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罗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性 质 | 政府工作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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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
(二)政策法规科
(三)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监管科
(四)建筑业管理科
(五)市政建设科
(一)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二)县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站
(三)县村镇规划建设测绘室
(四)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五)县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中心
(六)县燃气管理站
(七)县城建监察大队
(八)县园林绿化管理所
(九)房屋征收中心
(十)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承担规范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并组织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草拟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指导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执法监督、城建监察和稽查工作;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涉及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业务进行指导。
(二)承担保障全县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起草全县住房保障相关政策;起草全县城镇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起草全县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上报县政府研定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省、市有关保障性住房补助资金安排使用。
(三)承担推进全县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起草全县住房政策和全县住房建设规划报县政府研定后实施;指导全县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
(四)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草拟全县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房地产开发与交易、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和发布全县房地产开发、交易信息。
(五)草拟全县城乡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负责城市道路、桥梁、路灯、供水、节水、排水、燃气、市容环卫、建设档案等行业指导工作。
(六)指导和管理有关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主管全县城建监察工作,负责编制城市管理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环卫工作仍由凤山镇政府承担);负责组织实施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七)草拟城市园林绿化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县城市规划区内的园林绿化工作。
(八)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县村镇建设的责任。草拟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
(九)承担规范全县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制定、发布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和全县统一定额;草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草拟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和监督工程建设标准及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十)承担监督管理全县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指导和管理全县建筑活动;指导和监督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草拟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草拟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十一)承担全县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草拟建筑工程质量、建设监理、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草拟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和管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设施工程的抗震设防。
(十二)承担推进全县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草拟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生活减排。
(十三)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协调本县建筑企业开展县外工程承包、房地产开发和建筑劳务合作业务。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设11个内设机构: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城市建设科、村镇建设科、住房保障科、房产管理科、物业管理科、建筑行业管理科、建设项目招投标...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地址:广安 四川省岳池县安拱路88号,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岳池管理部附近的公交站: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岳池管理部附近1公里...
地址:临沂市费县建设路西段阳光上城 途经公交:费县2路;费县3路
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 主题活动查摆问题情况报告 市主题活动办公室: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主题活动开展以 来,我局紧紧围绕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从实际工作入手,坚 持把改善民生作为开展主题活动的落脚点,深入开展主题活 动,特别是主题活动进入查摆问题环节以来,我局结合市活 动办要求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走访服务对象、设置投诉意 见箱、公开投诉电话、网上征求意见和专题调研等形式广泛 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深刻查找在基层基础、改善民生、信访 稳定、方式转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现将查摆问题情况汇报 如下: 一、基层、基础方面 1.在加强基层同志业务培训学习、技能提高方面做的不 够多。 2.在服务基层基础建设方面,实施上门服务、加强业务 宣传方面力度不够大。 3.对基层干部职工工作上要求的比较严,身体健康、思 想生活方面关心的比较少。 二、改善民生方面 4.所承
