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外文名 | Luoyang municipal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 Bureau in 2010 the annual report on the wor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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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点 | 洛阳市 | 类 型 | 政府年度报告 |
发布时间 | 2011年 |
一、概述
2010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洛阳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从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出发,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制度,采取多种措施,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于2010年2月28日正式组建,9月份“七定”方案下发后,我局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安排1名业务能力强的同志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建立了由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承办,其它职能科室配合的信息公开组织体系,为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按照《条例》和《暂行办法》要求,我局把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作为工作重点,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建立了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对公文类信息,在发文时注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三种属性,由公开工作机构在审核公文的同时审核属性是否准确。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考核机制。结合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逐项工作、逐个部门理顺工作程序,规范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责任。将相关科室、局属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办理以及协调配合纳入全年的考核之中。建立了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工作机制。与所涉及的其他行政机关进行沟通协调、确认,保证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时,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及造成不良影响或产生严重后果应承担的责任及追究办法。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政治性、政策性、综合性、群众性都很强,领导关心、社会关注、群众关切。因此,我局网站的信息都是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事项,涉及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方方面面,如机构职能、规划计划、人社要闻、工作动态、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人才引进、培训鉴定、劳动维权、办事指南、政策法规等,并向社会公开公布各项业务的工作程序、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办事指南等。同时,网站还公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和相关的信息内容,并提供下载功能,群众通过政务网站可以查阅本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的主要形式
1.互联网。2010年,我局利用“洛阳市劳动保障网”、“洛阳市劳动就业网”、“洛阳市家庭服务网”、“洛阳人事人才网”4个网站,及时向广大干部群众公开各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政策法规、工作动态、服务内容等政府信息。通过互联网这一公共服务平台,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公开力度大大增强,服务群众也更加便捷高效。据统计,2010年度我局主动公开各类政策文件89份,共发布工作信息232条;提供网上招聘信息条、发布求职信息2344条、发布招聘职位18752个;提供大学生网上免费查询档案服务2万人次;提供网上免费社会保险查询服务26万人次。
2.新闻媒体。我局对于一些时效性强、影响重大的就业、社会保障、人才服务、机关事业单位招考等政务信息,及时在报刊、电视、电台、新闻发布会上予以公布。2010年我局通过《洛阳日报》、《洛阳晚报》、《洛阳商报》、《东方金报》、《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报》、洛阳电视台、洛阳广播电台等各类新闻媒体发布宣传报道323篇。
3、出版刊物、印制宣传资料。我局在有关业务服务大厅设立电子屏幕,每天滚动发布信息。市人才市场、市人力资源市场在服务大厅设置了资料索取点、招聘信息栏、电子显示屏等服务信息查阅设施,并通过印制宣传单、张贴宣传海报等,免费提供给群众查阅使用,方便群众及时了解有关信息。此外,我局还在东周王城广场启动了以“和谐民生行”为主题的政策法规主题宣传年活动。在活动现场,围绕“走进校园、走进社区、走进企事业、走进农村”四个专题,工作人员通过展板着重向市民介绍了大学生就业优惠政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小额担保贷款申请程序等各类劳动保障政策和办事程序,发放宣传资料和组织机构分布示意图60000余份。
4.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的咨询工作。 认真做好12333电话热线咨询服务,随时为广大群众提供各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服务,2010年免费为各类群众提供电话咨询服务3.2万人次。开通了社会保障信息手机短信查询系统,方便参保职工实时查询自己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个人帐户信息,目前已有注册用户14052人,注册单位170余家,全年发放免费社会保障短信20余万条,被市加快信息化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授予“全市移动信息化应用大赛优秀奖”。接待群众来访978人次,现场为群众解答社会保障、就业培训、人事人才、维权监察等方面的疑问。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0年我局没有收到群众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局没有进行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收费。
六、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0年度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申诉案。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0年,结合我局机构改革情况,我们对涉及人事和劳动保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事项进行了整合,确定由具体科室负责对信息公开工作的保密审查和检查监督,并严格了审查和公开程序;定期对已发布信息,特别是对通过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进行检查,如发现有泄密内容和不宜公开的政府信息,立即进行处理,确保了信息公开的准确、及时、安全。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今后的工作打算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对《条例》的学习宣传还不够充分,信息公开渠道需要进一步拓宽,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等。
今后,我们将按照国家和省、市的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培训教育。积极开展多形式的培训教育活动,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和理解。对信息公开的内容、流程进行统一和规范,分解细化,责任到人,严格落实。
二是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继续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门户网站建设和12333电话咨询服务,充分发挥网络的互动功能和新闻媒体的宣传效应,提高通过网络及新闻媒体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和质量,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三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根据机构改革情况,进一步梳理局机关以及局属单位掌握的政府信息,符合公开条件的做到主动公开、及时公开、随时更新,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全面准确。完善对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解读服务。
四是加强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和日常化。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链接
莱阳市人社局举报投诉电话: 0535--3363307莱阳市劳动人事仲裁院: 0535--3363726莱阳市劳动监察大队: 0535--3365611莱阳市社会劳动保险事...
