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单位 |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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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区政府严格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深入贯彻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结合目标考核细则,加强督促指导和考评考核,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高效。
(一)《条例》学习贯彻情况。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认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具体落实,不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掌握和贯彻执行,对新旧《条例》进行了对比研究,制作了简明易懂、重难点突出的学习课件,在政府常务会、办公室业务培训会、信息公开专题会上开展学习培训3次,依法公开的意识不断增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信息发布。2020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34338条(不含政务服务、企业信用、集体土地征收、投资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专业平台发布的数据)。
从公开渠道来看,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6921条,占比49.3%;政务新媒体公开信息11068条、占比32.2%,其中开设政务微信31个、公开信息6346条,开设政务微博4个、公开信息4687条,开设其他平台1个、公开信息35条;通过报刊、电视、广播、政务服务场所等传统载体公开信息6349条,占比18.5%。
从公开内容来看,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全市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重点推进五个方面的信息公开。一是切实加强新冠肺炎疫情信息公开。根据疫情发展趋势,依法依规公开疫情信息和防控措施1548条,积极宣传疫情防控政策规定和卫生健康知识。二是推进“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围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各项目标任务,公开扶贫政策举措、扶贫项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农村贫困人口动态管理、贫困县脱贫摘帽、“回头看”“回头帮”、扶贫成效等方面信息1351条;围绕公开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公开生态环境质量、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信息,做好治理城市黑臭水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固体废物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以及突发环境事件处置、环境监测、生态环境准入等信息101条;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公开推进地方金融改革、稳妥处置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相关政策措施等信息19条。 三是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公开优化营商环境配套政策及执行情况,健全政务服务、行政执法、证明事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监管,加大市场准入门槛、市场公平竞争、事中事后监管、诚信执业、“好差评”结果、社会信用等信息68条。四是推进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公开教育方面政策措施及动态信息873条,医疗卫生类政策措施及动态信息358条,社会保障政策措施及动态信息864条,促进就业创业方面政策措施及动态信息724条,安全生产政策措施及动态信息96条,食品药品安全政策措施及动态信79条,各类行政执法类信息152条。五是推进其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公开重大行政决策草案、依据、主要内容等信息28条,各类规划计划、重点项目信息33条,应急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信息40条,按规定进行财政预决算公开、公开财务类信息337条。六是推进政务动态、重大新闻等其他政府信息公开。全年公开部门动态、镇街动态、重大新闻、常务会议纪要、人事任免等其他政府信息共计10250条。
2.政策解读。针对本部门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和重要政策措施,发布解读信息30条,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政策文件解读率达到100%。
3.回应关切。2020年,公开领导信箱(网上信访)办件55件、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办件15585件、人大代表建议和答复7件、政协提案和答复8件,开展网上调查征集5期,回应信息55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新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4件,上年转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全年办结23件,转下一年办理1件。已办结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3件予以公开、占比13.1%,4件予以部分公开、占比17.4%,不予公开1件、占比4.3%,13件无法提供(申请信息不存在)、占比56.6%,1件不予处理(重复申请)、占比4.3%,1件作其他处理(申请人身份信息不存在)、占比4.3%。
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来看,共受理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3件(含尚未审结案件)。共受理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诉讼1件(含尚未审结案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0年,通过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泸州市),累计公开市场主体和个人办事服务事项5591项,公开办理结果26541条;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归集公示注册登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等信息11104条,历年累计归集公示企业相关信息65711条;通过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泸州市),公开项目核准、备案、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初步设计审批等立项审批信息共200件;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累计发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交易、土地使用和矿业权交易、国有产权交易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235条;通过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上传信息6423条;通过泸州市信息公开服务监管平台上传信息13758条。
(五)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情况。
