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 | 乐山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 | 成立时间 | 1992年05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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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部地点 | 乐山市市中区篦子街凌云路2号 |
现在建造领域确实发展应用很快。未来的房建应用BIM是大势所趋。桥梁领域与房建还有所不同,我的理解,同国内桥梁产业的构成即可看出。不过桥梁应用BIM已经有了些工程实例,你可以知网搜索下,应该还在初始阶段...
简介:合肥市公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隶属于合肥市公路管理局的专业从事各等级公路、桥梁工程建设与养护的企业,成立于1984年,1997年6月正式更名为“合肥市公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枫...
江西省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 工作人员假期管理办法 (2012 年 4 月 28 日赣路桥人资字 [2012]13 号文发布,根据 2013 年 9 月 10 日公司经理办公会第一次修订, 2015 年 1月 26 日经理办公会第 二次修订, 2016 年 3 月 25 日职代会第三次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单位正常生产工 作秩序,强化假期使用管理,明确职工的节假日、请休假的假 期审批程序及相关待遇,根据国家、我省有关政策法规,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特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假期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在岗的正式职工、人 事代理人员(含人杰公司聘用人员) 。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假期为公休假、事假、病假、婚假、 丧假、探亲假、产假、计划生育假、路程假、工伤假等。 第四条 公司机关、各分公司(中心) 、各项目经理部均 需配备相应部门和专门人员负责职工假期及日常考勤工作。
上海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r\n公司曾获上海市综合实力50强企业和上海市重大工程实事立功竞赛优秀公司称号!
乐山铅笔头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是一家致力于“打造乐山装饰行业第一环保品牌”为目标的本土正规注册公司。其乐山万和装饰博览城店总面积1000平方米,包括大型材料展示区、个性设计区及接待洽谈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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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大佛概述
乐山大佛,地处四川省乐山市,岷江、青衣江和大渡河三江汇流处,与乐山城隔江相望,北距成都160余公里。它是依凌云山栖霞峰临江峭壁凿造的一尊大佛,始凿于唐开元元年(公元713年),历时90余年方建成,建高71米,有"山是一尊佛,佛是一座山"之称,是世界上最大的石刻大佛。
大佛双手抚膝正襟危坐的姿势,造型庄严,排水设施隐而不见,设计巧妙。佛像开凿于唐玄宗开元初年(公元713年),是海通禅师为减杀水势,普渡众生而发起,招集人力,物力修凿的。海通禅师圆寂以后,工程被迫停止,多年后,先后由剑南西川节度使章仇兼琼和韦皋续建。直至唐德宗贞元19年(公元803年)完工,历时90年。 被近代诗人誉为“山是一尊佛,佛是一座山”。 乐山大佛景区由凌云山、麻浩岩墓、乌尤山等景观组成,面积约8平方公里。景区属峨眉山风景名胜区范围,是国家5A级风景名胜区,闻名遐迩的风景旅游胜地。古有“上朝峨眉、下朝凌云”之说。
乐山大佛头与山齐,足踏大江,双手抚膝,大佛体态匀称,神势肃穆,依山凿成,临江危坐。大佛通高71米,头高14.7米,头宽10米,发髻1051个,耳长6.7米,鼻和眉长5.6米,嘴巴和眼长3.3米,颈高3米,肩宽24米,手指长8.3米,从膝盖到脚背28米,脚背宽9米,脚面可围坐百人以上。在大佛左右两侧沿江崖壁上,还有两尊身高超过16米的护法天王石刻,与大佛一起形成了一佛二天王的格局。与天王共存的还有数百上千尊石刻塑像,宛然汇集成庞大的佛教石刻艺术群。
诗词选登:
五绝·乐山大佛
李祚忠
头大与山高,足宽踏浪涛。
千年仍未老,静坐看朝朝!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1988 年3 月经乐山市人民政府[乐府函(1988)12 号]批准,由峨嵋铁合金厂等9 家单位发起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1991 年底以前本公司共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5,154 万股,其中社会公众股1,300 万股。
1993 年4 月26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审字(1993)1 号]批准,社会公众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1993 年8 月本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1 比1 配股(国家股及法人股股东全部放弃配股),共配1,300 万股。
1994 年4 月22日,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按10 比2 送红股520 万股(国家股及法人股股东同比例送红利)。
1996 年10月按10 比1 向全体股东送红股697.4 万股。至此,本公司总股本为7,671.4 万股,其中社会公众股3,432万股。
1997 年8 月以7,671.4 万股为基数按10:2.727 的比例,向全体股东实施配股(法人股股东全部放弃配股),共配1,521.852 万股,总股本增至9,193.252 万股,同年10 月6 日分别按10:1.2516 比例和10:2.9206 比例向全体股东送红股1,1 50.71 万股和公积金转增股本2,684.99 万股,总股本增至13,028.952 万股。
1999 年1 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上字(1998)150 号]批准,以1997 年期末总股本13,028.952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配3 股,应配3,908.6856 万股(国家股股东认购697.441 1万股,其余放弃,其他法人股股东全部放弃认购),实际配售2,554.5792 万股,总股本增至15,583.5312万股。
2000 年10 月26 日,以总股本15,583.5312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用资本公积转增6股,总股本增至24,933.6499 万股。
2006 年12 月18 日,本公司2006 年第1 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确定由非流通股东向流通股东直接送股和以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方式进行股权分置改革。
对价支付方案为:①以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总股本为基数,全体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 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0.9 股股份;②以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总股本为基数,本公司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股本,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 股定向转增股本5.9912 股。合计增加股本7,714.3632 万股。2006 年12 月1 1 日,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四川省政府国资委[川国资产权(2006)357 号]《关于乐山电力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国有股权管理问题的批复》批准。
2007 年1 月5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证券变更登记证明》,证明本公司已完成证券变更登记,登记的国家股、社会法人股和普通股合计由24,933.6499 万股变更为普通股32,648.0131 万股,增加7,714.3632 万股。其中原国家股和法人股(限售流通股 )支付非限售流通股股东股份对价后减少1,158.8541 万股,普通流通股由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加7,714.3632 万股,获得原国家股和法人股支付对价的股份增加1,158.8541 万股。
2007 年1 月21 日,上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经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君和验字(200 7)第1001 号验证,于2007 年5 月25 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