- 1 -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州市武进区监察局 武住建发〔2010〕12号 关于印发《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工程勘察 招投标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镇(开发区、街道) ,区级机关各部门,各勘察、 建设(开发) 企业: 为规范建设工程勘察市场,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程质量,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武进区实际,制订《常州市武进区建 设工程勘察招投标实施办法》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八日 - 2 - 主题词: 建设工程 勘察 招投标 办法 通知 抄送: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常州市监察局、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 办公室。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0 年 6 月 18日印发 共印 100份 - 3 - 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工程勘察招投标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勘察市场,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 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封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志福建省罗源县城乡建设志
《罗源县城乡建设志》编纂委员会
图片
游德馨福建省政协主席
张瑞尧 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林忠兴 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林永诚福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黄聪 中共罗源县委书记
徐小榕 罗源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
陈大强中共罗源县委副书记
罗源县政区图
载于清道光《新修罗源县志》的罗源县全图
县城鸟瞰
罗源湾城市总体规划
罗源湾城市规划技术鉴定会
1992年4月20日全国扶贫基金会会长项南(左二)、省长(现任省委书记)贾庆林(右二)视察松山围垦工程。
省政协主席游德馨(中),在县委书记吴文达(右二)、县长黄聪(左)陪同下,考察拟建的霍口水电站坝址。
福州市委常委、县委书记(现任福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吴文达(左)、县长(现任罗源县委书记)黄聪(右三)向省委常委、福州市委书记(现又任省委副书记)习近平(左二)介绍罗源湾城市总体规划。
罗源湾
万亩养殖区
松山围垦海堤
明珠山庄
陈太尉宫
一号工业区
圣水寺
十八罗汉石像
七境茶山
巽峰塔
碧岩寺
万寿塔
北大路
司前街
旧司前街
旧北大路
东环路
南大路
拓建后的104国道城关段
11万伏输变电站
洋尾水厂净水池
淡水码头
汽车站
五里大桥
霍口大桥
邮电大楼
烈士陵园
县建筑工程公司办公大楼
红军攻克罗源城纪念碑
畲山卷烟厂
造纸厂
威利保健食品有限公司
福州邦辉石制品有限公司
县人民政府办公楼
县建设银行大楼
百丈龙潭瀑布
福州市民族中学
罗源第一中学教学楼
实验幼儿园
县医院
南溪公园
县宾馆
应德村的希望小学
县体育中心
罗源县城区排水沟示意图
城关地区供水管道示意图
《罗源县城乡建设志》勘误与补遗
序言
凡例
目录
概述
大事记
第一章 建设环境
第一节建置
一、建治
二、辖域
三、行政区划
第二节自然环境
一、地质
二、地貌
三、气候
四、水文
五、土壤
六、植被
七、资源
八、灾害
第三节人口经济
一、人口
二、经济
第二章古迹胜景
第一节公园
一、莲花山公园
二、南溪公园
三、梅岭公园
第二节景点
一、碧岩
二、紫霄岩
三、禾山
四、堤岩头
五、百丈龙潭
第三节城垣古桥
一、罗源城垣
二、鉴江城堡
三、濂澳城堡
四、水尾亭桥
五、四明桥
六、草桥
七、尖山桥
八、小获桥
九、洪洋桥
十、王认桥
十一、岭兜桥
十二、文兴桥
十三、鼎炉桥
十四、久安桥
十五、东湾桥
第四节寺院宗祠
一、圣水寺
二、洪福寺
三、曹山寺
四、白马寺
五、郑氏宗祠
第五节古塔宫庙
一、万寿塔
二、巽峰塔
三、陈太尉宫
四、天后宫
五、新福宫
六、东山宫
七、小云宫
第六节碑刻墓葬
一、十八罗汉石像
二、才翁石
三、宋陈舆墓志铭碑
四、未婚节孝坊
五、烈女坊
六、节孝坊
七、寿桥宋墓
八、许洋宋墓
九、吴型山墓
十、尤光被墓
第七节传统民居
一、明朝厝
二、清朝厝
第八节纪念建筑
一、罗源县第一次贫雇农代表大会会址
二、罗源县苏维埃政府旧址
三、红军总医院北山分院旧址
四、红军总医院外洋分院旧址
五、罗源县革命烈士陵园
六、红军攻克罗源城纪念碑
第三章县城建设
第一节总体规划
一、罗源县城区总体规划
二、罗源湾城市总体规划
第二节市政设施建设
一、道路
二、桥涵
三、排水
四、防洪
第三节公用事业建设
一、供水
二、供电
三、邮电
四、对外交通
五、消防
六、绿化
第四节旧城改造
一、拆建工程
二、拆迁安置
第五节房屋建设
一、公共和生产用房
二、居民住房
第六节城市管理
一、规划管理
二、市容管理
三、交通管理
四、环卫管理
第四章村镇建设
第一节基础设施建设
一、公路
二、桥梁
三、港口渡口
四、通水
五、通电
六、邮电
第二节房屋建筑
一、公共建筑、生产建筑
二、农房
第三节水利围垦工程建设
一、水利工程
二、围垦
第四节乡镇所在地简介
一、鉴江
二、起步
三、中房
四、洪洋
五、霍口
六、飞竹
七、岭尾店
八、水鼓
九、五里亭
十、碧里
第五章建筑业
第一节建筑队伍
一、罗源县建筑工程公司
二、罗源县起步建筑工程公司
三、罗源县城关建筑工程公司
四、罗源县南门建筑工程公司
五、罗源县建筑工程第二公司
六、罗源县住宅建筑工程公司
七、罗源县松山建筑工程公司
八、罗源县水利水电工程公司
九、罗源县霍口建筑工程公司
十、罗源湾建筑工程公司
第二节建筑技术
一、设计
二、技术与施工
三、技术教育
第三节经营管理
一、生产管理
二、质量管理
三、安全管理
四、财务管理
第六章建材业
第一节壳灰
第二节砖瓦
第三节水泥及水泥制品
一、水泥
二、水泥制品
第四节石料
第五节木材毛竹
第六节纸巾河沙
第七章房地产
第一节建设用地管理
一、建设用地审批
二、违章违法用地查处
第二节房产管理
一、私房管理
二、公房管理
三、落实房产政策
四、发证
五、房产交易管理
第三节房屋普查
第四节房地产开发
第五节住房制度改革
第八章环境保护
第一节环境污染
一、水污染
二、大气污染
三、固体废弃物污染
四、噪声污染
第二节污染防治
一、水体污染治理
二、大气污染治理
三、环境绿化
第三节环境管理
一、控制新污染源
二、征收排污费
三、制订规划
第四节环境监测
一、水环境监测
二、大气环境监测
第九章罗源湾开发区建设
第一节围海
第二节基础设施建设
一、道路工程
二、供水供电工程
三、码头建设
四、邮电工程
第三节营建开发小区
第四节规划测绘
第十章管理机构
第一节建设局
一、沿革
二、科局长更迭表
三、建设局机构设置
第二节局属单位负责人更迭表
一、县建筑工程公司
二、县住宅建筑工程公司
三、县自来水公司
第十一章人物
第一节能工巧匠
纪德贵
陈依奴
郑木弟
于照弟
叶玉泉
第二节先进人物
第三节代表委员
第四节专业技术人员
附录
一、解放后罗源县党政主要领导人名录
二、文件
三、关于《罗源县城乡建设志》的评审意见
编后语
版权页
罗源县建设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市的有关城市建设、工程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城市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相关的发展战略、产业政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城市建设计划,并指导检查督促实施;起草或参与起草全县建设事业、基本建设实施、有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地方性规章和政策,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行政处罚听证,依照规定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二)指导和管理全县城乡规划。
(三)指导和管理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和城市管线工程建设。负责全县市政设施、城区道路、城市供水节水、燃气、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工作;负责全县风景名胜区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建设项目工程测量与房产测绘;管理全县城市建设档案、技术信息工作。
