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的一些不足,比如:政府信息公开的实用性有待进一步增强;网站平台的功能还未得到充分运用等。
针对工作中的不足,我局将在下一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认真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在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上下功夫。把公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政府信息作为重点突破口,加大涉及民生、重大决策部署等方面的公开工作。继续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更丰富、更全面、更实用。二是进一步深化网站平台作用。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能力,在内容、外观、功能等方面更加便民。深化互动平台、专题专栏的利用,提高公众的参与度,完善网站在提供政府信息方面的服务功能。
2013年我局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行政申诉的情况。
201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首先要明确,所谓政府信息公开,公开什么?对谁公开?如何公开?等等前提。不能违背宪法和法律和中央的有关规定。其次,像这种地区性网络型所谓“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是面向中国全体公民乃至世界各国...
负责《计量法》、《标准化法》、《产品质量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配套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和行政执法
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能包括:(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统一管理和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二)负责《计量法》、《标准化法》、《产品质量法》、《特种设备安全...
2013年本机关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件,提交申请方式为信函申请。
2013年本机关受理依申请公开已答复1件,已答复中“同意公开”0件,“部分公开”0件,“不予公开”0件,“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0件,。
2013年我局在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中没有不予公开件数。
认真对制作、获取的政府信息进行梳理,将需要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进行公开。2013年度,我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5条,历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达619条。
2013年度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人事管理、统计数据信息、政府采购、重大建设项目以及质量监督与管理、标准化、计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等业务工作开展情况等方面。其中主动公开人事管理类信息37条,行政事业性收费、预决算等信息6条,规划计划统计类信息24条,各类质监业务信息93条。
一是网上公开。在门户网站设置“信息公开”栏目,并下设质监动态、热点专题、政府信息公开等16个子栏目,公众可通过点击任意子栏目查阅我局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另外,通过“依申请公开”专栏,可以向我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状态。从2013年10月改版至2013年12月31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达8万余人次。二是其他形式公开。通过设置公共信息查阅点、强化与《中国质量报》、《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等媒体沟通以及其他便民渠道等多种方式公开我局政府信息。
2013年龙岩市省质监局在省市委、市政府和省质监局的领导下,在市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闽政办〔2013〕103号)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不断提升政府信息服务人民群众、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
(一)信息公开的机制不断完善。一是进一步健全工作机构。充实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主管部门和工作机构(局办公室)以及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机构(省质监信息技术中心)。持续加大专项经费投入,配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兼职人员2名,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资金、力量保障。二是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保密审查、新闻发布管理、责任追究、社会评议等配套制度,有力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三是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操作说明、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细则、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细则等规定,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定期对信息公开的推进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及时改进不足,确保政府信息的科学、准确公开。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电子监察系统,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信息公开的内容不断深化。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全面、准确公开。一是持续抓好行政审批、涉及民生类信息的公开。将工业产品及食品生产许可、监督检查整治等日常监管信息以及风险评估和风险警示信息依法在网上公开,2013年以来共公开质量监督、加工食品监管、质量管理、特种设备监察、标准、计量等各类信息93 条,有效解决质量安全“信息不对称”等问题。推进收费标准、办事结果等信息的公开,并及时在网站上公布。二是稳步推进财政、人事信息公开。将财政人事信息公开作为强化监督,打造阳光质监的重要举措来抓,推进财政预决算、人事管理等有关信息的公开。2013年以来共公开财务方面的政府信息6条、政府采购方面的政府信息3条、重点建设项目方面信息2条。人事任免信息36条。三是加大依法行政公开力度。主动公开行政许可、行政职能、办事指南等相关信息。重新全面梳理办事指南共89项,并在网上公开。所有的行政许可事项均提供办事指南、表格下载、网上预约、在线申报查询咨询及结果反馈等“一站式”网上服务。四是不断突出质监专项活动的信息公开。如根据质监业务发展的特点和需要,推出 “安全生产”、“质量提升活动”等重点专题专栏,多方位解读展示质监的工作动态和工作成效,受到公众和企业的欢迎。五是开展新闻宣传。在门户网站首页上刊登全市质监信息,涉及质监新闻、媒体关注、图片新闻、视频新闻等方面,全面反映了质监动态和工作情况。2013年网站的质监新闻数量新增689条信息。
(三)信息公开的渠道不断丰富。一是突出门户网站的第一平台作用。继续对门户网站进行升级改版,积极做好政府信息等内容保障工作,全面、及时、准确发布更新政府信息。2013年以来为市政府门户网站后台提供保障信息1110多条。充分发挥福建质监站群优势,积极参与省质监局子站建设模式,实现省市质监局网站信息资源共享,以更好地服务企业、服务公众、服务社会。2013年网站访问量达20万余人次。加强网站功能建设,开发基于安卓系统的移动应用客户端,方便移动用户便捷浏览和查阅网站信息。二是深入开展网上在线访谈。围绕2013年工作重点与热点,开展3场在线访谈,其中市政府网站1期,省质监局网站1期,市局门户网站1期。组织民意征集活动,重点以决策的制定和业务开展的需要,组织在线调查2期、意见征集1期、网上公示1期,得到公众的好评。三是积极构建多样化的公开渠道。加强与《中国质量报》、《福建日报》、《闽西日报》等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的联系,及时宣传和解读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重要政策,推动质监工作的宣传推广;定期向市档案馆移送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加强我局档案室、公共阅览室的建设,不断完善12365咨询投诉平台功能,结合3.15、质量月、“质监服务进园区”等大型活动,提高政府信息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向深入。
