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奎玉同志:主持市人防办全面工作。分管综合科。
孟凡明同志:负责市人防办日常行政工作。分管指挥与应急科。
程彦东同志:分管资产管理科。
负责资产管理、财务支出审签、综合统计等方面的工作。
王郡宪同志:分管工程管理科。
负责人防工程建设方面的工作。
辛崇海同志:市委选派参加联系服务重点企业项目。
王金华同志:分管机关党委。
负责人事、党建、纪检监察、统战、维稳、工会、青年、妇女、老干部、计划生育等方面的工作。
副主任:孙钦山 同志:分管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协助孟凡明同志分管指挥与应急科。
负责人防工程质量监督、人防组织指挥、应急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刘凯同志:分管工程管理中心;协助王奎玉同志分管综合科。
牵头负责全办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在建单建人防工程安全、平战结合人防工程安全、早期人防工程安全及人防大楼物业、食堂管理等工作;协助负责综合科方面的工作和保密工作。
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原则,负责所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等工作。
(挂人事科牌子)
组织协调办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办机关文电、会务、档案、机要、保密、信息、信访、督查督办、对外联络和接待等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拟订人防建设的政策措施;组织全市人防建设目标管理综合考核;组织全市人防机关“准军事化”建设;负责专业人才引进、培养、培训;负责办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等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提出对各县人防部门领导班子成员任免建议;监督检查全市人防行政执法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组织指导全市人防指挥、通信警报、人口疏散体系建设、信息网络建设和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制定防空袭方案并组织演习演练;组织开展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工作;管理人防信息指挥平台;负责防空防灾警报发布;协调军地通信资源保障人防通信警报工作;承办人防无线电专用频率的管理工作;组织、指导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编制全市利用人防战备资源参与防灾救灾和应急管理规划及预案;协调城市化学事故援救工作;负责抢险救灾、应急保障有关工作;负责人防宣传、公众防空防灾知识教育和有关专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开展人防指挥通信科学技术研究,负责人防指挥通信行业标准化工作。
参与城市总体规划中落实人民防空防护要求的审核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编制;承办人防建设专项规划的编制、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人防工程建设的战术技术要求、规范、规定和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负责人防工程项目的审核报批,审核人防工程的报废、拆除工作;负责人防工程安全范围内采石、取土、爆破、挖洞的审批;负责人防工程平战转换工作;负责工程技术人员、平战结合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开展人防工程科学技术研究,管理人防工程行业标准化工作;指导各县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综合编制人防建设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承办全市人防国有战备资产的系统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人防建设市场投融资优惠政策;编制全市人防经费预决算,组织审查大、中型人防工程建设项目的预算决算;管理人防工程政策性收费的征缴工作;负责办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监管办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负责全市人防综合统计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办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日常工作由综合科(挂人事科牌子)承担。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人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人防建设的政策措施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人防重点城市防护类别、防护标准;参与城市总体规划中落实人防防护要求的审核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的编制,并监督检查人防要求落实情况;编制人防建设专项规划并监督执行。
(三)组织实施人防指挥工作;制定防空袭方案和各项保障计划;负责全市人口疏散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防空袭演习演练;组织开展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工作;组织指导群众防空组织的建设和训练工作。
(四)组织管理全市人防工程建设;执行国家、省人防工程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负责地下防护建筑建设管理,参与城市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计划和项目报建联审,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负责防空地下室防护方面的设计审查、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管理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工作;审核人防工程的报废、拆除。
(五)组织人防信息化体系建设;负责市级人防信息化平台建设与管理;指导全市人防通信警报、信息网络建设;协调利用电信、军队通信网以及其他专用通信网保障人防通信警报工作;会同无线电管理部门实施人防无线电专用频率管理。
(六)组织人防平战结合和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组织实施指挥、工程、通信警报、疏散体系及群众防空组织等人防战备资源的平时开发利用;指导全市利用防空警报发布灾情警报;参与政府应急管理和城市防灾救灾、抢险救援工作。
(七)负责市级人防指挥所的建设与管理。
(八)负责组织开展人防科研、宣传教育工作;管理人防行业标准化工作。
(九)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国家、省、市拨人防经费和国有资产,编制全市人防经费预决算;负责人防政策性收费的征缴工作,监督管理人防系统国有战备资产;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人防建设市场投融资优惠政策。
(十)组织全市人防机关“准军事化”建设;协助管理各县人防部门领导班子成员任免;负责全市人防系统的战备值勤和应急值班工作。
(十一)战时在市人防指挥部统一领导下,根据有关命令、指示,发布空袭警报、实施灯火和交通管制;组织实施群众疏散和隐蔽方案;组织群众防空组织消除空袭后果,防范次生、衍生灾害;协助有关部门恢复生产生活秩序;为市人防指挥所提供后勤保障。
(十二)承担市人民防空工作军政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临沂军分区和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李彦普党委书记、局长。主持市国土资源局全面工作,负责局领导班子建设和人事方面的工作。 分管办公室、人事科。张建中党委副书记。协助负责局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管理工作,协助处理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党的建...
人防地下室战时会有许多污水产生,比如生活污水、洗消废水、柴油电站的部分冷却污水等,国家相关规范规定,“防空地下室的污废水宜采用机械(排水泵)排出”“一般在隔绝时间内不向外部排水”等等,故必然要有个集水...
金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文件 金人防〔 2004〕90号 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建设管理的通知 为加强我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以下简称防空地下室)工 作,满足高技术条件下局部战争防空袭需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及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作如下通知: 一、执行有关法规政策的具体要求 1、战时功能等级核定。 防空地下室战时功能一般为人员掩蔽, 十层以 上(含十层)和基础埋深三米以上(含三米)以及按 2.5%统一修建的防空 地下室,防护等级一般为 6级;九层以下居民住宅楼按地面首层建筑面积 修建的为 6B级。按医疗救护工程、 专业队工程、 配套工程等战时等级功能 修建的,由市人防办工程处研究核定。 2、应建和实建面积核定。 防空地下室应建面积核定: 1)十层以上(含 十层)的民用建筑,按主楼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若有裙房则按标准层 修建);2)基础埋深三米以上(含三米)的九层以下的民用
1 / 1 广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人民防空工程设置标志牌的通知 【法规类别】 国防与法律教育 【发文字号】 穗民防法 [2015]3 号 【发布部门】 广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5.01.06 【实施日期】 2015.01.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人民防空工程设置标志牌的通知 (穗民防法 [2015]3 号) 各区、县级市民(人)防办,各人防工程建设单位: 为方便人民群众对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的识别,增强对人民防空知识 的了解,便于战时迅速就近掩蔽和平时应对自然灾害,依据《广州市人民防空管理规 定 》,现就我市人防工程标志牌制作、设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防工程标志牌分为:出入口标志牌、指引标志牌、工程概况须知牌、通信警报 间标志牌、提示标志牌。 二、本通知适用于除依法认定的保密工程外
漳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成立于1950年1月,前身为漳州市人民防空委员会,1997年9月经市编委研究决定,漳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为正处级单位,2002年4月机构三定,根据漳委办[2002]75号文件,漳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称为“漳州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人民防空办公室”。
韩露文:蚌埠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办党组书记
曹祖全:蚌埠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
贾瑞祥:蚌埠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
于景亭:蚌埠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
孙怀远:蚌埠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
西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施永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