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
1 、市城市规划技术服务中心。负责建设项目的现场勘察、选址、定点;提供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条件和有关技术材料;规划设计方案的论证比选;建设项目的验线、复验;规划设计项目的档案存储、检索等其他技术服务工作。同时指导城市地理信息系统管理工作,承担城市规划区测量工作、建设用地实地丈量和拨地定桩工作、建设项目竣工测量工作、各类建设工程的规划放线和验线工作。
2 、市城市规划勘察设计院。性质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规格为科级。职能是按指令性计划编制各项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承担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任务;承担工程地质勘察任务;提供规划事项咨询服务及其它设计服务工作。
3 、市城市规划监察大队 。 性质为全额事业单位。规格为科级。职能是对城市规划区外所有的建设项目、户外影响规划的广告设施、雕塑等建筑小品和建设活动进行规划监察,查报违反城市规划的案件,现场实施行政处罚。
直属分局
1 、市城市规划局莱城分局
主要职责:负责受理除张家洼、高南组团以外的莱城区辖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范围内建设单位和个人的报建申请;负责审查审批临时用地、临时建设和户外广告;负责建设项目选址、定点、现场踏勘、拨地定桩、放线、验线等服务工作;协助市城市规划监察大队在张家洼、高庄办事处进行规划监察。
2 、市城市规划局钢城分局
主要职责:负责受理钢城规划区、里辛组团和钢城区辖区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范围内建设单位和个人的报建申请;负责审查审批临时用地、临时建设和户外广告;负责建设项目选址、定点、现场踏勘、拨地定桩、放线、验线等服务工作;负责管理范围内的规划监察工作。
3 、市城市规划局莱城工业区规划分局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工业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专业规划等各类规划的编制、报批和实施管理工作;负责受理工业区范围内建设单位和个人的报建申请;负责审查审批临时用地、临时建设和户外广告;负责建设项目选址、定点、现场踏勘、拨地定桩、放线、验线等服务工作。
4、市规划局高新区分局
5、市规划局雪野分局
6、市规划局开发区(产业园)分局
7、市规划局钢城经济开发区(莱钢钢铁精深加工产业园)分局 2100433B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本单位内部日常工作;负责财务、资产管理、印信、信访、安全保卫、接待、后勤服务、会务安排专业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规划公示栏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局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劳动保障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二)人事政工科
负责全局党群、人事政工、干部职工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文电、信息、督办、机要、保密、文书档案管理和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做好与纪检监察部门的联系工作。
(三)规划管理科(挂村镇规划科牌子)
负责 城乡一体化规划、城乡发展战略、重大建设项目、重要城乡规划课题、规划编制方法等城乡规划科学研究工作;负责 组织统筹城乡一体化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 、 专业规划、 风景名胜区规划、莱城规划区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等基础性规划的编制、公示、审查和报批工作;负责组织近期建设规划的编制、报备工作;负责全市风景名胜区、历史优秀建筑的规划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城市规划、镇规划、村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监督工作;指导村镇规划统计工作;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和可行性研究;负责全市规划设计单位的资质管理与规划设计市场管理工作。
(四)工程管理科
负责组织市里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重要地段、重要区域的规划设计方案的编制、审查和报审工作;负责莱城大桥路以西、汶河以北、嘶马河以东、辛大铁路以南范围内的规划管理工作,对辖区内各类建设项目的选址、用地、工程建设等作出行政许可,提出规划设计条件,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辖区内临时用地、临时建设和户外广告、雕塑等建筑小品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市行政服务中心规划窗口工作。
(五)法规监察科