(四)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合规性不断增强。坚持每周一次发布OA系统中“主动公开”的办结公文,随时发布经审批后的常规业务信息,确保政府信息生成起20个工作日内对外公开。对信息公开的申请,在网站信息公开范围内可以查询到的,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其他类申请在收到申请后的15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未出现逾期答复现象。网站编辑每月一次与各业务部门进行信息有效性确认,及时更新或删除网站上失效信息,保证发布的信息准确有效权威。同时,认真按照有关保密工作的规定,加强审查,确保信息内容和发布的程序合法合规。
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8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以下简称 ?条 例?)自 2008 年 5 月 1 日正式施行以来,我局按照市政府 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 ?条 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 2008 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一)工作整体推进情况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 ?关于做好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信息公开条例 ?准备工作的通知 ?(甬政发, 2007? 115 号)的统一部署,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克服 了人员少、时间紧、任务重等困难,按照文件精神,并结合 质监工作实际,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建立健 全各项工作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去年 5月 1日 ?条例?正式施行,我局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 率,提高政府信息透明度,确保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
建设局 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08 年,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认真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按照区管委关于政府信 息公开的文件精神,建立了工作网络,健全了运行机制,保证 了政府信息公开效果。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全面、有效地主 动公开政府信息,积极受理和回复群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 请,为广大公众提供了比较好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一、主要工作作法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政府信息 公开担任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 公室,指定专人(兼职)负责日常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 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根据《条例》精神,结合建设局实际, 制定相关制度,以此来规范内部的信息公开工作,确定了政府 信息的公开原则,界定了职责,明确了主动公开、免予公开、 依申请公开的内容,规范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形 式、地点,提出了保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闽政办〔2013〕103号,以下简称《重点工作安排》)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函〔2013〕157号)。由东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完成本报告。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闽政办〔2013〕103号,以下简称《重点工作安排》)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函〔2013〕157号)。由东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完成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3年我县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及时转发了重点工作安排,紧紧围绕省市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引导两区七镇乡镇、各县直属部门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转变政府职能、保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2013年,成立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镇、各部门也相应成立了或调整了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专抓具体工作,从而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化和规范化。
(二)规范程序,完善制度。我县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部门绩效评估内容,与绩效工资挂钩,有力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和问责制,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坚持谁公开、谁管理,谁审查的原则,严格执行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的工作纪律,全力保证本地本部门信息的安全。
(三)扎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根据《重点工作安排通知》和省的有关要求,依托中国·东山门户网站设置财政预决算、环境保护、采购招标、重大项目、公共资源、认识信息、统计信息等专栏,并引导财政局、药监局、环保局、安监局、发改局、国土局等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牵头部门,依托其部门门户网站及时主动公开政府预算、决算报告、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以及“三农”等重点领域的信息。
(四)推动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透明。积极推动我县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及学校、气象、公共交通、供水、供电、通讯、邮政等公共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并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价格、质量、服务等要素,通过“中国·东山”门户网站的公共服务平台栏目重点公开教育、医疗卫生、交通出行、公共事业、住房、资质认定、就业、企业开办设立、社会保障、证件办理、婚育收养、经营纳税等行业的办事指南、收费标准、监督渠道等内容。
(五)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优化改版网站,在门户网站增设审批服务、场景式服务、办件查询等栏目,丰富网上办事内容,并加强全县两区七镇、39个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全县下属46个政府信息公开单位逐步完善其网页专栏建设,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大大方便社会公众查阅利用政府信息,据统计,全县49个单位全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487份,依申请公开292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我县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87条。其中县镇两级政府567条,县直部门192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2013年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机构职能类信息352条,占14.1%;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306条,占 12.3%;规划计划类信息140条,占5.6%;行政许可类信息149条,占6%;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212条,占8.5%;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99条,占4%;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187条,占7.5%;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424条,占17%;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477条,占19.2%,其他类别信息141条,占5.7%。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政府信息主要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媒体、两馆查阅场所及其他便民渠道公开。其中,网站公开2428条,公告栏等其他形式公开59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3年度我县作为依申请公开信息292条,受理1条依申请公开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县政府信息公开未实行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我县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个别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还不足,流于形式,工作效果不明显、公开内容连续性不强、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参差不齐等。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我们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加强业务培训。结合实际,对所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
