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述职责,州发展计划委员会内设6个职能科室:
1、人事秘书科
负责组织协调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件处理、秘书事务、政务信息、档案管理、办公自动化以及提案、信访、督查、保密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总务、财产的管理、调配和接待等工作;负责对本委和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职工的考核、调配审查、使用培训 和工资管理工作;负责委内重要文件、报告的起草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起草综合性经济法规及本系统综合性法规的解释、清理、汇编工作;承办本委的行政复议与应诉;参与有关经济法规的执法检查、普法教育、法制培训工作。
2、发展规划科
研究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生产力布局和结构调整等重大政策性问题;进行区域经济预测、监测和预警;组织宏观经济调查,提出分析报告和政策建议;负责汇总编制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以及第三产业发展规划;草拟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编制区域经济发展规划,负责经济开发区的审定、规划和协调工作;研究提出环境保护、资源开发与综合利用,农用地转建的用地规划及年度计划;协同有关科室提出重点产业发展规划;参与重大规划项目的评估;负责第三产业发展规划的组织和协调,会同有关科室研究草拟全州产业结构政策和重大技术经济政策。
3、国民经济综合科(固定资产项目投资许可证管理办公室)
负责汇总编制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并进行综合平衡;汇总编制全州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及重点项目投资计划;研究提出投资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负责汇总、编制、上报、下达基本建设、扶贫开发、农业专项、少数民族建设、两州一地、 以工代赈资金计划,并监督检查工程项目的实施;审批限额内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组织重点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及党群政法口基本建设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及投资管理;负责全州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管理工作;协助经济动员办公室的工作。
4、工交商贸科
研究提出全州工业、能源、交通、通信等基础产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衔接平衡行业规划和行业政策;分析和研究市场需求和建设布局及发展中的战略和方针、政策,预测发展趋势,提出发展建议和措施;提出相关产业总量指标和结构调整政策建议,规划重大项目布局;审查、上报、审批工业建设项目;负责工业企业集团规划、计划的审核及重大问题的协调;研究提出全州内、外贸易的发展战略、重要商品市场的总量平衡计划和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组织制定全州商品市场布局和发展规划,汇总编制商品流通及市场建设的中、 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州粮食宏观调控,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粮食购销政策,提出州级粮食储备库建设规划并负责建设项目的论证、审查、上报和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州级储备商品的收储、轮换和投放,引导和调控州内市场。
5、农村经济发展科
研究提出农村经济发展速度、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生产力布局的目标及政策建议;编制全州农村水利和农村经济年度中、长期和专项计划;上报、审批农业建设项目;负责州生态 环境建设项目的管理及全州农村经济信息网络建设和管理工作。
6、社会发展科
研究社会发展的战略、方针政策以及社会发展同经济发展的关系;汇总编制人口、教育、劳 动就业、文化、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负责社会事业建设项目的立项、申报、审批;安排社会事业投资计划和国家投资的社会发展项目;负责全州“农转非”的计划管理;搞好社会事业同经济发展的协调平衡
(一)研究提出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期规划、中期计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调控目标及调控政策,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作好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经济总量的综合平衡 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
(二)贯彻落实国家、省上关于西部地区开发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我州开发战略、发展规划、重大问题和有关政策、法规的建议。研究提出全州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引进国内外资金、技术、人才的政策建议,协调经济开发和科教文化事业的全面发展。
(三)依据国家和省上的产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因地制宜地研究和制定全州相应的产业政策,引导和促进全州经济结构的合理化。
(四)提出全州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及资金来源、资金投向。筹措重点项目建设资金,并组织协调其项目的布局和监督实施,确定和指导全州长期投资的投向。组织和管理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工作。参与审查基本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负责审批纳入州计划的基本建设项目的 初步设计、概算(含概算调整)、竣工验收。
(五)拟定和协调全州国土开发、整治、利用和保护的政策,编制区域经济发展、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扶助贫困县乡地区,搞好资源开发、生产力布局、以工代赈和生态环境建设,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六)研究分析市场的供求状况,做好重要商品供求的总量平衡,组织制定重要农产品、生产资料批发市场和期货市场的发展规划、调控政策。制定州级粮食储备和物资储备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搞好粮食宏观调控和国家粮库的建设。指导、监督重要物资的国家订货、储备、 轮换和投放。
(七)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广播电视、体育、旅游、人口、环保等社会事业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衔接、平衡,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科技发展的方向、重点及相应的政策措施,组织制定发展计划,推动科技成果商品化并转化为生产力。
(八)搞好区域经济的预测、预警和分析研究,参与研究运用税率和价格等主要经济手段的政策建议,并通过法规和政策协调、信息指导、咨询服务等途径,保证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的实施。
(九)根据国家和省上提出的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和利用国外资金的战略和方针、政策,提出我州利用外资的总规模和投向。负责全州建设项目中的对国内外招商项目筛选、审查及对外发布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建设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搞好项目的咨询服务。
(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我州的投融资、计划等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研究制定全州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组织或参与综合性经济法律、法规的起草和协调实施。
