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柳州市交通运输局 | 所属地区 | 柳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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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范围 | 交通运输 | 属 性 | 政府机关 |
局长:韦宁
(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
负责文电、会议、机要、档案、综合性报告、文件起草和政务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资产管理、综合协调等机关政务、事务工作;负责重要工作的督促检查;承担交通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组织办理人大、政协提案议案;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指导直属单位党群和纪检监察工作。
负责本局行政审批工作,统一受理行政审批申请,统一送达行政审批决定;管理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窗口,协调、指导和监督各直属单位开展行政审批工作;办理规范性文件、法律咨询、复议、应诉、执法投诉和政策研究等机关内部法律事务;指导、监督和检查道路、公路、水路、城市公共交通运输行业有关行政执法工作;管理交通行政执法证件;负责交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牵头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综合治理及维护稳定工作;协调处理维稳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
组织拟订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和公路、水路等行业发展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承担有关规划和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后评价工作,并对项目建设实行监督管理;提出财政性专项资金使用建议,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编制港口规划,依法承担港口岸线使用审查、上报工作;承担有关行业统计、预测、信息引导、环境保护、招商引资和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拟订全市公路、水运基础设施相关政策、规范和管理规定,并监督实施;承担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市场的资格准入、信用管理体系建设、造价管理和招标投标等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公路、水运建设项目从初步设计到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审核公路、水运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开工许可;组织审核公路、水运工程重大技术方案;组织开展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指导公路养护、港口维护工作。
综合管理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维护行业公平竞争秩序;拟订道路、水路运输、港口等相关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维护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承担公路运输、汽车租赁行业监管工作,归口负责车辆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和驾驶员培训的行业指导工作;负责道路、水路地区间运输及城乡客、货运输的业务管理和协调工作;协调重点物资、紧急客货的道路运输工作;拟订全市交通行业的科技发展规划,管理科技项目的实施;负责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指导和监督实施技术标准、计量和规范工作;指导协调公路、水路、港口及公交行业的节能减排工作。
参与拟订全市城市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拟订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城市综合运输体系建设和发展的协调工作;监督管理城市公交运营、公共交通线路、公交枢纽场站建设等工作;负责出租车行业监管有关工作。
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和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生产政策、措施和应急预案;指导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承担公路、水路基础设施建设和有关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协调或参与有关应急处置及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参与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应急体系的建设,并协调、指导、督促公路、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城市公共交通行业应急体系的完善和管理;协调应急抢险调配,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落实防汛、防疫、防震、消防等工作。
负责局机关及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会计工作;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筹集管理工作;负责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和经营性交通基础设施国有产权的管理工作;建设和管理交通行业财会信息网络系统;编报交通资金综合使用计划;编制行政开支计划;根据授权,对国家出资企业和国有权益履行出资人监管职责;负责对政府投资的交通建设项目以及市专项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进行内部审计或内部审计调查;负责外部审计的协调配合及审计结果的应用工作。
承担局机关及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和机构编制工作;归口管理专业技术干部和智力引进工作;负责直属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人才队伍建设;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教育和职工培训工作;办理外派人员和因公出国(境)人员的政审和报批业务;负责机关及指导下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贯彻执行市交通战备领导小组的决议,指导、监督全市交通战备工作,协调处理有关问题;拟订全市公路、水路交通战备规划和重点目标保障方案,提出建设项目战备要求和战备物资存储需求,并组织监督相关工作落实;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柳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职能
公路管理处职能介绍
柳州市交通运输局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审核和上报我市地方公路建设、养护、路政等的规划、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公路工程建设、养护及路政的管理、考核和审计;保障安全生产及承担相关的业务指导工作。
航务管理处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水路运输的方针、政策、法规,负责《条例》及本细则的具体实施;
二、负责对水路运输企业、各种运输船舶和水路运输服务企业开业审批、经营活动的检查和奖惩;
三、检查水路运输企业、各种运输船舶对国家和省级人民政府下达的运输计划的执行情况,协调运输合同执行中发生的问题;
四、对主管范围内水路运输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定期发布水运情况分析报告,负责督促汇总上报规定的运输统计报表;
五、及时汇集和发布水运技术,经济信息,为水路运输企业和各种运输船舶提供咨询服务,组织培训水路运输管理专业人员;
六、维护运输秩序、协调各种水运业之间、运输船舶和港埠企业之间的平衡衔接,处置纠纷;督促提高运输、服务质量,查处重大客、货运输事故;组织交流先进运输经验,提高水运管理水平。
七、负责对运输管理费的计收和使用管理。
交通运输是综合性的部门,只能不仅包括公路运输、还有水路运输、航空运输、铁路运输、邮政等。交通运输部门是属于政府部门,是一级单位。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简称运管)隶属于交通运输部门,属于二级单位。各地的交通...