(二)加强监督。结合年度部门绩效考核制度,细化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内容,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促进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衡开展。
(三)提高公开实效。紧紧围绕方便群众办事、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能的目标,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扎实有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主动公开及依申请公开情况说明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机构
(二)认真编制《指南》和《目录》
下发了《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等工作的通知》(龙政办[2008]38号),参照省政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编制了《龙岩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龙岩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试行)》,同时,就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进行了说明,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服务。
(三)建设公开平台,落实配套措施
一是抓好政府网站建设。市、县两级政府网站以及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的网站在《条例》实施前进行了全面改版扩容,按照要求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标识与入口链接,并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页,专页中设置了“指南与目录”、“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意见箱”等4个二级栏目。“中国龙岩”网站实现了与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部门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链接,设有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公开规定、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意见箱、各部门信息公开、县市区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与联系方式、信息公开社会考核考评等9个二级栏目,在子栏目中,还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我市实施情况的网上调查和意见征集”、“市政府各部门信息发布排行”、“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政府信息公开点击排行”、“政府信息发布统计排行”等栏目,在链接、内容、格式上体现了方便管理、方便查阅、统一规范的原则。
二是抓好公共查阅点建设。市、县两级档案馆、图书馆因地制宜,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配备了触摸屏电脑。有的县(市、区)还提供电子查阅场所。
三是提供经费保障。市财政拨出了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设施经费57万元,其中市公开办12万元、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系统建设经费35万元、市档案馆公共查阅场所建设经费10万元。据不完全统计,各县(市、区)政府共拨出经费198万元用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是推进试点工作。在调研的基础上,确定了市经贸委、新罗区政府、新罗区铁山镇政府为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试点单位。
(四)推进制度建设,规范工作流程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的规范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先后制定出台了《龙岩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规定》、《龙岩市政府公开信息送交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意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试行)》、《龙岩市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季报制度》等文件,转发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暂行办法》,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信息送交、工作规程等具体工作进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考核考评、责任追究等办法,待省里出台后参照制定。
(五)开展培训宣传,营造公开氛围
分阶段、分层次组织了学习培训,先后于2007年10月31日、2008年1月17日、2月20日、4月14日、5月16日、7月2日、10月23日、12月10日召开了8期次的业务学习、培训会议。特别是在2008年2月20日召开的2008年市政府第一次全体(扩大)会上,邀请参与《条例》起草审定的国务院法制办马森述处长作了专题讲座,是第一个邀请国务院法制办专家辅导的地级市,市政府领导和政府部门、单位的领导共200多人听取了辅导报告。通过讲座,从领导层面上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了认识,对于全面推进这项工作提供了重要保障。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各县(市、区)也积极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培训工作,除参加省、市的学习之外,各自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暨《条例》学习培训会议,组织部门和乡镇的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学习培训。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共举办20期次的培训,培训3500人次,其中市政府办公室组织举办8期900人次。
在《条例》施行前,组织开展了宣传普及工作。2008年4月29日在《闽西日报》刊登市政府江棣章常务副市长就政府信息公开答记者问,就政府信息公开的意义、主体、保障和政府信息的查阅、申请和获取等公众关心的问题进行宣传普及,同时,还在报纸上公告市、县两级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渠道的网址和地址,为《条例》的正式施行作好了舆论准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数量和类别
截止12月31日,市、县(市、区)、乡镇三级政府机关主动公开4205条,其中公文类信息2645条,市政府本级主动公开431条。在主动公开的公文类信息中:机构职能类689条,占26%;政策、规范类文件信息376条,占14.2%,规划计划类177条,占7%;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216条,占8%;民政扶贫救灾社保就业类信息438条,占16.6%;科教文卫类信息269条,占10%;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554条,占20.1%。
市直部门单位和县(市、区)部门单位主动公开信息7181条,其中公文类信息4824条,提供服务类信息803条。
(二)对2003年以来政府信息梳理及公开的情况
根据要求,市、县两级组织力量,按照由近及远的原则,对2003年以来的政府信息进行清理、界定,属主动公开的已编辑上网公开。其中,市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共梳理并通过“中国龙岩”政府网站公开2007年以前的政府信息1054条。