淄博市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共青团西路103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津人社 办发〔2018〕371 号 市人社局关于开展 2015至 2017年度“131”创 新型人才培养工程人 选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区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部委 办局(集团公司)、驻津单 位人力 资源(干部)部门: 为深入实施“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按照市人才工作 领 导小组《天津市 “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的 实施意见(2011- 2020年)》(津人才 〔2011〕8 号)要求,开展2015至 2017年度 “ 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人 选考核工作。现 就有关事 项通知如 下: 一、考核对象 2015至 2017年度 “ 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第一 层次人 选及人选所在单位,其中,2015、2016年度人 选及人选所在单位 ―1― 进行期满考核,2017年度人 选及人选所在单位进行中期考核。 二、考核方式 考核工作由市人社局会同有关
―1―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津人社办发〔 2018〕371号 市人社局关于开展 2015 至 2017年度“131”创 新型人才培养工程人选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部委办局(集团公司) 、驻津单 位人力资源(干部)部门: 为深入实施 “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按照市人才工作领 导 小 组 《 天 津 市 “131”创 新 型 人 才 培 养 工 程 的 实 施 意 见 (2011-2020 年)》(津人才〔 2011〕8 号)要求,开展 2015 至 2017年度“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人选考核工作。 现就有关事 ―2― 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5至 2017年度 “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第一层次人选 及人选所在单位,其中, 2015、2016 年度人选及人选所在单位 进行期满考核, 2017 年度人选及人选所在单位进行中期考核。 二、
为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公开权利人)获得政府信息,根据《武汉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开权利人可以登录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门户网站进行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公开:
1、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门户网站。
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触摸式电脑信息查询系统。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热线电话。
4、各类服务大厅政务公开栏。
5、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
(三)公开时限
各类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生成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及时予以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公开时间不迟于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后10个工作日。
二、依申请公开
(一)受理机构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即日起正式受理公开权利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局办公室。办公地址:汉口新华路25号;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公开范围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以外,且不属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第18条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权利人可以申请获取。
(三)公开程序
1、申请的提出
公开权利人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式样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领取,也可以在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门户网站下载,复制有效。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公开权利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公开权利人要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与自身相关政府信息的,应当提供有效身份证件,书面申请应签名或者盖章。
2、申请的方式
(1)当面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领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也可以在局门户网站下载《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后当面递交申请。
(2)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公开权利人可以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申请表》,填写《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即可。
(3)信函、传真申请。公开权利人可以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公开权利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在适当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4)口头申请。公开权利人可以口头提出申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机构应对公开权利人的基本情况(如公开权利人姓名、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方式等)和申请的主要内容做好记录。
3、申请的处理
(1)审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公开权利人予以补正。
(2)登记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应即时登记,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
(3)答复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机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下列情形予以答复(特殊情况经审批可延长至10个工作日),并制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决定书。
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部分公开的理由;
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不属于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该政府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公开权利人实际情况。
三、监督方式
公开权利人可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局纪检监察室申诉或投诉,办公地址:汉口新华路25号,也可以向监察机关举报,还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地址:武汉市新华路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概述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领导下,围绕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提升机关行政效能要求,以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保障法人和自然人知情权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规章及配套文件精神,大力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健全管理制度,通过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确保了劳动保障政府信息及时公开。
(一)完善工作机构。根据局领导人事变动,我局及时调整了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及时与相关处室、经办机构沟通,做到工作机构常设,工作人员到位,工作运行高效。局务会定期听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汇报,坚持与其他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根据年度劳动保障中心工作,结合政务公开工作实际,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内容、措施、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落实信息报送、统计报表、工作总结等制度,做到了年初有计划、每季有检查、年终有总结。
(二)建立规章制度。今年(2010年)我局继续指定专人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专(兼)职联络员,并积极参加各级相关培训。对涉及民生的劳动保障政策,特别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援企稳岗政策等政府信息,及时与新闻媒体衔接、沟通予以公开。对局系统政府信息的公开范围、公开途径、职责分工和保障措施等作出具体规定,实行目标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做到了责任到岗、任务到人、管理到位。
(三)落实公开内容。按照《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规定》确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保密规定,全面、准确、及时地将2010年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工作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9条,全部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上公布,并将文字材料报送市档案馆。历年来,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9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0年,我局收到通过信函形式申请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条,接待群众上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3人次,内容涉及政策咨询,均按时办结。历年来,我局共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7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暂不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0年度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主要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不够深透,经费与人员不够落实,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增强。
(二)继续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措施。一是继续完善制度促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政府办公厅相关文件要求,继续研究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二是通过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班、讲座、研讨会、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扩大培训人员的范围,做好《条例》的宣传和学习培训工作。三是制定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制度,每季度检查、并将考核结果作为部门和经办人员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绩效评估的依据。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八、附表
指标名称 |
计量 单位 |
2010年度 |
历年 累计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49 |
119 |
其中:1、网站公开 |
条 |
49 |
119 |
2、政府公报公开 |
条 |
0 |
0 |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
条 |
4 |
7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3 |
4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1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0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1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1 |
1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4 |
7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4 |
7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行政申诉数 |
件 |
0 |
0 |
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0年1月由原昆山市人事局、昆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合并组建而成。
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中共苏州市委、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山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委〔2009〕277号)和《中共昆山市委、昆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山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昆发〔2010〕1号),设立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