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相关要求,印发了《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江阳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泸江府办函〔2020〕32号),明确工作要求,细化工作措施;在全市率先梳理完成区本级和镇街一级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印发了《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江阳区试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通知》(泸江府办函〔2020〕45号),并在网站开设专栏集中展示。
(六)平台建设管理情况。
再次改版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健全信息发布、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功能,页面布局更加美观、功能分类更加清晰、信息检索更加便捷;与区融媒体中心“江潮”APP实现信息共享、流量互推,重点打造信息发布和掌上办事服务。建立起了政务新媒体矩阵,实现了全区36个区级部门和镇街开设的微博、微信公众号可以一键扫码关注,丰富了公开的渠道和形式;建立工作群,动态监管、在线答疑,确保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及监督管理。
(七)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务公开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严格执行加减分制度,确保高度重视。切实加强业务指导、提升工作实效,全年到镇街、部门和村社开展督查调研20余次。严肃通报问责,针对公开不及时、内容不准确等情况,共发出通报4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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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5 |
5 |
16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89 |
-14 |
15121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576 |
-12 |
836255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3177 |
-72 |
32165 |
行政强制 |
130 |
-4 |
57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4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92 |
5576.85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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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6 |
8 |
0 |
0 |
0 |
0 |
2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1 |
0 |
0 |
0 |
0 |
3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3 |
1 |
0 |
0 |
0 |
0 |
4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0 |
0 |
0 |
0 |
0 |
1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8 |
5 |
0 |
0 |
0 |
0 |
13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1 |
0 |
0 |
0 |
0 |
1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七)总计 |
15 |
8 |
0 |
0 |
0 |
0 |
2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1 |
1 |
0 |
3 |
0 |
0 |
1 |
0 |
1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提升人员专业素养。优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运维管理方法,深化依法公开的法治意识,健全工作机构,配齐工作人员,建立相对稳定的工作队伍。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重点突出、层次分明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政务公开队伍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二)增强信息互联互通。重视各部门和镇街的联动发展,拓宽信息来源,提高信息集聚能力,实现各信息公开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之间互联互通。涉及重点工作、群众关切和突发事件时,增强内部沟通协调,通过“全媒体”式传播回应社会关切。继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深入打造多亮点、接地气、重服务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持续提升政府服务能力。
(三)加强监督管理力度。定期对基层上传的信息内容、格式和质量进行督查,严格建立公开事项检查清单和整改台账。切实加强对基层的业务指导,对问题较多的镇街加大抽查频率,加大通报力度。充分发动群众参与,重点公开群众关心关注的领域,广泛开展民意调查、认真收集群众意见,大力整改群众意见较多的领域,切实增强政府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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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江阳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泸州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泸市府办发〔2019〕38号),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紧紧围绕稳预期、防风险,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提质效,加快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强化平台建设,拓宽公开渠道,提升公开实效,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有序推进,切实发挥了政府信息服务群众、促进发展的作用。
(一)概述。
1.着力构建政务公开工作体系。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了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级各部门和镇街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组,负责指导、推进、协调、监督全区信息公开工作。全区各部门、镇街对标成立领导组,由单位主要领导落实分工,分管领导日常监督,并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承办具体信息公开事宜,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体系。
二是健全公开制度。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上传谁负责”的原则,对信息公开内容严格审核,确保信息公开程序规范、内容合法;认真传达贯彻2019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学习培训2次,列入区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议题,对新条例新要求进行解读;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区政策解读工作,增进公众对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政策、改革举措的理解和认同,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年共制定和发布加快推进服务业转型发展等方面的政策解读28条。
