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洛阳市园林局 | 外文名 | luoyangGardens Burea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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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1985年3月 | 所属单位 | 13个 |
一是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城市绿化和风景名胜区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我市城市绿化和风景名胜区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是参与城市总体规划的制定,会同城市规划部门组织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城市生态规划和划定城市绿线,并监督实施;编制城市绿化和风景名胜区的中、长期规划;参与城市建设项目规划的论证、评审;参与生态修复、湿地保护等重点绿化工程的论证和审核。
三是参与城市重点绿化工程建设项目的决策,负责项目的实施与管理;负责城区市管公园绿地、道路绿地、防护绿地的养护和管理,监督、指导单位附属绿地、居住区绿地等绿地的养护和管理;指导督促各县(市、区)绿化建设、养护和管理;组织协调生态园林城市建设工作。
四是负责城市绿化的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监管城市建设项目中的附属绿地达标和城市园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负责城市树木砍伐、移植、修剪和临时占用绿地的行政许可;负责改变绿化规划、绿地使用性质的审核;负责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三级资质核准、延续、监管。
五是负责城市绿地、风景名胜区的资源调查、评估、规划论证,并提出审核意见;负责城市建成区内国家重点公园、国家湿地公园的申报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的彩化工作。
六是承担全市园林绿化行业管理的职责;组织制定全市城市绿化工作的考核细则,负责规范园林绿化市场管理和城市绿化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园林绿化行业协会、学会的工作;指导园林绿化行业档案的管理工作。
七是参与城市生态建设、推进城乡一体化绿化发展工作;编制全市重点绿化工程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协调指导社会参与园林绿化、公园绿地相关活动;负责城市规划建成区古树名木和后续资源的普查、建档和保护管理工作;负责园林绿化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园林绿化领域的对外合作交流工作。
八是负责以牡丹为主的城市绿化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城市绿化科研成果转化应用及推广、植物多样性和动物园动物繁育、交流、科普工作;负责行业人才培养规划,组织和指导园林绿化行业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
九是负责市本级园林绿化专项经费的计划和本系统国有资产的监管。
十是负责本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
十一是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办公室
组织拟订全市园林绿化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策建议;负责局系统新闻宣传、法制工作;推进机关依法行政工作;对本部门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负责城市园林绿化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人大、政协议案和提案的办理工作;承办本部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案件工作。
二、城市绿化管理处(城市绿化办公室)
并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城市社区、庭院园林绿化工作;负责建成区内树木砍伐、移植和绿地临时占用的审批工作;指导园林绿化学会、协会工作;承担市城市绿化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公园广场管理处
负责对城市规划区内各类综合性公园、动物园、植物园、游乐园、专类园、湿地公园、广场的行业监督管理;负责建城区内公园、广场树木砍伐、移植和绿地临时占用的审批工作;负责对全市范围内的风景名胜区和生态景区实施行业监督管理;负责生态景区资源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组织实施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园林花卉植物景观营造和管理工作。
四、规划建设处
负责市财政投资建设的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园林绿化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依照法律规定,负责园林绿化企业的资质管理;负责制定绿地系统及市级新建、扩建、改建园林绿化项目的规划;负责组织重大园林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负责城市园林绿化资源普查和园林信息的收集工作;负责城市园林绿化植物保护和花卉、苗木疫情及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
五、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
负责组织局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工作;监督指导局属单位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和社会保障工作;负责局机关党群工作,监督指导局系统群团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属各单位离退休干部职工管理工作。
六、财务审计处
参与编制园林绿化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编制项目工程预决算;负责建设、维修、养护资金管理、工程预决算审批;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和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局系统年度城建投资计划;负责项目的计划管理和招投标工作;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系统内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和监督。 2100433B
1985年3月,成立洛阳市文物园林局,主管洛阳市的文物和园林绿化工作。1992年9月,撤销洛阳市文物园林局,组建洛阳市园林局,为市政府直属正县级事业单位,主管洛阳市的园林绿化工作。1997年12月,洛阳市园林局变更为正县级行政单位,成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内设6个职能科室和机关党委,分别为办公室、人事科、计划财务科、城市绿化办公室(行政审批科)、公园风景科、技术科。
赣州市园林局,顾名思义。市直单位当然好,我做梦都想去,有事业编制或者行政编制就去考,不过其他签合同招聘的就没什么意思了。
太原市人民政府
严格执行国家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正> 各有关单位:为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顺利实施,促进北京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法制化,现将《北京市园林局行政许可程序性规定》印发,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我局将根据国家和本市的新颁法律、法规和规定对《规定》适时进
附件 3: 重庆市园林局行政许可 清理情况(共九项) 一、临时占用城市园林绿地和修剪、 移植、砍伐城市树 木的审批。 (一)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条第 二款: 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 地,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 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一条 第二款:砍伐城市树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 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补植树木或者采取其他 补救措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 第二十二条: 在城市的公共绿地内开设商业、服务摊点的,必须向公共绿 地管理单位提出申请,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 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同意后,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营 业执照,在公共绿地管理单位指定的地点从事经营活动,并 遵守公共绿地和工商行政管理的规定。 4
根据《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和《国家园林城市标准》有关要求,加强对县(区)城镇园林绿化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柳州市园林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园林绿化和风景名胜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本市园林绿化和风景名胜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并监督执行。
(二)拟订本市城市园林绿化和风景名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编制本市城市园林绿化规划。
(三)负责本市规划区内的园林绿化工作,归口负责有关行政审批和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对县(区)城镇园林绿化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指导全市的绿化美化工作。
(四)负责本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包括综合性公园、动物园、植物园、游乐园)、重点绿化美化区有关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工作,制定绿化养护标准并监督实施。
(五)综合管理城市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工作;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园林绿化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标准和定额标准,拟订本市的实施细则,组织市属园林绿化建设工程的招标工作并监督实施,审核工程建设项目配套绿化工程,监督绿化工程质量并按标准进行验收。
(六)负责市绿化委员会城市绿化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调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七)负责城市园林和风景名胜区的行政执法工作;主管城市绿化规划控制线的管理、城市树木及绿地保护工作;负责园林绿地护林防火的日常管理工作。
(八)综合管理和监督全市绿化工程市场,负责对全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和三级以下的资质申报审批及对申报二级以上资质(含二级)的审查。
(九)草拟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科技发展规划,指导园林科研工作,保护和推广科研成果,制定行业人才培训计划。
(十)负责柳州市赏石事业的发展与协调管理工作。
(十一)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行政许可事项:
1.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2.砍伐、修剪、移植城市树木审批。
3.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审批。
4.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核准。
5.风景名胜区内设置、张贴商业广告、举办大型游乐活动、影响改变水资源、生态环境等特殊活动审核。
武汉市硚口区园林局设3个职能科(室)和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一)党政办公室(行政审批科);负责人:程晓华
(二)绿化管理科;负责人:张世明
(三)绿化建设科(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人:程鸣
温州市园林局是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管理监督、业务指导和组织协调,并负责创建园林城市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