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连云港市新浦区海连东路15号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11月,获得江苏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称号。
2021年10月,被表彰为江苏省脱贫攻坚暨对口帮扶支援合作先进集体。
陈辉东,市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市港口管理局局长,市地方铁路建设办公室主任
工作分工:主持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市交通运输局全面工作。
毛善通,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蔡辉,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港口规划、建设市场监管、招投标监管、航道建设管理养护和港航资源整合工作,负责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指挥部工作。分管局综合计划处(港口规划部分)、局建设管理处、局港航处,分管市航道管理处、市港口公共基础设施管理中心。
喻振东,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港口生产经营、港口生态和安全监管、港口集疏运协调、港口物流、港口统计分析、港口船舶进出港计划和引航服务管理工作。分管局港务管理处,分管连云港引航站、连云港国际航运服务中心、市海上应急服务中心。
周克明,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文秘、信息、目标考核、督查、政务公开、信访、建议提案办理、政风行风、档案、机要、保密、后勤、热线平台、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地方海事工作。分管局办公室、局公路处,分管市公路管理处(路政支队、农路办)、市地方海事局(船舶检验局、交通水上执法支队)。
王国超,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市港口管理局副局长
工作分工:上合组织国际物流园挂职。
蔺宁君,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干部人事、体制改革、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群团、意识形态、宣传教育、文明创建、政策研究、信用管理、行政审批服务、“放管服”改革、工会、离退休干部工作。分管局组织人事处、局宣传教育处、局机关党委、局行政服务处、局工会、局离退休干部处。
薛采高,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地方铁路建设管理和征地拆迁协调、航空发展、涉地民航服务保障协调、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五项行动”工作,负责市铁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分管局地方铁路处(航空处),分管市铁路建设办公室(交通工程建设处)。
吴亚东,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依法行政、规划计划投资、项目争取、建设前期管理、扶贫、行业统计、科技信息、节能减排、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分管局法规处、局综合计划处、局科技信息处,分管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市港口工程质量监督站。
杨旭东,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副调研员
工作分工:负责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运力调度平衡、城市客运管理、旅游、生态环保、军民融合、交通战备、双拥、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分管局运输处(城市客运管理办公室)、局交战办(打好交通运输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分管市运输管理处(运政稽查支队、城市客运管理处)。
蒋孝纲,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副调研员
工作分工:负责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资产监管、规费征收、内部审计、专项资金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安全生产综合监督、应急管理工作。分管局财务处、局审计处、局安全监督处(应急办公室)。
杜磊 ,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行业工会主席、市港口公共基础设施管理中心主任
工作分工:负责行业工会工作,协助蔺宁君同志分管群团、宣传教育工作。
重点公路建设办公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公路运输(海员)工会交通信息中心交通宣传教育中心厅后勤服务中心中国交通报社驻贵州记者站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交...
交通运输是综合性的部门,只能不仅包括公路运输、还有水路运输、航空运输、铁路运输、邮政等。交通运输部门是属于政府部门,是一级单位。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简称运管)隶属于交通运输部门,属于二级单位。各地的交通...
交通运输局是综合性的部门,不仅包括公路运输、还有水路运输、航空运输、铁路运输、邮政等。交通运输局是属于政府部门,是一级单位。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隶属于交通运输部门,属于二级单位。交通局是主管全市公路、水路...
市交通运输局机关行政编制为31名。
领导职数为:局长1名,副局长5名;正副处长(主任)15名,其中正处长(主任)8名,副处长(副主任)7名;另核交通战备办公室副主任、工会主席、离退休干部处处长、团委书记各1名。
财务处
负责局机关部门预决算、财务与会计管理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相关工作;指导局机关和局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提出行业发展有关财政、价格等政策建议;协调并参与交通运输建设资金筹集;指导交通运输规费征收管理工作。
审计处
承担局机关和局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实施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审计,指导全市交通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审计工作;负责局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
综合计划处
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总体规划和地方铁路、民用机场、公路、航道、港口、枢纽等发展规划;拟订交通运输行业投资政策;组织拟订交通基础设施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负责交通建设前期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承担交通扶贫和对口支援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分析和信息发布工作;承担交通运输利用外资和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
建设管理处
拟订交通工程建设质量发展目标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和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监督管理交通运输行业和产业项目招标投标工作;协调综合交通重大项目建设,负责交通建设工程的程序管理,负责全市交通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监督管理,负责交通建设工程的交竣工验收工作;组织开展交通工程质量审查审核;承担交通建设市场主体的资质资格和信用管理;依法处理交通建设过程中利益关系人的投诉。
运输处(城市客运管理办公室)
组织拟订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发展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道路、水路运输市场和运输场站(枢纽)的管理工作;负责统筹农村客运发展、城乡客运一体化管理工作;负责机动车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负责公共汽车、出租汽车等城市客运管理工作;协调重点紧急物资运输和春运、抢险救灾等综合运输服务有关工作;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信用管理工作。
公路处
组织拟订全市公路建设、养护、管理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市公路建设、养护计划;负责全市公路建设、养护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拟订乡村振兴交通建设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
港航处
组织拟订全市港航发展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港口岸线、陆域、水域的监督管理工作;牵头推进现代化港航建设、航运要素集聚和集装箱干线港建设;负责港航重大工程前期工作推进;负责港航资源整合、功能构建等港航重大发展事项的协调推进;承办“一带一路”等国家重点战略涉及港航发展的相关工作。
港务管理处
组织拟订全市港口经营相关的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港口年度生产计划编制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港口经营市场的监管;负责审核港口船舶进出港计划和引航服务的行业监管;组织港口设施保安评估,监督港口设施保安计划的实施;负责危险货物港口从业人员的考核和从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生态港口建设工作;组织全市港口物流业运行及发展研究;负责港口生产业务信息统计、分析和报送工作。
地方铁路处(航空处)
参与拟订全市地方铁路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全市地方铁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协助县区政府实施地方铁路建设征地拆迁和有关协调工作;配合做好道口管理等工作;提出全市民用航空及航空产业发展规划有关政策建议;组织协调通用机场建设;对民用机场、民航企事业单位的经营行为和服务质量实施监督管理;组织涉地重大航空任务实施和涉地通用航空飞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全市民用航空及航空产业统计、信息工作。
安全监督处(应急办公室)
组织拟订公路、水路安全生产政策和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公路、水路运输安全生产综合监督;指导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监督局直属单位和各县(区)交通运输部门安全监管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承担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工作。
科技信息处
拟订交通运输行业科技与信息化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交通运输行业科技项目攻关、创新技术引进开发应用和科技成果管理工作;指导协调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项目建设与管理;组织并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技术质量、标准计量、知识产权、科技合作、生态环保、节能减排、行业创新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
组织人事处
负责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和队伍建设;负责局机关和局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劳动工资和干部培训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人才、职称、职业资格、技能鉴定工作;承办局机关和局直属单位出国(境)报批和政审工作。
宣传教育处