三是规范公开流程。印发《2019年江阳区基层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分别明确了区、镇(街)、村(社区)各级应公开事项;梳理形成区级部门、镇(街)政府(办事处)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专栏集中展示;重新梳理公布了江阳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高效开展;对标省、市要求,印发《江阳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泸江府办发〔2019〕18号),明确全年的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区绩效考核,建立健全监督检查、社会评议和行政复议等工作机制。
2.着力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是加强“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围绕完善宏观调控、着力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快推进金融改革开放、稳妥处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等方面,强化底线思维,及时依法公开相关信息;全面落实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意见,围绕解决“两不愁三保障”面临的突出问题,加大相关政策举措、扶贫项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精准扶贫贷款等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江阳区2019年秋期雨露计划公示》《江阳区2019年省级、市级、区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扶贫济困相关信息;推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八大战役”以及完善生态环境准入促进绿色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信息公开,定期公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项目清单和群众举报投诉重点问题的处理情况,及时公开《江阳区2019年环境质量状况公告》。
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围绕“放管服”改革新任务新举措,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着力做好减税降费、“证照分离”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泸州市江阳区区本级行政权力清单(2019年本)》《泸州市江阳区区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2019年版)》《2019年泸州市江阳区区本级责任清单(第一批)》《泸州市江阳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19年版)》《江阳区证明材料取消清单》,助力打造法治、便利的营商环境。结合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基本手段,发布行政执法公示、市场监管检查结果公示信息252条,有力促进了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是深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各项民生实事工作开展情况、财政预决算、征地补偿安置、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公共卫生服务、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等群众重点关切事项,推进重大决策过程信息公开,建立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在制定和调整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时,主动向代表性的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及律师协会问计求策,并在网站公开征求群众意见14次。
3.着力推进“一网两微一端”平台建设。
一是大力发挥区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不断丰富网站栏目建设,严格执行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网站信息安全建设。全年巡网300余次,发现并及时整改问题50余个,全年未发生网站安全事故,顺利通过国办、省、市网站普查。开展网上问卷调查2次,回应领导信箱来件14件。
二是按照省、市、区安排部署,大力推进政务新媒体应用,全面掌握全区政务新媒体建设及维护情况,积极利用政务新媒体回应社会关切。全区共开设微信微博账号30个,全年共计推送信息7528条。
三是加强政务新媒体与本地区融媒体中心的沟通协调,大力促进“江潮”客户端的推广应用,及时准确发布一手信息,开通在线网络问政功能,积极回应群众留言,发挥了各大平台作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情况。
全区2019年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共6件,均已在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2.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及时更新公开情况。
2019年机构改革后,全区各部门和镇街已及时公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公开情况。
公开《泸州市江阳区加快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121条。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公开情况。
公开《泸州市江阳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72条,涉及农业、工业、商贸、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城乡住户调查等,切实反映江阳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5.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在江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泸州市江阳区区本级行政权力清单(2019年本)》《泸州市江阳区区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2019年版)》,详细说明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2019年保留行政许可事项189项,较上年减少38项,全年办件量14369件,办理结果已通过江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保留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576项,较上年减少137项,全年办件量563759件。
6.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开情况。
在江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泸州市江阳区区本级行政权力清单(2019年本)》,详细说明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2019年保留行政处罚3177项,较上年减少772项,全年办件量44734件;保留行政强制130项,较上年减少32项,全年办件量84件,办理结果已通过江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7.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开情况。
2019年,按照新《预算法》和预算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将《泸州市江阳区2018年财政决算公开表》《泸州市江阳区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情况》《2019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补助执行情况的说明》《2017-2018年发行的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收支情况表(含高新区)》通过江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8.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公开情况。
