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合和行政许可服务科
负责房地产市场、物业服务、房屋征收与补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物业保修金等业务的监督、管理、指导及服务工作;负责办理全局行政许可服务工作;负责房管监察执法工作;负责对下放到局属事业单位的公房经营、白蚁防治、房屋安全鉴定、房屋交易等职能的指导监督工作。
(二)住房保障科
负责贯彻执行中央、省、市住房保障政策;负责建立健全本区住房保障制度,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负责制定我区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房等保障住房建设年度计划,抓好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的销售管理、资格审查、政策监管等工作;负责全区各类住房保障资金的监管和使用,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负责城区范围内纳入公共住房保障体系家庭的资格认定,做好实物配租和货币补贴工作;负责抓好住房保障房源的储备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和检查全区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及全区企业职工集资建房初审工作。
(三)社会建设管理服务办公室
负责全区范围内的物管行业的监督指导和管理服务;负责宣传贯彻物业管理法规政策,依法建立物业服务的规章制度,规范物业服务企业行为;负责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监管,对物业服务企业三级(含暂定三级)资质核定、变更等进行审批;负责监督指导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对物管招标中标企业进行备案;负责对异地注册属地管理的建筑区划物业服务合同开展备案工作;负责指导监督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负责物业管理信用信息建设,建立物业管理从业人员执业名册和信用信息档案及物管统计工作;负责受理物管信访,调处物管纠纷,协助治理物管小区违法建设、环境综合整治、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负责全区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城市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指导、制作与发放征收决定书、信访投诉、协调纠纷等工作,承担监督管理征收补偿安置资金使用和征收项目业主的责任,并负责积极加快推进城市棚户区及危旧房改造的有关工作;加强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完善市场监管体制;掌握国内外行业发展动态、收集、发布行业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创办报刊和网站,开展法律、政策、技术、管理、市场等资讯服务;组织人才、技术、管理、法规等培训,帮助会员企业提高素质、增强创新能力、改善经营管理;参与行业资质认证、新技术新产品推广、事故认定等相关工作;受政府委托承办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举办交易会、展览会等,为企业开拓市场创造条件;积极推进行业信息化建设,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搭建房地产企业交流平台,维护房地产企业合法权益。
(四)区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
负责全区危房鉴定和房屋装修结构安全的统一管理,贯彻执行危房鉴定标准和房屋装修结构安全政策;负责危房鉴定和房屋装修结构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承担危房鉴定和房屋装修结构安全管理业务。
(五)计财科(含非常设机构局财务结算中心)
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预决算工作;监督检查直属单位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监督直属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固定资产。
(六)区白蚁防治所
负责全区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电缆、室内装饰的白蚁预防政治工作。
(七)产权科
负责全区城乡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工作;起草全区房屋权属登记管理有关政策并上报组织审查实施;监督房屋登记服务机构落实国家、省、市和区房屋登记管理政策;负责房产测绘成果审核;负责推进全区农村房屋产权制度改革,促进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转。
(八)局办公室(含非常设机构档案室)
负责工作目标、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群团、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后勤等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九)组织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队伍建设、组织培训、机构编制、绩效管理、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机关党的组织按照党章和区委有关规定设置。
(十)区房产管理交易所
负责全区直管公房的租赁、维修、养护等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房屋租赁、商品房预售(含房屋销售广告)、房屋买卖过户、房屋互换工作。
(十一)房产交易中心
管理全区二、三级房地产市场,房地产(不含国有土地上无房屋的地产,下同)买卖、租赁、置换、抵押等交易的审查、登记、服务及咨询业务;增量、存量商品房促销展示会的组织及对外宣传业务;公、私房地产买卖、租赁、抵押、置换的代理业务等房地产交易活动。
2100433B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区级有关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研究拟定全区住房制度改革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措施;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全区住房制度改革以及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等工作。
2、负责全区房地产开发的业务指导和规范化管理。
3、负责全区房屋权属管理工作;负责确认房屋权属,办理房屋所有权总登记和初始、转移、变更、注销及他项权登记,颁发房屋权属证书,管理产籍资料;负责对全区国有土地上的新建、改建、扩建、自建、划拨、分割、抵偿、转移、变更、拆迁等房屋测绘审核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协助调解各类房屋产权纠纷。
4、负责全区国有土地上城镇房屋拆迁工作。发放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裁决拆迁纠纷,组织行政强制拆迁,负责拆迁单位的管理与监督。
5、负责房屋安全鉴定和管理工作。制定房屋安全管理措施,负责房屋装修结构安全管理。
6、负责房屋交易市场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商品房、现房销售和商品房面积管理;负责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房地产抵押管理和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与监督。
7、负责白蚁防治工作。负责全区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电缆、室内装饰的白蚁预防、整治工作。
8、负责全区物业管理工作,拟定物业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维修基金的归集与使用。
9、负责直管理公房经营和维修的政策管理。
10、负责房产经营、房政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咨询、调解和行政复议、诉讼和裁决,进行房产管理执法检查,查处违法违章行为。
11、承办党委或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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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龙泉驿区楼盘房价如下: 美景天中 5室2厅1卫 面积:158 ㎡ &n...
