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劳务分包合同 | 外文名 | Subcontract for labor servic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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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 | 1-2个等级;13个类别 | 应用领域 | 建筑工程 |
学科分类 | 法律学;建筑工程管理 |
甲方(发包单位): 乙方(承包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劳务作业合作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务作业分包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 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性质及数量:
四、工程工期:
五、工程质量要求:
六、工程造价:
七、工程承包方式及取费标准:
八、工程价款的拨付及结算方式:
九、本工程由甲方按工程施工的进度计划供应材料,其规格、型号等均由甲方核验后乙方点交签证。其中: 十、考核验收:本合同甲方要求在四个方面对乙方进行考核后方可结算:
1、安全生产:乙方应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2、工程质量:坚持工程质量标准,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等有关要求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要求。
3、工程工期:
4、文明施工: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
十一、甲方责任:
1、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进场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综合治理等方面的教育,做好日常监管工作。
2、组织及负责对乙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施工技术、措施等方面的交底。
3、负责对乙方施工人员的安全、工程质量、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工作进行指导、监控,并按规定及时做好验收工作。
4、负责解决乙方进场施工作业人员的住宿、就餐等问题,并及时对其进行卫生等方面工作的指导、监管。
5、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十二、乙方责任:
1、按甲方的各项交底要求,严格按国家操作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精心组织施工。
2、按甲方的工期计划要求,认真编制施工作业计划,每月应按时完成甲方下达的月工期计划。
3、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务作业人员工资。
4、严格执行安全协议书中的规定,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措施,做好各项基础工作。
5、按国家和重庆市的有关规定,办理好进场前的规范用工手续。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等有效证件。
(2)乙方进入甲方施工区域的生产作业人员,应出具作业人员身份证件、特殊工种操作证件等有效证件。 6、乙方应加强对劳务作业人员的管理,自觉遵守各项管理规定。
十三、双方协议工价如下: 分部分项 工程名称 单位名称 人工基价 (元) 经考核验收后达到标准在基价上加或达不到标准在基价上扣除 备 注 质量 工期 文明施工
十四、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下列合同附件。下列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安全生产协议书;
2、治安、保卫、防火等协议书。
十五、甲、乙双方就材料、设备、工具物品、工艺等方面的事项,可另行约定。
十六、违约责任: 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约定核实乙方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作业工程款、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作业工程款尾款时,应按乙方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劳务作业工程款的利率,并按拖欠金额量向乙方支付每日 ‰的违约金;
(2)甲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甲方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顺延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 2、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 (2)乙方施工的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 (3)乙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应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乙方尚应赔偿应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在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十七、本工程甲方委派 同志为现场负责人,乙方委派 同志为现场负责人,共同负责履行本合同的各项约定。
十八、争议: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可自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九、本合同自签定后即生效,至全部工程作业内容竣工验收、工程价款结清后即失效。
二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另订补充协议。本合同正本壹式叁份,双方各执壹份,另壹份报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劳务作业分中心登记备案。本合同副本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甲方(合同章): 乙方(合同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筑法》第29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
劳务分包企业资质设一至二个等级,13个类别,所签定的劳务分包合同如下:
1.木工作业合同
2.砌工作业合同
3.抹灰作业合同
4.油漆作业合同
5.钢筋作业合同
6.混凝土作业合同
7.脚手架作业合同
8.模板作业合同
9.焊接作业合同
10.水暖电作业合同等
1.工程承包人的义务:
⑴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⑵除非合同另有约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Ⅰ.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体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Ⅱ.完成水 电 热 电讯等施工管线和施工道路,并满足完成本合同劳务作业所需要的能源供应,通讯及施工道路畅通
Ⅲ.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Ⅳ.完成办理下列手续(包括各种证件 批件 规费 ,但涉及劳务分包人自身的手续除外)
Ⅴ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位置
⑶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施工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试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⑷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交工验收
⑸按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⑹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⑺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工程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2.劳务分包人的义务:
⑴对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质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末经工程承包人的许可或授权,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及有关规章制度
⑵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标准;科学安排作业,投入足够人财物,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确保安全;严格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消防,环卫等相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作到文明施工. 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差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⑶劳务分包人必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⑷除非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长治市建筑工程总公司劳务清包合同 第 1 页 共 16 页 劳务承包合同 合同编号: HT-LWFB-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原则,结合公 司有关规定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选择乙方为 工程的劳务承包 人。为明确双方在本工程施工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 互利的原则,依据甲方在招标书中的要求和乙方在投标书中的承诺, 经双方协商 一致,签订本合同。 1.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结构类型: 1.4.建筑面积: 1.5.施工总承包单位: 2. 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 本工程承包范围为以下内容: 2.1.二标段施工图纸包含的框剪一次结构土建施工内容,以及与各专业分承包 工程的配合与协调工作; 2.2.主要承包范围:钢筋工程、模板工程、砼工程、脚手架工程、文明施
劳务分包合同(Word)——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劳务作业合作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务作业分包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共3页。
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的内容
一、工程承包人的主要义务
二、劳务分包人的主要义务
三、保险
四、劳务报酬
1.劳务报酬可以采用以下方式中的任何一种:
2.劳务报酬,可以采用固定价格或变动价格。采用固定价格,则除合同约定或法律政策变化导致劳务价格变化以外,均为一次包死,不再调整。
3.在合同中可以约定,下列情况下,固定劳务报酬或单价可以调整:
五、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
六、劳务报酬最终支付
1.全部工作完成,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劳务报酬的最终支付。
2.工程承包人收到劳务分包人递交的结算资料后14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工程承包人确认结算资料后14天内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尾款。
3.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劳务报酬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合同约定处理。
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的内容
一、工程承包人的主要义务
二、劳务分包人的主要义务
三、保险
四、劳务报酬
1.劳务报酬可以采用以下方式中的任何一种:
2.劳务报酬,可以采用固定价格或变动价格。采用固定价格,则除合同约定或法律政策变化导致劳务价格变化以外,均为一次包死,不再调整。
3.在合同中可以约定,下列情况下,固定劳务报酬或单价可以调整:
五、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
六、劳务报酬最终支付
1.全部工作完成,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劳务报酬的最终支付。
2.工程承包人收到劳务分包人递交的结算资料后14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工程承包人确认结算资料后14天内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尾款。
3.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劳务报酬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合同约定处理。
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1.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劳务分包,又称劳务作业分包,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即劳务作业发包人将其承包工程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承包企业即劳务作业承包人完成的活动。工程的劳务作业分包,无需经过发包人或总承包人的同意。业主不得指定劳务作业承包人,劳务分包人也不得将该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
2.劳务分包合同与转包的区别
在劳务分包中,分包商仅提供劳务,而材料、机具及技术管理等工作仍由总包责任,是将建设工程中的劳务部分转由第三人完成。劳务分包纯粹属于劳动力的使用,其他一切施工技术、物质等均完全由总包单位进行负责,劳务分包是通过工日的单价和工日的总数量进行费用结算的,是纯粹的工费。按照工日数量,根据预先确定的工日单价进行工费结算是劳务分包的本质特征之一,劳务分包不发生材料、机械等费用,更不会有管理费。劳务分包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对工程劳务作业部分向总承包人及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我国传统的资质标准对企业人员、设备、管理能力、资金等条件要求比较全面和具体,这一定程度上也是造成企业负担过重、经营困难的原因,新的资质标准更侧重于企业的资信、管理能力业绩,也体现了未来建筑企业经营管理、专业及劳务三个层次逐步分离的趋势。因此,应该提倡总承包人更侧重于加强经营管理,而在工程施工中合理和必要的进行劳务承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