2019年1月30日在网站公开《关于公布泸州市江阳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目录清单的通知》(泸江财发〔2019〕9号),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40个。
9.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公开情况。
依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8-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川办函〔2017〕208号) 公开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全年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共325个,金额15627万元。
10.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公开情况。
公开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相关信息22条。2019年江阳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251件,企业投资项目备案126件,在四川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公开。
11.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公开情况。
2019年,扶贫方面公开扶贫政策、扶贫资金使用情况、救灾救济救助、扶贫开发等信息1331条,教育方面公开四川省高中阶段教育学生资助政策、江阳区2018年民办学校(机构)年度检查结果等信息932条,社会保障方面公开住房保障、低保等信息1028条,促进就业方面公开直补创业培训、公益性岗位等信息830条。
12.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公开情况。
公开《泸州市江阳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10条。
13.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公开情况。
环境保护方面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项目清单、《江阳区2019年环境质量状况公告》等信息110条,公共卫生方面公开卫生计生服务等信息284条,安全生产方面公开安全检查、安全生产宣传活动等信息89条,食品药品和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方面公开食品抽检结果公示108条。
14.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公开情况。
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由市上统一公开,我区公开公务员考调相关信息6条。
15.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公开信息。
(1)重大决策过程公开情况。
公开《泸州市江阳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灌区农业水价收费体系(征求意见稿)》等重大决策过程信息60条。
(2)政策解读情况。
公开《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和《江阳区2019年加快推进 现代服务业转型发展实施意见》政策解读等28条政策解读。
(3)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情况。
2019年,全区28个部门和18个镇街已梳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并通过江阳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专栏集中公开。
(4)行政权力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零证明事项清单、负面清单等公开情况。
公开《泸州市江阳区区本级行政权力清单(2019年本)》,区级共保留行政权力事项3920项,其中行政许可189项、行政处罚3177项、行政征收18项、行政强制130项、行政确认24项、行政裁决4项、行政给付9项、行政检查168项、行政奖励73项、其他行政权力128项;公开《泸州市江阳区区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2019年版)》,保留公共服务事项152项;公开《2019年泸州市江阳区区本级责任清单(第一批)》,保留责任事项16项;公开《泸州市江阳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19年版)》,保留中介服务事项43项;公开《江阳区证明材料取消清单》,取消674个证明材料。以上清单均通过江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5)泸州市信息公开服务监管平台信息公开情况。
通过泸州市信息公开服务监管平台公开动态工作、党组织情况、社会保障、民主监督情况、财务收支、财务监督等信息34548条。
(6)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区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泸江府发〔2019〕23号)和《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区政协九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办理情况的通报》已通过江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全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96件、政协委员提案133件,满意、基本满意率为1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江阳区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22件,21件已按期回复,1件结转下一年办理。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19年区政府向泸州市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政府信息136条。
(五)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情况。
大力推进政府网站建设,全年各部门、镇街(园区)共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5168条,其中重点领域742条;在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上传信息6137条;在泸州市信息公开服务监管平台上传信息34548条。
2.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情况。
全年共开展政务新媒体检查40余次,正常运营的30个政务新媒体共计推送信息7528条。
3.传统公开载体建设管理情况。
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政务公开栏等传统载体公开信息5239条,通过档案馆、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便民服务中心)查阅点,为公众提供政府信息查询,全年各查阅点接待公众查询2.1万余人次。
4.新闻发布会举办情况。
举办“将改革进行到底”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四届江之阳蔬菜品赏会”新闻发布会、“酒城之美 醉在江阳” 2020年文旅活动专场新闻发布会共3场。
5.在线访谈举办情况。
参加泸州网络问政平台在线访谈1次。
6.12345政务热线运行情况。
全区12345政务热线共办件11291件,办结率 95%,群众满意度98.33%。
(六)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落实把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的要求,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监管制度,采取定期检查和日常抽查的方式,保证信息公开的时效和质量,对更新不及时、公开内容有误的单位进行发文通报,全年共计发出通报4期,通报公开不规范、不及时的情况21次,确保政务新媒体和信息公开网站健康有序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6 |