1 / 10 龙泉驿区同安街道童乐幼儿园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自主办学,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民办非企业单位 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单位的名称:龙泉驿区同安街道童乐幼儿园。 第三条 本单位的住所地是龙泉驿区同安街道锦绣路号。 第四条 本单位的性质是利用非财政经费、自愿举办、从事教育事业,是 非盈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第五条 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成都市民政局 ;本单位的业务审批机关 是成都市教育局。 第六条 办学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 尚,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育和教育相结合, 促进幼儿在身心和谐发展。 第二章 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 本单位的举办者是叶秀华。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
成都龙泉驿区九中学校规划与建筑设计
水务局内设职能科室5个。即:办公室、人事科、计财科、水利水保科、水产科;所属事业单位20个。即:成都市龙泉驿区水务工程勘测设计队、成都市龙泉驿区水产站、成都市龙泉驿区水政监察大队、成都市龙泉驿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片水利水土保持管理站、成都市龙泉驿区大面片水利水土保持管理站、成都市龙泉驿区洛带片水利水土保持管理站、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大面、洛带、同安、黄土、茶店6个水利水保水产综合管理服务站、国营水库管理站、国营电力提灌站、龙泉、平安、界牌、十陵、洪河5个提水站。
(一)计财科
负责管理局机关行政事业经费和各种专项资金及国有资产,编制年度预算;水利资金筹集、使用、管理、监督审计;监督指导局下属单位的财务工作和国有资产的管理及企事业改制后的有关遗留工作;水利基本建设全过程的监督;水利行业的综合统计工作。
(二)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对各科室站队工作进行综合协调,负责局机关目标管理、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信息、信访、后勤保障等工作的组织实施;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文件的收发、登记和传阅工作;负责局机关各项工作制度的制定、落实和实施;负责局机关综合性文件的起草、编辑和印制;组织编写水利志和行业大事记及其他工作等。
(三)水利水保科
编制全区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发展规划;制定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规划;监督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制定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年度计划;组织水利基建项目前期工作的审查、转报;负责全区农田灌溉用水、农业节水工作、渠道的整治配套、丘陵山区治旱、人畜饮水、水源补充工作;水土保持、水保工程措施的规划及实施、水土流失的监测及综合治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水库安全监测及病险水库的整治;提灌站管理、改造;河道水利设施管理、水利服务体系建设。
(四)水利工程勘测设计队
承担全区水利基建项目的勘测、设计、工程监理和施工技术指导。
(五)水政监察大队
负责全区水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贯彻,取水许可审查,排污口设置审查,水政监察、渔政监察和水保监察,水资源费和水保两费征收,河道水环境治理,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六)水产站
负责全区水产工作;水产养殖技术的推广及技术培训;水产资源及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水生动物的防疫、境内检疫;渔业资源的保护规划;渔业水域环保规划;协调解决重大渔事纠纷,查处重大渔政案件;指导渔船、渔港的安全监管;水产统计等。
(七)防汛办
承担区防汛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区防洪规划的编制和审查;制订各项防汛抗洪措施、统一指挥调度全区防汛抗洪工作;负责防洪工程管理工作;编制和实施全区防御洪水方案、抗洪抢险方案;负责全区汛前安全检查和水利工程防洪调度计划审批;城区防汛的指挥调度、协调和日常工作;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本辖区内的防汛工作。
(八)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及系统的干部职工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负责直属单位及系统各单位领导班子建设;负责局机关及系统的思想政治宣传工作,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水利行业职工业务培训;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承办局机关及本系统的人事管理、劳动工资;负责局机关及系统离退休人员工作。
薛城区房管局,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有关房地产的法律法规内容 。
二、负责住宅保障制度改革有关政策在全区的进一步推行实施。
三、负责行政规划内房产产权登记和产籍管理,办理房产的产权交易、抵押、测绘等业务。
四、提供房地产中介服务,对房地产中介市场进行监管和规范。
五、负责宣传贯彻《物业管理条例》,指导、监督各项物业管理工作的开展,负责实施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收缴、监管及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招标、投标工作。负责监督、规范物业管理市场和物业管理行为。
六、进行城区开发建设和旧城改造。实施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对外承揽工程施工。
七、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 责 人:张勇
职 务:局长、党组书记
办公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镇北泉路27号