重点工作,我局积极行动,落实了档案登记备份的场地,制定了严格规范的规章制度,购置了防磁柜、文件柜等必要设备,档案登记备份中心成为政府信息查阅中心的工作平台。市政府办公室以抄告单形式同意由市财政安排30万元给市档案局,专项用于档案数字化项目的启动资金,后续经费列入今后年度财政预算,在“十二五”期间分年度安排;同意由市财政拨款10万元给市档案局,专项用于档案与电子文件登记备份工作启动经费。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电力局、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社保局、市就业局、市司法局、市林业局、衢州日报社、市房管处、市公管处、市港航处等14家机关事业单位进行了登记备份试点,其中市司法局、市林业局采取在线备份形式,其余单位采取脱机备份形式。
二、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情况
2010年,市行政服务中心认真学习贯彻市委、市政府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行政审批职能归并改革、“三服务”、“三民工程”建设和争创省示范行政服务中心目标开展工作,着力深化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两个平台建设,营造优质高效的行政服务环境,实现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上有新的改进,群众满意度上有新的提高。全年中心共办结各类审批事项25.78万件,其中即办件16.84万件,即办率65.3%,按期办结率达100%;进中心部门共收取税费3.66亿元;办理各类新企业登记1057家;共有15087位办事群众参与中心窗口服务质量测评投票,满意率达99.9%。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至年底共完成建设工程交易项目413项,同比增长24%,信息发布506条;完成政府采购项目60场次,节约资金1400.22万元;完成小型客车特殊号牌交易1613块、国有土地进场交易244宗、国有资产进场交易58项。中心还再次通过省级文明单位复评,荣获省效能建设创新创优先进典型、市电子监察先进单位、市依法行政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一)力推行政审批职能归并改革,部门行政审批服务处单设比例及事项进驻率居于全省前列
在2009年完成第一批行政机关内设机构审批职能归并改革的基础上,2010年着力面上推开,完成第二批行政机关内设机构审批职能归并改革。至6月底,第二批33个部门的改革已基本完成。改革后,43个行政审批部门全部把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到一个处室办理,40个部门设置了行政审批服务处,其中单独设置行政审批服务处的有25个,单独设置的比例达到58%。目前市本级许可事项409项,已进中心369项,另有17项不久将进中心,届时市本级行政许可事项进中心率将达到94.4%。行政审批服务处成建制进驻后,常驻窗口工作人员由94人增加到目前的109人,窗口首席代表由处长(副处长)担任的从改革前4人增加到目前的11人。通过改革,市级审批部门“批管分离”体制基本建立,内设机构职能配置更趋合理,规范高效的审批机制基本形成。
(二)力抓规定动作争创特色亮点,积极开展省市示范行政服务中心创建活动
2010年,省政府组织开展第二轮全省示范行政服务中心创建活动,中心年初就将创建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将省示范创建活动与当前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有机结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9月份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第二轮省示范行政服务中心创建活动的通知》后,中心结合衢州本地实际,起草上报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第二轮省市示范行政服务中心创建活动的通知》,对全市创建示范行政服务中心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在抓好自身创建省示范行政服务中心的基础上,坚持重心下移,积极指导各分中心、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同步开展“市示范行政服务中心(分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创建活动,把示范创建活动进一步向基层深入延伸,大力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11月底,省考核组来衢州进行示范考核,对中心的创建工作给予高度肯定。2011年1月下旬,省政府下文正式命名表彰市中心为全省示范行政服务中心。
(三)以“三民工程”建设为契机,着力把基层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推上一个新水平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中心成立了 “三民工程”活动指导组,同时建立“组员当代表、单位作后盾、领导负总责”的工作机制。从5月底起至8月,中心“三民工程”建设指导组赴开化县城关镇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集中指导工作,推动基层便民服务平台的规范化建设。为着力把基层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推上一个新水平,配套“三民工程”建设,中心起草了《关于深化全市基层便民服务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对工作目标、工作原则、工作内容、考核标准、工作要求等五方面作了详细规定。12月份,中心牵头组织市效能办、法制办等部门,对申报市示范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分中心进行考核。经过考评,示范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由13个增加到29个;一类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由原来53个增加到72个;示范分中心由原来1个增加到5个。全市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设施更加完善,运作更加规范,服务更加优质,群众更加满意,“三民工程”的有效载体得到巩固加强。目前,我市农村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在全省处于领先水平。
(四)坚持改革创新,监督管理机制更加规范完善
2010年4月至8月,为推动行政审批领域惩防体系建设向纵深发展,中心深入开展“排查行政审批廉政风险、健全行政审批防控机制”活动,广泛宣传发动,查找风险部位,评估风险指数,界定风险等级,完善相关制度,落实整改措施,建立了集教育、制度、监督于一体的有效防控行政审批廉政风险的新机制。共查找到廉政风险点1602个,出台《行政审批廉政风险防控预警制度》,制定行政审批服务人员33条禁令,明确了具体违规认定程序和责任追究措施。这一做法在全省市级行政服务中心率先开展,并获得“浙江省第二届政风行风建设十大新事”提名奖。二是创新审批服务机制。根据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我市审批办事效率要实现“全省前列、周边领先”目标要求,今年,中心再次实施行政审批集中提速,与省内及周边13个地市对比再压缩,369项审批事项法定审批时间为8380个工作日,平均22.71个工作日,原承诺时间为2123个工作日,平均5.78个工作日,现承诺时间为1858个工作日,平均5.04个工作日;与法定时间相比压缩比例达77.83%,与原承诺时间相比减少265个工作日,压缩了12.5%。经与本省10个地市及周边省市比对和省电子监察考评,我市的行政审批服务效率已实现“全省前列、周边领先”的目标。