6 |
6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27 |
-38 |
14589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713 |
-137 |
563759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949 |
-772 |
44734 |
|
行政强制 |
162 |
-32 |
84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4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25 |
15627万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1 |
1 |
2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0 |
1 |
1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2 |
2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1 |
1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6 |
6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1 |
1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20 |
1 |
2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1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重视程度有待提高。个别单位主动公开意识不强,未严格落实信息公开责任,导致工作推进被动、实效不强、信息公开工作流于形式,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如在市政府办公室定期抽查信息公开服务监管平台后,经过多次复查、提醒,仍有个别单位不能举一反三、及时整改到位。
2.公开实效有待提高。个别单位对于政府信息是否应该公开界定不严,导致信息公开不规范,对信息公开服务监管平台和政务新媒体等政务平台利用率低,仅仅为了完成目标任务而定量更新信息,上传的内容多是机构职能、工作报告等,信息公开实效性不强。
3.业务水平有待提高。少数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对自身业务钻研不够深入,对信息公开条例等政策不熟悉,不能准确判定公开范围,特别是在处理依申请公开的时候,存在答复不规范的情况;个别村(社区)干部对计算机操作不够熟练,存在网站维护不到位的情况;因基层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流动性大,工作交接不完善,新接手人员对业务不熟悉,不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要求,将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注重引导,转变基层领导观念,提升基层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变被动公开为主动公开。着重提高基层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自觉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和质量。对于具体经办人员变动频繁的,加强业务指导,确保前后工作不脱节。
2.进一步增强工作实效。鼓励用好政务新媒体,提高政务新媒体的使用效率,及时准确发布一手信息,加强各级政务新媒体宣传力度,并同步结合电子屏播放、入户宣传、召开院坝会、举办村社活动等方式深入推进村级信息公开。计划每年开展一次信息公开工作综合实地调研,调查基层信息公开方式是否多样、内容是否全面有效,采取实地走访和问卷调查的方式,了解群众满意度,总结群众重点关注的政府信息,改善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调整及整合各网站信息栏目分类,更有针对性地进行信息公开。
3.进一步提升业务水平。加大对各级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调动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针对新的信息公开条例进行深入剖析,明确信息公开的范围,对依申请公开工作要规范程序、严格审核。健全联动机制,加强各级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互动交流,大力提升信息公开整体水平,营造信息公开工作的浓厚氛围,保障信息公开工作良性有序运行,打造透明型政府。
4.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全面强化日常管理,定期对上传的信息内容、格式和质量进行督查,梳理总结群众经常看、市上经常抽查的重点和容易出错的地方,明确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群众隐私信息的重要性。对问题较多的单位加大抽查频率,加大通报力度。同时加强群众监督,提高群众的参与意识,针对群众反馈的不满意事项大力整改,对群众重点关注的民生问题重点公开,增加基层政府公信力。
潮州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现公布潮州市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潮州市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落实省委“1 1 9”工作部署和市委“1 5 2”中心工作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突出重点信息公开,加强公开力度。
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政府信息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实现“应公开尽公开”,准确把握新时期政务公开的新要求,围绕“六稳”“六保”着力加强重要政策发布解读和跟踪评估工作,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回应。围绕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公开,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疫情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公开、透明发布疫情信息。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交易、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信息公开,不断细化公开内容,切实加大公开力度,提高公开成效。
(二)加强信息管理,推进工作要点落实。
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工作,加强基层政府信息发布范围、形式和载体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分类细化政务公开事项,逐个列明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载体、公开方式等要素,覆盖重大建设项目领域等26个试点领域重要信息公开,打造标准化、规范化的基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打通政府信息公开“最后一公里”,让群众更加方便快捷获取政府信息。全市4个县区、53个镇区(街道)已于2020年底前向社会公布本地区、本部门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专栏集中展示。
(三)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关切。