交通运输局是综合性的部门,不仅包括公路运输、还有水路运输、航空运输、铁路运输、邮政等。交通运输局是属于政府部门,是一级单位。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隶属于交通运输部门,属于二级单位。交通局是主管全市公路、水路...
不是。 交通运输委员会是跨部门的机构,市政府、财政局、公安局、交通局、城管局等等,都有领导参加,作为其中的委员。 而交通局则单纯是交通运输、公路建设的机构。
(一)承担涉及全市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二)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交通运输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行业规划和标准。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公路、水路及城市公共交通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起草全市交通运输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公路、水路运输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全市道路运输、水路运输、港口(不含乡镇渡口、渡船,下同),航道、城市公共交通等行业监管责任。指导并监督实施道路、水路运输、港口、航道、城市公共交通(含出租车)行业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县公共交通行业管理工作。
(四)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港口、航道及城市公共交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提出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建议,并监督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上级拨款的公路建设资金的监督和管理;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五)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全市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公路、水路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依法负责港口规划和港口岸线使用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公路、水路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
(六)指导监督全市公路、水路、港口及公共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港口设施的保安工作;组织协调全市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七)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港口及公共交通行业环境保护、科技开发、工程造价和节能减排工作。指导行业教育、培训和精神文明工作;牵头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综合治理及维护稳定工作。
(八)依法管理全市公路,道路运输、水路运输,港口、航道和城市公共交通行政执法工作。
(九)管理局机关国有资产,监督指导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内部审计工作。
(十)指导协调公路、水路运输行业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一)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柳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公路管理处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审核和上报我市地方公路建设、养护、路政等的规划、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公路工程建设、养护及路政的管理、考核和审计;保障安全生产及承担相关的业务指导工作。
航务管理处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水路运输的方针、政策、法规,负责《条例》及本细则的具体实施;
二、负责对水路运输企业、各种运输船舶和水路运输服务企业开业审批、经营活动的检查和奖惩;
三、检查水路运输企业、各种运输船舶对国家和省级人民政府下达的运输计划的执行情况,协调运输合同执行中发生的问题;
四、对主管范围内水路运输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定期发布水运情况分析报告,负责督促汇总上报规定的运输统计报表;
五、及时汇集和发布水运技术,经济信息,为水路运输企业和各种运输船舶提供咨询服务,组织培训水路运输管理专业人员;
六、维护运输秩序、协调各种水运业之间、运输船舶和港埠企业之间的平衡衔接,处置纠纷;督促提高运输、服务质量,查处重大客、货运输事故;组织交流先进运输经验,提高水运管理水平。
七、负责对运输管理费的计收和使用管理。 2100433B
滨州市交通运输局规划基建科 2016年 9月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要闻』 滨州第四黄河大桥项目咨询会 9 月 22 日,滨州市交通 运输局组织召开了滨州市第四黄河大桥项目咨询会,会议邀 请了河务、交通领域的专家来滨, 相关单位领导同志参加会 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凯出席会议并致辞。 会上,首先由编制单位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对黄河四桥项目的有关情况进行了汇报,随后专家 就黄河四 桥桥型、与南外环道路交叉形式等问题进行了讨论研究 ,并 形成了专家意见,明确了桥型为主跨 600米左右的钢混组合 结构斜拉桥和单跨大于等于 180米的钢混组合连续梁两种方 案,最终推荐方案经过深度比选后确定,并考虑景观效果; 大桥与南外环道路(黄河北大坝)交叉方式采用立体交叉。 省交通运输厅巡视员范正金来滨督查高速公路项目建 设 9月 6 日,省交通运输厅巡视员范正金一行 7人来滨督查 高速公路项目建
北京交通运输 【篇一:北京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综合交通体系 005-04-12 交通发展目标与战略任务 与国家首都和现代国际城市功能相匹配,建设可持续发展、以人为 本和动态满足交通需求的,以公共交通为主导的高标准、现代化综 合交通体系,引导城市空间结构调整和功能布局的优化,促进区域 交通协调发展,支持经济繁荣和社会进步。以 “高效便捷、公平有序、 安全舒适、节能环保 ”为发展方向, 2020 年,交通结构趋于合理,公 共交通成为主导客运方式,出行的选择性增强,出行效率提高,交 通拥堵状况得到缓解和改善,交通发展步入良性循环。 (1)交通发展战略的核心是全面落实公共交通优先政策,大幅提升公 共交通的吸引力,实施区域差别化的交通政策,引导小汽车合理使 用,扭转交通结构逐步恶化的趋势,使公共交通成为城市主导交通 方式。 (2)突出交通先导政策。根据 “两轴 -两带 -多中心 ”的城市空间结