(四)指导和管理有关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负责编制城市管理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环卫工作仍由凤山镇政府承担);负责组织实施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五)指导和管理全县建设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工程质量监督与检测、工程建设造价、工程建设监理工作。负责全县工程建设过程中勘察设计咨询、工程监理、工程施工和安装、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监督与检测、城市建设、房地产开发等企事业单位和建筑行业生产与应用的企事业单位资质报批与管理。
(六)指导和管理全县建筑、房地产市场,规范建设市场行为。负责全县勘察设计咨询、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建设、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监理的行业管理;负责全县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及竣工验收工作;指导全县有形建筑市场;指导和监督全县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管理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或参与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指导和管理全县房屋产权产籍、登记发证和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工作;指导和管理城镇住宅建设、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建设工作,推动房屋商品化。负责交易、租赁、抵押、评估、互换、中介等管理;负责商品房预售管理;负责企业兼并、改制、合资、合作等涉及房产处置的工作;负责城区房屋拆迁、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负责房屋安全使用管理;参与拟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负责全面落实房屋政策及房屋纠纷调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公布房屋重置价,制定房屋租金标准。
(八)负责制定全县建设系统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经济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成果推广,指导重大技术引进和创新工作。
(九)综合管理全县建设行业外事工作,组织协调建设企业开展县外工程承包、房地产开发和建筑劳务合作业务。
(十)制定全县建设系统各类人才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建设行业的各类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资格、从业和执业资格的管理工作。
(十一)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罗源县水利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工作,监督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日常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保卫、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局机关内部有关制度建设;管理局机关行政事务;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编制部门预决算,承担局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承担水利综合统计工作;承担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水利产权制度改革,承担水利内部审计工作。
(二)水政水资源科(政策法规科)
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水事纠纷调处、仲裁;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和水资源论证制度;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域纳污能力核定并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建议;负责对入河排污口设置、改(扩)建的审查工作;指导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河道采砂规划,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导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指导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组织起草水利规范性文件;指导水利行业行政许可工作并监督检查;承担局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承担水利政策法规的咨询、宣传和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三)水利规划建设科
负责拟定全县水利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全县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审查水利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报批手续。指导主要江河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县级水利工程的建设和验收;审查小型水利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并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报批手续;组织指导城乡防洪排涝工程建设;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县农村水利发展规划;指导农田水利、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滩涂围垦、乡镇供水、泵站改造、雨水集蓄利用、水利化县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水科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技术推广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
(四)水利设施管理科(安全监督科)
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江河和水利枢纽工程防洪、防潮及安全运行;负责水利行业水库、江海堤防及水闸除险加固和技术改造设计审查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河道和江海堤防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的审查;指导全县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承担职责规定的农村水电站建设行政管理职责;指导水利行业的水电管理;指导全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监督,指导水库、大坝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组织、参与重大水利安全事故的查处;组织指导安全生产事故预案编制;指导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
(五)水土保持科
承担县水土保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监测预报;组织对县本级立项的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进行技术审查并监督实施,指导县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