推动落实《潮州市政府系统政策解读工作细则(试行)》,多措并举切实提升政策解读工作实效。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工作,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第一平台阵地作用,全市各级政府网站均设立“政策解读”专栏,对重要政策文件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解读。完善政务舆情回应制度机制,拓宽公众信息反馈渠道,接受公众监督,促进政民互动,有效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在潮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互动交流专栏,2020年度开展“政风行风热线”在线访谈19次,发布政策解读稿件45次,发布征集调查信息19次,收到网民留言988条,平均办理时间为3天,办结率100%。
(四)加强监督保障,提升公开质量。
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发挥绩效考核激励导向作用。同时结合全面依法治市等考评,切实加强对各县区、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考核。通过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年度全市政务公开评估工作,有效促进被考核单位找准工作薄弱环节,提升整体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开展市、县两级政府网站季度抽查和年终考评工作机制,每季度组织对本地区各级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营情况进行抽查并通报抽查情况,有效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工作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1 |
1 |
5 |
||
规范性文件 |
68 |
64 |
282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63210 |
-1133 |
211959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274 |
320 |
639887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70091 |
-12879 |
475456 |
||
行政强制 |
28534 |
1812 |
105645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59 |
28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7118 |
91773.31857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1 |
5 |
2 |
0 |
0 |
0 |
5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3 |
4 |
2 |
0 |
0 |
0 |
29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1 |
0 |
0 |
0 |
0 |
1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9 |
0 |
0 |
0 |
0 |
0 |
19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2 |
0 |
0 |
0 |
0 |
0 |
2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七)总计 |
52 |
5 |
2 |
0 |
0 |
0 |
59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5 |
0 |
1 |
3 |
9 |
6 |
0 |
0 |
5 |
11 |
2 |
1 |
2 |
0 |
5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2020年,我市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要求,仍然存在一定差距。如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等。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理顺和完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管理机制,根据政务公开新任务新要求,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专职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二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认真抓好《条例》相关规定的落实,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建设。三是深化政策解读工作。进一步深化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的质量和时效。四是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加大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全面提高队伍的战斗力和整体素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衢州市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要求编制。由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2020年度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本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到2020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衢州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20号)等上级政策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公众关切热点,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以队伍建设为抓手,以内容建设为基础,以平台建设为载体,以机制建设为依托,扎实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深入推进各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继续提升。
(一)以内容建设为基础,全面推进主动公开。
把内容建设作为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的根本,聚焦重大决策、重点工作、重大项目、重点领域,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服务,不断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是聚焦重大决策主动服务。认真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开发布机制,及时发布市政府及组成部门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围绕政府常务会议议题,会前充分做好征求意见发布收集,会后及时准确公开会议信息,第一时间主动做好政策文件的宣传解读,释放权威政策信号。
二是聚焦重点工作主动回应。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认真做好打赢疫情防控、推进六稳六保、抓好民生实事等方面政策信息公开发布,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在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开设“众志成城,打赢疫情防控之战”专栏,及时通报每日疫情300多期,广泛宣传防疫知识、强化政策解读、加强舆论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筑牢抗击疫情政务公开阵地,为疫情防控工作营造良好信息环境。