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新闻宣传和意识形态、职工思想教育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政策研究;牵头行业信用管理工作。
离退休干部处
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和局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交通战备办公室
负责全市国防交通战备动员工作。
行业工会
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工会工作。
行政服务处
负责交通运输行政审批服务工作;负责“放管服”改革工作。
法规处
承担地方法规、行政措施的规划和起草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审核与备案;指导和协调处理全市交通运输重点工程项目有关的法律事务;组织和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行政执法、行政复议、执法监督和执法队伍建设工作,承担普法宣传工作;承担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协调管理工作;承办局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批示件办理、会务、信访、政务公开、档案、机要、保密、安全保卫、后勤、建议提案办理和专项重点工作督查等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起草交通运输地方性行政措施草案,拟订交通运输行业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二)组织编制全市综合运输体系规划,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内河港口、内河航道、地方铁路、民用航空和交通物流业等行业规划。组织编制城市客运发展规划,参与城市客运有关设施的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
(三)组织实施国家、省、市重点和大中型交通工程建设。负责全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的行业管理。指导和协调全市内河港口岸线、陆域、水域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承担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负责城市公共交通及出租汽车运输的行业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枢纽管理工作。拟订有关交通物流业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五)指导全市路政、运政、航政、港政等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市内河通航水域的水上安全监督、内河救助打捞工作。负责船舶检验和船舶防污监督管理工作。
(六)拟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投融资政策和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协调并参与交通运输建设资金筹集,负责提出交通运输专项资金安排意见,负责交通运输预算资金的申请、拨付和监管。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内部审计工作。
(七)拟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科技与信息化政策、规划和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重大交通运输科技项目攻关。指导协调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项目的建设与管理。指导并监督交通运输行业质量、技术、环保和节能减排工作。
(八)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承担并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实施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运输。
(九)负责全市地方铁路建设征地拆迁和有关协调工作。组织引导航空产业发展,依法对民用机场、航空单位实施监督管理。承办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工作。
(十)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利用外资和国际交流合作工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方法及常见问题1.线网规划常用的方法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主要采用\"面-点-线\"层次要素分析法和枢纽锚固法。首次进行线网规划的城市在实际操作时大多采用\"面-点-线\"层次要素分析法,同时还特别注重与大型客运交通枢纽集散点的联系。2.线网规划常见的问题中等规模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一般具有以下特点:城区规模不大且呈组团式结构,分多个组团且每个组团规模较小。因此,轨道交通线网主要解决组团间的联系及主要组团内部出行需求,规模不宜过大,以中低运量制式为主。
财务管理工作作为交通运输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有利于促进交通运输工作质量、效益提高。新形势下,我国交通运输管理事业出现了很多新的工作特点,凸显了一定的创新性与时代性,在不断优化服务于祖国的建设事业与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与经济工作的同时,也给我们的财务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作为一名交通运输单位的财务管理人员,我们需要与时俱进,不断强化自己的专业素养,不断地把进取与革新精神融入到自我的工作实践当中,为促进交通运输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效益最大化意义深远。
孔令泰同志任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兼连云港市林业局局长、连云港市海洋局局长;
桂迎宝同志任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保留正处职待遇;
李明同志任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宫晓毅同志任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朱海波同志任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雁鸿同志任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宋建华同志任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陆华同志任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朱恒山同志任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马文刚同志任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于广浒同志任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曹文斌同志任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涛同志经试用期满考核,任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孟年同志任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调研员;
李金照同志任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调研员;
宋志宏同志任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调研员;
沈海星同志任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调研员;
周同庆同志任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调研员;
谢庆宇同志任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调研员。 2100433B
一、怀化市交通运输局职责调整
(一)将原市交通局的职责、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指导城市客运的职责、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职责,整合划入市交通运输局。
(二)取消已由省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交通规费的管理职责。
(四)加强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职责,优化交通运输布局,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相互衔接,加快形成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综合运输体系。
(五)加强统筹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职责,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大力发展农村交通,加快推进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
(六)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指导船员培训、船员管理等有关工作。负责市级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七)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资金安排方案,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公路、桥梁、渡口、隧道的行业管理。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八)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组织实施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设,负责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九)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重要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全市重要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市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十)制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规划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十一)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对外交流工作和交通外经外贸工作。
(十二)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福田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罗湖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盐田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南山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宝安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龙岗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龙华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坪山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光明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大鹏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汕管理局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