(三)公开形式
1.政府门户网站。市民通过“中国龙岩”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可查阅市级机关、县(市、区)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申请公开”栏目,可向各政府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状态;为方便市民查阅各政府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实现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文检索功能。
2008年通过各级政府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政府信息的有149.2万人次,其中“中国龙岩”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25万人次。
2.公共查阅点
市、县两档案馆、图书馆都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点。市档案馆汇集了31个市级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其中纸质全文1977件、电子全文1977件。2008年市、县档案馆接待公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1655人次。
3.政府公报
通过市政府公报公开政府机关的主要规范性文件,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其他文件,以及人事任免、机构设置、表彰等信息。《龙岩市人民政府公报》每月出版,每期发放量达1200份,免费向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市直单位和各县(市、区)赠阅。
4.其它渠道
对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措施、重大事件,都通过闽西日报、龙岩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公开,重要信息还通过新闻发布会发布。各级政府部门单位、乡镇、村还通过“政务公开栏”、公告栏等渠道及时发布、公布政府信息。各级各部门单位还开设政府信息公开的电话查询渠道,方便公众咨询、查问。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全市各政府机关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2件,其中当面申请16件,占25.8%,网上申请39件,占63%,以电子邮件形式申请5件,占8%,以信函形式申请2件,占3%。主要为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许可、公务员登记、大中专结业生就业、公益事业等方面的申请。
受理的62件依申请公开,已答复62件,其中:同意公开答复的52件,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3件,“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的答复数6件,否决公开答复数1件(为正在内部研究、调查、讨论或处理过程中等原因而否决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条例》规定: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成本费用外,不收取其他费用。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的标准按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统一标准收取。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鉴于我市尚未明确收费标准,截止目前,全市没有发生收费问题;个别单位对当面申请的免收复印费。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市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开展工作,主动及时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及时答复依申请公开,因此全市没有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主要是:一些单位在思想认识、工作部署和人员安排上不够重视,工作不主动;信息公开的流程还有待进一步规范;工作进展不平衡,县(市、区)之间、部门之间工作差距较大;县直部门单位和乡镇的政府信息公开还没有全面推开。
(二)改进措施
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按照省里的有关要求,针对我市的薄弱环节,围绕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总目标,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行政机关的绩效评估工作中,进一步健全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1、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重点加强乡镇政府信息和对公众关注度高的国土资源、环保、医疗卫生、城乡建设、征地拆迁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对重大决策等开展相关的解读,方便公众准确理解政府信息。
2、丰富公开形式。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充分发挥其第一平台的作用;进一步完善政府公报、政府新闻发布会以及信息公开栏、电子触摸屏等载体建设;完善市、区(县)档案馆、图书馆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健全市,区、县(市),街道(乡镇)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络。
3、规范工作流程。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依申请公开的处理效率,方便公众查阅、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咨询服务工作。
4.建立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的内容,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5、抓好学习培训。按照“全面、深入、持续、有效”的培训工作要求,制定学习规划,有重点、有侧重地加强领导干部、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采取会议、交流、现场会、调研、督查等形式,重点加强部门、乡镇业务人员的培训和指导。
6、加强指导监督。推动示范点工作,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加强工作交流和调查研究。
一、概述
2012年龙岩市质监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质监局的领导下,在省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龙岩市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政府信息服务人民群众、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
2012年以来龙岩市质监局通过质监局门户网站专栏等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2条,全年网站专栏累计访问量18万余人次。另外,根据相关规定,本单位制发主动公开公文数128件,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公文数75条。一年来主要做法为:
(一)加大公开力度,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各类公开信息的内容,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全面、准确公开。一是稳步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和行政经费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开全省质监系统的部门预算和决算,并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主动公开本部门行政经费支出的有关情况。2012年以来公开政府采购方面的政府信息8条。二是积极推进产品质量和加工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加大产品质量监督和食品生产安全监管信息公开力度,重点解决“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将工业产品及食品生产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日常监管信息以及风险评估和风险警示信息依法在网上公开。2012年以来共公开产品质量和加工食品安全监管类信息5条。三是大力推进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工作。将收费标准、办事结果、监督渠道、招投标信息等方面信息作为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的要点,并及时公开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的相关监督检查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情况。同时利用网站的“在线访谈”栏目,举办2期涉及与民生息息相关的主题访谈,有效宣传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的政策。四是深化执行重大决策部署方面的信息公开。扎实开展“质量强市”和龙岩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工作,及时在《中国质量新闻网》、《闽西日报》、龙岩电视台、市质监局网站等媒介进行广泛公开、宣传和解读,让更多的企业和民众受惠。五是深化公共政策决策过程方面的公开。公共决策制定前事先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并向社会发布意见采纳情况,切实将信息公开工作与提升公众参与度有机结合。2012年以来公开公众参与方面的网上调查信息4条、意见征集信息6条、政策解读类信息21条。