(十一)负责库区移民工作。
(十二)负责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工作。
(十三)承办州委、州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划出的职能
1、将全州建设行政管理职能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职能交州建设局。
2、州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改由州建设局管理。
3、将农业资源区划职能交州农业局。
4、将制定国土规划和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关的职能交州国土资源局。
5、州测绘管理站改由州国土资源局管理。
6、将城市防洪职能交州水利电力局。
(二)划入的职能
1、州计划内的基本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含概算调整)及竣工验收的审批职能。
2、承担州国防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的职能。
3、承担州西部大开发办公室的职能。
4、承担州招商引资办公室的职能。
5、承担州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的职能。
6、承担州建设全省民营经济示范区办公室的职能。
7、承担州库区移民办公室的职能。
(三)转变的职能
1、不再审批企业用自有资金和商业银行贷款建设的一般项目。
2、将安排商业银行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贷款指标改为总量调控。
3、将工业和运输生产指标改变为预测指标。
4、将对重大项目建设的行政性监管,改为由州发展计划委员会派出稽察特派员,对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投标、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以及投资概算的控制进行监督检查。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求发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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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州教育信息网址:http://www.lx.gsnet.cn/临夏州教育概况:截止2014年底,全州各级各类学校共1492所,其中幼儿园240所,小学1137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2所,初级中学72...
根据以上职责,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设18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与工委办公室合署)。负责组织协调政务工作和对外联络;拟订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会议组织及政务督办、文书档案...
州计划委员会1998年核定行政编制30名,现核定州发展计划委员会行政编制20名,其中: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纪检组长1名(副县级),科级干部职数12名,纪检组科级干部职数1名。
非领导职务职数按有关规定另行核定。
保留1998年核定的后勤服务事业编制5名。
另核定离退休干部服务人员编制2名。
1、临夏回族自治州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副县级事业单位)
核定事业编制3名,其中:设专职副主任1名(副县级),科级干部职数1名。组织实施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战略;合理调整布局,优化经济资源配置,搞好战役战备物资的储备工作,努力提高全州军民兼容和平战转换的能力;负责对全州国民经济潜力的定期调查,基本掌握全州军民兼容能力、平战转换的现状及未来发展情况;负责组织开展经济动员实地演练和演习。
2、临夏州经济研究信息中心(科级事业单位)
保留事业编制8名,其中:科级干部职数2名 。
研究国家宏观经济政策,预测、分析全州经济发展趋势,提出相应对策,提供各级领导和部门决策;搜集、汇总、筛选、处理有关政府和企业经济信息,对外发布临夏经济信息;负责临夏州经济信息网的建设、管理、维护和运行。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整顿和规范招标投标收费的通知
1 建设部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国土资源部 关于大力发展经济适用住房的若干意见 建房〔 1998〕第 154号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 (国发 〔1998〕23号 )精神,现就大力发展经济适用住房 (安居工程 ),提出以下意见: 一、发展经济适用住房的目的和原则 (一 )发展经济适用住房的目的,是为了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我国国情的住 房供应体系, 加快住房建设, 促使住宅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不断满足中低收入家庭日益 增长的住房需求。 (二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享受政府扶持政策,以微利价格向中低收入 家庭出售。 中低收入家庭购买新建的经济适用住房实行申请、审批制度。具体办法由市 (县 )人民政 府制定。 二、经济适用住房的计划 (三 )市 (县 )人民政府计划部门,会同建设、土地管理部门,根据本地的社会经济发展状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州精准扶贫“1+17”方案中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和全省农村危房核查工作会议精神,全力推进我州农村危房核查改造工作,9月20日、21日临夏州分别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和州长办公会议对全州农村危房核查改造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
州政府常务会议上,听取和研究了全州精准扶贫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情况,州委副书记、州长马学礼对全州农村危房核查改造工作进行了重点安排,他要求:一是加快工作进度,全面完成2016年省上下达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二是精准扶贫工作中要把实施危房改造作为重点工作,除解决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危房户外还要解决其他危房户,特别是要集中力量对住房最危险、面貌最破旧、最急需改造的特别困难、特困危险的房屋下决心进行改造,不能留下死角。三是加快推进特困无能力危房户摸排改造工作,按照“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和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脱贫攻坚战回头看专项行动的要求,分类摸清危房现状,对严重危房,不论是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中的还是其他的危房户,都要深入实施核查改造,州庆前全部开工,争取年底前解决特困无能力建房户危旧房改造问题。四是州政府要于9月22日开始对8县市农村危房核查改造工作进行跟踪督查指导,保障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在由各县市分管县(市)长,建设局长、分管局长参加的州长办公会上,传达学习了全省农村危房核查工作会议精神和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州农村特困无能力建房户危旧房改造工作的通知》,通报安排了全州农村危房核查、改造工作;州委常委、副州长刘富祯强调:一是严肃认真对待核查工作,农村危房改造是省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一项重要内容,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各县(市)政府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农村危房核查、改造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立即行动,安排到位。二是迅速开展工作,立即着手危房核查改造,成立工作组,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督查指导,确保农村危房核查改造工作高效推进。三是加强信息的真实统计、录入和报送工作。要把危房核查台账真实完善建立起来,并作为永久性档案进行保存,以备查核。四是强化工作指导,各县(市)要对乡镇上报的核查结果进行复核,州建设局要对各县市核查结果进行抽查,并加大业务指导,确保危房核查工作高质量完成。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市发展计划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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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州建设局内设5个职能科室:
1、人事秘书科:
负责组织协调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信息、信访、保密、提案、重要会议组织、办公自动化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总务、财产的管理、调配和接待等工作;负责对本局和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职工考核、调配、培训和工资管理工作;负责起草综合性文件,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拟定全州建设行业立法规划和计划;组织本行业地方法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报批;负责全州建设法规、规章的解释,清理汇编工作;承办本局的行政复议与应诉;参与有关建设法规的执法检查、普法教育、法制培训工作;指导州建设执法稽查队工作。
2、规划科:
研究拟定全州城市发展战略、城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全州城市总体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负责城市及村镇体系规划及开发区规划的编制、审查、报批;指导全州乡镇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的编制、评审与实施;组织州级重点镇的规划审批;指导城市详细规划和规模以上小区规划,参与编制全州城镇发展总体规划和建设规划;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承担对历史文化名城相关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指导城市规划、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测量工作;负责风景名胜区及其规划的审查报批、管理和保护监督工作;指导城市雕塑工作;参与国土规划、区域规划和重大建设项目选址及可行性研究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上有关小城镇和村镇建设的政策和法规;指导村镇统一开发、综合建设、房地产管理等工作;组织村镇建设试点,拟定全州村镇建设资金使用计划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3、建筑管理科:
研究拟定全州建筑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编制建设系统技术改造项目计划;综合管理全州基本建设、工程建设,负责开工报告审批、建设进度、竣工验收;负责报废工程的认定和房屋工程,城市基础设施竣工验收备案工作;负责限额以内房屋工程和城市基础设施立案审批;参与全州重大项目建设计划的编制与下达,负责协调调度,督促建设进度,监督投资使用情况;负责全州建筑施工、勘察设计、设计咨询、装饰等企业的资质审查、上报和年检工作;负责全州建筑行业管理和体制改革工作;拟定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市场行为以及工程招标投标、建设项目设备(含机电设备)招标投标、建设监理、建筑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合同管理和工程风险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制定建筑施工、建筑安装、建筑制品、建设监理、建筑装饰以及工程点承包等企业的资质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对州外进临的施工、监理企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建设机械的使用管理和施工机械及电梯安装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州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组织科技合作项目的实施及引进项目的消化、吸收、创新工作;指导重大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指导建筑节能工作;负责建筑行业职工继续教育、资格性岗位培训和应急性岗位培训工作;组织建筑行业工人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和考核定级工作;研究草拟勘察设计咨询业发展规划和规章制度、技术标准以及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负责全州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管理、市场管理、全面质量管理;负责政策投资工程和限额以上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批和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监督管理州外进临的勘察、设计咨询企业;拟定全州抗震防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旧建筑物的抗震鉴定、加固和新建工程抗震设防管理;综合管理抗震加固年度投资计划。
4、城乡建设科:
贯彻执行国家、省上有关城市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编制建设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并按规定负责建设项目的审查、审批、上报;综合管理年度投资计划、州级城市和村镇维护建设资金和补助资金计划并监督实施;研究拟定全州建设、市政公用事业、村镇建设及房地产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改革措施、政策法规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供水节水、燃气热力、市政设施、公共客运、园林、市容、环卫和城市规划区的绿化工作;指导城市综合开发、环境治理、城建执法监察和垃圾、污水处理工作;研究制定城建行业技术标准和城建企业资质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城市规划区内的生物多样性工作、地下水的开发利用与保护;指导全州城建档案管理工作;指导农村居民建房新设计、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应用工作;指导全州村镇房屋及公用基础设施的设计与施工;指导村镇统一开发、综合建设、房地产管理和镇容镇貌与绿化工作;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拟定全州村镇建设资金的使用计划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5、住宅与房地产科: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上有关房地产及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措施;指导和规范房地产市场;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拟定房屋权属管理、住宅建设、房屋拆迁、房地产开发、房地产市场、房地产评估、物业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全州商品住宅、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建设,督促住房供应政策的实施;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的资质管理工作;指导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