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以及有关城镇化发展战略和城乡规划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城乡建设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住房和城乡建筑设计的行业管理;研究提出与住房和城乡建设有关问题的政策建议。
(二)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指导全县住房政策的拟订和全县住房建设规划、年度计划的编制。
(三)负责全县城乡市政工程建设档案管理,制订城乡建设市政工程建设档案工作发展规划与年度计划。
(四)承担建立全县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负责全县工程建设造价和标准定额管理工作;组织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经济定额和行业标准定额;贯彻执行地方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和材料价格;贯彻执行地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经济技术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指标、建设工程定额、建设用地指标、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交易制度;贯彻执行地方市政公用事业的经济指数、作业定额、费用标准等管理制度;负责全县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管理工作。
(五)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招标投标、工程交易、有形市场、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统筹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行业进行监督管理和相关企业资质的管理。
(六)负责全县勘察设计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管理和行业工作;负责监督实施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和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抗震设计规范,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城市民用建筑结合修建人防工程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县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的行业管理;负责城市供水、排水、节水、污水处理、供热、燃气等市政公用设施行业管理工作。
(八)负责拟订城市园林绿化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园林绿化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创建生态园林城市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和质量监督工作。
(九)承担规划村镇建设、指导全县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县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综合协调中心村建设。
(十)负责全县城乡建设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指导、监督和实施工作;负责全县城乡建设开发、配套建设市场的管理监督工作;参与拟订全县房地产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和发展规划。
(十一)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组织拟订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制度并组织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全县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建设机械产品的检测和管理。
(十二)负责编制全县工程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大型项目可行性研究等工程建设前期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全县年度重点工程项目计划及各类城镇项目的前期论证、规划选址、工程设计审查、工程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管理和基本建设程序管理。
(十三)负责全县建设系统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的开发、推广和应用工作;推进新建建筑节能改造工作;负责全县建筑工业产品备案工作。
(十四)负责拟订全县数字化城市管理的规章制度、技术标准、运行规范和监督评价机制;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电子系统的建设和维护工作;负责投诉热线的运行和受理。
(十五)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临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机构和职能: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对外联络接待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信息、信访、保卫、保密、督办、计划生育、对外宣传等工作;负责会议组织安排工作,监督检查行政执法。
(二)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等工作。
(三)财务科
负责机关的财务管理;拟定内部财务审计规章、收支预算;指导局属单位的财务及国有资产的管理;对各类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四)施工科
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招标投标、工程交易、有形市场、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统筹、工程建设造价和标准定额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行业进行监督管理和相关企业资质的管理;负责全县新建建筑节能改造、建筑工业产品备案、勘察设计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监督实施各类建设工程抗震设计管理工作。
(五)城建科
指导全县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城市道路、桥梁、各类管线、城市雕塑、建筑小品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数字化城市和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工作。
(六)乡建科
承担规范村镇建设、指导全县村镇建设的职责;拟定镇村建设规划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核发镇村《房屋所有权证》;指导村镇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镇村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负责全县村镇建设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指导、监督、实施和市场管理监督工作;指导受灾乡镇的村镇重建和大型建设项目的村镇迁建工作。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设11个内设机构: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城市建设科、村镇建设科、住房保障科、房产管理科、物业管理科、建筑行业管理科、建设项目招投标...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地址:广安 四川省岳池县安拱路88号,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岳池管理部附近的公交站: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岳池管理部附近1公里...