在服务复工复产工作中,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策信息发布第一平台的作用,全面阐释“六稳”、“六保”各项政策举措及其效果,对市政府制定出台的一批惠民惠企政策包及时进行信息发布和图文解读,并结合政务新媒体矩阵进行精准推送,让企业和群众第一时间掌握有关政策信息。依托大数据分析,创新打造上线“政企通”平台,破解企业服务碎片化难题,推动政策在线兑付、诉求在线直达、服务在线落地,变“企业跑”为“政府跑”、“跑一次”为“不用跑”、“线下跑”为“线上跑”,精准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三是聚焦重点项目主动公开。围绕铁路、高速公路、水利、市政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卫生、文化卫生、文化事业等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建立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公开专栏,按项目全生命周期分类集中公开项目内容,着力解决相关信息公开不全面、碎片化问题。做好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信息公开,积极主动公开招投标法规政策、招标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信息、投诉处理意见、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让政府投资项目在阳光下实施。
四是围绕重点领域主动创新。围绕优化营商环境、规范行政执法、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等重点领域,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
促进营商环境更加优化。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围绕解决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群众不便到现场办事的难题,在全省率先发布通告,全面推行政务服务“网上办”“掌上办”,全力保障群众顺畅办事。在衢州市参加全国营商环境评价过程中,时刻待命,第一时间提供大量政务公开领域的佐证资料,助力衢州成功入选全国营商环境标杆城市。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跨省通办”工作要求,依托前期积累的政务服务“全市通办”经验基础,借助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有力支撑,建立“跨省通办”线上服务专栏和线下服务专窗,开发“跨省通办”办件流转平台,探索电子证照互传互认、归集管理,以系统集成和标准化理念扎实推进浙闽赣皖四省边际城市(衢州市、南平市、上饶市、黄山市)“跨省通办”改革,推动政务服务实现“异地办、跑一次”,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构筑新优势、培育新动能。目前,四省四市已有101个事项实现“跨省通办”。
促进行政执法更加透明。建立全市统一的综合执法事项指导目录,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向社会公布执法人员、执法依据、行政执法流程图、执法结果和行政处罚信息,规范行政执法,接受社会监督。推行“互联网 监管”改革,使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开“双随机”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等执法信息,并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进行公示。
促进财政资金使用更加规范。做到预决算公开规范化、全覆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部向社会公开;市级预算部门的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全部向社会公开;根据资金特点和民众需求,创新民生资金分类分层公开制度。
持续做好民生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就业、教育、医疗、生态环境、征地拆迁等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领域政府信息常态化公开机制。及时发布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和就业供求信息。针对性做好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校和职业教育招生等领域信息公开。做好传染病防治、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疗保障政策等方面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加大污染防治监测等信息公开力度,多种渠道公开空气质量预报、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等方面信息。
(二)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不断推进依申请平台建设。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效,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2020年,全市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案件数和政府信息类行政败诉案件均呈现下降趋势,其中全市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案件数为456件,比2019年的598件下降了25.6%。其中,涉及公民切身经济利益的申请占主导地位,咨询类、信访类的申请呈上升趋势。
全部申请办件中: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327件,占71.7%;不予公开22件,占4.8%;无法提供85件,占18.6%;不予处理15件,占3.3%;其他处理7件,占1.5%;结转下年继续办理3件。因依申请公开引发行政复议件37件,行政诉讼件71件,其中未经复议直接起诉62件,复议后起诉9件。行政争议主要集中在土地征用、信访等领域。
(三)以平台建设为载体,持续提升政务公开传播力。
一是推进政府门户网站功能提升。开展政府门户网站规范性文件清理400多件,安全有序做好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和数据迁移工作。全面提升政务公开版面,优化页面布局,增强信息搜索和服务体验功能。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在政府网站统一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基础上,优化栏目页面设置和检索功能,按照法定时限及时发布并实时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年新增主动公开各类有效的政府信息3.99多万条,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日均有效访问用户达25000人,比往年同比增长5%。完善“新闻发布”“在线访谈”“回应关切”等栏目,增设“通衢问政”模块链接,积极回应关切信息,方便社会公众快速准确获取所需信息。
二是推进政务新媒体规范管理。抓实管好政务新媒体,进一步明确主管主办职责,按照做强主账号和集约节约的原则,对不符合运营规范、难以继续运营的要求清理整合。严格内容发布前审核把关,对重点稿件要反复校核,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信息。
三是推动政府公报创新发展。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报送政府公报集中统一刊登工作,充分发挥政府公报权威、规范发布政策信息作用。全年共编发《衢州政报》12期,免费向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赠阅。推进政府公报数据库建设,优化文件精准查询和分类检索功能,积极拓展政府公报利用方式和传播渠道。
(四)以队伍建设为抓手,不断夯实政务公开基础。
把政务公开队伍建设作为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先手棋,通过市县联动,以学促干,边干边学,逐步提高了各级公开队伍的业务水平和能力素质。
一是“常态 动态”提高培训效果。坚持市县联动,以实效、实用、实操为导向,以常态化培训为主、动态化培训为辅,把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作为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的重要内容。各县(市、区)也充分履行培训职责,对基层行政机关政务公开负责人员开展不定期培训,增强服务意识和专业技能,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是“专职 专业”提升素质能力。充分发挥统筹指导作用,将43家市直单位和6个县(市、区)的政务公开工作具体负责人员作为全市政务公开的主力军,强化专职队伍素质建设,建立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联络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和任务能准确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
