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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能调整
划出的职能
1、原兰州市红古区规划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管理职能
2、原兰州市红古区土地储备中心的部分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配套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和拟定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地质环境及测绘管理的政策、办法、规范性文件。
(二)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其他专项规划;组织编制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基础测绘发展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指导、审核乡(镇)、街道矿产资源规划、地质环境保护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
(三)制定全区耕地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实施农地用途管理制度,负责全区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和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组织全区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基本农田建设工作,负责各类用地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土地征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的拟制,报批和批准后的组织实施及跟踪检查工作;统一管理全区集体土地的征收工作,报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四)负责全区建设用地的预审、报批工作;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入股以及全区土地使用权转让、交易工作;统一管理和监督土地资产、土地市场;组织实施国有土地资产的清查、核定和处置工作;制定和实施乡(镇)村用地管理办法;负责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
(五)负责全区地政、地籍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区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全区地价管理、土地确权、土地定级评估、土地登记发证等工作;组织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负责政府出让地价、底价的评估审核和备案登记管理。
(六)负责全区矿产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储量以及地质勘察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区级采矿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矿产权转让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全区新设置采矿权的招标、拍卖、挂牌和采矿权的有偿延续工作;审核建设项目选址是否占压矿床;组织全区矿产资源采矿权年检工作。
(七)负责全区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组织参与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竣工验收;负责全区地质环境的保护、开发、利用以及全区各类地质遗迹、地质公园、矿山公园的开发、申报和管理工作;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的前期地质环境论证;负责全区地热、矿泉水资源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八)依法监督实施全区勘察测绘行业管理;组织管理基础测绘、地籍测绘和矿产资源测绘,管理本级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和测绘成果,负责建立和完善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协调专业测绘;负责管理测绘任务登记,审核报批出版展示的地图;管理基础测绘设施;报批城镇独立坐标系统的建立和变更,监督采用统一的国家高程基准。
(九)负责依法对国家、省、市、区土地资源、矿产资源、地质环境和测绘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开展耕地保护和矿产资源开发的动态巡查;依法查处土地、矿产资源违法案件;组织并承办土地权属纠纷的调查处理工作。
(十)负责土地、矿产资源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征收和管理;安排拨付的国土资源工作经费及其他专项资金的使用。
(十一)负责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和发展工作;负责全区国土资源科技、宣传、教育工作。
(十二)负责下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管理工作,负责下属事业单位人事、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兰州市国土资源局红古分局内设3个职能办公室。
(一)综合办公室
(二)土地资源管理办公室
(三)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兰州市国土资源局红古分局机关行政编制10名,机关后勤事业编制1名。领导职数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
临沂市国土资源局罗庄分局,临沂市国土资源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临沂市国土资源局临港经济开发区分局
罗庄分局和高新分局差不多远 都是有班车的 临港离市中心最远了 罗庄分局最好 待遇看你是什么编制 生活自己照顾自己啊 哈哈
1、国土局是公务员序列的,凡进必考。 2、随时关注本地的人事考试网,有名额的情况下应该一些职位会公开招考的,做好参加考试的准备就行。 3、当然,如果已经取得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的身份,那就看有没有手...
国土资源部由地质矿产部、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海洋局和国家测绘局共同组建国土资源部。它的主要职能是: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 地方的国土资源局主要是执行国家的...