(五)坚持高效便民,分中心建设得到长足发展
市行政服务中心现有社保、出入境管理、车辆服务、国税、地税、开发区、住房公积金及电力8个分中心。为规范分中心的运作,中心出台了《分中心考核办法》,建立了分中心负责人例会制度,并组织行风监督员进行每月一次的暗访。从明查暗访以及群众测评情况来看,各部门办事大厅在转为分中心之后,服务质量有明显改观,逐步走上规范化运作轨道。一是坚持开展“三服务”活动,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深入开展“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服务民生”活动,强化服务理念,规范服务行为,进一步做好群众测评和群众意见建议收集整理工作,提升服务质量,打造优质服务窗口。二是坚持改革创新,简化办事流程,不断提速提效。围绕便捷、效能主题,努力创新行政服务工作体制机制,通过业务、技术创新,进一步创新服务方式,加强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强化行政审批管理系统和视频监控的应用工作。三是坚持以创先争优为抓手,不断规范服务。以争创市示范分中心活动为抓手,加强对服务对象需求的研究,提倡细节化、精细化、人性化服务,实现规范服务新提升。通过省示范创建活动,国税、地税、市公安局出入境、市公积金4个分中心被评为市示范分中心,社保分中心通过市示范分中心的复评。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思想上重视不够,少数部门和领导干部对政务公开重要性的认识还不足,地区之间、部门之间工作进展不平衡。
二是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度还不够,一些该公开的内容还未公开或还未彻底公开,一些地方和部门还存在走形式、走过场的问题,部分单位公开的内容避实就虚,只注重对办事依据、程序的公布,却对办事过程、结果不公开或少公开,群众无法实施监督;有些单位公开内容还只停留在办事的一般项目上,仅限于事权的一部分,与政务公开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很大的差距。
三是政务公开的重点不够突出,少数部门公开的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关键领域等应该公开的未能做到全部公开,使群众难以了解详细情况。
四是公开的时效性不够。有的单位公开内容更新不及时,缺乏动态内容,失去了公开的意义。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要完善领导机制,落实好推进政务公开的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推进政府工作的前提条件和基本要求,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抓、政府办公室组织协调、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的要求,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整体合力。要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是实施政务公开的责任主体,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主要领导是推行政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明确相应的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责任体系。
二要完善督查机制,强化推进政务公开的动力。加强督促检查是落实各项制度的重要手段,要把政务公开的督促检查融入权力运行的全过程,不断强化对决策和执行等环节的公开和监督,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监督,逐步形成比较完善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的内部监督机制。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抽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予以整改;二是发挥好各级人大、政协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作用,结合机关效能建设、执法监察、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行风评议等工作,积极开展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三是强化社会监督,除建立政务公开意见簿、设置举报箱和举报电话,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外,还应广泛从社会各界聘请社会监督员,主动接受新闻媒体和广大群众的监督,把政务公开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同时,还要完善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实行严格的考核和奖惩制度,把政务公开工作情况,作为廉政责任制和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政务公开工作不力的要批评教育,对拒不推行政务公开和弄虚作假、侵犯群众民主权利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要完善运行机制,实现政务公开的长效化。政务公开的运行,主要是依法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要完善主动公开制度,明确各级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有效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要实施保密审查机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确保不失密泄密。
四要加强宣教机制,增强政务公开的主动性。各级各部门要把政务公开作为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的重要途径,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不断提高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各级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和熟悉政务公开的有关政策措施,积极参政议政,主动参与和监督政务公开,为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五要实事求是,注重政务公开的实效。公开工作要围绕群众的需求,尽可能地方便群众,尽可能面向全社会,包括向基层公开、向群众公开和向本机关内部干部职工公开。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适应,经常性的工作要定期公开,阶段性的工作要逐段公开,临时性的工作要随时公开。不仅要实行事前公开,也要根据群众和社会的要求,实行事中、事后公开。既要公开办事过程和办事结果,也要公开办结的时限和办事人的责任。总之,要用坚决、严肃、认真的态度推行政务公开,维护政府的诚信,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