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上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公路、水路、城市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及政策并监督执行。
(二)承担全市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负责编制全市公路、水路、城市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强与民航、邮政运输的协调联系工作,会同有关方面联系铁路物流相关工作;负责全市道路运输站场、港口、码头服务设施的布局规划;参与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工作;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发展预测、经济运行分析和信息引导工作。
(三)负责全市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督管理;组织制定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道路运输经营者的开业审批、跨地线路的审核和运力布局的宏观调控;负责全市道路旅客运输(包括出租汽车和旅游运输)、货物运输、搬运装卸、车船维修、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汽车租赁、货物仓储、机动车配件市场、汽车驾驶学校、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检验人员、机动车检测质量检验人员、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考核的行业管理;指导全市城市及农村客货运输管理、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营管理;组织重点物资运输和救灾、节日运输等紧急客货运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运输价格。
(四)负责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监督管理;拟订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定额、工程造价和工程招投标工作的行业管理。
(五)负责组织全市公路、水路等综合运输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的前期工作(含初步设计)、项目实施和竣工验收;负责客货运输站场、港口、码头、船舶及航道建设与管理;负责组织对公路水毁等自然灾害阻断交通的紧急抢修;参与以工代赈交通建设项目的审查实施及交通扶贫工作。
(六)负责编制交通运输行业目标管理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财政性资金的拨付、使用和监督管理;负责交通建设资金的筹融资工作,管理交通运输系统国有资产;负责交通运输系统财务监督检查和内部审计工作。
(七)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执法监督、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及交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八)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国防交通保障和民用运力动员、科技管理、节能减排、信息化建设与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九)负责全市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和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公路、水路行业应急管理工作;依法对交通运输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
(十)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开展智力引进工作。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划入的职责
将原市交通局的职责、原市城市建设管理委员会承担的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的职责整合,划入市交通运输局。
兰州市交通运输局
(二)取消的职责
1.取消已由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2.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交通规费的管理职责。
(三)加强的职责
1.加强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协调和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规划的职责。
2.加强统筹区域、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职责,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大力发展农村交通,加快推进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
3.加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的职责。
4.加强与民航、邮政运输协调联系的职责。
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外事、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政务、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及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等工作
人事处
管理局属单位领导班子;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职称评聘、人才交流、干部教育培训、劳动工资、社会保障、社团管理及智力引进工作;负责军转干部、复退军人安置工作;负责局系统党建、宣传、思想政治、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局系统统战、工、青、妇群团组织工作。
财务审计处
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交通运输行业财务会计、统计、国有资产管理的制度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建设筹融资及各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负责交通非税收入的征收工作;负责政府拨付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负责局属单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政府采购监管;负责全市交通行业年度计划(目标)的制定并监督执行;负责协调交通建设项目立项、项目实施、竣工验收及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局属单位财务统计人员培训;负责交通运输系统内部审计。
综合规划处
协调综合运输体系建设,参与拟订全市综合运输发展政策、规划和标准;负责交通运输业经济运行分析和信息引导;承担交通运输行业重大政策研究,指导交通运输行业改革工作;编制全市公路、水路综合运输体系的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负责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建设规划与管理。
公路建设管理处
承担全市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负责全市公路路政管理;对县乡公路养护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农村公路网的规划;归口管理公路路政执法工作;负责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维修企业质量检验人员、机动车检测质量检验人员管理;负责以工代赈、交通扶贫及助残的综合管理。
客运管理处
拟订全市道路客运行业发展规划、有关政策和标准,负责全市道路客运市场监督管理;负责城乡道路客运、出租车、客运汽车租赁的行业管理;负责交通客运经营资质及客运线路和运力布局的宏观调控;负责全市客运站点的统一规划和开业审批;负责组织道路客运站场项目建设管理;归口管理道路客运执法;负责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考核;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环保、能源、标准、计量、节能减排。
公交管理处
负责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市公共客运交通的市场管理和资质审批;指导公共交通和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负责组织公共交通项目建设管理;负责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的行业管理、市场调研、政策法规研究和贯彻;负责城市公交行业的安全、稳定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政策法规处(货运物流处)
负责全市道路货运市场监督管理;负责危险货物运输的监督管理;负责城乡道路货运、机动车辆维修及配件市场、搬运装卸、货运代理、货物仓储、联运、货运汽车租赁的行业管理;负责交通道路货运经营资质管理和运力布局的宏观调控;负责全市道路货运站点的统一规划和开业审批;归口管理道路货运执法;负责组织道路货运站场项目建设管理。
经贵州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查询,其主要职能是:(一)起草交通运输业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
经贵州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查询,其主要职能是:(一)起草交通运输业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
主要工作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省公路、水路、城市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并监督执行。(二)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
工程监理的主要职责 项目监理部人员岗位职责 1.3 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1.3.1 全面负责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实施;负责管理项 目监理部的日常工 1.3.1.1 ; 作,定期向公司报告工作 确定项目监理部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1.3.1.2 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检查和监 督监理人员的工作, 1.3.1.3 对不称职的人员进行调换; 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应包括安全监理方案)和审 批监理实施细则; 1.3.1.4 专业监理实施细则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由项目监理规 划须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 总监审批; 主持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 报告和项目监理工 1.3.1.5 作总结,主持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月报须报 公司和建设单位; 组织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并指定专人负责记录 项目监理日志和安 1.3.1.6 全监理日志; 主持监理工作
施工企业 BIM 工作的推进策略 从鸟巢到水立方, 从央视大楼到国家大剧院。 当一座座富于创意的建筑在你的身 边日新月异地发生着变化,不可思议的建筑形态和建设速度让你充分地意识到: 中国的工程建设行业正在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 十年之前, 也许没有人能想到 今天建筑的形态与理念能够如此的大胆与前卫; 十年之后, 我们更加无法预知未
一、怀化市交通运输局职责调整
(一)将原市交通局的职责、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指导城市客运的职责、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职责,整合划入市交通运输局。
(二)取消已由省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交通规费的管理职责。
(四)加强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职责,优化交通运输布局,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相互衔接,加快形成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综合运输体系。
(五)加强统筹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职责,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大力发展农村交通,加快推进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
(六)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指导船员培训、船员管理等有关工作。负责市级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七)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资金安排方案,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公路、桥梁、渡口、隧道的行业管理。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八)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组织实施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设,负责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九)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重要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全市重要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市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十)制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规划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十一)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对外交流工作和交通外经外贸工作。
(十二)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福田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罗湖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盐田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南山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宝安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龙岗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龙华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坪山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光明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大鹏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汕管理局 2100433B
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时间:2015-11-17 | 热度:| 来源:局办公室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运输体系规划,指导全市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二)组织拟订全市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全市地方铁路、民航产业发展规划。参与拟定全市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拟订全市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道路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城乡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
(四)承担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以及船舶与港口设施安全保障、危险品运输监督、航道管理等工作。
(五)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省和市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六)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全市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和维护相关政策、制度,监督技术标准的执行。组织协调全市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工作。
(七)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市高速公路及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八)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拟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重大科技研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
(十)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引进利用外资、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0391-6633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