国土资源局 2018 年终工作总结免费 文秘网免费公文网 “> 2008 年州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在 x 委 x 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的领导下,坚 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 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土资源管理的大 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土资源管理法 律法规,通过全 x 国土资源系统广大干 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各项工作都取得了 较大的进步。现将近一年来工作情况报 告如下。 一、2008工作回顾 (一)国土资源保护成效显著 1、切实加强土地管理和调控。强化 土地规划计划的刚性约束,从严从紧控 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速度、规模。 2008年省下达我州的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是 230 公顷,其中农用地转用 165公顷 (耕地 95 公顷),根据土地宏观调控政 策,我们把用地指标向交通、重点工业 产业项目、重大招商项目、新农村建设、 小城镇建设、工业园等方向倾斜,对不 符合产业政策、土地利用效率不高、严
县国土资源局述职报告 今年,我局在县委、 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 在局班子成员和全体干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始终坚持以科学 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中心,着力服务大局,突出工作重 点,狠抓工作落实,国土资源各项工作全面推进。现将我局 今年前段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保障发展,主动服务县域经济 一是切实保障发展用地。根据全县重点工程建设进度及 用地需求,及时申报上级预审,及时组织资料报批,积极争 取调规与用地指标。完成了第一、第二批次城镇用地及海螺 水泥皮带廊道、茅东公路扩改等重点项目用地报批 1495 亩, 正在组织第二批次城镇用地及黑茶产业园、东梅公路、职业 中专搬迁等重点项目 3000 亩用地报批;完善土地利用总体 规划修编,调整规划 17 处,面积 1860亩,保障了黑茶产业 园等 6个重点项目建设需要;稳步推进征地拆迁,配合支持 黑茶产业园、海螺水泥、 800kv 溪浙输电线、
【内设机构】
土地储备中心:
负责落实既定的收购、储备土地的计划;建立土地储备库,落实管理措施,管好储备土地,定期向社会公布土地储备和出让信息;负责收购、储备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使之保值增值,形成良性循环;协调、组织、监督对储备土地的前期开发工作,使储备土地有计划的生地变为熟地。
土地估价所:承担政府职能性、公益性、社会服务性的土地评估,落实政府职能所需的评估,如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出让底价的评估等。
业务咨询:提供土地法规、政策、土地有偿使用,地价及土地资产处置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土地登记中心:负责辖区内集体土地使用权的登记发证工作;负责辖区内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登记发证工作;负责辖区内土地使用权他项权利(包括抵押权、租赁权、耕用权、地役权、借用权、地下空中权)的登记发证;负责辖区内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发证工作;负责辖区内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工作;负责辖区内土地证书年检工作;负责在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出现的土地争议调处工作。
国土资源监督中队:加强规划、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对全区单位和个人规划建设用地、资源开采进行监督和巡回检查;制止和查处各类违反规划、违法用地和乱挖、乱采国家资源的违法行为;依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按程序开展行政执法监察工作;承办上级领导批示和上级机关交办的人民群众来信来访要求查处的违反规划、违法用地和违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违法案件。
统一征地管理站:依照经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后组织实施;根据所征土地类别及人口、劳动力、地上附着物和地下设施等情况,依法确定征地包干费用;依法与被征地单位签订征地补偿协议;研究因征地造成的剩余劳动力切实可行的安置途径。
矿产资源规划与地质环境保护站:把矿产资源的规划与保护工作纳入全区经济发展规划,做到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全面规划、合理布局;在矿山建设中切实执行“三同时”原则,即防水污染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监督矿山企业做好被采矿破坏土地的复垦工作,统筹安排,把矿山环境管理纳入矿业行政管理之中;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保护环境、造福人类;制订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制度和矿山地质环境定期报告制度等内容和监督程序。
矿产资源补偿费征稽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管理工作,依法办理纳费登记、纳费申报;建立本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补偿费财会信息网络,开展有关信息服务工作。
测绘工作站:承担本辖区建设用地定点、放线任务;承担本辖区内土地、建(构)筑物以及地面上其他附着物的权属性界址线测绘;定期编制测绘成果;管理、保护辖区内的永久性测绘标志;依据城市规划,负责城市管网、道路的定期点放线。
【部门黄页】
地址:红古区平安路355号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丰台区分局
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国土资源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开展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
2、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地质环境规划和其它专项规划;指导本区乡(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3、监督检查辖区土地、矿产和地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执行和遵守情况;负责查处土地和矿产违法案件,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4、组织实施全区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工作;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确保耕地占补平衡。
5、依法办理土地登记和土地变更登记,核发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证书;负责调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组织全区土地资源利用现状调查和地籍调查;负责建立地籍信息动态监测体系。
6、依法办理辖区内项目用地的审核报批及全区土地供应计划的编制申报工作。
7、参与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和地质灾害治理进行监督与指导;对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进行调查;监督检查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地质环境评估工作。
8、承办上级交办、转办工作和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