负责规划法律法规宣传、规划法制教育工作;负责研究拟订综合性规划政策规章;负责有关规划政策规章草案的审核工作;负责莱城大桥路以西、汶河以北、嘶马河以东、辛大铁路以南范围内建设工程验线、批后管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工作,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负责全市规划违法案件的立案查处工作,指导规划执法监察工作;负责城乡规划行政复议、应诉等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城乡规划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我市城乡规划工作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拟定实施城乡规划。组织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各类城乡规划的编制、报批和实施管理工作;组织城乡年度和近期建设规划的编制、报备和实施工作;承担对历史优秀建筑相关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
(三)负责城乡规划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区内所有建设用地、建筑物、构筑物、市政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工程管线、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公墓及其他各类工程设施的规划审查审批工作;负责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参与城乡土地划拨、出让、转让方案的制定;参与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和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负责城乡规划公示工作
(四)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设置立柱式大型广告塔、楼顶大型广告牌的户外广告和雕塑等建筑小品的规划管理工作。
(五)承担规划区测量工作;负责建设用地实地丈量和拨地定桩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竣工测量工作;负责各类建设项目、工程管线的规划放线和验线工作。
(六)负责规划设计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规划设计单位的资质管理和规划设计市场管理工作;组织规划设计方案和建筑设计方案的招标、评审工作。
也不是特别实
规划局属于行政机关,其下属机构为事业单位,例如城乡测绘所,城建档案馆,建设勘察设计院等。规划局的主要职能如下: 1、拟订全市城镇发展战略以及城镇规划的有关政策、规章制度;2、参与国土规划和区域规划的编...
市政府直属
哈尔滨市城市规划局 因公出国人员管理制度 (暂 行 ) 根据哈政办发 [1996]29 号、哈力、发 [1993]14 号、哈办发 [1992]29 号文件精神,为明确我局因公出国人员的审批程序,严格执 行因公出国人员审查规定,做好我局因公出国人员的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一、因公出国人员的审查 (一 )人事科教处是局系统内因公出国人员审核、审查工作的责任部门。 (二 )审查工作的指导思想 在邓小平理论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干部政策,以党中央对因公出国人员的基本条件和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 按照严格审查、保证质量、手续从简、方便基层的原则,对因公出国人员进行审查,保证出国任务顺利完成,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 设服务。 (三 )审查工作的基本原则 1.按人事行政隶属关系审批的原则; 2.把政治条件放在首位的原则; 3.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进行审批的原则; 4.严格审查、保证质量
1 绿化测绘须知 一、在测绘图上应标明的项目: 1、总用地面积、纯绿地面积、屋顶绿化面积、 地下室及半地下室顶绿化面积 (标 明覆土厚度),集中绿地面积; 2、用地红线、地下室范围线、集中绿地范围。 二、测绘单位需提供的测绘资料: 1、提供 1:500或 1:1000的测绘平面图及电子文档一份; 2、提供每块绿地的实测面积(包括园路、园林铺装)明细表。 三、绿地面积的计算方法: (一)景观水体、路宽小于 1.2 米的园路、园林铺装可计入绿化面积,但园林铺 装及园路等应小于总绿地面积的 30%; (二)下列绿化不计入绿地率: 1、绿地内的垃圾房、箱式变、采光井、窨井; 2、垂直绿化、阳台绿化、室内绿化、盆栽花草树木、墙、栏杆上的花台、花池; 3、小区道路、组团道路、宅旁道路; 4、游泳池、消防水池、嬉水池以及城市规划控制的溪、河等水体及城市公共绿 地; 5、停车场、消防登高面、消防通道及各
姓名 |
姚庆山 |
职务 |
规划局局长 |
分工 |
主持规划局全面工作 |
||
姓名 |
夏立群 |
职务 |
规划局副局长 |
分工 |
分管用地股、市政工程规划站、财务股、规划院 |
||
姓名 |
赵德华 |
职务 |
规划局副局长 |
分工 |
分管综合股、规划管理股、工程科、技术服务中心 |
湖北省黄冈市西湖三路
黄冈市规划局
11月23日上午,邢台市城乡规划局王孝诗副局长一行10人到韶关市城乡规划局交流学习“三规合一”工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温春阳副院长、韶关市城乡规划局吕泱副局长及省院有关专家和韶关市国土、环保、财政等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交流学习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