根据《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和《国家园林城市标准》有关要求,加强对县(区)城镇园林绿化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柳州市园林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园林绿化和风景名胜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本市园林绿化和风景名胜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并监督执行。
(二)拟订本市城市园林绿化和风景名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编制本市城市园林绿化规划。
(三)负责本市规划区内的园林绿化工作,归口负责有关行政审批和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对县(区)城镇园林绿化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指导全市的绿化美化工作。
(四)负责本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包括综合性公园、动物园、植物园、游乐园)、重点绿化美化区有关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工作,制定绿化养护标准并监督实施。
(五)综合管理城市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工作;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园林绿化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标准和定额标准,拟订本市的实施细则,组织市属园林绿化建设工程的招标工作并监督实施,审核工程建设项目配套绿化工程,监督绿化工程质量并按标准进行验收。
(六)负责市绿化委员会城市绿化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调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七)负责城市园林和风景名胜区的行政执法工作;主管城市绿化规划控制线的管理、城市树木及绿地保护工作;负责园林绿地护林防火的日常管理工作。
(八)综合管理和监督全市绿化工程市场,负责对全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和三级以下的资质申报审批及对申报二级以上资质(含二级)的审查。
(九)草拟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科技发展规划,指导园林科研工作,保护和推广科研成果,制定行业人才培训计划。
(十)负责柳州市赏石事业的发展与协调管理工作。
(十一)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行政许可事项:
1.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2.砍伐、修剪、移植城市树木审批。
3.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审批。
4.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核准。
5.风景名胜区内设置、张贴商业广告、举办大型游乐活动、影响改变水资源、生态环境等特殊活动审核。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福田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罗湖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盐田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南山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宝安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龙岗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龙华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坪山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光明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大鹏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汕管理局 2100433B
一、怀化市交通运输局职责调整
(一)将原市交通局的职责、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指导城市客运的职责、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职责,整合划入市交通运输局。
(二)取消已由省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交通规费的管理职责。
(四)加强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职责,优化交通运输布局,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相互衔接,加快形成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综合运输体系。
(五)加强统筹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职责,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大力发展农村交通,加快推进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
(六)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指导船员培训、船员管理等有关工作。负责市级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七)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资金安排方案,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公路、桥梁、渡口、隧道的行业管理。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八)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组织实施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设,负责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九)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重要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全市重要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市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十)制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规划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十一)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对外交流工作和交通外经外贸工作。
(十二)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