地址:临沂市费县建设路西段阳光上城 途经公交:费县2路;费县3路
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 主题活动查摆问题情况报告 市主题活动办公室: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主题活动开展以 来,我局紧紧围绕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从实际工作入手,坚 持把改善民生作为开展主题活动的落脚点,深入开展主题活 动,特别是主题活动进入查摆问题环节以来,我局结合市活 动办要求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走访服务对象、设置投诉意 见箱、公开投诉电话、网上征求意见和专题调研等形式广泛 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深刻查找在基层基础、改善民生、信访 稳定、方式转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现将查摆问题情况汇报 如下: 一、基层、基础方面 1.在加强基层同志业务培训学习、技能提高方面做的不 够多。 2.在服务基层基础建设方面,实施上门服务、加强业务 宣传方面力度不够大。 3.对基层干部职工工作上要求的比较严,身体健康、思 想生活方面关心的比较少。 二、改善民生方面 4.所承
- 1 -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州市武进区监察局 武住建发〔2010〕12号 关于印发《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工程勘察 招投标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镇(开发区、街道) ,区级机关各部门,各勘察、 建设(开发) 企业: 为规范建设工程勘察市场,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程质量,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武进区实际,制订《常州市武进区建 设工程勘察招投标实施办法》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八日 - 2 - 主题词: 建设工程 勘察 招投标 办法 通知 抄送: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常州市监察局、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 办公室。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0 年 6 月 18日印发 共印 100份 - 3 - 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工程勘察招投标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勘察市场,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 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近日,山东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公布2014年度“山东省建设工程优质结构杯”工程和“山东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示范工程”评选最终结果,临沭县有2项工程榜上有名。
“山东省建设工程优质结构杯”工程是山东省建设工程结构质量最高荣誉奖,旨在确保建筑工程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安全,提高建筑产品在设计寿命期内的耐久性,促进建筑施工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的实施应用。由金明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承建的临沭县妇幼保健院暨县计划生育综合服务中心综合业务楼工程,凭借过硬的质量、完善的管理顺利通过专家组考评,荣获该奖。
“山东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示范工程”是专门为提高我省住宅工程质量水平,全面落实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活动,发挥典型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精品工程建设而专门设立的评选项目,每年评选一次。由山东沂蒙老区置业有限公司负责开发、山东圣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施工总承包的临沭县广播电视台住宅楼工程项目,在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中成绩突出,被授予该项荣誉称号。
位于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的临沭县华特矿业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生产碳化硅、耐火材料、石榴石的厂家,公司年产黑碳化硅微粉1000吨,黑、绿碳化硅粒度砂各3000吨,碳化硅耐火材料、脱氧剂sic90%至50%按客户要求批量生产。石榴石砂及绿辉石砂各5000吨,石榴石微粉2000吨。公司技术力量雄厚、管理体系完善、生产工艺先进、检测手段齐全;公司生产的华特牌系列产品,严格按照GB T 2481.1-1998国标或客商要求组织生产,远销美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南非、孟加拉等十几个国家和地区及国内市场。
公司位于临沭县城外环路边327国道南侧,南靠陇海铁路、北临兖石铁路,距离临沂机场20公里、连云港机场30公里。东临青岛、日照、连云港3个港口,地理位置优越,交通条件极为便利。
山东省临沭县水利局系正科级行政机关,主要职责有:(一);研究拟定全县水利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及全县主要河道、县际河流的流域综合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二)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组织拟定全县和跨乡镇水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范、城市规划及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发布全县水资源、水质监测公报;承担县水资源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三)拟定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节约用水措施;组织、指导、监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四)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划分水功能区;控制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监测地表水、地下水量及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对新建、扩建向水域排污的排污口进行事先审核。(五)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或裁决部门及乡镇间的水事纠纷,受县政府委托协调处理县际间的水事纠纷。(六)拟定水利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对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节;指导水利行业的供水、水电及多种经营工作;指导水库库区移民工作;研究提出水利方面的价格、税收、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七)编制、审查县内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组织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监督实施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水利工作规范、规程;监督水利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八)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河道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河、库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或跨乡镇重要水利工程;组织指导水库大坝的安全监管;负责沂沭河东调工程的规划、施工管理工作。(九)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基本建设、人畜饮水、节水灌溉和乡镇供水工作。(十)组织水利科学研究与技术推广;指导全县水利队伍建设;负责全县水利系统对外技术合作与交流;协调全县水利系统利用外资工作;(十一)组织指导全县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区划、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承担县水土保持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十二)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对各类水库、河道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抗旱调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