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为广大职工提供优质服务,2004年以来,我们积极采取措施,先后推出了手机短信、语音提示电话查询,公共查询机,网络查询等形式多样、便捷、高效的住房公积金查询服务,广大职工拨打、发送短信即可实时查到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
党建管总,组织源头控。连云港中心把党建工作放在首要位置,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确立“一流的精神状态、一流的服务水平、一流的能力素质、一流的行业风气”的党建目标,通过加强党组织建设,从组织源头上坚决防控住风险隐患。
制度管事,业务分类控。以制度管人管事,依据条例和各项制度规定,结合实际,先后制定完善了业务管理、操作规程、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等5大类140项配套措施,进一步规范了政策执行口径,统一了业务操作流程,从制度层面为风险防控提供了有力保障。
信息管效,风险实时控。深度融合互联网 大数据技术,通过授权、机控、电子化检查等信息化手段,构建渗透到各项业务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的管理体系,实现了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方位监督。
绩效管人,奖惩末端控。不断探索目标、业绩、过错“三位一体”的绩效考核办法,建立健全科学的绩效考评体系和奖惩机制,在干部职工中营造谋事、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良好导向,严守公积金安全底线。
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情况
根据市编办的批复(2002[68]号),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有45个编制,其中,市中心26人,四县19人(东海、赣榆、灌云各5人,灌南4人)。市中心内设5个科室,即:归集管理科、贷款管理科、会计核算科、审计监察科、综合科、信息科,设东海县、灌云县、赣榆县、灌南县四个管理部,负责各县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等各项工作。
服务窗口建设情况
中心共设贷款审批、公积金支取两个对外服务窗口,支取审批在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农行二楼),贷款审批在市房产大厦二楼,与公积金经办银行、产权处在一处办公,实行一条龙服务,方便了广大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提高了工作效率,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其主要职责:一是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二是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三是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四是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五是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六是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七是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地址:平安西大街365。
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 河东大道1068 电话:0731-58577200 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为1994年2月成立的湘潭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2004年4月经潭...
据我所知,延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地址是:北京延庆东外大街80号。乘坐y1路 , 在康安小区站下车即到。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2020年11月20日,入选“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名单”。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 一、2015年>工作总结 2015年,面对国内经济形势下行和房地产市场走低的双重压力, 管理部党支部紧紧围绕 中心的工作大局,瞄准“全省标杆,全国一流”的总体定位,积极践行“三严三实”, 科学分析形势、超前谋划思路、创新工作举措,攻坚克难,主动作为。管理部各项业务 指标全部超额完成任务, 获得了全国“模范职工小家”称号,管理部党支部被 **市评为 “先进党支部”和“先进自愿者服务队”。 ** 市管理部公积金事业继续保持稳步发展态 势。 2015年主要工作及特点 (一)、业务发展,稳中有进。 截止 2015年底,新增开户单位 59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 185%,新增归集人数 14543 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 207.76%,归集金额 45265万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 102.18%, 提取公积金 20375万元,提取 23328
云南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 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国务院 《住房公积金管理 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按照规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和在职职工, 按本细则缴存住房公积金。 单位的离退休人员 不缴存住房公积金。 在职职工是指与单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并领取工资的人员和离岗学习、病、伤、产假等原因暂未工作, 但仍保留工作岗位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以及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在岗职工。 第三条 云南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以下简称省中心) 负责管理范围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管理工作;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托银行)根据省中心委托负责省中心管辖范围内住房公 积金缴存账户的设立和住房公积金的专储。 第四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以下
连云港市质量奖评审工作在企业或组织自愿申报的基础上,坚持科学评审、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不向申报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连云港市质量奖每年度评审一次,原则上每年评审市质量奖单位2个,如当年申报单位达不到评审要求,则空缺。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昌北路47号
连云港市林业局
连云港市政府对获得市质量奖的单位颁发证书、奖牌,并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获连云港市质量管理优秀奖的单位颁发证书、奖牌。奖金由市财政统一安排。
通过现场评审但未获得市质量奖的单位,由领导小组授予“连云港市质量管理优秀奖”称号,连云港市质量管理优秀奖数量每年3-5个。
对获得连云港市质量奖的单位,优先推荐申报江苏省质量奖;对获得连云港市质量管理优秀奖的单位优先推荐申报市质量奖。
连云港市质量奖组织、管理、评审、培训、监督等专项工作经费每年10万元,列入预算,由市财政统一安排。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