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合管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规划,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质量技术监督局等有关部门承担的专项安全监察、监督工作。
(二)监督工矿商贸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和安全生产条件、有关设备设施及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建设项目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和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依法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和查处工作。
(三)组织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教育,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和企业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资格的考核工作。
(四)组织、协调安全事故的查处和批复结案工作。
(五)组织实施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由其他有关部门承担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格认可工作,并负责监督检查。
(六)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6个,分别是:综合科、安全监督管理科、行政审批科、矿山安全监察科、危化科和监察室。
(一)综合科
1.做好市政府安委会及其办公室、市安监局拟发公文的登记、呈签、编号、复印工作和市领导、局领导综合讲话稿的起草工作;
2.负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和重要新闻的发布工作;负责生产安全事故报表的统计、汇总、分析工作;牵头制定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规划;
3.协助局领导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对干部职工组织考核评比;负责局全体干部职工的人事管理工作;
4.管好印章,出具转开介绍信;搞好文件收发、登记、传阅、归档、保管、保密和销毁等工作;办理本局报刊杂志的订阅、分发工作;牵头负责本局群众来信(电、访)的登记、接待、查录、转办、催办工作;负责安排日常和节假日工作人员的值班工作;
5.负责财产的保管和财务管理工作;及时添置、更新日常的办公用品;负责内外宾客的接待服务工作和组织准备有关会务工作,管理好会议室;做好局档案建设,督促各科室根据要求按期做好相关的档案建设并及时移交;负责本局车辆的调度安排、维护管理及安全保障工作;处理本局财务审核工作和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做好办公室内部建设工作;
6.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安全监督管理科
1.负责指导、协调除非煤矿矿山以外的其他行业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依法监督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受理除非煤矿矿山以外的其他行业的安全生产方面的群众来信(电、访)工作,并负责落实反馈;
3.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和填报除非煤矿矿山以外其他行业安全生产方面的有关材料报表;
4.组织或参与调查和处理除非煤矿矿山以外其他行业的安全事故;
5.组织、指导和协调除非煤矿矿山以外其他行业安全事故的救护及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相关政策的起草工作;
6.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行政审批科
1.负责指导并监督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的培训工作,做好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资格的初审工作,并做好相关人员的考核考试和培训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2.承办安全生产方面的行政复议工作;
3.负责监督检查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对安全生产评价(评估)进行指导;
4.负责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收件和核查;
5.负责安全生产评价、培训、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格认可或审查工作,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进行登记备案;
6.负责安全生产相关政策的起草工作;
7.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矿山安全监察科
1.监督检查全市非煤矿矿山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和职业危害情况;
2.依法督促非煤矿矿山企业加大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查处工作;
3.受理有关非煤矿矿山安全生产方面的群众来信(电、访)工作,并负责落实反馈;
4.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和填报非煤矿矿山安全生产方面的有关材料报表;
5.组织调查和处理非煤矿矿山安全事故;
6.组织、指导和协调非煤矿矿山救护及应急救援工作;
7.负责安全生产相关政策的起草工作;
8.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危化科
1.负责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
(六)监察室
1.协助纪检组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教育;
2.维护党章、党纪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维护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受理信访举报、控告和申诉,维护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
3.做好局机关的效能建设,指导本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健全各项监督机制;
4.认真查处党员干部和职工的违纪案件;
5.承办党组、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领导交办的任务。
钟永生 党组书记、局长
陈水添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铭文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赖进益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炳辉 副调研员
电话:83722919 传真:83722877 邮编:116011 市安监局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电话:84800970 技术支持:大连市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大连市西岗区唐山街2-6号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电工证查询系统网站为各省安全监督生产管理局网站查询。 特种作业操作证全国通用,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十九条规定,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在全国范围内...
特种作业操作证查询方式:1、登陆“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信息平台”进入服务大厅2、点击首页下边查询服务。3、在查询服务页面,选择“特种作业证书查询”4、输入姓名、身份证号、操作证号其中两项点击查询即...
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照《龙岩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说明》和《龙岩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开目录》,编制《龙岩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指南》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时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龙岩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阅《指南》。
市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局信息公开办,挂靠市局综合科)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市局各科室的信息由信息生成和保存机构负责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向社会公开下列主要信息:
(1)机构职能
(2)规范性文件
(3)规划计划
(4)统计信息
(5)行政许可信息
(6)应急预案信息
(7)工作动态信息
具体信息目录可参见市局编制的《龙岩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目录》。
2.公开形式
市局在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此外,还将通过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在档案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
3.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式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2008年5月1日开始执行)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获取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直接在龙岩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填写并递交《龙岩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或从龙岩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下载并填写《申请表》,向市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递交书面申请表。
1.书面申请受理机构:市局信息公开受理办
通信地址:龙岩市新罗区溪畔路14号龙岩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请的具体步骤
申请人可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申请表可向受理机构处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在网站上下载电子版本。申请人可通过前述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网站上直接填写并直接递交电子版《申请表》即可。
(2)书面申请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申请的处理
本机关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则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向申请人提供信息或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可以参见附页流程图。
4.依申请公开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行政机关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的标准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100433B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京安监政法 [2003]49 号 关于印发《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划分 试行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经委 (经贸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各局、总公司 (集团 )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切实落实生产 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加强事故预防工作, 严肃查处生产安 全事故,现将《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划分试行办法》 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执行,并将执行中的有关问题及时反馈给我 局。 附件: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划分试行办法 2 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划分试行办法 第一条 为保证对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及时、 准确地进行调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以 下简称《安全生产法》 )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 中或与生
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津安监管危字〔 2007〕4号 关于印发《天津市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 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安全监管局、集团总公司及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 (原国家 经贸委令 35 号)、国家安监管总局《关于 <危险化学品登记 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安监管管二字 [2002] 第 103号)、 《关于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的通知》 (安监总危化 字[2005]155 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全 面开展和推进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方案》 (化登字 [2005]14 号)文件精神,做好我市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现将我局制 定的《天津市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实施方案》 (见 附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1- 附件:天津市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实施方案
龙岩市铁路建设发展中心是龙岩市的政府工作部门。
领导分工
黄小明:龙岩市铁路建设发展中心副主任
获得荣誉
2018年5月28日,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入选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第十三届福建省文明单位”候选名单,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2020年3月,被中共龙岩市委 龙岩市人民政府授予“龙岩市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同年3月20日,被龙岩市人民政府评为“龙岩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并通报嘉奖。
地址:南环西路52龙岩市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