(二)用好公开载体,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广度
认真用好用活各类公开载体,多种渠道及时主动发布政府信息。一是完善网上统一公开平台建设。围绕“整合资源、提升功能”目标,对门户网站进行改版升级,不断完善网站内容架构。每日进行网站更新维护,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全面保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质量。设立网上公开意见箱,强化信息公开与服务功能,切实将网站建设成为服务公众、与公众互动交流、实现在线办事的重要平台。二是积极构建多样化的公开渠道。加强与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的联系,及时宣传和解读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重要政策,推动质监工作的宣传推广;继续加强我局档案室、公共阅览室的建设,不断完善12365咨询投诉平台功能,提高政府信息公共服务水平;举办在线访谈,定期安排业务处室负责人与网友在线沟通交流、宣传、解读质监业务政策,进一步扩大公开覆盖面。三是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延伸。结合3·15、质量月、“质监服务进园区”等大型活动,宣传公开质监法律、办事程序和质量常识等内容,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向深入。充分发挥垂管的优势,加强对各设区市质监局和县(市)质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不断提高全省质监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三)强化公开保障,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
2012年来,我局积极采取各类保障措施,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落实。一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和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方式方法,不定期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推进信息公开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加强对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进一步明确省质监局信息中心作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机构和在维护、更新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方面的职责。同时,持续加大专项经费投入并配齐专兼职人员,为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坚实的人力、物力保障。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信息公开审批流程,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办理流程。定期对公开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公开内容的全面性、有效性进行评价,查找不足,及时改进,确保政府信息的科学、准确公开。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电子监察系统,运用监察结果作为工作考核依据,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三是提升质监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积极组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参加省政府办公厅举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加强对全省质监系统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注重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合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认真对制作、获取的政府信息进行梳理,将需要主动公开的文件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进行公开。2012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2条,历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达47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2012年度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机构职能和人事管理情况,行政许可管理情况以及质量监督与管理、标准化、计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等业务工作开展情况等方面。其中主动公开机构职能类信息35条,政策法规文件类信息69条,规划计划统计类信息44条,业务及其它类信息74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一是网上公开。在门户网站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众可通过“龙岩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的子栏目查阅我局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依申请公开”子栏目,可以向我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状态。截至 2012年 12 月 31 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达18万余人次。接受网上咨询15次。二是公共查阅中心公开。将我局档案室、公共阅览室作为政府公开信息集中查阅中心,为公众提供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三是其他形式公开。通过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形式宣传政府信息43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2年本机关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度以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度以来,我局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行政申诉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我局在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的一些不足,比如:政府信息公开的有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基层质监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等。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针对工作中的不足,我局将在下一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认真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把公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政府信息作为重点突破口,加大涉及民生、重大决策部署等方面的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操作细则,逐步形成政府信息公开的有效方式和规范程序,确保需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得以全面、及时公开。二是加大对基层质监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力度。推动各直属单位、各县(市、区)质监局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强化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的保障。指导基层部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平台,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服务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