三是“统筹 统一”夯实公开力量。注重力量统筹协调,由政府办公室牵头,整合司法、大数据、资源规划等专业部门力量和政府律师顾问团等第三方力量,建立工作协调联动机制,打造一支集各方专业人才的政务公开顾问团队,为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提供专业指导和技术保障。建立政务公开沟通交流机制,建议部门合理配置人员,安排懂业务、善学习的年轻同志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保障政务公开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五)以机制建设为依托,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影响力。
把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四方面发力,以机制建设助推全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不断提升。
一是发挥推进机制。充分发挥市级组织领导作用,及时调整全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担任,小组成员不仅把机构改革后的政府部门全部纳入,还顺应基层政务公开形势,把县(市、区)一同纳入。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的指导协调作用,全市一盘棋,合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同时,以试点工作抓推进,采用双重试点模式全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同时,积极鼓励市级部门和县(市、区)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报送信息材料、主动发言发声。2020年,全市多篇信息被省政府门户网站采用发布,2篇信息被推荐到国务院中国政府网上刊发。
二是健全指导机制。严格对照国务院和省里的指导意见,在年初制定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时,就将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今年政务公开的重要任务。召开全市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专题推进会,明确市级部门的业务指导责任和县(市、区)的主体责任。
建立基层政务公开月度工作例会制度,每月交流分析各地在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取得的成效以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指导基层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考核和评议、责任追究、保密审查、政务新媒体管理等规范性制度,及时掌握全市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推进情况。
三是完善协调机制。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协调作用,围绕事项清单梳理、标准体系建设和工作流程编制三个重要环节,要求市级部门指导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注重发挥市县两级部门的指导作用,协调市级部门重点加强财政、农业、林业、扶贫、计生、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等领域和村级集体管理事项、便民服务事项目录梳理的指导。
以标准化建设为依托,协调市级标准化管理部门围绕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编制发布“最多跑一次”等相关地方标准10余项。协调市级部门优化完善工作流程编制,完成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征地拆迁补偿安置、保障性住房等8个领域流程图19个。
四是强化监督和评议机制。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要求,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年度工作考评。同时,以工作为导向,提前下发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将“两化”建设推进情况列为重要考核内容。推进市级部门和县(市、区)持续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加强社会评议,认真贯彻落实社会公众代表列席市政府会议制度,建立社会公众代表名录库,邀请社会公众代表参加了市七届政府全体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150件 |
150件 |
1368件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997项 |
0 |
388973件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408项 |
0 |
3455176件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177项 |
0 |
17474件 |
|
行政强制 |
151项 |
0 |
21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23项 |
减少5项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118笔 |
27042.62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46 |
4 |
0 |
1 |
0 |
0 |
45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8 |
0 |
0 |
0 |
0 |
0 |
8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67 |
1 |
0 |
1 |
0 |
0 |
269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58 |
0 |
0 |
0 |
0 |
0 |
58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8 |
0 |
0 |
0 |
0 |
0 |
8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7 |
1 |
0 |
0 |
0 |
0 |
8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3 |
0 |
0 |
0 |
0 |
0 |
3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78 |
2 |
0 |
0 |
0 |
0 |
8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3 |
0 |
0 |
0 |
0 |
0 |
3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重复申请 |
10 |
0 |
0 |
0 |
0 |
0 |
1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六)其他处理 |
7 |
0 |
0 |
0 |
0 |
0 |
7 |
||
(七)总计 |
451 |
4 |
0 |
1 |
0 |
0 |
456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3 |
0 |
0 |
0 |
0 |
0 |
3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
15 |
5 |
15 |
2 |
37 |
7 |
3 |
48 |
4 |
62 |
4 |
1 |
3 |
1 |
9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有待优化完善;二是政策解读质量良莠不齐,解读形式过于单一;三是部门信息公开负责人员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有待提升。
改进措施:一是深刻学习国务院和省政府相关文件和工作指导精神,结合本市实际,进一步优化目录设置;二是加强政策解读专项学习培训,注重民生需求,拓展解读形式,提升解读质量;三是编制一套内容全面、通俗易懂、可学可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手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